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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行业发展综述
2011年中国慈善行业发展综述
慈善行业自成系统,包括慈善产品的研发、技术、项目;慈善捐赠;慈善组织的培育与发展;慈善人才的开发;慈善营销、慈善信托以及慈善服务等。
慈善公益行业的兴起与发展,也带动诸多产业的发展,如教育、环保、卫生、科技、医疗、养老、儿童、社会服务及其他个人服务等。
2009年以来,我国的慈善公益组织开展一系列联合行动,谋求行业的良性发展,行业意识开始凸显。
这些行业联合行动包括:
基金会联名上书呼吁政府尽快解决基金会面临的捐款收入被征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发起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推动“社会组织512论坛暨公益项目交流展示会”和“慈善导航行动”举行;创办中国基金会中心网等。
这些联合行动,一方面促进了基金会之间的交流、沟通与合作,促进了基金会行业的发展与自律,进而带动公益行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行业联合与政府开展对话,对于传达行业的声音,增加与政府间的沟通,影响政府的决策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1]
2011年,我国慈善行业的发展呈现出如下特征:
第一,联合型特征;第二,区域型特征(如黄河善谷);第三,集聚特征与规模效应;第四,理性对待的特征;第五,行业链条特征,如慈善公益捐赠、慈善公益服务、慈善公益创投、慈善公益营销、慈善公益商业化、慈善公益价值链等。
对慈善行业的形成与发展进行深入探讨与实践行动,有助于改变慈善公益散、乱、差的状况。
对慈善公益,社会中关注捐款的多,关注服务的少;关注政府的多,关注民间的少,这些方面都亟待改善。
慈善公益组织各自为政,不利于发挥成本优势。
联合募捐行动中形成的慈善行业、产业集群等,有利于带动经济发展、促动就业,产生社会效益,形成良性循环。
一慈善行业的兴起及其发展
2011年,我国慈善行业在个体与组织、捐赠与服务、理念探索与实践行动中震荡、发展,寻求最佳平衡点及更具有创新性的突破和发展。
2011年12月17日,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24家公益基金会声明加入《公益与商业合作九大行为准则》,中国公益行业首个“公益与商业合作”的行规确立。
慈善[2]不仅与社会精英阶层有关,而且与每一个平凡的个体相关,如企业家曹德旺,烤羊肉串的个体户阿里木,献身于高原的志愿者家庭胡忠和谢晓君等人。
[3]但是,慈善公益行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些专门的人士,以专业的精神,有意识、有目标、有组织、有效率地开展慈善工作。
在我国的慈善系统中,既包括官方色彩的慈善总会等组织,也包括其他类型的民间(草根)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及个人的活动,除了捐赠及提供各种类型的慈善或公益(志愿)服务外,更确切地说是以慈善为业的工作者,在各种专业组织中开展专门的慈善活动。
作为一个行业,慈善有其特定规则,个人深深地嵌入组织与社会之中,受其影响,与其互动,并不断推动其变革。
(一)慈善行业
简单地说,行业就是职业、工作。
而行业分类是按照科学的规则,对从事国民经济生产和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体的组织结构体系的详细划分。
行业的发展一般遵循由低级的自然资源掠夺性开采利用和低级的人工劳务输出,逐步向规模经济、科技密集型、金融密集型、人才密集型、知识经济型转化;从输出自然资源,逐步转向输出工业产品、知识产权、高科技人才等。
[4]自古以来,我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慈善活动,产生了活跃于各个领域的慈善家,但是,慈善作为一个行业本身还没有更多地为人们所认识、所接受,2008年以来,特别是过去的2011年,问责风暴的兴起对整个领域形成了挑战和冲击,慈善行业在我国开始有意识地形成,为慈善专业人员的薪酬、待遇、自律、透明等联合发力,慈善活动(或业务)更多地开始有目标地开发。
慈善行业逐渐体现出联合、协作、分工特征,慈善组织开始在行动中自发地聚堆成业,特别是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联合,预示着行业概念的出现。
还有更多的社会服务组织,如天津鹤童发起的长期照护联盟,以及星星雨所联合起来的心盟等,都是自发走向合作的小行业。
行业的出现是慈善公益界的大事情,这些联盟出现在近几年,不是2011才有,但是,在2011年,通过郭美美、卢美美等一系列公众事件,在拷问行业的边界,如慈善和商业的关系,公募基金会和政府的关系;规则,如捐赠是否透明,如何透明;以及背后的使命和目标,也就是合法性,并不是登记了就合法,登记合法只是法律上的合法性,不是法理上的,就像政府做不好丧失合法性一样,NGO也会丧失合法性。
慈善的一个核心概念是把个人的财产作为公益用,个人的财产包括资金、实物和自己的劳力。
另外,慈善应该有一种自愿的精神:
通过慈善活动,公民主动地参加社会工作,是公民履行对社会的责任与义务的渠道。
[5]
(二)慈善行业意识的形成
对于慈善,以往人们习惯上更多地把它与奉献爱心、志愿服务、捐赠、人格魅力、道德的至高无上(甚至殉道士)等联系起来,而对于它作为一种职业,一项为社会目标持续奋斗的工作,是什么概念,并没有更多的思考。
而2011年,无论是出现在高端论坛上的慈善公益事业管理者,还是从事公益事业的普通社会工作者,都在通过特定方式引导着慈善行业意识在社会中形成。
2011年2月,在“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第十一届年会”上,汤敏抛出了“社会公益发展中最缺的是以一种专业的方式来做公益的人”这一论题,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大批专业人士的推动,最关键的问题是缺乏专业的公益人才。
如果我国有10%的就业岗位在公益领域,那么,在城市里就会有3000万全职的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上下班、过着体面生活的人。
它是一个潜在的能容纳上千万人从事专职工作的事业。
专门从事公益的人一般应达到中产阶级的收入,它需要专业的人来做,要跟做企业一样来做。
[6]
2011年临近尾声时,一位“公益界加薪哥”手举“我要涨工资”、“我要给同事加薪”、“我要让更多人加入公益”、“我要让公益人得到更多关注”等字条的照片在微博上被广泛转载,“加薪哥”号召公益行业从业者在11月的第1个星期一集体罢工一天,呼吁公众关注公益人才待遇,更是将人们对这一行业从业人员的待遇报酬等问题的思考推向了高潮……而“参照市场水平,给予公益人士合理的待遇”也成为业界人士的共识。
[7]
慈善公益是一个行业门类,这个行业中拥有大量的专职工作人员,他们需要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特别是职业认同,作为职业工作者,就会有相应的职业准则、职业操守、职业规范,同时,也应获得与职业地位相当的待遇、报酬及其他福利。
慈善行业有其特殊性,既有资金产品,又有服务产品,与一般行业相比,其受益者是非特定的公众,按国家一般行业标准来说,应具有集聚和辐射效应、综合服务功能等。
为非特定公众服务的慈善,因为涉及教育、医疗、保健、环保、社会服务等领域,其综合服务特点更加突出。
在我国,社会组织核心部分是慈善公益,而慈善公益就是民间公益,社会组织中涉及教育、环保、救助等都是慈善组织的核心部分,慈善公益行业与社会组织直接相关。
慈善公益发起——社会组织形成——行业发展,形成了完整的链条。
在我国,社会事业行业取得了一定发展,2011年呈现出鲜明的特征:
第一是老年服务行业,养老服务的组织机构(养老机构)发展到足够规模,形成专业领域,边界相对比较清晰,有组织方式,有项目方式,服务特点突出,养老护理人员开始寻求专业资质。
第二,慈善捐赠方面显现出中国企业家群体慈善意识的全面觉醒。
第三,在组织发展方面,非公募基金会的数量和增速引人关注,公益产业链雏形初步形成,行业内部支持机构不断成熟,外部支持环境日益优化。
第四,新型劝募平台及网络与慈善募捐联系日益紧密。
第五,在公益人才培养方面,基金会、研究机构和政府共推人才培养。
[8]社会组织尽管仍然五花八门,但是,慈善公益类组织逐渐突出出来。
(三)慈善组织在发展中寻找行业界别
现代慈善与民间公益的含义并无区别。
慈善组织与公益组织之间区别是明显的。
现代慈善组织是公益组织,但是公益组织不一定都是现代慈善组织。
它们的分野主要是组织主体的差别。
民间建立的慈善组织是公益组织,政府建立的公益组织不是慈善组织。
所以,当我们称慈善组织的时候,指的是民间兴办的慈善公益组织;当我们称慈善与公益组织的时候,指的是民间的慈善组织、政府兴办的公益组织以及两个主体协同兴办的慈善公益组织。
1.国际社会对于慈善组织的界定
英国《1601年慈善法》规定,符合慈善目的的组织有四种类型:
扶贫,促进教育,促进宗教及其他有益于社区的目的。
前三种属于同一类慈善目的,第四种被视为二类慈善目的。
后来修改的慈善法案重新定义了慈善目的,将慈善事业增加到12个领域:
扶贫,促进教育,促进宗教,促进健康和救助生命,促进公民和社区发展,促进艺术、文化、民族遗产或科学,促进环保,促进业余体育,促进人权、解决调解冲突、宗教和民族和谐、平等及社会多元,促进动物福利,救助老弱病残、经济困难人群或其他弱势群体,为社会福利提供休闲设备等。
可见,在现代社会演进中符合第二类慈善目的的组织大大拓展了,在慈善事业走向现代慈善即公益事业的同时,现代慈善组织诞生了。
美国有一个慈善组织的定义办法,就是税法中的501(C)(3)条款。
凡符合这一条款的组织均被称为美国慈善组织,享受免税待遇。
这些组织中,除了传统的救助性慈善和宗教组织之外,还有教育、科学、公共安全实验、文学、促进业余体育竞争或防止虐待儿童或动物等7类。
同样,在德国,慈善的内涵也由单纯的利他主义向自助、社会服务、社会理念的倡导、社会运动等方面扩展,慈善组织也随之拓展了。
2.我国怎样鉴别和划分慈善组织
首先,按照法规和规范性统计分类划分。
在我国,由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可分为三种形式:
社会团体(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社会团体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合伙或个体)。
每种形式中又可按照国际非营利组织分类标准(ICNPO),以活动领域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
目前采取的是五大类十四小类的分类标准,包括:
经济类(工商服务业、农业及农村发展);科学研究类(科学研究);社会事业类(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公益慈善类(社会服务、生态环境);综合类(法律、宗教、职业及从业者组织、国际及涉外组织、其他)。
按照这种细分类的统计方法,中国慈善组织仅为社会服务和生态环境两个子类的组织。
2007年末这两类组织的总数为54591个,占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的14%。
其中,社会服务子类中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别为24077个,24588个,217个,占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的12.6%;生态环境子类中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分别为345个,5330个,34个,占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的1.37%。
显然,我国划定的慈善类组织的范畴远远小于英、美、德等国,如果将社会事业类的4个子分类即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也划入慈善公益类组织的范围,那么,总数就上升到232688,占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总量的60%。
若将科学研究类再加入进来,总数达到259239个,总比例就上升到67%。
我们对慈善组织既不采取最窄的划类方式,也不采取最宽的划类方式,而是采取中等程度的划分方式,即将民间兴办的社会事业类组织也划入慈善组织的范围。
并且,以组织设定目标是否符合慈善公益理念来划分。
只要社会组织的目标指向社会整体、奉献者以外的社会特定人群,或者某些对社会和人类发展更为长远的目标,我们就可以承认这个组织的设立不是为了自己或者自己所在的团体、社区,而是为了社会的进步,那么,就符合慈善公益目标,就可以称为慈善公益组织。
截至2011年底,我国已注册的慈善组织共有46万个,其中社会团体约25.5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0.4万个,基金会2600多个。
此外,还有未经注册的活跃在民间的200万~300万个草根组织,[9]这些组织把慈善公益作为发展宗旨,组织实施了数以万计的项目,慈善捐赠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应该指出,许多草根组织理应得到合法的身份,然而事实上一些草根组织往往由于缺乏合法身份而举步维艰。
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S大类第94类中包括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及其他成员组织,如基金会、宗教组织。
这个分类存在问题,如果都作为社会组织,也要进行细致分类,宗教、群团要从中分离出去,事业单位改革中有一些作为公益类,将来要进入这个领域,慈善公益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核心和主要的部分,其他还有互益组织,所以说,慈善公益组织的界限仍然在变化当中。
慈善总会是我国早期官办社会团体之一,在中央和地方开展各种慈善活动。
截至2011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不同地区的慈善会已发展到1783个。
基金会也是我国慈善组织中的重要力量。
截至2012年4月,我国已有基金会2662家,其中公募基金会有1241家,非公募基金会有1421家。
以往我国各类社会团体多是各自为政,如今,也在探索有效组织资源的新型方式,例如,北京市已授牌的27家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就是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共同发展。
“枢纽型”社会组织在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主要是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协调有关工作,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也可以通过“枢纽型”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力图使更多的草根组织受益。
对慈善组织,我国一直实行双重登记管理制度,因此也导致了许多社区(草根)组织无法获得合法的身份。
2011年6月,发生了“全球基金”冻结上亿美元对华援助资金一事,进一步引发人们对中外双方就“社会组织”认定标准之争的强烈关注,它也必然诱发中国慈善组织管理的进一步变革。
根据相关报道,中国之前曾与“全球基金”达成协议,提供给社会组织的活动经费在2010年不得低于项目活动经费的20%,而在项目第2和第3年,这一比例则必须不低于30%。
“全球基金”也要求,具体的项目执行必须促进和动员社会组织(CivilSociety,CSOs)和基层组织(communitybasedorganizations,CBOs)参与。
而据非政府组织“全球基金”的一份观察报告显示,中国政府实际拨给非政府组织的资金不到11%。
卫生部官员称,中方与“全球基金”的分歧主要是对“社会组织”的定义不同,中国一直以在民政部注册的非政府组织为社会组织,但“全球基金”更倾向于一种从社区生长的、自然形成的草根组织。
前者往往规模更大,实力更强,后者更深入基层,也更需要援助。
在“防艾”领域,大小非政府组织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竞合生态,草根民间组织应是抗击艾滋病等疾病的核心组成部分之一,但大量的基层草根组织至今还没有拿到更多的援助。
且项目的整个组织模式并不符合扁平化的管理理念,时间一长,将导致资源逐渐趋向少数人管理。
[10]对慈善组织双重管理制度,将导致一些慈善公益组织难以找到“婆家”,从而只能在社会飘摇生存。
2011年出现了公益组织创新,各种类型组织为了共同目标集结起来,构成了公益组织的联盟。
例如,民间救灾联盟、零废弃联盟等。
联盟是小行业集聚的结果,也是大行业发展的表征。
(四)慈善业界的各种活动(业务)的开展情况
作为一个行业,就要开展与行业相应的各种活动(业务),捐赠中的劝募、信托、理财;组织中的管理、经营、运转、搭建资源平台;服务中的以人为本、宣传、倡导、研究、推动等都可以成为慈善业界的行动。
2011年,非正式组织举办了第三届“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论坛主题为“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的行业使命与社会责任”。
一些地区,也开展了吸引公众广泛参加的各种活动,如广州中山市的“慈善万人行”及深圳市的慈善义工等。
慈善行业开展的各种活动都离不开组织、捐赠、服务,同时,还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注重经济社会效益等,才能使项目(业务)得以持久开展。
值得注意的是联盟多为小行业自发兴起和自我治理的(大都没有登记,政府只给组织登记,但是对于小行业没有放开),资源筹集的多样化(从单独的捐赠到社会企业,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购买等)和项目的多样化(从需求出发的项目创新)是行业存在的价值,人才队伍(待遇、规则、专业化和非专业—志愿结合)是行业的支撑,同时,与资源、项目、人才相关的规则(公众的信任度等)是行业的生命线。
(五)境外慈善行业的发展
公开和透明是境外慈善组织始终坚持的原则。
2011年4月,台湾民间爆发对红十字会等慈善组织的不信任,一份民调结果显示,高达九成民众希望募款单位说明各种善款流向,建立具有公信力的捐款流向追踪机制,并定期公布。
境外慈善组织也在发挥独特作用。
如ACCEF是一个跨国的慈善公益基金会,相比美国的基金会或者中国国内的基金会,可以联系两头,让更多的人、更广大的群体参与到慈善事业中。
而且,ACCEF的办公运营成本基本为零。
所有义工都不拿报酬,甚至是自掏腰包提供服务。
包括基金会的日常运作,都是热心义工兼职完成。
没有专职人员,但都是专业人员。
例如,基金会需要法律顾问,执业律师等义工就可提供相应的专业帮助;如有关于基金财务的问题,金融领域或者财务领域的义工也将“拔刀相助”。
目前ACCEF在美国约有100位会员,更多的是捐助人和义工,他们来自社会各界,由企业家、医生、业主、科学家和各类在职与退休专业人士组成。
ACCEF是一个非政治性、非宗教性、非地域性、非营利性民间慈善组织。
其宗旨是弘扬文化和支持教育,致力于增进中西文化的相互了解与交流、支援中国大陆贫困地区的教育与普及等。
二慈善行业走向职业化与专业化时代志愿服务仍不可或缺
慈善行业的持久发展需拥有专业的组织机构,组织机构中的职业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理念,与其他组织或群体的协调合作能够产生良性的职业行动,职业慈善工作者遵循特定的职业操守,具有社会认可的职业地位,能够获得较好的职业收入。
慈善行业应具有规范的管理与评估标准、有专门的慈善公益人才、发挥专业效能提供慈善公益服务。
具体又表现在:
行业与产业链条(系统)的形成,行业规则与流程(规范)的应用及政策环境完善(激励与约束)等。
(一)行业(职业)与产业链条(系统)的形成
职业,指个人服务社会并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作,个人通过劳动服务社会并获得酬金。
与业余工作者或普通志愿者不同,它的专业是从事社会服务。
而职业化就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即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说合适的话,做合适的事,慈善工作者在知识、技能、观念、思维、态度、心理上符合慈善公益的职业规范和标准。
中国,一系列慈善公益事件促人反省,北京万通公益基金会认为,“支持草根组织人员和机构发展是基金会的使命!
是到了正视草根组织公益人生存和职业发展问题的时候了。
”
以此为职业的人们在其中谋生,但是更多的含义是创造价值,向全社会普及慈善公益的理念,并能够运用实体经营等手段产生相应的经济社会效益。
慈善是一项产业,它涉及各种类型的组织形式,如基金会、民非、社会团体,甚至商业公司,与这些组织的结合。
职业化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水平更高的专业服务,运用创新的理念思维,取得更加明显的实效等,因此,慈善职业工作者也一定要获得与之相匹配的报酬、地位、荣誉、福利。
慈善公益界人士可以像职业经理人一样工作,秉持职业理念,恪守职业准则,共同发扬替社会公众服务的精神,虽然附带地以它谋生,但仍不失其替社会服务的宗旨。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在专门组织中从事各种慈善公益工作的人员大约有500万~600万人。
2008年民政部设立了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并成立了慈善处,所以,慈善工作者就应当顺理成章地成为履行慈善公益权利的专门人才,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地位。
慈善工作的职业化就是通过一定方式,逐步使慈善职业拥有共同专业的社会服务知识结构和独特的慈善公益思维方式,具有强烈社会正义感和服务信仰,具有仅属于该群体的职业传统和职业气质。
同时,慈善工作者要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经过专门的职业训练,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
目前,我国从事公益慈善行业的专业人士有的获得了社会工作师,还有教师、培训师、管理人员等。
术业有专攻,作为慈善行业专业人士,一定是有信仰和追求的人,是有素养的人,是懂得经营和回报的人,是会营销的人,投入精力,投入知识,投入技能,投入服务,投入身心,获得回报。
所以,慈善行业需要各种人才培养,如信托人才、劝募人才、规划人才、设计人才等。
2011年,值得关注的是青年人的加入,给公益带来更为重大的变化。
许多青年人意识到公益已经是新的职业,新的行业,甚至是其未来的新事业。
同时,这些青年人也强调公益的效率、效果和影响力,越来越要求公益更加专业化。
如上海真爱梦想这样的基金会异军突起,专业化成为公益组织得到公信力的新保证。
在日本,NGO组织正式职员中年收入在300万~399万日元者占21%,400万~499万日元者占17%,即年收入超过300万者的比例低于40%,大部分职员的年收入低于300万日元,公益组织界的薪酬待遇比其他行业从业者的薪酬略低。
但日本有相对健全的社会保障,可以确保公益组织从业人员的基本生存不成问题。
同时,日本的社会分层和两极分化并不明显,多次国民意识调查均显示,日本1.3亿人口中,认为自己是“中产阶级”的人口稳定维持在1亿左右。
所以,公益从业者不会感受到职业歧视,反而很受尊重,有较高的职业认同。
一个良性发展的慈善产业链,除了需要有捐赠者、慈善组织和受助者以外,更需要推动资金和服务在上述三者之间良性流动的支持性机构和服务。
这些支持性机构包括第三方服务、评估和劝募平台,以及立足于行业发展的研究及培训机构,为行业提供知识和人才方面的储备。
[11]
(二)行业规范的应用
2011年4月26日,北京市民政局、首都慈善公益组织联合会发布《慈善公益组织管理流程指引》(下称《指引》),被认为是国内首个针对慈善公益组织规范运作的管理流程,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规范慈善公益类组织的运作、管理,加快转变组织内部落后的运作管理方式,使慈善公益类组织实现资源配置最优、成本管理最低、工作效率最高、公益产出最大的运作管理体系,引导和促进首都慈善公益类组织向着更加科学、合理、高效、有序的方向发展。
作为国内首部慈善公益组织的行业标准,其从善款募捐、资金管理、公益项目实施到信息披露、品牌管理等方面规范慈善公益组织的管理、运作。
对具体的公益项目,如项目接收的捐赠资金明细,需由接受捐赠的公益组织写出《资金筹集公示稿》,在媒体上发布,向社会公示;要求公益组织定期以信件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资金管理信息发送给捐赠者。
对公益慈善组织机构的管理运作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并引导慈善行业走上相对专业的道路。
作为公益慈善机构,应定期向公众进行财务公开,公示每一笔善款的去向,以及最终落实的情况,确保每个公益项目的公信力,从而逐步提升慈善公益事业整体的公信力,因此,网上募捐支付平台和公益项目传播推广服务至关重要。
而慈善公益规范发展的核心是要建立起公开、透明、有第三方审评监督的招投标和服务项目化管理制度,由第三方评估、审核等。
通过专业化能够促使社会各界,包括媒体进一步努力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
行业规范还包括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走向国际化的能力,这方面也需要培育和规范。
2011年,中国青基会接受跨国公司的捐助,有9700万,占中国青基会全年捐赠总额的37.3%。
2011年发生的“中非希望工程事件”等,都促使人们思考慈善公益的包容心,慈善公益文化价值的持久传播,乃至人类社会文明的共享等,关于国际化能力和思维的视角还需要进一步打开。
(三)完善政策环境需要形成激励与约束机制
社会管理现代化、精细化的要求,慈善行业的加快转型与提升,公民慈善的合理性及其程序。
人们之所以跨入慈善这一行业,既是出于爱,也是出于责任、价值等因素,当然,这其中还可能包含对各种利益的考量,涉及所获利益为谁而动的问题。
因此,如何通过良好的慈善公益政策环境激励企业、组织乃至个人投身于慈善公益的捐赠和社会服务,是慈善公益发展的根本问题。
慈善的透明来自于良好的政策激励与约束(政策激励要适当地给予奖励,现在已经设立了慈善奖,但是组织评选工作需要改进)。
华安德认为,“慈善机构需要自由,要有创造性和创新性,但同时也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来规定它们的权力与职责。
它们需要一些规制,才能健康地发展。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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