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docx
- 文档编号:7535102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97.30KB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docx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
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
填写指南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STATEENVIRONMENTALPROTECTIONADMINISTRATIONRADIATIONMONITORINGTECHNICALCENTER
二○○七年四月
目录
1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范围补充说明1
1.1发射系统1
1.2工频强辐射系统2
1.3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的电磁能应用(频率大于500Hz)2
1.4豁免水平3
2表一至表八填报技术规定和要求5
2.1表一、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基本情况5
2.2表二、广播电视电磁设备基本情况6
2.3表三、通信(注:
基站填表四)、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基本情况9
2.4表四、基站设备情况11
2.5表五、工、科、医电磁设备情况15
2.6表六、交通系统设备情况(无轨电车除外)16
2.7表七、架空输电线路系统设备情况18
2.8表八、变电站系统设备情况20
3附件三技术规定的补充说明22
3.1对“填报须知”的补充解释22
3.2对“首页填报技术说明”的解释23
3.3对“应用类型及代码表”补充说明25
3.4对“用途代码表”的补充说明26
3.5对“发射天线形式”的补充说明28
3.6对“天线极化方式”的补充说明31
3.7对“变电站类型”的补充说明32
3.8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节选)”的修改33
1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范围补充说明
本章中宋体字部分内容引用自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之附件一“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范围”。
仿宋体字部分为本指南对该规定的解释、补充说明内容。
1.1发射系统
发射系统需要发射载有信号(信息)的电磁波,对本系统来说,其电磁辐射是必要的。
1.电视(调频)发射台及豁免水平以上的差转台
包括米波电视(48.5-92MHz;167-233MHz)、分米波电视(470-566MHz;606-960MHz)等。
2.广播(调频)发射台及豁免水平以上的干扰台
包括中波广播(513-1602kHz)、短波广播(有方向性3-26MHz)、调频广播(有方向性87-108MHz)等。
3.豁免水平以上的无线电台
包括豁免水平以上的集群通信发射台、微波接力站、卫星地球上行站、专业通信网站及寻呼通发射台等。
4.雷达系统
包括气象雷达、导航雷达及各类信标台、塔康台等导航设备。
5.豁免水平以上的移动通信系统(不包括小灵通)
豁免水平以上的GSM、CDMA、3GCDMA通信基站。
1.2工频强辐射系统
工频强辐射系统本身正常工作不需要利用电磁能量,也不希望对外辐射电磁能量。
1.电压在66千伏以上送、变电系统
即66kV以上交流、直流变电所、输电线路、开关站、换流站。
2.电流在100安培以上的工频设备
这类设备内容复杂,并不是工频类中的重要电磁设施,故本此申报登记表中没有设置这类设备的填写格式,因此可暂不申报。
3.轻轨和干线电气化铁道
包括轻轨、地铁、电气化铁路、有轨电车。
本此申报不列入无轨电车。
1.3工业、科学、医疗设备的电磁能应用(频率大于500Hz)
工业、科学、医疗设备本身希望产生电磁能、但不希望电磁能向外环境发射,其对周围环境产生的电磁波不载有信息(信号)。
直流、工频电弧炉、电焊机等依靠电弧熔融金属的设备虽然本身并不希望产生电磁能,但一般也将其归入本类设备。
由于本次申报要求“填报频率大于500Hz、功率5kW以上的工业、科学、医疗中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
故直流、工频电弧炉、电焊机暂不申报。
其他工、科、医设备申报时需注意频率大于500Hz才纳入,同时考虑标称功率需大于5kW。
1.介质加热设备
依靠高频电磁感场在介质内的损耗加热。
被加工物一般为绝缘体。
工作频率数MHz或数十MHz。
如塑料热合机,木材、纸张干燥设备。
2.感应加热设备
依靠高频或中频感应,在被加工物内产生涡流加热。
被加工设备为导体或半导体。
工作频率一般数百kHz。
如高频淬火炉、高频焊管机、感应熔炼炉。
3.豁免水平以上的电疗设备
利用不太强的射频电磁波对人体进行照射的电疗设备。
如高频理疗机、微波治疗机等。
4.工业微波加热设备
依靠微波在介质内的损耗加热。
被加工物应为绝缘体或导电不良的物体。
工作频率为数GHz。
如微波烘干机、微波膨化机、微波杀菌机。
5.射频溅射设备
主要用在镀膜中,导体和绝缘体都可以被作为被频溅材料。
频率在十多MHz。
如玻璃射频浅射镀膜。
1.4豁免水平
豁免水平的确认由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执行。
根据《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下列电磁辐射可以免于管理:
1.输出功率等于和小于15W的移动式无线电通讯设备,如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以及步话机等。
2.向没有屏蔽空间的辐射等效功率小于下表所列数值的辐射体。
可豁免的电磁辐射体的等效辐射功率
频率范围
(MHz)
等效辐射功率1)
(W)
0.1~3
300
>3~300000
100
注1)等效辐射功率:
a.在1000MHz以下,等效辐射功率等于机器标称功率与对半波天线而言的天线增益的乘积,即将天线的dBd数值转化为倍数,然后与标称功率相乘。
b.在1000MHz以上,等效辐射功率等于机器标称功率与全向天线增益的乘积,即将天线的dBi数值转化为倍数,然后与标称功率相乘。
2表一至表八填报技术规定和要求
2.1表一、电磁辐射设备(设施)基本情况
“表一”是“表二”至“表八”内容的汇总表。
“表二”内容对应放“表一”的第1行,“表三”内容对应放“表一”的第2行,依次类推。
不要将同一应用类型的合并,如“表三”和“表四”内容属于同一应用类型,但不要在“表一”中合并,应分开汇总分别填写至“表一”的第2行和第3行。
●“电磁设备应用类型”
参见“附件三”的“表1应用类型及代码表”,确定应用类型后,按“表1应用类型及代码表”第2列的文字内容填写,如填“通信、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类”。
●“电磁设备应用类型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1应用类型及代码表”,确定应用类型后,按“表1应用类型及代码表”第1列的数字内容填写,如填“12”。
●“电磁设备数量(台)”
为各类型小计数量,与“表二”至“表七”前后一致。
如“表二、广播电视电磁设备情况”中若合计有5台,在“表一”中第一行的“电磁设备数量应该为“5”。
●“总功率(W)”
注意参数“单位”,建议填写时按设备实际参数填写,放宽字符数量限制。
这里填写总功率,对于变电所,填写主变容量,VA等效为W,即1VA=1W;对于输电线路,VA同样等效为W。
●“总长度(km)”
本表中只有应用类型为“交通系统设备”或“输电线路系统设备”需要填写。
●“备注”
补充说明内容。
2.2表二、广播电视电磁设备基本情况
某申报单位若有两个以上发射台,应分别填写,即填写两份以上的“表二”。
一个发射台5台以上发射设备的,1张“表二”行数不够,该台应该填写两张以上的“表二”。
●“广播电台(站)名称”
如“×××广电局×××发射台”。
●“地点”
指发射天线场地所在地点,×××市×××区(县)×××街道(镇、乡)×××号(村),尽量详细,若为保密项目,按保密要求填写。
●“节目(或发射台)名称”
指某一发射机发送的节目名称,或发射台的名称,如“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套”,“西湖之声”。
一台发射机占一行,电视图像和伴音也应分行填写。
●“电磁设备名称”
填写发射机名称,如“中波固态发射机”。
●“电磁设备型号”
填写发射机对应的型号。
●“设备主要用途”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中“广播电视电磁设备类”内容,按“表2用途代码表”第2列列出的中文内容填写,如填“中波发射(天线)台”。
●“用途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按第3列列出的三位数字填写,如填“111”。
●“启用时间(年.月)”
填写该发射机启用时间,一个台的多个发射机启用时间一般不完全一致。
格式为××××.××,如填“2005.08”。
●“发射设备标称功率(W)”
注意单位为W。
指发射机铭牌或说明书上标称的功率。
对于保密项目,可填写一个范围。
●“发射设备运行功率(W)”
注意单位为W。
指实际运行功率。
对于保密项目,可填写一个范围。
●“发射设备工作频率(kHz)”
实际工作频率,对于一定带宽的,填中心频率。
对于保密项目,可填写一个范围。
●“天线安装位置地理坐标经度、纬度”
格式:
..,如经度填“100.30.18”,纬度填“30.08.01”。
中国在北纬4度左右到50多度,东经70多度到130多度。
●“发射天线形式”
参见“附件三”的“表3发射天线形式”,按“序号”列数字填写。
例如,为水平对称天线的,就填“1”。
●“极化方式”
参见“附件三”的“表4天线极化方式”,按“序号”列数字填写。
例如,为双极化天线的,归类为“其他”,就填“4”。
将椭圆极化归入圆极化。
●“增益(dB)”
指天线发射时最大增益方向上的数值,天线增益无特殊说明的话,dB指dBi,即相对于全方向性天线。
这里要求填写dBi的值,若说明书上提供的是dBd,那么应该换算为dBi,dBi=dBd+2。
●“架设高度(m)”
天线底端距离地面的高度。
若在楼顶,应该以楼下地坪为参考;若在山上,指与距离其最近的电磁敏感点的地坪间的高差。
●“防护区宽度(m)”
指已经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设立的防护区的宽度,在该区域内不得规划建设电磁敏感点项目。
未经批准,不要填报,待设立了后再变更。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2.3表三、通信(注:
基站填表四)、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基本情况
●“发射台名称”
如“首都机场导航台”
●“地点”
指发射天线场地所在地点,×××市×××区(县)×××街道(镇、乡)×××号(村),尽量详细,若为保密项目,按保密要求填写。
●“发射台名称”
如“气象雷达站”。
●“电磁设备名称”
如“多普勒天气雷达”。
●“电磁设备型号”
如“DWSR-88S”。
●“设备主要用途”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的“通信、雷达及导航发射设备类”内容,按第2列列出的中文内容填写,如填“微波雷达”。
●“用途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按其第3列列出的三位数字填写,如填“124”。
●“启用时间(年.月)”
格式为××××.××,如填“2005.08”。
●“备注”
(略)
●“发射设备标称功率(W)”
有峰值功率的,填写峰值功率。
如雷达,应填写峰值功率。
对于保密项目,可填写一个范围。
●“发射设备工作频率(kHz)”
注意单位为kHz,填写中心频率。
对于保密项目,可填写一个范围。
●“发射设备雷达调制方式”
对雷达需填写此格,对集群通信发射台、信标台等无需填写此格。
雷达调制方式分连续波调制和脉冲波调制,分别填“连续”和“脉冲”。
●“发射设备雷达占空比”
对雷达需填写此格,对集群通信发射台、信标台等无需填写。
雷达占空比含义见下图。
左面为一个简单脉冲雷达的波形。
占空比:
●“发射设备工作时段”
指发射设备在1天24小时内的开机工作总时间。
●“发射设备数量”
某发射台内的同型号设备,归成一行,填个总数。
●“发射天线安装位置地理坐标”
格式:
..,如经度填“100.30.18”,纬度填“30.08.01”。
中国在北纬4度左右到50多度,东经70多度到130多度。
●“发射天线形式”
参见“附件三”的“表3发射天线形式”,按“序号”列数字填写。
例如,抛物面天线的,就填“10”。
●“发射天线极化方式”
参见“附件三”的“表4天线极化方式”,按“序号”数字填写。
例如,为双极化天线的,归类为“其他”,就填“4”。
将椭圆极化归入圆极化。
●“发射天线增益(dB)”
指天线发射时最大增益方向上的数值,天线增益无特殊说明的话,dB指dBi,即相对于全方向性天线。
这里要求填写dBi的值,若说明书上提供的是dBd,那么应该换算为dBi,dBi=dBd+2。
●“发射天线架设高度(m)”
天线底端距离地面的高度。
若在楼顶,应该以楼下地坪为参考;若在山上,指与距离其最近的敏感点地坪间的高差。
●“防护区宽度(m)”
指已经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设立的防护区的宽度,在该区域内不得规划建设电磁敏感点项目。
未经批准,不要填报,待设立了后再变更申报。
2.4表四、基站设备情况
某申报单位的每个基站,填一份“表四“。
一个基站几个发射机可能集中在一个机柜,应该分别填写。
有5台以上发射机的,1张“表四”行数不够,该基站应该填写两张以上的“表四”,即此时一份“表四”可能有两页以上。
若基站有微波接力通信天线,将微波内容单独填到“表三”,不填在本表。
●“基站名称”
如“花园饭店基站”。
●“基站编号”
指申报单位在基站日常管理中的编号。
●“地点”
指发射天线所在地点,×××市×××区(县)×××街道(镇、乡)×××(路、街、村)×××号×××幢,尽量详细。
●“电磁设备名称”
填写发发射机名称,如“GSM900发射机”。
●“网络类型”
填写“GSM”、“CDMA”或“3GCDMA”。
●“电磁设备型号”
填写发射机对应的产品型号。
●“设备主要用途”
直接填“基站设备类”。
●“用途代码”
直接填“122”。
●“启用时间(年.月)”
填写该发射机启用时间,如填“2005.08”。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标称功率(W)”
注意单位为W。
指发射机铭牌或说明书上标称的功率。
●“载频配置”
发射机载频数量,一般一个发射机有几个载频。
如为3个载频,就填“3”。
●“下行频率(MHz)”
中国联通GSM900为954-960MHz;GSM1800为1840-1850MHz。
中国联通CDMA为870-880MHz。
中国移动GSM900,为935-954MHz;GSM1800为1805-1820MHz。
3GCDMA,我国试验网采用TD-SCDMA标准,频率为2010-2025MHz。
●“天线增益(dBi)”
指最大增益方向上的数值,应填写dBi为单位的增益数值。
若天线资料提供的是dBd,那么应该换算为dBi,dBi=dBd+2。
●“发射天线类型”
分为“全向”、“定向”。
全向天线外型一般为一个杆,定向天线外型一般为面板。
●“天线极化方式”
参见“附件三”的“表4天线极化方式”,按“序号”数字填写。
例如,为双极化天线的,归类为“其他”,就填“4”。
本次申报将椭圆极化归入圆极化。
移动通信一般采用垂直极化或双极化。
即一般填“1”或“4”。
●“天线方位角(度)”
全向天线填“360”;定向天线一般为“30”、“60”、“90”,指北偏东,即以正北为0度,顺时针方向为正方向,天线正面所指方向与正北向间的夹角。
●“天线下倾角(度)”
指天线竖面与铅垂线间的夹角。
一般不大于10度。
●“天线位置经纬度”
格式:
..,如经度填“100.30.18”,纬度填“30.08.01”。
中国国土在北纬4度左右到50多度,东经70多度到130多度。
●“天线架设方式”
“屋顶抱杆”、“屋顶拉线塔”、“屋顶自立塔”“落地自立塔”、“落地拉线塔”、“落地钢管塔”、“美化塔”等。
●“架设高度(m)”
天线底端距离地面的高度。
若在楼顶,应该以楼下地坪为参考;若在山上,指与距离其最近的电磁敏感点地坪间的高差。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其他内容。
2.5表五、工、科、医电磁设备情况
●“电磁设备名称”
如“高频塑料热合机”。
●“电磁设备型号”
如“DR2.5-K1”。
●“设备主要用途”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的“工、科、医电磁设备类”内容,按第2列列出的中文内容填写,如填“工业用电磁设备类”。
●“用途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按其第3列列出的三位数字填写,如填“131”。
●“设备安装地理位置”
×××市×××区(县)×××街道(镇、乡)×××(路、街、村)×××号×××幢,尽量详细。
●“设备使用用途”
如“吸塑罩包装热合”、“吹气玩具热合”、“塑料包装袋热合”等。
●“启用时间(年.月)”
如填“2005.08”。
●“标称功率(kW)”
注意功率单位,按铭牌或说明书上内容填写。
●“输出功率(kW)”
注意功率单位,按实际最大输出功率填写。
●“工作频率(kHz)”
注意频率单位。
如有的塑料热合机频率为27.12MHz,这里应该填“27120”。
●“能量输出形式”
如“感应加热”,“介质加热”、“微波加热”、“高频电弧”等。
●“数量”
同类型不重复填写,填总数。
●“屏蔽设备名称”
如“铁丝网”。
●“备注”
(略)
2.6表六、交通系统设备情况(无轨电车除外)
●“线路名称”
如“上海地铁1号线”,“浙赣电气化铁路”,“磁浮交通沪杭线”。
●“起止地点”
线路名称中包括地点内容的,名称中先出现的地点简称所代表的地点为起点,后出现的为止点。
如将建设的磁浮沪杭线,为“上海莘庄-浙江杭州”。
●“线路长度(km)”
起止地点间的长度。
●“最高车流密度(次/小时)”
(略)
●“主要用途”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的“交通系统设备类”内容,按第2列列出的中文内容填写,如填“磁悬浮列车、地铁等”。
●“用途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按其第3列列出的三位数字填写,如填“141”。
●“工作频率(Hz)”
指牵引供电系统的工作频率,直流供电的,填“0”。
●“接触线类型”
一般为两种,一是“架空网”,二是“第三轨”。
●“直流或交流”
依据牵引供电系统供电形式确定,填“直流”或“交流”。
电气化铁路一般为交流。
轻轨一般为直流,
●“供电电压”
电气化铁路一般为27.5kV;轻轨一般为750V或1500V;磁浮为400V。
●“启用时间”
(略)
●“备注”
(略)
2.7表七、架空输电线路系统设备情况
变电所和输电线路业主基本上为电力公司,因此,各省可以考虑要求省级电力公司填报。
当然,也可以由下一级电力公司填报。
由于输电线路可能跨越两个省、跨越两个地级市,可能导致重复报,或漏报,为此,应定一个原则,如将某条跨越两个行政区的线路,由该线路名称中后一个变电所所在行政区申报,如“500kV王店-南桥5912线”,由上海方面申报;如“220kV杭绍XXXX线”,就由绍兴市电力局申报。
也可以按该线路给哪个地方供电确定申报单位,如给杭州供电,就由杭州方面申报。
同塔多回线路应分行填写。
对于局部架空、局部埋地的线路,填写架空线部分。
●“线路名称”
填写较完整的线路名称,如“500kV王店-南桥I回线”,“500kV王店-南桥5912线、“±500kV直流葛南线”。
●“线路编号”
填报单位日常运行时的编号,如“王南5902线”,“王桥5912线”,一般500kV线路编号的数字起首是5,220kV是2或4,110kV是1。
●“起止地点”
如“浙江嘉兴秀州区王店镇-上海奉贤区南桥镇”,起点为线路编号的第一个汉字所指变电所,止点为线路编号靠近数字的汉字所指变电所。
●“回路方式”
分为“单回”、“同塔双回”、“同塔三回”、“同塔四回”、“局部多回”等几种。
●“主要用途”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的“输电线路系统设备类”内容,按第2列列出的中文内容填写,如填“高压交流输电线路”。
●“用途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确定用途类型后,按“表2用途代码表”第3列列出的三位数字填写,如填“151”。
●“直流或交流”
直流输电填“直流”,交流输电填“交流”。
●“电压(kV)”
66、110、220、330、500、750、1000(1000kV的,该列规定的格式长度不够,如实填写)。
●“输送功率(kVA)”
注意单位。
按至填写之日为止最大负荷填写;若无法提供,可以按被该线路送电的变压器的容量填写,如某线路连接两台40MVA主变并向其供电,就填“80000”。
●“线路长度(km)”
线路路径长度,即线路在地面投影的长度。
●“启用时间(年、月)”
填写该线路投运时间,如填“2005.08”。
●“备注”
补充说明内容,如为与其他线路同塔,就在这儿注明与其同塔的其他线路名称,如“与天地1111线同塔”,“与天地1111线、天地1122线、地天2211线同塔”。
也可以说明导线分裂数,线路主要经过地区地形等。
2.8表八、变电站系统设备情况
换流站、升压站、开关站亦填此表。
●“变电站名称”
如“500kV王店变”,“嘉兴电厂220/500kV升压站”。
●“类型”
分类见“附件三“的“表5变电站类型”,填写表5中的“序号”列数字。
具体分类原则见本指南“表5变电站类型情况”
●“地点”
变电所所在地点,尽量详细、准确。
●“主变压器名称”
变电所可以按主变的编号填,如“1#主变”、“1#换流变压器”;也可以填主变形式名称,如“单相自耦变压器”。
●“主变压器型号”
如“SZ9-110/50000三相自冷有载”。
●“数量”
一个变电所内相同型号的变压器归一行填写。
如果有三台,就在本栏填“3”。
●“最高电压(kV)”
高压侧电压。
●“额定功率(kVA)”
注意单位为kVA。
按单台(组)主变填写,无需乘上本表第4列的“数量”。
如为750MVA主变,就填“750000”(已突破该栏数字长度限制);50MVA主变就填“50000”。
●“主要用途”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的“输电线路系统设备类”内容,按“第2列列出的中文内容填写,如填“变电站类”。
●“用途代码”
参见“附件三”的“表2用途代码表”,确定用途类型后,按“表2用途代码表”第3列列出的三位数字填写,如填“153”。
●“进出线架设方式”
以高压侧线路架设方式填写。
分为“架空”、“埋地”。
●“变电站地理位置”
格式:
..,如经度填“100.30.18”,纬度填“30.08.01”。
中国在北纬4度左右到50多度,东经70多度到130多度。
●“启用时间(年、月)”
填写该线路投运时间,如填“2005.08”。
●“备注”
可以补充说明占地情况等。
3附件三技术规定的补充说明
本章中宋体字部分内容引用自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之附件三“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表填报技术规定”。
仿宋体字部分为本指南对该规定的解释、补充说明内容。
3.1对“填报须知”的补充解释
1.填报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一律用汉字(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可用本民族文字填报,同时用汉字填报一份)。
2.必须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要求书写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3.表中的数据填写格式:
有N的按N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磁辐射 设备 设施 申报 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