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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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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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桥梁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0
二、“平安工地”建设制度
(2)
三、人员管理制度
(6)
四、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0)
五、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14)
六、安全会议制度
(16)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9)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3)
九、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27)
十、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9)
十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34)
十二、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37)
十三、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39)
十四、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42)
十五、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制度
(45)
十六、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
(47)
十七、季节性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50)
十八、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53)
十九、施工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57)
二十、风险辨识监控管理制度
(58)
二十一、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62)
二十二、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
(66)
二十三、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69)
二十四、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78)
二十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8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管理行为,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__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交质安〔20__〕2号)、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_QLSG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在进场后7日内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按项目负责人、各科室、作业队三个层次设置。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任副组长,各科室、施工队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为成员;项目经理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成员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四条制订项目各科室(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在进场后7日内,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参照《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责任清单》(交质安〔20__〕2号)结合项目岗位设置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各科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处负责人、施工队长、生产工人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在工程开工前3日,安全科组织已进场各级人员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模式,按三个层级签订,即公司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各科室、施工处负责人签订,各科室、施工队负责人与成员签订,开工后进场人员根据进场时间、
岗位逐级签订。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由项目总工组织安全科、工程科制定,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奖惩措施等。
第六条考核与奖惩。
项目经理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对照安全生产职责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考核表;
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副总工由公司考核,科室负责人、施工处(队)负责人以及安全员由项目经理负责考核,船机设备操作手、特种作业人员由安全科考核,普通工人由各施工队队长进行考核。
项目财务科负责建立奖惩专项资金,并落实奖惩制度,处罚款项直接纳入专项资金,奖励资金从专项资金中支出。
奖励由项目安全科制表,报项目经理批准,财务科发放。
第七条综合办负责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图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行文下发到各科室,并悬挂上墙公示,各科室、施工处、队负责人对所属人员传达。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
“平安工地”建设制度
第一条为了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号召,确保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杜绝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争创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地。
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__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_QLSG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制度》要求做好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相关工作,筑牢“平安工地”建设基础。
第四条“平安工地”建设重点内容
(一)责任落实:
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各岗位人员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定期考核。
(二)管理制度: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三)工作策划:
制定各项安全工作计划及专项安全活动方案,严格按计划、方案实施,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评价。
(四)人员管理:
制定人员管理制度,人员分类管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持证人员、其他人员)实名登记,建立一人一档,编号管理,为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安全活动:
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按照各制度要求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各项活动做到有人员签字、有记录、有影像资料验证。
(六)机械设备:
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施工机具建立分类管理台帐,特种设备必须检验检测,场内专用设备需检测验收,船舶持有效证书。
特种设备、相关主要设备建立一机一档,机械设备实施分类唯一编号管理。
(七)临时用电:
制定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临时用电方案,
提升方案施工图的设计,按评审通过的方案组织实施,配电箱、开关箱实施编号管理。
(八)风险预控:
制定风险辨识监控管理制度,对风险进行识别评价、登记,重大风险制定安全管理方案。
各级风险明确管理责任人,采取书面告知、现场设置告知牌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警示教育。
(九)专项方案:
制定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专项方案编制计划。
方案严格按相关规定编制,重点增强安全措施的可操作性,有相关图表化内容。
按《公路水运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__)及上级要求,对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评审。
各方案做到审批手续齐全,施工中严格按方案措施落实。
(十)危化消防:
制定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危险品分类管理,建立使用台账,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管理措施。
建立消防管理台账,划分消防责任区明确责任人,配置消防器材、设施,成立义务消防队,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十一)应急管理:
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根据桥梁工程施工特点,编制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十二)专项经费:
制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根据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编制安全经费年度、月度计划,按计划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投入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账,台账做到分类清晰、费用明细清晰、记录全面。
(十三)检查评价:
制定安全检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考核与奖惩制度,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按制度要求开展好各类安全检查、考核评价、奖惩工作。
(十四)事故管理: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制度,每月向总监办、安全管理中心上报《安全事故月报表》。
(十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场容场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按照《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建设。
第五条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2、职责分工:
项目经理是“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
项目副经理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日常督促检查工作,实施阶段性考核评价。
项目总工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审核,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
项目安全科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编制及活动的日常开展,参加阶段性考核评价。
项目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制定方案。
在工程开工前7日,制定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方案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活动目标,活动时间、组织机构、活动依据、活动重点、活动措施、考核奖惩等。
(三)宣传发动。
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专题部署会议,采取举办讲座、出宣传板报、主题宣传牌、宣传横幅等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发动宣传工作。
项目负责人每季度组织管理人员和相关作业人员学习一次“平安工地”建设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全面掌握标准,明确自身职责和“平安工地”建设阶段性目标。
(四)措施落实。
按项目活动方案对照《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__版)、《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组织实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各责任科室按“平安工地”建设方案既定的阶段性目标和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各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持续改进。
以上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文件要求精神,不断查找安全管理中的薄弱之处,以各级领导的检查为基础,促隐患整改,完善“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六)提升总结。
根据上级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验收情况。
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工作进行总结。
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科室、施工队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六条“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
(一)考核标准:
《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__版)施工单位内业部分考核评价表和施工单位外业部分考核评价表(通用、专项用表相关路面工程的内容)。
(二)考核周期: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科室的人员,每月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__版),对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三)考核结果运用:
对项目部自查和上级检查考核给予肯定的,好的工作方法和措施,认真总结推广。
指出的不足之处,群策群力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改进完善。
(四)考核奖惩
根据《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_QLSG1标工程安全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相关内容进行奖惩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组织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提高安全管控水平,达到省级“平安工地”示范标准。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各类用工满足安全法规及行业要求,确保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_QLSG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参建人员日常管理。
第三条所有人员进场后必须登记和接受安全培训教育。
(一)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到项目综合办登记,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人员退场以后,施工队(班组)负责人应立即向综合办汇报退场人员信息,综合办做好退场记录;
(二)按项目科室设置分别办理实名登记手续,人员信息记录在《人员登记表》,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建立“一人一档”。
档案内容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表、三级教育卡、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试卷、相关证件、安全活动记录、安全责任书。
人员离场及时在人员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三)人员“三级教育”内容和其他各类安全教育培训,执行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临时性进场人员必须登记,工作日在1至3日的接受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工作日在3日以上的接受项目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第四条人员分类管理要求
(一)安全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必须持B类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按5000万元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C类安全管
理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项目经理部应对安全员进行明确分工,进场后7日内向总监办上报《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
(二)特种作业人员
本工程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电工、电焊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
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科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登记,留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备查,并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并报总监办审批。
(三)其他持证人员
对于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如:
特种作业人员、车辆驾驶员、食堂工作人员等。
(四)其他人员
对于无持证要求的人员,按项目部相关制度实施日常管理。
第五条人员的编号管理
1、人员编号代码部门、从事的工种和进场顺序进行根据所属组成:
所属部门—从事的工种—顺序号
2、代码规则
本人员编码共9位,按如下所示分为4个部分,A部分位数代表项目部和施工处,B部分两位数代表项目部各部门或施工现场的具体施工队,C部分两位数代表职务或工种,D部分三位数代表具体的顺序编号。
_________
ABCD
(4)人员代码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新进人员按进场时间顺序增设编号,人员退场,保留编号,及人员信息。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延期复审,复审依据各类证书复审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发证部门申请。
第七条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挂牌上岗。
第八条为施工人员配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项目机料科负责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安全科配合验收和发放,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第九条施工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施工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二)施工人员有权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项目相关科室不得因施工人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
(三)施工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施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项目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条各科室、施工队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不得安排女职工及有病史人员从事有关禁忌作业。
第十一条项目综合办在工程开工前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管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完好,预防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_QLSG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各类机械设备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本工程机械设备分类:
特种设备、主要设备、船舶设备和一般设备。
第四条机械设备的验收登记
(一)机料科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分类登记,并填写《机械设备登记表》。
登记时留存特种设备检测合格证、主要设备验收记录表。
(二)设备进场后,在使用前1日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机料科、工程科、安全科负责人对特种设备、主要设备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记录在《机械设备验收记录表》。
一般设备由操作人员自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进行登记。
临时性进场设备根据设备种类按相关要求登记、验收。
特种设备、主要设备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设备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产品施工说明书、检验检测资料、检测合格证(特种设备)、设备操作手操作证;设备外观;工作机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等。
验收项目的指标标准参照各类机械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同类型设备的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施工船舶须具有海事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
(三)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安全科在1日内向总监办报批,经总监办批准后方可进场使用。
需要安装的特种设备在完成安装后1日内报海安县质监局检测并同时书面告知总监办,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将特种设备检测标志置于设备显著位置,并建立健全一机一档资料。
(四)架桥机的安装、拆除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要求编写专项
方案,按照专项方案的审批程序,报总监审批。
安装结束后,邀请总监办负责人参与项目部组织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特种设备、主要设备、施工船舶应一机一档,档案资料内容应包括:
机械设备信息卡(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进出场日期、操作手)、检测合格证、自检验收记录表、设备检验检测报告、定期检查的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操作手交底等;
(六)机料科负责运输车辆管理,并对混凝土运输车、混凝土泵车等车辆登记造册,留存有效的行驶证及操作人员驾驶证复印件和操作资格证。
(七)场内机动车辆如装载机、挖掘机等需邀请设备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
(八)设备的编号管理
机械编码共11位,如下所示5个部分,A部分两位数代表自有设备或租赁设备,B部分两位数代表特种设备、关键设备、主要设备或一般设备,C部分两位数代表各设备的使用部位,D部分两位数代表各设备的具体名称,E部分三位数代表具体的顺序编号。
___________
ABCDE
(1)所有进场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编号,操作手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现场设备编号不得随意更改、涂抹、撕毁。
第五条机械设备标识
(一)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二)标识牌内容包含: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操作责任人、进场日期、检验状态。
(三)机械设备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第六条机械设备的运行
(一)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使用科室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二)安全科负责项目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行为的监督检查。
(三)场内机动机械设备操作手、运输车辆驾驶员每日行驶前要对设备、车辆状况进行检查,重点是转向、制动、灯光系统。
(四)行驶时严格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操作。
(五)其他设备、机具运行按产品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第七条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二)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
分级保养为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三)例行保养是由机械操作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
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五)二级保养由机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置,以及紧固所有的紧固件。
(六)各级保养均应保证其系统性和完整性,必须按照规定或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如期执行,不应有所偏废。
(七)项目部机务员每月督促操作工进行一次等级保养,并保存相应记录,整理汇总后备查。
(八)机械设备的修理,按照作业范围可区分为:
1、小修:
小修是维护性修理,主要是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故障和局部损伤,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应尽可能按功能结合保养进行并做好记录。
2、项目修理:
以状态检查为基础,对设备磨损接近修理极限前的总成,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性、恢复性的修理,延长大修的周期。
3、中修:
大型设备在每次转场前必须进行检查与修理,更换已磨损的零部件,对有异议的总成部件进行解体检查,整理电器控制部分,更换已损的线路。
4、大修:
大多数的总成部分即将到达极限磨损的程度,必须送生产厂家修理或委托有资格修理的单位进行修理。
(九)通过定期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在施工过程的噪声、振动、强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在保养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废弃物作业人员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其对环境影响达标。
(十)特种设备、砼拌合楼,由使用科室或班组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其它设备由操作手或使用人做好经常性维护保养工作,各设备维修保养均需填写《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第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至工程项目交工验收日止。
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物资的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落实,保证各项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公路工程建设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参照《江苏省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工程量清单》(苏交建〔20__〕55号)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连申线(海安段)桥梁二期工程LS_QLSG1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安全物资的采购、验收、发放、检查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物资,是指用于落实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物料、设备及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安全防护设施:
临时用电保护闸具;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开关箱;电焊机二次侧保护装置;现场照明灯具:
高压镝灯、铝压铸投光灯、晚间照明灯具;安全电压照明灯具、太阳能导向箭头、太阳能爆闪灯、太阳能黄闪灯、警示红(黄)闪灯;中小型用电设备防雨防潮设施;变压器围护设施;高压绝缘钳、令克棒、登高脚扣、绝缘垫。
(二)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木质盖板、钢质盖板、钢筋网片。
(三)高处作业防护安全防护设施:
爬梯、防护罩、操作平台围栏。
(四)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
限位装置、保险装置、行程开关。
(五)交叉作业安全防护设施:
下侧人行通道或作业面防护棚、防撞钢管桩、防撞墩、橡胶减速带。
(六)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安全防护设施:
消防器材;柴油、氧气、乙炔库房;拌和楼罐体避雷针。
(七)其他临时安全防护设施:
标志标牌、施工围挡、交通安全设施。
(八)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
救生衣、应急灯、急救箱(含常规急救药品、用品)、担架、编制袋。
(九)其他与安全相关的物资、设备、防护用品。
第四条管理职责
机料科负责安全物资的采购、供应商的评定、验收组织管理工作。
安全科参与安全物资的进场验收,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物资使用科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物资的采购
(一)机料科根据施工计划、安全工作计划购置。
(二)采购的安全物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安全帽、救生器材等应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销售许可证。
第六条安全物资的验收
对于一般物资主要核对型号、外观、材质、数量,查验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对特种用品还要检查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并对进场安全物资的验证状态进行标识和记录,并将记录填入《安全物资采购验收记录表》。
防止误用和错用,严禁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投入使用。
第七条安全物资发放、更新、回收
(一)发放:
机料科负责组织发放各类安全物资,并做好安全物资领用发放记录,安全科配合做好发放工作,定期收集发放领用记录。
(二)更新:
安全物资老化、破损不能满足使用要求或其安全性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时,由使用科室申请,安全科核查,项目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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