整理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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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 录
前言 ………………………………………………………………………………………………3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顾 ………………………………………………………………………5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取得的主要就 ………………………………………………………5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积累的基本经验 ……………………………………………………11
(三)“十一五”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2
二、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时代景 …………………………………………………………………13
(一)面临的机遇 ………………………………………………………………………………14
(二)面临的挑战 ………………………………………………………………………………15
三、“十二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16
(一)指导思想 …………………………………………………………………………………16
(二)基本原则 …………………………………………………………………………………17
(三)发展目标 …………………………………………………………………………………17
(四)发展战略 …………………………………………………………………………………20
(五)总体布局 …………………………………………………………………………………22
四、建设重点与布局 ……………………………………………………………………………25
(一)实施五大生态工程 ………………………………………………………………………25
(二)建设十大资源基地 ………………………………………………………………………30
(三)培育五大产业集群 ………………………………………………………………………34
(四)繁荣森林文化 ……………………………………………………………………………37
(五)构建闽台合作交流平台 …………………………………………………………………38
(六)加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40
(七)强化现代林业科技支撑 …………………………………………………………………41
(八)完善现代林业保障体系 …………………………………………………………………44
五、主要保障措施 ………………………………………………………………………………50
(一)深化林业机制体制改革 …………………………………………………………………50
(二)加大林业公共财政投入 …………………………………………………………………53
(三)动员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 ………………………………………………………………54
(四)强化林业队伍建设和法制保障 …………………………………………………………55
(五)实行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 …………………………………………………………56
(六)加强规划的实施与监督 …………………………………………………………………56
附表:
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建设主要项目表
附图:
1、总体布局图
2、“四绿”工程布局图
3、江河流域生态修复及天然林保护工程布局图
4、生物多样性工程布局图
5、森林产业体系布局图
6、森林文化体系布局图
前 言
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地处亚热带,属海洋性季风气候,全省林地面积914.8万公顷,占陆域面积的75.3%,森林覆盖率达63.1%,居全国第一,竹材产量居全国首位,商品材产量、林业产业总产值居全国前列,是南方重点集体林区。
林业是福建省的一大优势、一大潜力、一大保障。
党的十七大作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战略决策,把林业放在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来研究、部署和推动。
2009年,中央召开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新地位、新使命、新目标和新要求。
同年,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凸显了福建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和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特殊地位,海西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
2009年1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在2006年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出了《关于持续深化林改 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明确林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四地位”,即:
“在海峡西岸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林业具有重要地位;在海峡西岸生态建设中,林业具有首要地位;在海峡西岸经济建设中,林业具有基础地位;在海峡西岸应对气候变化中,林业具有特殊地位”。
2010年1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造林绿化 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更加有力地助推福建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发展“十二五”和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福建省“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省林业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十二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讲话精神、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分别提出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城乡绿化工程,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和“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要求,认真衔接《全国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等,紧紧围绕生态省建设,提出实施“森林福建”的战略目标,突出林业发展方式转变,明确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布局、发展目标与建设任务,体现林业在提升人民幸福指数,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规划期内政府引导和推进福建现代林业建设的行动纲领,是制定林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一、“十一五”林业发展回顾
(一)“十一五”林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省林业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福建省“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顺利实施,各项任务和指标基本完成,海西现代林业建设取得了新成绩,为“十二五”时期林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1.深化林权配套改革,发展活力全面增强
继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2006年,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增强了福建林业的发展活力。
一是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有效推进以林农小额贷款为主的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着力解决单家独户林农贷款难的问题,至2010年,全省累计发放林权证抵押贷款43.2亿元、林业小额贷款35.6亿元。
二是积极推动以森林火灾为主的森林保险工作,2006年启动森林保险试点,先后出台了《福建省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实施方案》、《福建省森林保险灾害损失现场查勘定损规定(试行)》,2009年对全省766.7万公顷森林实行火灾统保,2010年采用“生态林统保、商品林自愿投保”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森林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有效降低了农民经营林业的风险。
三是规范林权流转,建立66个县级林权交易服务中心和75个林权登记管理机构,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
四是改革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永安等12个县(市、区)被列为全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试点单位,邵武等3个单位列为省级改革试点,在43个县(市、区)推行林木采伐指标分配“阳光操作”,有效落实了林木处置权。
五是引导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成立各类合作组织2万多个,促进林业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六是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制定了全国第一部林权登记地方性法规─《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依法保护林农权益,农民人均林业收入年均增长20%左右。
全省呈现出森林资源增长、农民群众增收、林业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
2.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十一五”期间,全省大力推进林业“三五”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加快推进非规划林地造林和珍贵树种造林,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75.0万公顷。
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开展大径材和珍稀树种培育,优化林种树种结构,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
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全省林地面积914.8万公顷,其中森林面积由764.9万公顷提高到766.7万公顷;活立木蓄积量从4.96亿立方米提高到5.32亿立方米,净增3600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
其中人工林蓄积量1.96亿立方米,竹林面积99.3万公顷,毛竹总株数19.73亿株,均列全国第一。
森林覆盖率由62.96%提高到63.10%,继续名列全国首位。
3.创新生态建设机制,生态功能持续提升
全省森林生态功能持续增强,生态建设全国领先,为全省环境质量评比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成为全国唯一生态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的省份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是全面落实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在全国率先建立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提高到12元(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5元),提高了管护成效。
二是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向纵深推进,建设范围由38个县(市、区)扩展至50个县(市、区),“十一五”期间,全省完成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任务10万公顷,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长达3037公里,沿海地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8.53%,沿海地区森林生态屏障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三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
“十一五”期间,新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处,国家湿地公园2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
全省自然保护面积达86.2万公顷(其中林业自然保护面积达83.2万公顷),占陆域总面积的7.1%,初步形成了以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布局比较合理、类型相对齐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四是绿色通道与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全面推进。
“十一五”期间,完成沈海、福银高速沿线13个试点县(市、区)两侧一重山造林绿化3300公顷,绿化里程4000公里,全省绿色通道建设里程达12556公里。
启动“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建设绿色家园示范村3552个,已有4个县、35个村、361个农户被评为“全国绿色小康县、村、户”。
到2010年,省级以上园林城市、绿化模范县(市)分别达到26个、24个,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35.9%,绿化覆盖率达4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0.8平方米。
4.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实力不断壮大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大力实施“以二促一带三”战略,有力推动了林业产业的快速、可持续发展。
一是林业产业规模持续壮大。
“十一五”期间,生产商品材3439万立方米,竹材17.4亿根,人造板3041万立方米,松香27.8万吨,分别比“十五”增长33.7%、36.8%、159.5%、62.3%。
二是林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2010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1673亿元,年均增长12.7%,“十一五”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6332亿元,比“十五”增长73.5%,林业产业总产值三次产业结构比从31.0:
66.9:
2.1调整到25.5:
72.2:
2.3,全省基本形成资源基地与加工基地相适应,传统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
三是林产品质量持续提升。
到2010年,全省拥有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0枚、国家免检产品7个、省名牌产品113个、省著名商标56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5个。
四是产业集聚度持续提高。
“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大力扶持“两区两城”等产业集群载体建设,加快了木、竹林产加工等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提高了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
5.推进森林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初显成效
“十一五”期间,大力推进森林文化建设,把森林文化体系建设作为现代林业发展的新任务,多方面、多形式来引导人们对森林综合价值的再认识,大力促进林业生态文化创作,营造健康、良好的森林文化氛围,丰富和发展我省生态文明。
一是成立了各类生态文化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等社团组织,生态文化管理、研究、创作和宣传队伍不断壮大。
二是生态文化基地建设加速推进,湄洲岛被列为我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9个单位被列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一批以森林公园、森林人家等为依托的生态文化和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相继建立。
“十一五”期间,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23处,新增森林人家357家,改造森林博物馆2座。
三是森林文化传播力度加大,报纸、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关注林业的热情不断提高。
同时,通过植树节、湿地日、爱鸟周、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暨花卉博览会、海西现代林业讲坛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森林文化影响力。
6.强化林业基础保障,支撑能力有效提高
“十一五”期间,努力加强林业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支撑保障能力。
一是森林防火得到加强。
“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了森林防火投入,在8个设区市实施了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成立了森林武警部队,提高了森林火灾扑救水平,增强了我省应对森林火灾的人员机动能力和处置能力。
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取得新进展。
建设完成5个区域性药剂药械储备库,建立国家级中心测报点40个,省级生物防治中心1个,生物制剂厂1个。
三是林业执法能力不断增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强化,率先在全国成立三级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共组建林业执法机构71个;森林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
四是林木种苗建设迈上新台阶,启动新一轮良种基地建设,持续开展林木种苗科技攻关,主要造林树种高世代良种生产基地稳步增长,轻基质育苗、杉木组培苗等新技术得到推广,良种优苗供应能力显著提高。
五是加强林业科技及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和科技入户工程,在52个县(市、区)开通“96355”林业服务热线,培训农民技术人员达16万人次;在全国率先初步构建省—市—县—乡四级林业政务网络体系,满足广大林农对林业科技和信息服务的需求;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50%。
六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着力推进全省林业系统机关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为持续深化林改,发展海西现代林业提供强有力保障。
备注:
1.“活立木蓄积量”是指一定范围内土地上全部树木蓄积的总量,包括森林蓄积、疏林蓄积、散生木蓄积和四旁树蓄积。
规划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对我省西北部地区森林资源造成极严重的破坏,受灾森林面积达39.1万公顷,导致受灾区活立木蓄积量大幅下降;
2.“自然保护面积占陆域面积比例”规划目标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海西经济区快速发展,规划布局调整,一些规划建设的保护区建成了森林公园或风景名胜区。
(二)“十一五”林业发展积累的基本经验
1.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发展
改革是解放生产力,促进发展的根本动力。
通过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建立了以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林业发展机制,实现了林业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和林业产业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各种生产要素迅速向林业集聚,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日益明显。
2.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加快发展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它的发展离不开全民的参与和全社会的投入。
通过优惠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广泛的宣传发动,以及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民众对林业发展的关注度持续提高,参与林业建设的热情不断增强,形成了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格局。
3.坚持科技兴林支撑发展
林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这一首要推力的作用。
通过强化林业科技支撑,实施林业标准化,推进我省林业科技人才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等措施,建立了强有力的科技与人力资源支撑体系,不断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
4.坚持重点工程带动发展
重点工程建设是带动发展、落实工作的有效抓手。
通过坚持不懈地将重点工程作为林业调结构、促发展的重要载体来抓,大力实施林业“三五”工程,加快产业加工贸易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优化升级,有力推动了我省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十一五”林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生态保障体系不够完善
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不够健全,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生态公益林经营水平较低,林分质量不高且提升缓慢。
江河流域森林水源涵养、保持水土和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局部地区生态治理任务仍然较重,尤其是部分地区水土流失还未得到根本治理,要恢复良好的生态环境仍需经过长期艰苦努力。
2.林业发展结构不尽合理
森林资源区域布局不尽合理,树种结构较为单一,沿海和山区森林质量差距较大,城乡绿化水平有待提高。
林业产业结构亟待调整,产品结构单一,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产品偏少,生物资源系列开发水平不高。
产业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区域特色不明显。
第三产业产出比重较低,生态产品尚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资源保护压力不断加大
林地被侵占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生态脆弱区域被过度开发利用的现象依然存在,全省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仍然存在,松材线虫等有害生物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仍需完善。
4.基础保障能力仍较薄弱
林业基层站所建设仍较滞后;林业法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林业执法队伍及设施建设仍需加强;林业生态建设与发展资金缺口较大;林区道路建设、用水安全、供电保障、危旧房改造等民生工程亟待完善。
二、新时期林业发展的时代背景
“十二五”时期,是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林业的重要批示和实现森林面积、蓄积量“双增目标”的关键时期,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的一个攻坚时期,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造林绿化 推进森林福建建设”、建设生态省、打造生态优美之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一)面临的机遇
1.新时期林业地位空前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把林业放在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来研究、部署和推动。
2009年,中央召开林业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掀起了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新热潮。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对林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06年、2009年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出台了《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化林改建设海西现代林业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林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地位和使命;省委八届九次、十次全会分别提出的“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实施城乡绿化工程,继续保持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和“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要求,进一步突出了林业在生态省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2.全社会对林业高度关注
森林具有固碳等特殊功能,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已得到国际社会空前关注。
随着《京都议定书》、《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的签订,林业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中的“开源”作用显著。
2009年9月22日,胡锦涛主席在丹麦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论坛提出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立方米”,发展林业已上升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国家战略。
福建森林资源丰富,固碳抵排优势明显,是赢得我省排放空间和发展时间、抢占经济竞争优势的巨大潜力所在,林业发展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3.新兴经济发展中林业优势凸显
随着后危机时代的到来,我国积极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和循环经济。
福建生态优势明显,林业资源丰富,为我省充分利用生物技术、低碳经济技术等林业创新资源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林业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了重要契机,有利于促进低碳材料、生物质能源、生物医药、森林旅游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加速壮大我省林业自主品牌,提升我省林业综合竞争力。
(二)面临的挑战
1.林业产业持续发展存在制约因素
从国际看,全球资源市场争夺日趋严峻,贸易保护主义进一步抬头,碳关税、森林认证等绿色贸易壁垒,使林产品进出口受到很大影响。
从国内看,木材自给能力较弱,结构性供需矛盾突出,林产品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给林业产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带来新的挑战。
2.福建跨越发展对林业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福建跨越发展必将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各类建设用地势必向林地转移,加上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非法占用林地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大量林地逆转为非林地,林地保护难度越来越大,如何巩固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成果,确保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前列是新时期林业发展必须面对的课题。
3.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面临新的任务
当前,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日趋紧迫。
如何改进森林经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增强碳汇贸易水平,实现林业生态服务价值;如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解决木材及林产品供需矛盾,增加生态产品供应,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如何发展壮大林业产业集群,提高兴林富民能力,已成为我省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
因此,“十二五”时期,必须更加突出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更加突出林业在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更加突出林业在拓展环境容量、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全面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的保障作用。
三、“十二五”林业发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省建设为中心,以“森林福建”为载体,坚持生态优先,立足林业改革与发展的提质提升,统筹山区、沿海、城市林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森林生态体系、森林产业体系和森林文化体系建设,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森林文化繁荣、人与自然和谐的现代林业先行区,为促进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生态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用体制机制创新为林业提供发展动力,不断调优林业结构,实现林业科学发展。
——坚持兴林富民,改善民生。
更加注重改善人居环境,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把提升人民幸福指数作为林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科教兴林,人才强林。
不断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抢占人才制高点,为林业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与人才支撑。
——坚持依法治林,规范行政。
加强立法、普法、执法和监督,不断完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把林业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努力提高林业依法行政水平。
——坚持先行先试,扩大开放。
打造闽台林业合作交流的示范窗口,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林业发展空间。
(三)发展目标
根据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充分考虑我省林业发展实际,提出“十二五”林业发展目标是:
完成植树造林87万公顷,净增森林面积29万公顷,净增森林蓄积3800万立方米。
到2013年,森林覆盖率达65%;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65.5%,继续位居全国首位,森林蓄积达5.22亿立方米,“森林福建”建设全面推进,促进福建林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林地保有量913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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