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docx
- 文档编号:755138
- 上传时间:2022-10-12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8.33KB
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docx
《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
标准化管理考核标准(考核主管部门:
质量保证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1、企业标准体系的管理
1.1企业标准体系的编制和企业标准的编号由标准化室统一归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发布企业标准编号。
1.1.1凡擅自变更或修改企业标准体系表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
1.1.2凡擅自变更、修改或自行发布企业标准编号者,每次扣责任单位200-500元。
1.2企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审批、发布由标准化室统一归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以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发布企业技术标准。
1.2.1凡擅自制、修订、审批、发布企业技术标准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
1.3企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制、修订、审批、发布由总经办统一归口管理。
1.3.1检查考核由总经办按公司规定执行。
2、技术标准制、修订管理
2.1技术标准的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1月4日前将下年度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汇总报标准化室。
2.1.1凡有项目应申报事后补报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事后仍未按要求补报的,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2.2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各起草单位应将任务落实备案表报标准化室。
2.2.1凡不按时报送任务落实备案表者,扣责任单位100元。
2.2.2凡任务落实备案表中项目不全或不符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2.3技术标准起草单位应在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标准起草任务,经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将标准草案送主管部门。
2.3.1凡未按时完成起草任务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
2.3.2凡标准草案未经单位领导审批签字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2.4技术标准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标准草案进行审定。
各审定单位领导应在标准草案封面上签字。
2.4.1凡未按时组织有关单位审定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2.4.2凡审定不认真,导致标准出差错而影响标准实施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
2.5用户对产品质量等有特殊要求时,有关部门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标准化室,由标准化室下达技术条件或变更通知单。
2.5.1凡未及时反馈信息而影响下达技术条件者,每项扣责任单位500元。
2.5.2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无技术条件而生产、检验和销售产品者,扣责任单位500-5000元。
2.6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时,研制单位应将制订新产品标准的资料提供给标准化室,供其制订新产品标准。
2.6.1凡未按要求提供资料而影响制订标准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
2.6.2凡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未达要求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2000元。
2.7新增工艺或工艺革新(改进)的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投入工业生产半年后,应用单位应及时制、修订有关工艺、设备、安全等企业标准,报主管部门审定后,交标准化室组织审批、发布。
2.7.1凡未按要求制、修订有关标准者,每次扣责任单位2000-5000元。
3、技术标准实施监督管理
3.1企业现行各类技术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1.1凡未按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3.2当原执行的国家(行业)标准被企业标准代替,或国家(行业)标准被新修订的标准代替后,原标准应终止执行。
3.2.1凡新标准实施后仍执行被代替的标准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3.3各类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实施日期实施,如确有困难者,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暂缓执行的理由、期限和应采取的措施,报送标准化室,经请示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延期执行。
3.3.1凡未按规定实施日期实施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3.3.2凡虽提出申请,但未经同意而延期执行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3.4现行各类技术标准的条款必须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4.1凡未按要求全面、准确实施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3.4.2凡未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4、技术文件管理
4.1技术文件统一由标准化室印制后交主管部门发放。
主管部门领取文件后,应在所发放的文件上加盖“受控”或“非受控”标记并编号发放。
4.1.1凡未按要求加盖“受控”或“非受控”标记并编号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1.2凡应发放“受控”文件而发放“非受控”文件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1.3凡发生编号错误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2文件使用单位应将“受控”和“非受控”发放数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核查后填写文件发放表,使用单位在发放表上签字后领取文件。
4.2.1凡未按要求向主管部门申报文件发放数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2.2凡文件发放手续不全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2.3凡文件发放表丢失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3使用单位领取文件后,填好“受控”或“非受控”发放名单,按编号发放给文件持有者,文件持有者应在发放名单上签字。
4.3.1凡未按要求发放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3.2凡文件发放名单丢失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4发放受控文件的同时应将其作废版本如数收回交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收齐后统一处理。
主管部门和归口部门可留存1本(套)加盖“保留资料”章存档备查。
4.4.1凡未按要求收回作废版本者(临时性技术条件15天内收回,其他技术标准在1个月内收回)每本扣责任单位50元。
4.4.2凡未按要求存档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5文件持有者应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污损和借(送)他人,也不得在文件上随意更改、涂画。
4.5.1凡丢失、污损、借(送)他人文件者,每本扣责任单位50元。
4.5.2凡在文件上随意更改、涂画者,每本扣责任单位50元。
4.6生产区不允许出现作废、失效而未作“保留资料”和“非受控”标记的技术文件。
使用单位要存档备查者,必须经主管部门和归口部门双方同意,加盖“保留资料”章,数量仅限1本(套)。
4.6.1凡生产区发现作废、失效而未作“保留资料”和“非受控”标记的技术文件,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4.6.2凡未按要求保留作废、文件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4.7生产现场悬挂(张贴)的各类技术(操作)规程,其条文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并加盖“受控”标记。
4.7.1凡悬挂(张贴)的各类技术(操作)规程与相应标准不符或未加盖“受控”标记者,每项扣责任单位100元。
4.8技术文件的复制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标准化室备案后,由复制单位进行。
复制受控技术文件的发放按受控文件的发放程序进行。
4.8.1凡未经同意和备案而复制技术文件者,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
4.8.2凡复制受控文件未按受控文件发放、作废收回程序进行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4.9受控文件的每一项更改,应在每份发出去的受控文件相应条款上作出“更改”标记。
4.9.1凡已更改的受控文件未及时按要求做出“更改”标记者,每项扣责任单位50元。
4.9.2凡受控文件的修改通知单未按受控文件发放、作废收回程序进行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元。
4.10各单位使用的外来技术文件,应送标准化室确认其版本的有效性,登记后加盖受控发放章。
4.10.1凡使用未经确认其版本有效性的外来技术文件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4.10.2凡使用上述文件造成差错和损失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5、产品标识管理
5.1中间物料、成品在实物或包装上标识的,标识内容应齐全、规范、清晰、醒目。
5.1.1凡未按要求进行标识的,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2生产现场的原料(含重要辅助材料)、中间物料、成品堆放点均应有标识牌,标识牌的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和标识内容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5.2.1凡现场堆放的原料(含重要辅助材料)、中间物料、成品无标识牌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2.2凡标识牌的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和标识内容与有关标准不符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3各类标识工具的更改、制作均应填写《产品标识工具制作(更改)申请表》报标准化室审批。
5.3.1凡未按要求申报审批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4各类标识工具一经审批即成标准,应严格实施。
不得随意变更。
5.4.1凡随意变更标识工具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和标识内容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5.5现有标识内容如与有关标准不符而又必须按现行标识的,应对相关标准进行修订。
有关单位应将修订内容填入《企业技术标准修改通知单》中,报标准化室审批发布。
5.5.1凡未按要求执行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5.6生产现场所有标识牌应悬挂(竖立)在醒目位置,并做到名实相符。
5.6.1凡发现名实不符或有物无牌、有牌无物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5.7各类标识工具应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不得挪作他用或污损。
5.7.1凡发现将标识工具挪作他用或污损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6、标准化其他管理
6.1各单位应将标准化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中,并按其进行检查、考核。
6.1.1凡单位经济责任制中无企业标准化管理内容者,每次扣责任单位2000元。
6.1.2凡未按经济责任制中内容检查、考核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0元。
6.2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检查、考核台帐,并做到项目齐全、数据准确。
6.2.1凡未按要求建立台帐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6.2.2凡台帐项目不全、数据不准确者,每项扣责任单位200元。
6.3各单位应于每月4日16时前将《技术标准执行、检查、考核报表》报送标准化室。
6.3.1凡未按时报送报表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6.3.2凡报表内容空洞无物或手续不全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6.4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4日前将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报送标准化室。
6.4.1凡未报送年度标准化工作总结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6.5标准化室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与被抽查单位的考核报表应相符。
6.5.1抽查结果与被抽查单位的考核报表不符时,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
6.5.2凡抽查中发现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0元。
6.6各单位兼职标准化员应相对固定,任期至少在1年以上。
兼职标准化员因工作需要变动时,事前应与标准化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变动。
并在一月内确定接任人选报标准化室备案。
6.6.1凡兼职标准化员变动前未经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同意者,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变动后仍未告之标准化室备案的,每次扣责任单位1000元。
6.7各单位兼职标准化员应积极参加标准化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6.7.1凡未经同意而无故缺席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6.8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标准化法律、法规、标准化知识和典型事例。
每年至少写一篇标准化的宣传稿件并报一份给标准化室备案。
6.8.1凡未送宣传稿件到标准化室备案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6.9各单位借阅标准化资料必须按时归还(每本每次借期不超过15天)。
6.9.1凡到期不还者,每次扣责任单位100元。
6.9.2凡损坏或丢失资料者,每本扣责任单位5~10倍书价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标准化 管理 考核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