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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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农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江西农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
系(院):
管理系
专业:
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
学生姓名:
学号:
设计(论文)题目:
音乐在网上的盈利模式
指导教师:
2006年5月10日
摘要3
Abstract3
Keyword:
3
0.前言4
1.制约网络音乐发展的因素4
1.1环境因素4
1.2盗版问题和免费下载4
1.3资源共享转载5
2.国外网络音乐发展现状6
2.1在线音乐内容提供商6
2.2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7
2.3版权监测机构7
2.5各重大事件使问题突出8
3.网络音乐盈利途径8
3.1转变盗版形式,扭转利润8
3.3改变在线音乐的混乱局面9
4.当前流行的网上音乐盈利模式9
4.1、手机音乐10
4.2、网上音乐10
4.3唱片公司官方网站10
4.4门户网站的链接10
4.5搜索网站的链接10
4.6、音乐网站11
4.7、广告音乐11
5.构筑新的盈利模式11
5.1与原创合作11
5.2与SP合作12
5.3捆绑模式(P2P软件技术)13
5.4正版音乐消费(综合途径)13
5.4.1在线音乐14
5.4.2无线音乐15
5.5行业大联合16
5.6网络歌手互动平台16
5.7音乐销售附加值(海报、杂志、免费网站、签名等小礼物)16
6.总结16
参考文献17
摘要
根据近几年来音乐行业的发展状况,以及不断出现的几大唱片公司和各大音乐网站的投诉纠纷案可看出,音乐行业已经随网络的出现而踏入一个变革的时代,人们既因为网络带来的便捷推动音乐行业向前发展而兴奋不已,也为其在新的环境下追求利润、占领市场而烦恼,被无形的“盗版”、“COPY”“PAST”“共享”等字眼搞的苦不堪言,就这一系列问题展开我的分析论述,以寻求新的盈利模式来满足新市场的需求。
关键字在线音乐无线音乐盗版盈利模式P2P(对等联网)SP(服务提供商)CP(内容提供商)
Abstract
Basisthedevelopmentsituationthathasprofessionmusicinlastfewyears,aswellasfewbigrecordcompany'sandeachbigmusicwebsitesofunceasingappearancecomplaintdisputecasemaybefoundout,musicprofessionhaswalkedintoatimesoftransformwiththeappearanceofnetwork,peopletheconvenientpromotionthatbringsbecauseofnetworkmusicprofessionforwarddevelopmentveryexcited,alsopursueprofitandoccupationforitundernewenvironmentmarketworry,thewordofbeingsharedbyinvisible"pirate"and"COPY""PAST"doesmisery,itisthisthatseriesproblemcarriesonmyanalysisexposition,withquestnewprofitpatternsatisfiesthedemandofnewmarket.
Keyword:
OnlinemusicWirelessmusicPirateProfitpatternP2P(Per-To-Per)SP(ServiceProvider)CP(ContentProvider)
0.前言
音乐对于人们一直是个不可缺少的快乐元素,从风作为信使(清唱)开始到传统唱片,再到广播,然后有了卡带(录音带),CD,VCD,DVD,这些传播媒介给音乐带来了一个又一个跳跃,数字带给人们一次又一次惊喜,MP3和网络的出现更是让人们陷入对音乐发展的沉思和变革之中。
然而网络音乐潮水般的到来,让人举足无措,人们对他的第一印象就是两个字——“免费”,这两个字让无数的音乐爱好者欣喜若狂,却让不少的音乐服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损失惨重,更多的音乐网站吃了哑巴亏。
一方面消费者希望能免费下载最新最好的音乐,一方面提供商又追求在不损失成本的基础上获取网上音乐的利润,人们开始呼吁寻求一种新的盈利模式来替代,让音乐在网上不再漫天飞,这个时候“收费”便被更多人提起。
目前,一些音乐网站已经开始着手新的盈利方案,随着传播媒介的多样性,便捷性,提供商开始实行适当性收费,提供丰富多样的增值服务,更增加了捆绑模式,当然这些都得在一定的技术保障下实现,很明显,网络已经成为音乐新的发展方向,也是本文将研究和探讨的主要问题。
1.制约网络音乐发展的因素
1.1环境因素
首先,在中国人们的消费观念一直是网络事业发展一大障碍,仍然未摆脱那种当面交易的心态,网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也让消费者担忧,所以包括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网络商店等虚拟市场都无法完全打开,网上音乐市场同样存在这个问题。
人们仍旧更放心实物CD、VCD、MP3购货的现实市场当中,沉醉在网络散播的无限免费的诱惑之中,却不知网络的泛滥性和有限性,对网上虚拟消费一直是望而却步。
其次,版权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追回版权申讨事件不断发生,打击盗版的重点也延续到网络上来。
2005年刚颁布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中已经提出相关规定,这表明中国的版权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完善的时候了。
在国际上,对‘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和‘互联内容提供者”有明确的界限,显然XX属于前者。
而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XX只要收到相关的投诉,取消链接之后,责任就没有了。
在社会走向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中国的网络更应和世界接轨。
第三,网络技术水品相对落后,网络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依旧是消费者的一大病患,信誉更是让大家觉得是型同虚设。
于是人们开始对网络安全提高警惕,经过探索,人们普遍开始将SSL协议和SET协议应用到互联网的电子支付当中了,主要提高应用程序之间的数据的安全系数。
SET协议是在克服SSL协议的缺点后开发的,既保留了对可户信用卡人证的前提下,又增加了对商家身份的认证,这对需要支付货币的交易来讲至关重要。
第四,与发达国家相比,经济水平的相对落后的中国互联网市场还不够完善,所以网上音乐消费还存在巨大的潜在客户。
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互联网的应用也将会扩大普及,人们的消费意识和消费理念也会提高到一定程度上来。
最后,网络的复杂多样性,让人们觉得眼花缭乱,音乐的传播渠道也让人目不暇接,在网上也是一片混乱。
诸如音乐网站、BBS社区类、播客、手机上网、P2P软件共享等等传播途径,使得音乐来源轻而易举,而且大都是免费的。
免费让消费者觉得无所谓,除了一些恼人的无用的链接外,只是有点乱;免费却让提供商和消费商流失了大把的金土,利益和名誉的损失,品牌的褪色,他们不知道自己调查之外还有多少流失的客户群。
于是,在线收费被提到了谈判桌上,用很少的费用出售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保留唱片公司和提供商的版权。
1.2盗版问题和免费下载
实物盗版随人们向网络市场的转向也转变了,网上盗版更严重。
与现实市场上的盗版不同的是,网上盗版是指不拥有音乐版权或未经唱片公司许可而出售的产品,也就是指所有不是从正规提供商及销售商的网络上下载的和提供完全免费的音乐产品。
盗版网站的特点是,多数以会员制方式存在,规模较小,提供大量免费文件。
这些网站面临如下三大威胁,总体数量将有所减少。
这三大威胁,一是用户越多运营成本越大;二是法律风险越来越大;三是日益增多的正式的、大的网站参与了竞争。
目前中国在线音乐网站普遍不盈利,10家合法的音乐下载网站每月营业额只有十几万。
唱片公司每制作一张唱片,他们都要投资100多万元。
但新专辑刚一推出,就会被各种网站盗版转载,免费下载,唱片公司的损失很大。
现在市场盗版问题还没有解决,又遭遇网上免费音乐的冲击,唱片公司确实有力不从心之感。
大多数消费者在消费完免费音乐之后就不再买CD,这无疑是各家唱片公司最心痛的问题。
一个统计数据表明,因为盗版泛滥,全球唱片业2004年的损失在45亿美元之巨。
对于几大国际唱片公司而言,这更是意味着巨额利润的流失。
旗下拥有众多明星的各唱片巨头,其唱片和单曲的授权费用比普通歌手的要高出许多。
据获得索尼、华纳等多家国内外全球唱片公司授权的A8音乐集团COO黄次南透露,根据网站和SP与唱片巨头谈判的结果,网站和SP要获得授权的音乐下载,必须首先交纳200万人民币左右的“入门费”,才能获得下载许可。
而且下载的收入按“四六”或“五五”不等进行分成。
在这种情况下,大量免费下载音乐的存在自然深刻地影响了唱片公司的收入。
部分小的音乐公司可能是靠增值服务赢利,但对于大公司而言仍然主要是靠发行唱片挣钱。
比如与索尼签约的莫文蔚、王菲、F4等都只是签了唱片约,并没有签经纪约。
唱片公司拿不到多少唱片版权之外的利润。
免费MP3下载网站,免费MP3搜索引擎正在给传统产业市场带来巨大的冲击。
在我国有400余家中型音乐网站及1000余个小型个人主页存在严重的侵权问题,供下载的MP3歌曲50%以上都是盗版。
据有关调查报告显示,每天有超过45%的网民使用互联网下载音乐。
一组很无奈的数据:
唱片业年收入2个亿,但盗版却可高达18个亿。
“免费”的诱惑,“盗版”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两者也是相关的,这也显示出我们的版权问题出现很大的漏洞。
继2003年3月华纳、环球、SONY等中外50家唱片公司联合发起向国内KTV收取音乐版权费用的维权行动之后,"维权风暴"也开始席卷国内的网络音乐行业。
2003年10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华纳为首包括香港公司在内的三大唱片公司,状告天虎音乐网侵权胜诉;2004年4月,全球五大唱片公司之一的华纳唱片向媒体证实,其已在中国内地启动了"面向网络音乐非法下载的广泛维权行动"……这些还仅仅是一个开始。
有专家分析指出,天虎音乐网侵权案的帷幕拉开后,将会有更多的音乐网站出现在唱片公司的被告席上。
从XX上市之前的7月份开始,国际五大唱片巨头(百代、索尼&BMG、华纳、环球、新艺宝),以及香港正东、金牌等唱片公司已经开始逐一对XX提起侵权诉讼。
这些诉讼的结果将直接影响XX在中国市场的名声、地位和收入,以及这家被华尔街评价为“中国Google”的公司在纳斯达克的股价。
我们应该早就发现,在这个事件发生的同时,XX就开始把自己网上的直接搜索链接,改为先显示链接地址,然后在这个地址上下载,他就是想告诉各大唱片公司找错了对象。
XX实际上是个搜索网,即链接一切可以搜索到的音乐下载地址,而并非是内容提供商。
就是这个小小的漏洞,让人插了空子。
这表明中国的网络音乐版权法规还不够完善。
1.3资源共享转载
在网络上,有些人纯粹想把自己的歌曲放在网上和其他人分享,也有些人为了方便消费者,利用最新技术建立一个共享平台,让更多人能快速方便的找到自己想要的音乐,同时自己也获利不小。
这看似一件助人为乐的好事情,却让不好内容提供商和服务提供商损失不少。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整个唱片行业到底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环境之下?
我们应该如何利用和转换这些因素来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氛围,推动音乐行业走进网络中的一个新的消费时代?
2.国外网络音乐发展现状
2.1在线音乐内容提供商
从互联网兴起的那一刻起,唱片公司就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困境—免费的音乐下载。
目前,在线音乐的盗版问题已经成为蚕食唱片公司利益的最大黑洞,为此,全球唱片业在2003年的销售额下降了7.6%。
苹果公司CEO乔布斯的介入让这一切开始向有利于唱片公司的方向发展。
因为必须为自己的在线音乐销售网站iTunes寻找内容提供商,乔布斯向唱片公司展开了大规模的游说,在游说中,乔布斯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
消费者热衷于进行在线音乐的盗版活动,是因为他们没有一个能进行网上音乐自由购买的平台,而iTunes就是这样一个平台。
或许唱片公司会对iTunes的能力有怀疑,但它们绝对认同乔布斯要在网上销售音乐的想法。
据普华永道分析,仅在美国,2003年授权发布的数码音乐制品年销售额已经达到了7100万美元,到2008年这个数字将增加到22亿美元。
毫无疑问,在线音乐将会成为唱片公司未来安身立命的支柱之一。
于是,包括索尼-BMG、环球等在内的唱片公司纷纷开始涉足在线音乐销售市场。
在这一方面,索尼-BMG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不仅仅有自己的唱片公司,还有自己的数码随身听产品。
2004年5月,当时尚未和BMG正式合并的索尼宣布开通在线音乐销售服务。
此举令索尼极大地降低了音乐产品成本、增加了音乐销售的利润,同时还提升了数码随身听产品的销量。
合并后,索尼-BMG在整合索尼原有的在线音乐销售资源外,还继续寻找各种合作伙伴以便在最大程度上保障自己在互联网上的收入。
2004年11月,索尼-BMG同意向纽约的Wurld传媒公司发放授权,使其能在今年尽快推出文件共享软件“PeerImpact”,这一软件将保证在线音乐、视频等产品在被消费者购买并分享的同时,版权所有者得到相应的补偿。
半年后,索尼-BMG再次扩大了与在线音乐销售平台的合作范围,这一次它相中了Napster创始人肖恩·范宁创建Snocap公司。
而此次合作的目的是通过该公司开发的技术,阻止没有授权的在线音乐进行交换行为。
而环球显然也意识到在互联网时代,不能只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除了积极创立和发展自己的在线音乐网站之外,它还和全球二十多家知名音乐网站建立了合作关系,在他们网站上也设立了自己的分销点,同时也如对手一般处处寻找合作伙伴加强保护自己的版权,当中,就有已经和索尼-BMG展开合作的Wurld和Snocap。
在索尼-BMG和环球身上,我们似乎都看到了目前全球唱片公司的同一种困境—必须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免费在线音乐网站对市场的蚕食,同时也要怀抱各自的打算,积极建立自己的在线音乐服务。
而目前看来,依靠索尼的硬件优势以及自己已经建立起来的在线音乐商店,索尼-BMG这一仗的胜算似乎更大。
毕竟,前面有的是iPod和iTunes的胜利经验。
至于环球,为打开在线音乐销路,似乎也只有仰仗iTunes们的鼻息做人了。
另外,中国移动音乐市场规模在2003年为7.5亿元,2004年为15.8亿元,2005年市场规模可达30余亿元,无线音乐占到无线增值业务市场将近40%的份额,据iResearch预计,2006年中国移动音乐市场规模将超过50亿元。
这真实地反映了在音乐产业链上,无线运营商、SP充当了重要的一环。
有人甚至说音乐的未来是数字,这句话尽管听起来有些偏激,但是至少可以说音乐销售的未来是数字。
2005年可以称为“中国音乐产业的转折年”。
这种转折至少发生在两个方面。
首先,数字音乐在音乐产业中的地位迅速崛起,几乎所有的唱片公司都把无线增值市场看成自己未来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与此同时,业外资本开始涌入这个行业,市场上的投资案例正在迅速增加。
软银以1000万美元收购民营唱片公司太合麦田30%的股份不过是一个开始,整个行业的进入门槛一夜之间提高了一个数量级。
无论是无线增值市场的刺激还是资本的青睐,都使得音乐这个古老的行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而随着40倍于目前普通2G网络的3G时代即将到来,我们有理由相信3G必将给数字音乐带来飞跃式的体验。
2.2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
目前,美国司法部已经对由全球5大唱片公司计划在今年秋季推出二家在线音乐服务商展开反垄断调查。
联邦调查人员对由五大唱片公司支持的在线音乐服务进行反垄断调查。
被调查的两家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MusicNet和pressplay是唱片界为填补由Napster留下的市场真空而推出的。
司法部的官员已经与唱片公司的律师已经了接触,通报了有关调查事宜,联邦调查人员已经开始对在线音乐企业和行业机构进行质询。
调查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没有发现有关证据。
MusicNet和pressplay没有对被调查一事发表评论。
在独立音乐制作商投诉MusicNet和pressplay可能妨碍它们推出在线音乐服务后,6月份,欧洲的调查机构已经进行了相关的调查。
美国司法部接到其他小型在线音乐服务商的投诉,声称MusicNet不向它们授予相关的许可。
在开始许可谈判前,MusicNet要求对方必须预付高达75万美元的预付金。
尽管目前还不清楚调查的问题,由索尼和环宇共同出资的Pressplay也是司法部调查的对象。
这次调查标志着唱片公司的好运已经过去。
国会议员提出新的法案,以促进在线音乐服务领域的竞争,使得买卖数码音乐版权更加方便。
而再此之前,苹果公司、BuyMusic、eMusic、MusicMatch、MusicNow、RealPlayer、Rhapsody、Napster,甚至还有沃尔玛,这些计算机公司、在线服务提供商,以及消费电子商店都加入到在线音乐下载服务行列。
这仅仅是个开始,未来数月还会看到微软甚至其他业内大腕的名字。
苹果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通过iTunes销售了将近1亿首歌曲,苹果iPod的销售一度断货,两者相得益彰让苹果公司的财报一路飘红,显然是这些数字激发了后来者的想象力,其中就包括以零售为主要业务的沃尔玛和在线零售商eBay。
就在刚刚过去的几天里,有一些消息在刺激着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的神经。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欧盟委员会于日前无条件通过了日本索尼唱片公司与德国贝塔斯曼集团旗下的音乐部门BMG之间的业务合并,而两者合并的原因之一就在于“面对当前音乐唱片市场上盗版增多以及互联网上非法音乐下载猖獗状况,它们需要联合”,看来连全球唱片界的“五大(环球唱片、华纳唱片、百代唱片、索尼唱片、BMG)”都有可能要携手对付在线音乐了。
2.3版权监测机构
作为版权监测机构,目前国内只有源泉一家,源泉公司对于服务提供商来说,是批发商,我们的上游是内容提供商,下游是服务提供商。
为授权的内容提供商提供监控盗版、帮助准确计费和推广销售宣传三种服务,向内容提供商收取10%~30%的费用.
2.4网络运营商
21世纪是互联网的世纪,上网在当前不但已经成为一种时尚,而且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工具和手段。
但是,互联网作为除报刊书籍、广播、电视之外的第四媒体,在一些情况下或在某些板快,如BBS、聊天室、文章评论部分、寄生的个人主页等,具有相对较高的不可控性,因而就可能出现较多的侵权信息,对此,网络运营商应当承担一定的监管义务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的权利。
网络运营商对网络的监管,简称“网管”,往往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如过滤、删除信息,切断链接,登录记录,邮件查看,等等。
但这样就会产生另外一个的法律问题,即网络运营商如果滥用或不当使用网管权,就会对网络用户的隐私权造成侵害。
某网络运营商新近开发了一个“网络接入认证管理系统”,该系统的一个主要卖点是它具有一种对用户端进行实时“抓屏”和监控的功能,即凡是通过该认证系统登录在线的用户和计算机,其屏幕显示的内容随时受到网络管理员(网管员)的监视和摄录。
该认证系统拟在近期应用于本公司的网络接入业务,同时向社会推介。
值得肯定的是,该系统从源头上、从技术上对网络信息加强了监管,有利于分清网络信息侵权责任,有可能杜绝网络信息侵权行为,但矫枉过正,无论对于个人用户还是单位内部用户,都构成了对他人人格权主要是隐私权的侵害。
2.5各重大事件使问题突出
由于用户利用Napster公司的软件和系统上传、下载的MP3文件大多数是有版权的音乐作品,这使得各大唱片公司对Napster公司极度仇视。
1999年12月6日,就在Napster公司成立后不久,A&M唱片公司等共18家唱片公司以代理性侵犯版权(vicariouscopyrightinfringement)、辅助性侵犯版权(contributorycopyrightinfringement)以及不正当竞争为诉由向Napster公司正式提出诉讼。
因为根据原告方的调查发现,利用Napster公司的软件和系统可获得的MP3音乐作品中,大约有87%的作品可能是有版权的,而超过70%的作品的版权可能为原告所有。
2000年8月10日,加利福尼亚北区地方法院应原告的要求,发出初步禁止令(preliminaryinjunction,也有译作预禁令),禁止被告Napster公司的用户利用Napster公司的软件和系统,上传和下载原告有版权的MP3格式的音乐作品。
Napster公司不服判决,向美国联邦第九巡回法院提起上诉2001年2月12日,联邦第九巡回法院作出裁决,基本上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原判,要求Napster公司停止侵犯版权行为,将所有侵权作品进行清查并从搜索引擎中去除。
索尼BMG唱片公司2005年11月份官司不断,分别受到位于加州的数字维权组织“电子边界基金会”(ElectronicFrontierFoundation)和得克萨斯州大法官的起诉。
前者近来风头正劲,影响力日增,而得州的大法官则指称,索尼BMG在其产品中嵌入恶意软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2003年9月,华纳等唱片公司以未经录音制作权人许可,擅自上载音乐作品并在网上传播为由,将天虎音乐网推上了被告席,并向其索赔37万元人民币。
此案以天虎音乐网败诉告终,这是中国国内首例宣判的网络音乐侵权案。
在2004年4月,国内排名第一的免费音乐下载网站“音乐极限网”就成为首家因为提供音乐下载链接而被判侵权的网站,赔偿原告正东唱片公司经济损失16万元。
据记者了解,中国国内的音乐网站可谓门类众多。
专业的音乐网如九天音乐、天籁村等自然首当其冲;一些大型门户网站也将触角伸到了音乐资讯领域,如新浪娱乐、网易娱乐等;而与宽带ISP合作的地方网站提供的则是网络音乐、影视的在线欣赏、下载等服务;其中不少个人网站也混杂其间。
2005年以来mp3下载免费的观念就不断收到冲击。
在纳斯达克上市的XXXX的音乐搜索侵犯了上海步升文化传播公司的音乐版权,判XX赔偿后者6.8万元人民币。
此后遭到上海步升、环球、索尼、百代、华纳等5大唱片公司巨头的起诉。
经裁决,XX对步升的官司XX败诉。
3.网络音乐盈利途径
3.1转变盗版形式,扭转利润
盗版直接造成音乐提供商和销售商在经济利益上的巨大损失。
迄今为止,国内绝大多数音乐网站都是靠盗版为生的,离开盗版此类网站恐有“灭顶之灾”。
对国际四大唱片公司华纳、百代、环球和索尼而言,它们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前期就通过上海音像等本地代理商代理其唱片销售,从而打下品牌和市场基础。
然而从1996年开始,四大唱片公司陆续直接进入中国开展业务的时候,正好赶上中国的盗版狂潮,最高的年份盗版比例高达95%。
四大唱片公司原先通过代理所获得的市场和品牌效应在盗版面前迅速崩溃,几乎前功尽弃。
3.2扭转“转载”销售利润损失局面
“盗版产业链已经基本成熟了。
”网蛙总经理张德生生说。
作为国内仅有的几家从事正版在线音乐下载的网站之一的经营者,张德生生时时注意着目前自己最大的竞争对手——经营盗版在线音乐的网站。
他认为,目前在线音乐盗版主要来自P2P网站的转载形式,同时他们也是盗版产业链上的主体。
这种P2P网站现在有两类:
一类是由个人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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