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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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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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关于印发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区)烟草专卖局,西铁烟草专卖分局:
根据国家局《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实施意见》(国烟专[2005]377号)、《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国烟专[2011]49号)等规章制度,结合我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在贯彻执行中有哪些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省局。
陕西省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
实施细则(试行)
一、省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
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处长、处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处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省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
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
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处长、副处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
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市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副处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
处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
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
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处长(副处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
处长(副处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处长(副处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
处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
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
处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
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
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处理下级上报问题工作程序
1、登记上报问题。
内勤员根据市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市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
副处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
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处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
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
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
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
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启动核查流程。
内管科对信息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上级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在内管信息系统按照程序设置下达核查任务。
重大案情和上级局交办案件按照1.1程序执行。
2、核查调查。
需要委派市级局核查的转交市级局调查,需要省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
调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处长、处长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
3、复核分送。
专卖内管部门将《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工作表》抄送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4、存档备查。
省级局卷烟营销管理部门及时将反馈意见报送内管部门,监管员将案件核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2.定期工作
2.1工作报告
2.1.1月报
报告方式:
每月10日前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全省上月工作开展情况、下月工作安排以及上月真烟案件查处情况。
上报程序:
每月7日前内管科长对全省专卖内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制定下月计划安排,经副处长、处长审核后,每月10日前由内勤员以书面或电子文档等形式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对上月内管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保存。
报告内容:
1、上月专卖内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上月内管信息系统预警处理情况。
3、上月查获非法渠道真烟情况。
4、打码到条检查情况。
5、高价位卷烟检查情况。
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情况。
7、全省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8、查处违规问题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9、下月工作计划安排。
10、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1.2年报
报告方式:
每半年向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情况。
上报程序:
内管科长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副处长草拟工作总结,报处长审核,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上报后由内管科存档。
报告内容:
1、半年和全年专卖内管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定期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情况。
3、各级局专卖内管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以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5、违规处理及整改情况。
6、存在的主要问题,下年度工作打算和建议。
7、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1.3报告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上报。
2、报告内容必须真实详实,文字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3、报告内容要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解决重点突出问题。
4、必须留存编写报告时所用痕迹化资料底稿。
2.2定期检查
每年对全省各市级局及辖区行业内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专卖内管全面检查。
2.2.1检查程序
1、制定检查方案。
内管处根据年度专卖内管工作安排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制定检查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
2、组织实施检查。
按照检查方案确定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必要的检查业务培训,并向被检查单位下发内管检查通知,组织检查人员根据检查方案进行实地检查。
3、报告检查结果。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报告需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检查组将各单位检查结果汇总形成专题检查报告呈报省局领导,经领导审核后上报国家局专卖司,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4、落实整改措施。
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报告整改情况。
2.2.2检查对象
全省行业内部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各市级局。
2.2.3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2.4检查内容
1、市级局专卖内管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内管工作规范落实情况和有关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情况。
重点是:
商业企业卷烟经营购进环节中的按合同购进、准运证到货确认、扫码入库等,卷烟营销环节中的货源分配、卷烟打码、落到销售、卷烟销售大户管理、直营店管理、客户信息与许可证信息等;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中的调拨销售、准运证开具使用、资金结算、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苗发放、合同变更、收购运输等;卷烟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原辅材料购进、储存、调拨、使用,卷烟交易合同的执行、到货确认等;烟叶复烤企业生产卷烟中的按委托加工合同、协议调入原烟、投料加工、产成品发运等环节的规范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和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4、对自查、复查、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其他检查事项。
2.2.5检查要求
1、要求对专卖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环节、重点部门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2、要求检查组应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持续改进、不断完善的原则,认真核对有关数据,如实反映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真实性负责。
3、要求被检查单位和部门应当如实提供、报送有关文件和资料,并对其所提供、报送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检查过程中如需询问有关人员时,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如实解答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询问记录,其它单位和部门人不得干扰、阻碍检查工作。
2.3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
省局每年要对各商业企业卷烟打码到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无码销售卷烟及打测试码、打通码等问题。
卷烟打码到条专项检查可以与年度定期检查合并进行。
2.4烟叶合同签订与种植情况专项检查
烟叶移栽完毕后一个月内,省局组织相关市、县局,对计划分解、合同签订、烟种购进使用库存、育苗移栽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查处超计划种植、合同签订不规范、虚假合同、只签不种、多签少种、多户签一份合同等问题。
2.4.1检查方式
采用查阅资料、核对数据、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
2.4.2检查对象
各市、县级烟叶生产经营部门、烟叶收购站点和烟农。
2.4.3检查内容
(1)计划下达及计划分解;
(2)农户种烟申请及烟农信息档案;(3)合同草签及电子合同签订;(4)预留烟田及种子、烟苗发放;(5)面积落实及烟苗移栽;(6)烟种和烟苗的销毁。
2.5预警汇总分析及筛选
每月省局要对市级局的预警处理工作进行分析汇总,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
同时要对专卖内管信息系统产生的预警进行一次筛选,重点查找卷烟及烟叶生产经营方面不规范问题的线索,组织进行查处。
2.6对查扣非法真品卷烟分析汇总核查
每月省局要对全省查扣的非法真品卷烟案件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将具体的品牌、数量及条码等信息发回卷烟流出地的市级局。
市级局要根据省局反馈的条码信息,查找出相应异常订单,确定为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7教育培训
会同法规部门每年对行业内企业的主要领导和有关业务人员进行一次以上烟草专卖法律法规、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培训。
2.7.1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辅导、岗位技能鉴定与执法资格认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7.2培训内容
1、烟草专卖法律法规。
2、烟草专卖管理技能鉴定培训教材。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相关文件规定、流程规范等。
4、专卖内管业务技能及内管信息系统操作应用。
5、其它需要培训的内容。
2.7.3流程说明
1、副处长根据省局培训计划安排拟定培训方案报处长审核。
2、处长审核后报副局长(局长)审批。
3、领导审批后,会同培训中心下发培训通知、整理培训资料、安排布置会场等,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4、内勤员要做好培训签到、培训记录和培训有效性评价,并将培训学习记录和评价结果登记存档。
2.7.4培训要求
1、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试,考试成绩纳入教育培训档案,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
2、凡参加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内管工作岗位。
3、新上岗人员必须参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培训,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8联席会议
每年组织召开一次由专卖、纪检、整顿、销售、烟叶、物流等业务部门参加的专卖内管联席会议。
2.8.1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家局、省局有关政策规定。
2、各部门汇报内管工作开展情况。
3、通报全省专卖内管相关检查情况。
4、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方案。
2.8.2会议要求
1、联席会议由内管部门组织召开,每年召开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召开计划外会议的,由内管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会议。
2、联席会议要求处室负责同志出席。
3、联席会议所提出的方案、措施、意见及建议,各部门应尽快组织贯彻落实,并将整改措施方案抄送内管部门备案。
4、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并做好资料留存工作。
2.9工作考核
省局每年对各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2.9.1考核方式
通过听、看、查、访等方式,考核可以与定期检查合并开展。
2.9.2考核内容
1、市级局贯彻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规范落实情况,日常监管、同级监管和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职责的履行情况,辖区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的规范情况。
4、市级局专卖内管自查情况,真品卷烟案件调查处理和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调查上报情况,核查任务完成情况。
5、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和上月工作安排完成情况,按时上报工作报告情况,痕迹化资料收集保存情况。
6、市级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情况及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完善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3.同级监管
3.1监管主体
陕西省烟草专卖局。
3.2监管对象
省局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3.3工作内容
3.3.1生产经营数据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将卷烟生产计划、各生产点具体排产的品牌、规格、数量以及合作生产的具体品牌规格数量等材料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营销部门每季度末要将在各地开展促销活动的方案、报批资料,促销用烟的采购、领用单据报表以及开具的准运证、携带证等资料整理备查。
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每半年将生产经营数据和资料汇总整理报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对收集到的业务资料要进行核对分析,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存在异常情况时,要及时组织进行调查。
3.3.2内控制度备案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烟草进出口公司制定的规范经营有关制度、文件、规定等,印发后5日内送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备案。
内控制度备案尽量采用电子版传送。
专卖内管部门要将各类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解,及时进行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3.3.3监督检查
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专卖内管自查工作,并将自查资料在省局内管处备案。
1、除省局每年的定期检查外,省局每半年要组织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市级局对工业企业烟草专卖品运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按照市级局落实细则2.5.2规定执行。
2、省局每半年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卷烟营销部门进行一次卷烟促销专项检查。
检查卷烟工业企业在各地开展促销的方案是否得到审批,是否存在超审批时间、超范围、超地域开展促销活动,是否直接以烟向零售户开展宣传促销等情况。
3.3.4监督报废专卖品销毁处理
省局监督各企业建立报废专卖品台账,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报废专卖品数量详细登记,妥善保管,严禁擅自销售给行业外企业和个人,严防流入制假窝点。
省局督导市级局专卖内管部门对企业销毁报废专卖品实行全程监管,填写监销记录,并做好报废烟机设备的监销工作。
4.档案管理(市级局、县级局参照执行)
4.1存档内容
专卖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涉及的文件、纸质资料、电子文档、视听资料等。
1、国家局、省局制定下发的内管工作规范文件、制度等。
2、行业内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报告、报表。
3、行业内部企业内控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等规范性文件。
4、上级交办事项的办理、办结以及内管培训资料。
5、烟叶生产经营计划落实、种植、收购、调拨、销售等资料。
6、工业企业专卖品购置、调拨、使用、加工、大修等资料。
7、商业企业卷烟购进计划、库存、打扫码销售、电访配送等资料。
8、专卖品报废保管台帐、报废审批及销毁资料。
9、专卖品生产经营数据核查痕迹化资料、异常情况调查处理、重大事项及问题查办资料。
10、市级局上报两烟生产经营内管工作情况等。
11、对监管中产生的预警、排查出的内部违法违规线索,要在专卖内管信息系统统一进行存储管理。
12、其它涉及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资料。
4.2工作流程
档案上报或备案-收集-整理-编号-编目-送阅-存档-提出借阅申请-借阅审批-办理借阅手续-归还档案-审查归还档案-归档-到期处理报告-审核审批-到期处理。
4.3工作要求
1、存档资料由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内管监督岗位人员提供,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并分别用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和视听资料保存,内管科长每季度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
2、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后、将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编号。
3、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部门对内管存档资料要有专门的存放场所和设备,档案管理员对存档的资料要进行登记,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档案管理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交接移送工作后,方可离岗。
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有关人员借阅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档案时、须由内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履行登记借阅手续。
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
5、档案资料归还时,接收人员要检查档案、保证材料完整无损,借阅人应当在归还时在借阅表上登记归还时间并签字确认。
6、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档案资料根据档案的保存日期在保存期满后、经内管负责人审核副局长审批,移交相关部门或销毁。
二、市级局部分
1.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交办任务工作程序
1、登记交办任务。
内管员对上级交办任务进行登记,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表》报副科长、科长,2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调查意见。
科长对任务进行分析,需市级局完成的交内管科办理,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完成的,提出要求和意见报副局长审核,2个工作日完成。
3、审核分派。
副局长进行审核,需要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
领导审核同意后,由科长、副科长牵头,组织人员具体实施,2个工作日完成。
4、组织调查。
专卖内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调查,需县级局和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按照要求执行,5个工作日完成。
5、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副科长对相关调查资料进行核实,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交内勤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异常情况调查处理表》进行登记,得出调查结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1个工作日完成。
6、呈报审签。
科长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属于违规的,报副局长审核,局长审批,按领导批示组织落实,相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反馈内管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
7、上报归档。
内勤员登记《内部专卖管理监督上级交办任务登记台账》,将上述工作形成的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经审核后,将结果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2个工作日完成。
1.2处理举报投诉信息工作程序
1、登记举报投诉信息。
内勤员对相关举报投诉信息进行登记,填写《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1个工作日完成。
2、提出初步分析意见。
内管员对信息进行分类,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描述分析,报科长(副科长)审定,1个工作日完成。
3、任务分派。
科长(副科长)指派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或由相关部门协助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4、开展调查。
调查人员采取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业务部门、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并将调查过程和结果记录在《举报投诉信息情况登记表》,报科长(副科长)审定,5个工作日完成。
5、调查结论。
科长根据调查情况得出结论并拟定处理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核,1个工作日完成。
6、领导审批。
副局长对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如未通过审核退回部门重新调查,1个工作日完成。
7、结果处理。
科长对领导审批的结果进行处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转送有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进行处理和整改,反馈处理和整改情况,1个工作日完成。
8、反馈结果。
专卖内管部门自接受举报投诉信息之日起,一般5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人。
9、整理归档。
内管员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整理存档并登记台帐,1个工作日完成。
1.3处理县级局上报问题工作程序
1、登记上报问题。
内勤员根据县级局问题呈报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登记县级局上报的违规问题,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查定性。
副科长负责对上报的违规问题进行初步审查定性,1个工作日完成。
3、提出处理意见。
内勤员依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市级局上报问题处理表》填写《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科长根据违规问题性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副局长审核,需局长审批的报局长审批,3个工作日完成。
4、整改违规问题。
内管部门根据违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
责任部门和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5个工作日完成。
5、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根据《内部专卖管理监督问题处理移交表》,对违规问题涉及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6、反馈整改结果。
相关责任部门将处理和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专卖内管部门。
7、整理档案资料。
内勤员根据反馈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建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理问题登记台账》,并将工作底稿、工作表格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
1.4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系统预警处理工作程序
1、发现预警启动流程。
监管员每天登陆内管信息系统,及时排查筛选预警,并启动预警调查流程,1个工作日完成。
2、审核调查。
内管副科长根据预警情况在《监管日志》里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并报科长审核,审核通过后直接指定卷烟、烟叶或工业监管员按照调查处理流程进行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3、呈报审批。
涉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和由县局调查的报副局长审批,审批通过,将预警转至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或者县局进行调查,若未通过则由科长组织重新调查,3个工作日完成。
4、反馈结果。
相关业务部门内管员或者县局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完成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市局专卖内管部门监管员
5、整理归档。
监管员填写《监管日志》,整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1个工作日完成。
1.5非法渠道真烟案件核查程序
1、登记备案。
专卖稽查员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简要情况和涉案卷烟条码信息移交本级专卖内管部门内管员。
2、分类上报。
内管员逐案逐条登记涉案卷烟条码信息,并留存相关证据资料,案值超过5万元的案件,在立案后48小时内上报省局专卖内管部门并通过MIS系统报国家局。
3、启动核查流程。
内管副科长对系统产生的真烟案件预警以及省局交办的需要核查的真烟案件进行分析,需要委派县级局核查的转交县级局调查,需要市局核查的指派稽查员、内管员调查。
调查人员3个工作日内将非法渠道真烟来源、流向、原因调查结束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副科长审核。
4、复核分送。
专卖内管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将真烟案件核查调查情况抄送同级卷烟营销部门,提出促进规范经营的意见和建议。
5、存档备查。
市级局卷烟营销部门内管员根据提供的真烟案件信息,3个工作日内将反馈意见报送市级局内管部门卷烟监管员,卷烟监管员将结果上报部门负责人,存档备查。
1.6卷烟销售大户监管工作程序
1、大户审核及备案。
各市级局(公司)要建立卷烟零售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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