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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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协议
股权激励协议
甲方(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乙方(员工)基本信息
姓名: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鉴于,乙方担任 这一职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间,除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享有工资报酬以外,还可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公司期股。
现就乙方在受聘期间享受期股待遇事宜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条款
1、期股:
指在乙方与甲方劳动关系存续的前提下,甲方授予乙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权的权利。
2、标的股权、股权:
指根据本协议,乙方持有的因认购期股所获得的公司股权。
3、认购:
指乙方根据本协议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股权的行为,包括以每股0元的价格购买,即为公司赠与。
4、认购价格:
指公司向乙方授予期股时所确定的、乙方购买公司股权的价格。
5、认购额度:
指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认购期股时可认购的公司股权数额。
第二条期股数量及标的股权的来源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授予乙方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期股。
2、乙方认购期股的有效期为 个月,即乙方有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内,按照其获授期股的数额以本协议约定的认购价格和认购条件购买公司股权。
3、本协议项下乙方认购期股的来源为甲方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形成,具体提供股权的股东及其提供股权份额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条期股认购价格
本协议项下期股的认购价格为 元人民币(大写:
),即满足认购条件后,乙方可以 元人民币(大写:
)的价格购买获授的公司股权。
第四条认购条件
乙方满足下列条件的可认购其获准认购的期股额度:
(1)乙方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核心员工,在公司全职工作并领取薪酬;
(2)能够达到所聘工作岗位的具体职责要求。
第五条认购方式
1、乙方分期认购的次数,以及每次的认购时间、认购期股占获授期股的比例和认购价款如下:
期数
认购期限
认购比例
认购价款
第1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元人民币(大写:
)
2、乙方在支付全部期股购买价款前,乙方获授期股每年所获分红收益应优先用于支付期股购买价款,认购期股后剩余的分红收益由乙方自行支配。
若当年期股分红收益不足以支付当期期股购买价款的,乙方可用现金购买。
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按照其他规定,在第一次认购后以期股所获分红收益对剩余可认购的期股提前进行认购,或者在以所获分红收益直接认购后,将当期剩余应认购的期股比例全部或部分累积至下期认购,但最迟应该在最后一次认购认购完毕。
4、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期限届满日认购完毕全部获授期股,上述期限届满时乙方未认购的期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认购,乙方不享有未认购部分期股的任何权益。
第六条期股的利润分配
1、在支付全部期股购买价款及股权过户之前,乙方对其所获授期股所对应的股权只享有分红收益权,不享有表决权和所有权。
待全额期股购买价款支付完毕并办理股权过户等工商变更登记后,其所持有的股权的表决权、收益权和所有权属于乙方所有。
2、收益分配条件:
(1)公司整体业绩条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制定的当年公司整体业绩指标达标的,乙方可享有相应的期股收益。
(2)乙方个人业绩条件:
根据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个人业绩指标对乙方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需改进和不合格,分别对应不同的分红系数。
3、公司整体业绩指标包括公司业务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年度回款率。
由公司股东会制定整体业务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和各年度业务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回款率分项指标。
当公司年度业务增长率高于或等于 %、净利润增长率高于或等于 %、年度回款率高于或等于 %时,视为当年度考核达标,乙方有权分红;如果公司年度业务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和回款率低于上述指标时,则当年度考核不达标,乙方无权分红。
4、乙方个人业绩指标包括乙方业务、财务指标实现情况、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指标。
甲方可以事先给乙方规定考核标准,年底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评,实行打分制,考核结果划分等级及相应的分红系数。
考核等级
考核分数
分红系数
分- 分
5、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所依据的公司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第七条变更手续的办理
1、期股认购期满后,乙方以认购的标的股权出资成为公司股东,乙方应向甲方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审核确认乙方符合获得股权条件的,由公司股东按照各自确定的比例向乙方转让股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如乙方在认购期内提前认购完毕全部获授期股的,经甲方股东会批准,甲方可提前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期权的失效与处理
1、公司因经营亏损导致歇业、破产或解散时,乙方未认购部分的期股即全部失效。
2、乙方职务发生变更,但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的,则其期权激励不受影响。
3、乙方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已认购的期股不受影响,但不再享受终止服务日以后的期股激励。
4、乙方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考核不合格等行为导致职务变更的,则自公司作出职务变更决定之日起,乙方未认购部分的期股即全部失效。
乙方按照实际购买的期股份额享有权益。
5、乙方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秘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乙方获授期股全部失效,并且不再享有相应的股权分红收益权。
对于乙方已经积累支付的期股购买资金,公司在扣除乙方获授期股期间每年所获股权红利部分后无息退还。
6、乙方于劳动合同期满前辞职、或其提出动议与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期满时提出不再签约而离职的,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乙方所有获授期股全部失效,公司将无息退还给乙方已积累支付的期股购买资金。
乙方未与公司办理完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前,公司有权不予返还乙方已积累支付的期股购买资金。
7、乙方因其他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死亡等原因导致劳动关系终止的,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乙方所有获授期股全部失效,甲方将无息退还给乙方已积累支付的期股购买资金,同时对乙方被取消的期股价值给予适当补偿,并根据法律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第九条认购期满后所获股权的处理
1、乙方在登记成为公司股东后无论何种原因离职的,其所持有的股权应由甲方收购或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不得对外转让。
2、乙方登记为股东后离职的股权处理
(1)乙方在登记成为公司股东后离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2)如乙方自期股认购期满后在公司工作不满 年的,乙方应按照认购价格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由甲方收购。
如乙方不配合办理股权转让或收购的,其持有的股权不再享有公司以后年度的分红收益。
(3)如乙方自期股认购期满后在公司工作满 年的,乙方应将其所持股权中不低于 %的份额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收购。
转让或收购价格按照前一会计年度每股出资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计算。
其余部分股权乙方可继续持有。
(4)乙方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退休的,乙方应将其所持股权中不低于 %的份额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经公司同意后由甲方收购。
转让或收购价格按照前一会计年度每股出资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值计算,其余部分股权乙方可继续持有。
(5)乙方因死亡而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其所持股份应当由其法定或遗嘱继承人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由甲方按照前一会计年度每股出资所对应的公司净资产价值收购,股权转让或收购价款由乙方的继承人继承。
第十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其所聘岗位的职责为公司工作,若乙方不能胜任所聘工作岗位或者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尚未认购的期股;
(2)当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购并、减资等情况时,公司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期股提前加速认购、终止或取消实施股权激励方案;
(3)若乙方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有获授期股;
(4)乙方符合认购条件时,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规定积极配合乙方认购。
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期股认购有效期内一直与公司保持聘用关系,并且达成公司制定的业绩考核目标,同时未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可以按照本方案认购获授期股,并获得相应的股权分红收益;
(2)乙方应当按公司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勤勉尽责,为甲方的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3)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规定以期股分红或乙方自筹资金认购期股;
(4)乙方获授的期股不得转让或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5)乙方因本协议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6)乙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股权时,应当符合届时公司章程的规定;
(7)乙方在认购期股后无论因任何原因离职,应当在离职后2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业务相同或存在竞争性的相关工作,否则,乙方除应本协议约定转让股权外,还应当将在认购期限内所得的全部期股收益返还给甲方,并承担与其所得收益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同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条款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协议的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
风险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
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洽商单及变更单、其他费用等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
合同价格风险主要因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形成的风险,该类型合同一般工程量相对明确,或有相对明确的图纸,施工单位根据现有图纸、资料在短期内进行报价。
由于报价时间短,承包商无法详细计算工程量,尤其是二类费用通常只要按经验进行报价,错报、漏报现象时有发生。
并且施工单位为了中标,不敢报高价,报价水平较低,承包商索赔机会小,亏损风险大。
该类型合同阶段简单,有利于业主控制投资,是近阶段业主采用的主要合同形式。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
合同结算方式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中约定采用的定额及取费、结算总价降点率、结算件审核时间、结算件审核程序、结算件审减额扣款、合同外调价方法、结算争议解决方法等。
在签订合同时施工单位一定要注意结算条款,尤其是要明确结算件审核时间,有的业主以没有约定结算时间在项目竣工后迟迟不给结算,有的业主要求结算实行三审或四审,或聘请外审,人为设置结算障碍,故意拖延结算时间,造成项目竣工后几年不能结算。
合同工期风险。
合同工期是项目在合理施工组织条件下要达到的项目交工的日期,合同工期的制定要科学合理。
由于业主原因一般项目工期都处于前松后紧状态,到工程后期业主为实现交工,一味压缩正常工期,不管前期受何种因素影响,都会采取强制手段,倒排工期,后门关死,往往造成施工单位进行赶工。
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主要工序里程碑控制点,并说明影响工期的条件,一旦工期延长要分清责任,由责任方负责全部责任。
如合同中要明确土建与安装的交接时间,施工图纸到图时间,主要设备材料到货时间,交工验收标准等,以上因素是影响合同工期的主要因素。
工程款支付条款中的风险。
工程款的支付按时间划分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质量保修金。
当前拖欠工程款已成为困扰施工企业的严重问题,垫资、带资施工的现象仍然十分普遍,这些都给施工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困难,同时对正常工期也受到影响,也是施工单位拖欠工资的主要原因。
许多工程合同对这部分条款不甚明确,尤其是对工程款支付违约索赔条款约定不完整、不严密,不公平,给施工企业造成经济纠纷和经济损失。
工程变更风险。
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工程项目施工的长期性,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常涉及工程变更问题。
如果承包商在施工中提出了关于设计更改、材料设备换用的合理化建议,经业主工程师同意,可以变更。
但如未经工程部同意,擅自变更,即使是合理的,承包商也要对此赔偿损失,并且不顺延工期。
在变更程序上的疏忽,容易导致业主的反索赔。
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履约风险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由于施工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项目各项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一旦生效,项目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合同履约风险主要包括:
安全、质量、进度管理风险。
安全风险主要包括违章罚款,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安全投入等造成的项目管理成本增加。
质量风险主要包括执行规范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投入,或重大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
进度风险主要包括为赶工而增加的成本投入。
过程资料的确认与积累。
施工单位对现场隐蔽工程,过程施工记录等见证资料要及时填报记录表格,并及时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索赔文件的上报与确认。
施工单位对于与合同约定或报价不一致的事件要及时上报索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监理、业主的确认。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是降低合同签订和合同履约风险的重要环节,对施工单位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施工单位应加强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合同风险管理主要涉及以下环节。
投标报价阶段风险管理。
加强投标报价的管理工作,从源头降低合同履约风险,是提高投标中标率的关键,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
招标文件的评审。
购买招标文件后,由招标投标部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进行招标文件评审,由各只能部门对相应管理职责提出评审意见,主要针对招标文件中工期、安全、质量、进度、资金支付、结算条件、施工环境、材料设备供应、交工验收及税收等风险因素进行评审,再由招标投标部门收集汇总评审意见,组织评审组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风险因素,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吃透业主意图和要求,制定相应投标策略,尽可能在投标书中,在作出相应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情况下作出有利的选择。
同时招投标部门要深入了解发包人的资信、部门立项、施工许可手续、资金状况等其他重要信息。
对于相对明确的风险要通过澄清文件让业主给予澄清。
投标报价策略。
风险越大,风险附加费越高。
但是,风险附加费的增加必须要有一个增加范围,对于承包商来讲,风险附加费不宜定得过高,过高必然会提高投标价格,会降低竞争力。
因此。
施工企业一定要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通过研究竞争对手和其他相关资料来确定具体的投标价格。
合同谈判阶段风险管理。
对投标过程要对合同条款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反复与招标单位进行磋商再做出相应承诺,合同文本尽可能采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部分发包人提供的非标准示范文本合同书,往往条款不全、不具体、无针对性,缺乏对业主的权利限制性条款和对承包商保护性条款,要尽可能地修改完善。
如果不修改,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会隐含较大风险。
对于关键合同要组成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条款再次进行评审。
在合同谈判过程中人员配备上,施工单位合同谈判人员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有必要时组成专业的合同谈判小组。
在谈判策略上,承包人应善于在合同中限制风险和转移风险,达到风险在双方中合理分配,这就要求承包商对于业主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的条款应研究透彻,做到心中有数,切忌盲目接受业主的某种免责条款,否则业主就有可以以缺乏法律和合同依据为借口,对承包人造成的损害拒绝补偿,并引用免责条款推卸法律责任,使承包人蒙受严重经济损失。
因此,对业主的风险责任条款一定要规定得具体明确。
总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施工合同管理具体规定,在合同谈判过程中进行有礼有节的谈判尤为显得重要。
合同履约管理。
由于施工合同管理涉及到施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因而履行施工合同必然涉及企业各项管理工作,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企业的各个部门都要按照各自的职权,按施工合同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施工合同的圆满实现。
进行合同风险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于可预见的风险,要认真分析,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下发风险控制文件,随时跟踪事态的发展,力争最大可能的降低风险。
组织部门有针对性的进行合同交底,对分析出的风险按管理部门进行交底,明确各部门管理重点,督促部门指导现场进行风险控制。
一切生产经营活动以合同条件为依据,项目在组织生产经营时,一切活动以合同为依据,按照合同要求办事,按合同要求完善管理手续,避免与合同冲突的事件发生。
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要按期组织合同执行情况对接会,各部门对照合同检查执行情况,对产生的偏差进行分析,并采取措施纠正措施,防止有大的偏差。
索赔管理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安装市场中,索赔是施工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
索赔不仅仅是费用上的补偿,它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是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我国建筑安装企业要想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分一杯羹,就必须改变“不懂索赔、不敢索赔、不会索赔”的现状。
以上就是“合同风险主要包括哪几类”的相关知识,希望大家能够多多了解,如果在以后遇到合法的权益被侵犯的情况,就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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