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测量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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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测量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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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测量管理规定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测量工作贯穿工程施工的每一环节,测量成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为确保测量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断提高施工测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项目部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第二章工作目标
1、保证全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安装按设计准确就位。
避免因施工控制测量、放样测量超差而造成重大设计变更或工程事故。
2、在任何贯通面上,地下测量控制网的贯通中误差,横向不超过±50mm,竖向不超过±25mm。
3、隧道衬砌不侵入建筑限界,设备不侵入设备限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测量任务划分
1、组织机构
项目部测量监测组在项目总工程师领导下组建,工程部下设测量监测组及现场施工测量人员。
测量监测组成员:
现场测量人员:
2、主要负责人职责
1)项目总工
项目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严格本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加强对测量人员管理和对现场施工过程的控制。
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加强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及学习,制订和实施纠正及预防措施,严把“测量”关,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
2)工程部长
工程部长在项目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落实项目领导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技术的任务,下发相应的测量技术交底,对测量复测成果、方案及报告进行复核签认,并对测量监测组有相应的领导权。
3)测量监测组负责人
掌握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测量预控工作;编制工程测量方案,确定测量方法、测回数及精度等级,使测量精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负责工区控制点的测量复核及重要(关键)部位的复测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并对所施测的测量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对项目部测量设备的管理;对现场测量人员进行监督及工作指导。
4)技术主管
现场施工测量工作实行技术主管负责制,负责现场测量;对距离测量、角度测量、水准测量以及测量资料、放样计算、洞内导线、高程等负责;保证隧道掘进方向精确无误,控制洞内中线及结构物尺寸的测量检查工作;负责测量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5)测量员岗位职责
测量员受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测量主管的领导,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工作,要努力学习和熟悉施工图,增强识图、审图、绘图的能力;负责建筑物控制桩,水准点的测设及保护工作,掌握不同工程类型,不同施工方法,对测量放线不同要求的能力;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控制线投测及标高传递,监督检验,对各种几何形状、数据和点位的计算与校核的能力;能针对误差产生的原因采取措施,以及对各种观测数据的能力,针对不同现场情况,综合分析处理问题;测量仪器的请领、保管,了解仪器构造、原理和掌握仪器使用、检校、维修能力,确保仪器良好工作状态;随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测量放线情况和检查的问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测量任务划分
1)工区测量任务
(1)施工放样
工区日常测量实行技术主管负责制,所有的现场测量资料要坚持多人计算、相互复核,满足规范要求后方可使用。
施工放样前测量人员应对首级控制点位进行测量校核,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放样。
测量人员要在点位放样完成后进行现场检查,采用钢尺测距或目测方向等方法。
测量点位放样必须做到细心、准确、满足规范要求。
施工放样主要包括车站围护结构轴线定位、基坑开挖测量、钢支撑位置测量、主体结构中线定位、盾构始发及接收测量等工作。
(2)测量资料管理
需归档的资料经技术主管复核后由工区测量员填写,并按时上报资料室,测量工程师在资料形成过程中要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工区测量人员现场测量原始记录要真实、清晰,不能做假,数据要事实求是,测量监测部定期对现场测量原始记录进行检查,发现造假或不清晰的地方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罚款50元,第三次直接上报经理部重新调整工区测量人员。
收集外业资料须及时、真实、完整,具有规范性和系统性,利于整理和保存。
内业计算必须坚持对算检查制度,计算方法要规范合理,确保计算结果正确,内容要清晰完整,不凌乱。
必须签字。
如应计算资料错误,使用中造成工程施工失误及其它各种后果的,承担其它相关责任。
测量人员现场计算的测量资料和成果必须相互检查,签字认可。
如不经相互检查,抄录的资料和成果在使用中造成工程施工失误及其它各种后果的,承担相关责任。
(3)重要(关键)部位复测制度
工区技术室必须按照下列施工进度及时上报复测申请资料:
①围护结构第一单元段的连续墙或围护桩中心线
②车站第一块底板、车站1/2处底板、最后一块底板放样后,分别进行一次车站底板放样复核。
③盾构始发前,上报盾构始发基线边、钢环圆心定位及高程点测量成果复测申请。
工区技术需要进行控制点或断面量测等内容的复核工作时,技术室应上报复测申请报告(表格由测量工程师制定,下发技术室),内容包括:
测量部位、内容、里程、工区测量成果等。
工区技术室根据复测申请报告时间,提前做好掌子面防护、通风清尘、测量点位的清理等准备工作,为测量提供作业条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测量时应及时通知测量监测部。
测量监测部进行复测时,技术室安排专人配合测量组人员工作。
(4)测量控制点位埋设
工区技术室应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埋设测量控制点,并注意日常保护。
盾构区间当正线洞内掘进超过50m时、开挖到1/3贯通距离时、到达2/3全程时,埋设测量控制点位;地下车站在施工完第一块底板时、1/2底板时、最后一块底板时,左右线均埋设测量控制点位。
2)测量组测量任务
(1)在总工的领导下,依据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工艺,编制施工测量方案、计算放样数据、并报审、报验、组织实施。
(2)负责复测业主提供的首级施工控制网,建立施工加密控制网并定期复测并进行严密平差计算。
根据施工需要移设或增设水准点和导线点时,其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测量规范的相关规定。
(3)负责测量文件修改、补充,做好质量记录及文件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保持,并做好日常的报验工作;负责测量工作总结和竣工测量资料的编制与归档工作。
(4)对工程的关键结构部位进行精密定位,保证结构部位的倾斜度、平面位置及高程的精度。
确保提供的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对工区上报的复测申请及时进行复测,复测结论及时反馈。
(5)负责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严格按照测量仪器操作规程和测量作业程序作业,做好测量设备的保养、周检、年检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性能指标检查。
(6)在测量工作中,对各项测量原始资料,必须严格按测量规定内容及格式统一标准填写,各项测量计算成果和图表,必须做到标注明显、计算过程清晰并签署完备。
未经复核、检算和签署不完备的测量资料不得使用。
第四章现场测量管理细则
工程施工测量的工作内容包括:
工程开工前交接桩、施工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构筑物)控制网、工序各部施工测量、建筑变形测量、竣工测量等。
1、工程开工前交接桩:
工程中标后,主动联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时进行交接桩。
交接时,应按交接书面资料所列桩橛现场逐点交接并查看情况,各类桩点应完好无损,稳定可靠,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以利查找。
必要时应携带仪器找桩或补点。
对于无法补测的国家点、GPS点的缺失应在交接记录中注明,由设计单位补测或报建设单位解决。
交接签认时,书面资料必须真实、齐全,桩点的布臵和密度应符合测规要求,对于现场未找到的或已被破坏的桩点,应视为废桩;交接记录应写清存在问题或处理意见,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
2、施工复测:
复测的目的是核对设计交桩的正确性,应在开工前完成。
复测完成后应按照规范要求整理测量成果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审批,经批准后的测量成果方可使用,并及时做好标识。
3、控制测量:
根据本工程特点建立独立施工控制网,以提高精度便于施工放样。
本着“从整体到局部,先控制后细部”的测量原则,围绕工程施工的整体部署,及时进行施工控制网的加密、各级控制点的引测工作。
本工程地面控制网应满足《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测量规范》(GB50308-2008)和其它相关技术条款规定的梯级布网其最末级平面控制点相对于同级起始点或邻近高等级基本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大于±8mm施工的精度要求,同时隧道相邻洞口点的点位中误差也满足贯通面的误差要求。
1)局部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对首级施工控制网的进行加密,观测的成果需报由业主测量队校核,监理中心审批后方可使用。
2)对监理工程师所提供的控制点,要到现场逐一确认,检查其完好性、可靠性及可利用性。
并对控制网点、水准点进行复测,复测控制网的等级与原控制网的等级相同,以检验其成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并及时提交复测成果。
3)使用控制点的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检查和校核,一旦发现控制点的位移超出相关技术条款规定的限差要求时,立即停止使用,马上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上报业主测量队及监理部门。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每两月组织一次全线控制点的复测工作,及时将复测结果上报。
4、施工放样:
施工放样引用经审批的复测和控制网测量成果,各种控制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妥善保护,破坏后应采用原测量精度补设。
1)施工放样技术要求
为保证测量放样工作的有序进行,严格保持所放样各元素之间存在的几何关系,应遵循由整体到局部的原则。
即直接由等级控制点(首级及加密控制点)进行放线,也可以由细部临时加密的点线进行放样。
重要部位采用首级控制点进行放样。
做到“四无”,即无缺测、无漏测、无不符合精度、无违时:
“四随”,即随时观测,随时记录,随时计算,随时存档。
(1)在进行施工放样前,认真查阅设计图纸,验证图上标注的设计坐标和几何尺寸,在检查设计图纸无误后,才开始计算要放样部位的轮廓点的设计坐标和设计高程。
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应立即停止该部位的测量放样工作,并马上向有关部门反映。
所有放样资料由两人独立计算和编制,并绘制放样草图,以保证正确性。
(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平面位置的放样可采用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正倒镜设点法等放样方法;高程放样采用水准测量法。
(3)在特殊部位,放样和校核都采用同一组放样测站点进行放样。
(4)不同的设计要求进行不同放样,在检查放样点的点位无误后及时向当班的技术员或作业班组现场交接,并提交“测量放样成果单”。
(5)放样误差要求:
①连续墙的中心放样误差应为±10mm,内外导墙平行于地下连续墙中线允许误差应为±5mm,竣工后其实际中心与设计中心偏差应小于30mm;
②结构底板绑扎钢筋前,应依据线路中线,将钢筋的摆放位置放样出来允许误差为±10mm。
结构边墙、中墙模板允许偏差为0~+5mm。
顶板模板高程测量允许误差为0~+10mm,宽度测量允许误差为-10~+15mm。
2)车站施工测量
(1)围护结构施工测量
①地下连续墙的地面中心轴线依据线路中线控制点进行放样,放样误差应在±10mm之内,其内外导墙应平行于地下连续墙,其放样允许误差为±5mm。
②连续墙槽施工中应测量其深度、宽度和铅锤度。
③考虑到连续墙成墙垂直度及墙体变形影响,内外导墙的净距比地下连续墙厚度加大5cm;导墙垂直度控制在≤1/200内,以保证导墙顶面平整和定位准确。
为确保结构净宽宽度,连续墙中心轴线外移8cm。
④连续墙竣工后,应测定其实际中心位置与设计中心线的偏差,偏差值应小于30mm。
(2)基坑开挖施工测量
基坑开挖时,利用场地内加密的导线、水准控制点将平面、高程控制点引到边坡上随时控制开挖深度与宽度,也以便于现场施工员校核更好的控制基坑开挖。
引测到边坡上的控制点只能即引即用,下次需要时再重新引测或者复核上次引测的控制点复核无变动后方能使用。
基坑开挖施工测量应遵循下列要求:
①采用自然边坡的基坑,其边坡线位置应根据线路中线控制点进行放样,其放样允许误差为±50mm。
②基坑开挖至底部后,应采用附合导线将线路中线引测到基坑底部。
基坑底部线路中线纵向允许误差为±10mm,横向允许误差为±5mm。
③高程传入基坑底部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或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方法。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应对向观测,垂直角观测、距离往返测距各两测回,仪器高和觇标高量至毫米。
(3)钢支撑位置的施工测量
用全站仪在冠梁上放出两个钢支撑中心点,用钢尺排出中间钢支撑的位置,再在冠梁侧面用水准仪放出标高,根据设计图纸算出每道支撑位置的下返数。
在架设钢支撑前用悬吊钢尺的方法放出每一道钢支撑的位置。
(4)主体结构施工测量
①主体结构中线的定位放样
利用经监理及业主批准的地面控制点,用全站仪将主体车站的中线放出,将控制点定在基坑上利于保存的地方。
还应进行高程传递测量,把标高传递到高于底板设计面处的连续墙上,作好牢固标志。
控制点要经测量组复核,成果经监理检验同意后,方可使用。
当完成第一块底板混凝土筑后,及时埋没永久中线控制点,以后用来控制各结构的位置及标高。
②车站柱、梁、侧墙的定位放样
a、结构柱的施工:
结构柱的钢筋绑扎之前,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出所有的结构柱的平面坐标,用全站仪采用极坐标的方法在底板垫层上测设结构柱中心的位置,点位的放样误差≤±10mm。
b、结构底板、顶板的梁、边墙的施工:
在垫层上用全站仪采用极坐标的方法测设底板梁和边墙的轴线、起点、终点、拐点,且在轴线的方向上、梁或边墙的两端测设控制桩,在垫层上弹出轴线和模板线,放线的误差≤±10mm。
在混凝土浇注之前复核模板的宽度和位置。
模板牢固后、浇注混凝土之前,利用水准仪将梁或边墙的层面标高线测设在模板的内侧上(或测设下返5cm的高程控制线)。
c、顶板梁施工:
在模板的安装过程中,及时测设梁的轴线、模板的宽度线和模板高度的控制点,轴线的放线误差≤±10mm,模板宽度的放线误差+10~+15mm之内,高度放线误差+10mm之内。
③车站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定位放样
车站预埋件、预留孔洞的定位放样严格按照图纸尺寸进行测量,精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方法是以车站的中线为控制基线,将几何图形墨线、红油漆弹画于底模上。
④站台板、轨顶风道及其预留孔洞、预埋件的定位放样
站台板、轨顶风道及其预留孔洞、预埋件的定位放样应使用已调整后的线路中线点和水准点。
站台沿边线模板测设应以线路中线为依据,其间距误差应为“正号”,最大不大于5mm。
站台模板高程测设误差宜低于设计高程,最大不小于5mm。
3)盾构区间施工测量
(1)在盾构区间图纸下发后,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对图纸的审核。
经审核无误后由项目测量主管计算出隧道轴线的三维坐标,并报公司精测队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至监理、业主审核。
以上工作全部完成后方可导入导向系统指导盾构隧道施工掘进。
(2)对洞门中心、始发托架、反力架放样后,项目部测量队应通过换人换方法进行初检并报公司精测队复检合格,方可上报监理和业主测量中心。
完成以上程序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3)在盾构机下井安装完成后,必须利用人工测量方法测定盾构机的初始位置和盾构机姿态,盾构机自身定向系统测量成果应与人工测量成果一致。
测量内容包括平面偏差、高程偏差、俯仰角、方位角、滚转角及切口里程。
(4)在完成上面各项工作后应及时对导向系统进行调试,将线路中心三维坐标、相关计算参数输入导向系统。
通过导向系统测量盾构机始发姿态指导盾构始发掘进。
(5)隧道净空断面测量直线段按8环(),曲线段按4环()间距测量结构横断面,曲线元素应测设结构断面。
当设计有特殊要求时,线路中线调整和结构断面测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6)盾构到达接收井前50环内应增加人工测量频率符合盾构机推进姿态,并组织洞内导线的全线测量做好贯通测量的准备工作。
(7)盾构机完全出洞后应及时根据据业主要求组织贯通测量,测设全线隧道断面。
5、建筑变形测量:
建筑变形测量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及场地的沉降、位移和特殊变形测量。
一般可分为沉降、位移和特殊变形测量三类。
沉降测量包括建筑场地沉降、基坑回弹、地基土分层沉降、建筑沉降等观测;位移测量包括建筑主体倾斜、建筑水平位移、基坑壁侧向位移、场地滑坡及挠度等观测;特殊变形测量包括日照变形、风振、裂缝及其他动态变形测量等。
施工过程中,常见的变形测量是沉降测量和位移测量。
建筑物变形测量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测量规范实施,每次变形测量观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测量资料的整理,保证各项资料完整性。
整个项目完成后,应对资料分类合并,整理装订。
自动记录器记录的数据应注意观测时间和变形点号等的正确性。
为了保证变形测量成果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关观测记录、计算资料和技术成果必须有有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成果章。
6、竣工测量:
单位工程竣工后,应及早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测量,以核实工程各部件中线、标高、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规范、验标及图纸要求。
7、点位保护
1)经测量监测部复测或第三方测量定设的水准点、导线点和现场放样的施工控制点必须妥善保护,对于这些点位要挂牌明示。
控制点周围1m范围内禁止堆积任何物件,如有违反,造成点位破坏,对其负责人进行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导线点通视方向不能堆放材料。
2)测设后的控制点任何人不得随意改移、破坏。
现场的水准点、导线点和施工控制点的位置和保护措施,由技术室向领工员、施工班长进行交底。
3)测量点位由工区负责保护。
第五章测量质量控制
1、测量质量控制内容包括测量复核制度、测量质量控制运作、测量成果交验。
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各级测量机构及人员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
1)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2)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
遗失的桩位应坚持补桩,无桩名的桩位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
3)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做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4)各种测量的原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
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5)测量的外业工作必须有多余观测,并构成闭合检核条件。
内业工作应坚持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并相互校核。
6)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查、复测,后利用”的原则。
7)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或换人检查复测无误后才能施工。
8)一项工程由两个以上单位同时施工时,应联合测量;若不同时施工时,先施工的单位进行整体复测,相关单位复核确认后使用。
施工复测时,必须超越管段范围与相邻相关的测量桩点联测,并与有关单位共同确认共同使用的相关桩点和资料。
9)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准开工;上一道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不得继续施工。
3、测量质量控制运作
1)原始观测记录
(1)要求测量记录有专用记录本并用铅笔(或不洇水的签字笔)记录,记录项目应完善齐全(项目名称、日期、天气、地点、人员、仪器编号等),每次记录应签字齐全;采用非手工记录的,测量后要将有关数据打印输出,留存备查。
原始观测记录(包括各种放样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涂改和事后补记、补绘。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2)手工采集的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进行复核以确保原始观测数据的准确性。
各种原始观测数据未经复核不得用于下一步测量和计算工作。
抄录已知数据必须核对,不同的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3)电子记录内业计算前必须检查原始观测值文件中各项参数是否正确,主要包括仪器加乘常数、气象改正系数、归算高程面、各项观测限差等。
电子记录在完成测量任务后应及时备份保存。
各种常用测量记录表格有水准仪簿、经纬仪簿、全站仪簿、全站仪测量记录表、三、四等水准测量记录表、二等、精密水准测量记录表、GPS外业观测记录表、GPS测量时段表等。
(4)项目部未按规定对现场测量进行记录,对项目总工和工程部长各罚款200元,对测量组组长罚款300元。
项目队未按规定对现场测量进行记录,对项目队技术主管罚款200元,对测量小组小组长罚款300元。
(5)项目总工程师必须按规定对施工测量成果资料进行检查、校核,并督促测量人员整理,并分类归档,妥善保管;测量组每日外业手簿须由记录人自查,司仪员100%复查,测量组长100%校对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
(6)严格执行换手测量制度。
工程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更换全部测量人员、仪器及计算资料),一般科目应实行同级换手测量(更换测量人员和计算人员)。
项目部测量无测量复核记录,对项目总工、工程部长各罚款100元,对测量组组长罚款200元。
项目队测量无测量复核记录,对项目队技术主管罚款100元,对项目队测量小组小组长罚款200元。
(7)按时填报测量管理表格,测量管理表格包括: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账、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执行表、测量人员统计表。
未按规定对测量仪器定期标定并填报测量管理表格,对项目总工、工程部长、测量组组长各罚款200元。
2)自检和外检
为确保工程质量,各级测量机构必须按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对各项测量工作实行自检;重要的定位、放样和施工阶段性复核实行第三方检查(测量监理复核检查或上级测量机构的复核检查)。
3)测量项目抽检:
为检查控制测量项目的各项作业是否规范,测量成果的质量与精度是否合格、可靠,实行项目抽检。
抽检采用交叉复核的方法,即采用不同的人员、不同的设备、不同的方法进行交叉复核,以便及时发现和纠正差错。
抽检完成后,应写出书面意见,指导被检单位的工作。
对不合格成果应限期改正并提交符合要求的新成果。
4、测量成果管理
1)为确保测量成果质量的可追溯性,项目部测量组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每天的测量成果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项目部上报的测量成果资料必须要有计算、校核、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3)测量资料的报送和下发,项目部必须建立资料报送单或是签领单,并执行相应的交接签字手续。
4)测量成果资料入库存档时,必须建立文档记录资料,并将文件分类整理,以便查阅。
5)所有的非临时性测量资料必须要有电子版备份,重要的测量资料建立双备份并妥善保管。
6)项目部应建立测量资料库,应设专人管理测量资料,应有专用测量资料文件柜及专用资料档案管理计算机。
7)所有的存档测量资料,必须在存档前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存档。
8)所有控制点、起算点必须按规范规定的相应等级、精度进行加密测量,加密测量必须进行闭合检验和平差,其测量成果必须进行签认。
9)公司属所有工程开工复测成果报告必须报公司审批后方可实施。
所有工程加密点测量成果报告须报经公司测量队审核、存档。
10)测量成果资料包括:
交接桩记录、设计院成果资料、复测成果书、加密成果书、竣工测量成果书。
复测成果书、加密成果书、竣工测量成果书内应包括工程概况、测量技术依据、测量桩位情况、设计资料、测量人员及设备、测量步骤及方法、测量数据处理、测量精度分析、测量成果及结论,测量计算及平差的相关附件,以及人员资质、设备检定证书等。
测量计算及平差的相关附件应包括:
导线计算表、水准测量计算与统计表、三角高程计算与统计表等。
第六章测量仪器管理
测量仪器是测量人员对工程施控的有力武器。
爱护好测量仪器及工具是我们每一位测量工作者应具备的品德。
由于测量工作是在室外进行,受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对维护好测量仪器非常重要,正确使用、科学保养仪器是保障测量成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延长仪器使用年限的重要条件,是每个测量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否则不但影响测量工作的进展和任务的完成,而且会造成仪器损坏。
为此,我们必须正确使用仪器,了解仪器性能,基本构造和操作方法,加强仪器的维护和保养。
1、仪器设备的配置
各项目应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业主及监理的要求,尽可能配备先进的测量设备,提高工程测量工作自动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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