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共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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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共5篇
篇一: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
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
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
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
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
作。
四、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五、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六、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
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七、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八、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应当建立食
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
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
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
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
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
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
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
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
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
性肝炎等消
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
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
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
內。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鐲。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食品仓库卫生岗位责任制
一、食品贮存方法:
1、低温贮存
1)冷藏贮存:
0℃至-10℃条件下贮存
2)冷冻贮存:
0℃至-29℃条件下贮存
2、常温贮存
贮存基本要求
(1)清洁卫生
(2)通风干燥(3)无鼠害
二、食品贮存库的卫生要求:
1、门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渗水无毒材料铺石。
2、库内保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要安装纱门、纱窗,挡鼠板,保证无蝇、无鼠、无昆虫。
4、高温冷库温度控制在4℃-0℃。
低温冷库温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贮存的卫生管理
1、建立入库、出库食品登记制度。
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
2、各类食品要分开存放、按品种种类,进库整齐存放日期分类。
3、存放的食品应与墙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
离地20cm-30cm,离墙30cm,
货架之间有间距,中间留有通道。
4、建立库存食品定期检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质期,防止发生霉烂,软化发臭,
鼠咬。
5、仓库要定期打扫。
6、食品贮存库内不得存放农药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库内不得存放腐败变质和有异味的食品。
本制度一式两份,一份交许可机关留存,一份由经营者张贴悬挂于经营场所醒
目位置。
篇二:
保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范本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
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
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
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
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
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
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
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
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
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
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
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
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
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
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
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
格合法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
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
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
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
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
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
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
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
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
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
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
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
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
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
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
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
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
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
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
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
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
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
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
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
接触面。
第二条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
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三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
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条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
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
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第五条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
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
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
责、专人
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
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
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
肤病;
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
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
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
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
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
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
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
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店
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
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
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
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
不留后患。
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
篇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xxxx(企业名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经营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章制度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本制度。
一、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学习食品安
全相关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餐饮安全,依
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服从社会和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
持之以恒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从事食品经营,保证依照国家法律规定按法定条件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
照。
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
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经营,向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经营食品,保证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
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
条要求,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所禁止经营的食品。
1
四、采购食品,坚持每批次查验供货者的食品流通(批发)许可证(食品生产商
直供还须查验其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保证不从无上述许
可证照及证明文件的供货商处购进食品经营。
五、贮存或销售预包装食品,保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
者注意事项的要求。
贮存或销售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或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
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经营生熟食品,
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安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食品贮存、销售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
安全所需的温度要求等特殊要求。
六、食品经营,保证建立执行并遵守国家法定制度: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
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
营,体检健康证明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患有《食品安全法》、《食品
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
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食品退市制度。
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
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
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
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做好记录。
七、销售食品,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履
行更换、退货等义务。
八、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
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二小时内向所在地县
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经营者:
xxxxx
xxxx年x月xx日
3
经营工具清单
1、货架4组
2、货柜2组
3、灭蚊灯
4、灭鼠器
5、收银台
6、收银机
1盏1个
1组
1台
2011年8月16日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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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1,凡是从业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岗前卫生知识方面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
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法律,
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是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
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
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
不得留过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
不得在食品加工场
所或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4,从业人员不得面
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
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5,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科学的洗手:
操作
前、便后以及与食品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从业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
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食
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为了保障全饭店员工健康的工作、生活,促进饭店各项工作顺利
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为确保工作开展,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张素珍
二、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完善预案的制定和各项
措施的落实。
(2)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加强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
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一旦发
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救援、排险
等应急处置工作,依靠科学,处置有力。
三、预防措施
1、制定颁发《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
生部下发规章制度,为饭店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
法律依据。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
落实,对有关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宣传。
有计划地对饮食从业人员的卫生知
识的培训,对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周边饮食摊点的整顿等等。
3、加强对食堂的管理,落实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检查整改意见。
四、应急处理工作预案程序及措施
1、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2、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之内)
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报告。
3、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篇五: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共十条)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2
(二)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2
(三)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2
(四)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
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3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
度3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4
(七)食品检验(包括入库检验和出厂检验)制度5
(八)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5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6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
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
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
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
防护措施。
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
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
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
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
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
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
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
(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
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
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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