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docx
- 文档编号:7503698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4.34KB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docx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
采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设计人:
名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工程和设备
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中标通知书;
(2)本合同协议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本工程招标文件;(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天;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四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本项目的施工图。
1.6.4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文件;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由承包人在现场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7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10交通运输
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发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由承包人承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表对原单价重新组价,并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2.发包人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2.4.2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名:
;
身份证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
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3.3承包人人员
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3.5分包
3.5.1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不允许分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7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要求:
4.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需要得到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
4.2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
职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4.4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5.工程质量
5.1质量要求
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5.3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需单独支付其总费用的60%,余额在本工程竣工前全部支付完毕。
施工过程中不按安全文明规范标准施工,不符合安吉文明标化施工要求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各种材料及建筑垃圾需堆放至指定地点、采取防扬尘措施。
7.工期和进度
7.1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2施工进度计划
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7.3开工
7.3.1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开工日期前7天。
7.5工期延误
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误一天扣罚3000元的工期延误费,延期达30天以上的,另加扣履约保证金的30%,延迟6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施工方无条件清退出场,因工程延误而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履约保证金的30%。
7.6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无。
8.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样品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承包人承担。
9.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4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变更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
10.4变更估价
10.4.1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4)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25%的(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提出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造价工程师审核并报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无。
10.7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
《暂估价一览表》。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
第2种方式: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
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
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第3种方式: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11.价格调整
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可以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种方式:
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种方式: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
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按湖建发[2012]76号执行。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湖建发[2012]76号文件》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方式:
。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12.2.2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12.3计量
12.3.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合同签订后,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预付合同工程价款的5%作为预付款。
余款按工程进度支付,承包方应每月提交三份结算单给发包方。
由发包方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核对工程量后结算,按每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款支付达到合同价的70%时余款暂不支付,待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以经审核的决算为依据,提留2.5%决算工程款作为保修费,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其余工程款在决算审核报告出具后一次性付清,决算审核期限在合同中明确。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执行。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小时。
13.2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同时承包人还承担与工程延误相同扣罚。
13.3工程试车
13.3.1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竣工退场
13.6.1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
。
14.竣工结算
14.1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4最终结清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12个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后起计。
15.3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结算价款的2.5%作为质量保证金。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
15.4保修
15.4.1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1年。
15.4.3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违约
16.1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
(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7)其他:
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承包人违约
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如承包人在红线外有私自盗挖、外运情况,甲方即上报县矿资办、县公管办对承包人处罚,我方将按现场测量方量,在工程审计过程双倍计取并扣除工程款。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一 部分 合同 协议书 通用 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