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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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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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doc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
一、部门职责
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全市工程建设、县(市)和村镇建设、建筑业、建设开发业、勘查设计咨询业、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物业管理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相关政策。
2、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协会工作。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定住房保障及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和市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承担全市房产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
会同有关部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共同拟定房地产监管政策,并按职责分工落实;负责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房产交易、房屋登记、房屋租赁和房屋面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工作;负责房屋评估机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并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
6、负责全市房屋修缮、安全和装饰装修等使用管理,房屋安全技术鉴定工作。
7、承担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
负责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审批;指导、监督、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指导、鉴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
8、制定工程建设市场方面的各项规划、措施;负责全市的工程建设管理以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法律、法规以及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对全市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对本市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和招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认定;负责对全市建设市场中介机构、监测机构的管理和资格认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和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9、承担建设施工行业管理的责任。
对本市建设行业各类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现场管理;负责建筑装修业的管理;负责进出市施工企业的注册管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工程建设监理机构的资质审查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建设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负责建设行业的科技管理,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中的科技项目公关和科技成果评审、鉴定、转化和推广工作。
11、承担指导县(市)及村镇建设工作的责任。
12、负责全市供热、燃气事业的管理工作;指导实施供热、燃气年度建设项目计划。
13、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的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公司的资格审查、认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非经营性代建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
14、管理建设开发、施工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引进利用外资工作,指导组织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
15、贯彻执行城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建设的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粉煤灰及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16、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1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机关
正处级
财政拨款
2
唐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3
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4
唐山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站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5
唐山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6
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7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察局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8
唐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9
唐山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0
唐山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1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副处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2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3
唐山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14
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事业单位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3、项目绩效决算信息情况
2018年项目资金年初结转结余1944.8万元,支出67126.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4227.75万元。
项目绩效决算信息情况
801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项目名称
实际支出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绩效评价综合等级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新建、维护、管理等支出
2682.63
自2016年起,我局保障性住房小区底商租金上缴非税实行收支两条线。
2017年起,局属经营性房产(包括保障房小区及其他直管旧小区经营性房产)租金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共涉及经营性房产281套,建筑面积约11万平米。
年初预计租金收入约2000万元,后根据实际情况预算调整为1600万元。
影响租金收入的主要因素一是大部分底商租期尚未到期,二是近年来受电商冲击,实体市场经济整体下滑,实体商业用房出租率下降,致使底商空置率上升。
截止2018年12月底,实际租金收入1598.45万元,全部用于保障房(旧公房)等小区的日常维修、维护、管理及环境提升等。
尽快落实省审计厅整改意见,落实保障性住房租金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做好出租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租金收入
优
商户满意度
完成时限
是否保证出租房屋正常使用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保障补贴资金
369.2
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对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促进住有所居目标,根据国家、省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基本规划和我市中心区保障性住房保障的实际情况,轮候期间,发放保障性住房保障补贴。
2018年,城镇低收入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保障货币补贴保障,每个季度末及时按季度发放到位。
我市中心区享受保障性住房补贴保障的家庭四个季度平均为2257户,共发放市级财政2018年度保障性住房补贴资金合计369.20万元。
享受货币补贴家庭应保尽保
在保家庭满意度
优
发放补贴家庭户数
发放时限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维修工程
314
市中心区12636套保障性住房的维修。
已全部完成拨付到位。
为彻底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保证已经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住户正常居住。
维修总投资
优
维修面积
效果居民满意度
维修质量
完成时限:
1-7天。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
12786.55
①河联园项目。
震后危旧平房改造项目,总占地664.3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4.4万平方米,已建总建筑面积77.39万平方米,共建住宅7802套、56.72万平方米。
本项目C、E区(地块三)总建筑面积45.05万平方米,已竣工36.28万平方米,其中:
危改安置房面积17.97万平方米(住宅15.83万平方米,地下室2.14万平方米)。
配套公建1.89万平方米。
该项目于2012年陆续竣工交付使用。
该项目由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
目前,中冶置业投资部分工程及部分财务费用决算审计工作已完成,审计核定11.7亿元,现已拨付建设资金10.57亿元,欠拨资金1.13亿元。
按合同约定,拨付建设资金7290万元。
该项目土地手续为划拨性质,为给危改居民及配套公建办理出让性质不动产证,需将该项目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
经市国土局核实缴纳土地出让金2826.87万元,路北地税局核实缴纳契税及印花税114.49万元,土地评估费38.19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目前,已为危改居民办理不动产证566户。
②高各庄项目。
震后危旧平房改造项目,总占地65亩,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共建住宅1516套、9.5万平方米,其中:
危改安置住房394套、3.2万平方米,廉租房1122套、6.4万平方米,配套公建3.5万平方米。
该项目2010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3月竣工交付使用。
该项目土地手续为划拨性质,为给危改安置房及配套设施办理出让性质不动产证,需将该项目划拨土地转为出让性质,经市国土局核实缴纳土地出让金2517万元。
目前,正在协调路北区税务局核实缴纳契税及印花税事宜。
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按期入住居民满意度
优
办理保障房土地证及房产证
抗震烈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保障性住房内装修
8542.46
①唐山市“以购代建”公租房内装修工程。
上年结转8360万元。
计划装修房源共计3000套,总建筑面积20.90万平方米。
其中包括回购限价商品房807套(旭安园),回购经济适用房2193套(旭安园805套、瑞安园1388套)。
共分成五个标段,中标总价7311.27万元。
现已全部竣工。
目前已拨付至92%。
旭安园小区1612套保障房已于2018年6月入住,并开始收取租金。
②河联园廉租房内装修工程尾款120.06万元。
河联园1890套廉租住房内装修工程,总建筑面积10.77万平米,共分三个标段,总中标价4155.51万元。
已全部完成并拨付到位。
现已全部入住。
③高各庄廉租房内装修工程尾款5.27万元。
522套保障房内装修,已全部完成并拨付到位。
已全部入住。
④和顺园廉住房内装修工程尾款及保证金57.13万元。
和顺园316套公租房内装修,已全部完成并拨付到位。
保证已经入住的保障性住房住户正常居住。
装修面积
优
财政装修资金支出额度
抗震烈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以购代建”3000套限价房、经适房用于两租房项目
12212
原拟建孙家庄和女织寨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由于土地征收、手续办理等问题制约,截止2016年底两项目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同时唐山市保障房供应面临较大结构性库存。
我局为破解上述矛盾,提出“尚未开工建设的两租房不再开工建设,在库存两售房、商品房中采购”的建议,得到省住建厅认可。
2016年9月12日市政府正式下达《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中心区两租房“以购代建”有关问题的批复》,明确孙家庄、女织寨两个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租房共计3000套不再建设,任务指标采用“以购代建”的方式解决。
采购房源3000套,总建筑面积20.9万平方米,其中:
经适房2193套(建筑面积14.21万平方米),包括学警路旭安园805套(建筑面积5.11万平方米)、边各寨瑞安园1388套(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807套(建筑面积6.69万平方米)。
合同总价款97900万元,其中,学警路旭安园经适房23543.27万元、边各寨瑞安园经适房42384.75万元、学警路旭安园限价房31971.98万元。
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回购公租房按期入住
优
回购数量
财政资金支出额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
骏安园、瑞安园两项目公租房延迟交付补偿资金
114.69
骏安园项目和瑞安园项公租房延迟交付补偿资金支出114.69万元。
享受延期付款应保尽保
在保家庭满意度
优
发放补贴家庭户数
发放时限
综合业务管理
直管旧小区物业管理补助
293.5
主要是市管小区日常环境的清扫保洁维护的补助费用。
我局市直管旧小区26个、建筑面积243.4万平方米。
对小区内公共设施如道路、甬路、楼前楼后硬化等进行清扫保洁。
该项补助资金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及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整体面貌,发挥市管小区的在全市物业小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及基础设施,有利于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整体面貌
测评满意率
优
验收合格率
任务完成率
综合业务管理
集中供热补贴
4525
主要是对我市城市集中供热运营亏损的补助,城市供热关系民生。
我局供热工作始终坚持将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突出社会保障,承担社会责任。
唐山市热力总公司运营的城市热网坚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提前、延期供热。
2017-2018年度采暖季,供热时间138天,较法定供热期多供17天,供热面积也由上年的4360万平米增加至4673万平米。
新增供热区域包括凤城天鹅湖、新野静园、恒大华府二期、渤海豪庭、瑞莎学院一号以及世纪龙庭b、d区等。
2017-2018采暖季,供热收入10.27亿元,直接供热成本12.13亿元(不含三项费用),供热亏损1.86亿元,直接供热成本25.97元每平方米,单平米亏损3.98元。
其中支付各热源厂热费6.03亿元,占供热总成本的50%。
供热补贴虽然不能全部弥补供热亏损,但缓解了热力总公司的资金压力,保证了市热力总公司全面完成1376项大修更新改造。
为维持城市供热的正常运营,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节能减排,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还居民碧水蓝天。
供热温度
优
社会满意度
供热面积
供暖期
综合业务管理
热力还贷准备金
925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企【2002】368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1994年12月31年前外汇借款项目继续实行部分以税还贷政策的通知》规定,市财政应对市热力总公司2016年10月-2017年9月期间缴纳的税款予以部分返还,用于归还亚行贷款(实际缴纳1025万元)。
2018年热力总公司实际支付亚行贷款本息1276万元。
还贷准备金不仅弥补了市热力总公司营运资金的严重短缺,缓解公司生产运营资金不足现状,保证了热力总公司及时足额归还亚行贷款的本息。
截止2018年12月底,该公司已按时、足额全部还清亚行贷款。
保证热力总公司及时足额归还亚行贷款的本息。
市级财政资金支出
优
完成时限
完成项目
完成标准
综合业务管理
唐山市住建系统信息安全建设项目
170.77
随着网络安全威胁的不断增多及网络安全法的实施,我单位信息安全建设已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因此对我局网络体系按照等级保护要求进行重新设计和部署,分级分域安全防护设计,安全可视简化运维工作,实时监测业务风险和威胁,提高单位整体安全防护能力。
对唐山市数字房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通过,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数据的安全性,防止业务系统中各种房产数据泄露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有效保护市民的房产数据安全。
依据唐山市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现有基础设施,建设并完成满足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的信息系统。
确保唐山市房地产信息系统的整体信息化建设符合相关要求并迈向新的台阶。
信息安全莸得有效保障
优
安全防护体系运转有效、平稳
综合业务管理
市管小区沿街坡屋面加固工程
1955.54
①主体钢架处理:
对主体钢柱、钢梁等主钢架结构进行除锈,并刷防锈漆;部分破损严重的主体钢架进行更换;②屋面板铺设:
拆除原有檩条、彩钢瓦、老虎窗,重新加设檩条,屋面板采用树脂瓦,老虎窗采用推拉塑钢窗;③附属部位:
更换上人孔盖板,上人爬梯,屋面保温防水,挑檐、雨篷防水,对原有钢结构挑檐进行改造加固处理,通风孔出屋面结构及其盖板,变形缝的处理,女儿墙加高及压顶,顶层阳台板处理,太阳能热水器垫高;④防雷设施:
在屋顶明敷接闪带,设置专设引下线及人工接地装置并进行检测。
保持城市形象的整洁、美观的同时保证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环增提升情况
优
居民满意度
综合业务管理
市中心区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程
7852.61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提出“三改一建一通”、“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对市中心区2000年以前建成投入使用、建设标准不高、设施落后、配套不全的老旧小区,分批实施综合提升改造。
唐山大地震后,政府为尽快安置受灾居民,以满足居民基本需求为目的,组织建设了一大批楼房,这些楼房经过近40多年的使用,室内上下水管网、庭院外网、供电设施等设备老化严重。
为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拟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后有利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造户数
优
群众满意度
财政资金投入总额
维修改造面积
完成进度
综合业务管理
祥富里小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
3925.73
包括坡屋顶加固修缮、基础设施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27.1万平方米,住宅楼76栋,改造户数4074户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落后老旧小区融入中心主城区进度,切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完成建筑面积
优
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
居民满意度
综合业务管理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10638.57
①外墙基层处理,外墙保温,抹聚合物砂浆,沿街楼栋面层为真石漆,非沿街楼栋面层为涂料;②屋面基层清理,铺挤塑板,浇筑细石砼找平层,做SBS防水卷材防水;③水落管拆除安装;④阳台罩及窗罩拆除、改制、除锈、油漆、安装。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加速城市现代化进程,加快落后老旧小区融入中心主城区进度,切实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完成建筑面积
优
工程质量
工程进度
居民满意度
四、决算汇编基本情况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4个,为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预算单位,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个预算单位,为唐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五、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综合收支与上年决算数对比分析
(1)本年收入88433.96万元,上年收入33795.79万元,比上年度增加54638.1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293.9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42.23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老旧小区环境治理项目。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69489.2万元,决算收入88433.96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27.26%,主要因为追加了祥富里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资金,合计17625.84。
(2)本年支出75915.02万元,上年支出33517.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2397.7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9369.67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29.28万元,原因主要为增加了老旧小区环境治理项目。
(3)年末结转和结余14939.58万元,上年年末结转和结余2418.4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1万元,主要为老旧小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
2.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分析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4947.2万元,调整预算数91130.81万元,决算数75912.49万元,结余14803.19万元。
决算数比调整预算数少15218.32万元,主要为老旧小区项目支出结转下年。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共计1075.31万元,主要包括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水电费、办公取暖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括局机关及12家财政拨款预算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96.88万元,较预算减少69.22万元,上年实际支出57.96万元,较上年减少38.9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67万元,较预算减少27.11万元,上年实际支出57.14万元,较上年减少7.47万元,主要原因为各单位加强了公车管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9人次,共发生公务接待费1.86万元,较预算减少3.46万元,上年实际支出0.82万元,较上年增加1.04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为45.35万元,较预算减少2.65万元,较上年增加45.35万元,原因为购置皮卡车,用于市区及外县、市、区工程质量巡查,材料抽检及商混厂检查等;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数51489.67万元,决算数51243.87万元,比年初预算节减245.80万元。
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性资金。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数384.8万元,决算数378.44万元,比预算节减6.36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数1769.49万元,决算数1765.82万元,比预算节减3.67万元。
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数49335.38,决算数49099.61万元,比预算节减235.78万元。
九、国有资产信息
截止2018年末,部门资产总额126229.78万元,较年初增加70310.34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17785.7万元,较年初增加12632.39万元;固定资产89704.55万元,较年初增加50636.79万元;无形资产200万元,较年初增加133.72万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费:
是指为保证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主要包括:
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取暖费、物业服务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4、“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十一、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2018年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因此部门决算中相关表格数据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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