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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浅谈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所以不能和父母双方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其以下的儿童。
留守儿童按户籍分,可分为城市留守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
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近日表示,当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将近2000万。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成为社会共同注重的问题。
本文结合中江的实际,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作一些粗略探析。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
从区域分布看,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其是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具体表现为西部多于东部、山区多于沿海、农村多于城镇。
以中东为例,素有“七分山三分地”的回龙镇,仅小学阶段父母双方均外出的农村留守儿童就占全区的20.6%。
从性别比例看,留守儿童中的女性多于男性。
以泉港为例,全区小学阶段1670名父母均外出的留守儿童中,女性952名,占57%。
从监护形式看,具体可分为五种:
一是隔代监护型,即留守儿童由祖辈——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的监护形式;二是单亲监护型,由父亲或母亲一人在家抚养的监护形式;三是亲朋监护型,留守儿童由父母托付亲戚朋友如叔婶、姑舅或要好朋友管理的监护形式;四是学校监护型,留守儿童在寄宿制学校住读,生活、学习由学校负责管理的监护形式;五是自我管理型,由留守儿童自己管理自己。
其中,以单亲监护型为最多,隔代监护型次之。
据中央教科所调查,农村留守儿童单亲监护的达56%,隔代监护的占32%。
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隔代监护比例大大提升,如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江晓村的调查报告中,隔代监护的比例高达84.6%。
从留守形态看,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
一是稳定留守型。
这类儿童长期生活在户籍地,从未有过流动经历,与父母离多聚少。
其在农村留守儿童中占绝绝大部分。
二是流动—留守型。
这类儿童幼年跟随父母生活,到了入学年龄,被送回老家上学。
三是留守—流动—再留守型。
这类儿童在幼年时期主要生活在户籍地,后跟父母在外生活,出于某种原因,又回到老家生活、学习。
四是阶段留守型。
这类儿童主要为留守学生,他们在寒、暑假与外出父母共同生活,开学时又回到老家继续上学。
从留守儿童的思想状况看,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健康型。
这类留守儿童能自己约束自己,自觉性强,善解人意,往往是家庭生活的重要支柱之一,即俗话所讲的“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二是情绪型。
这类留守儿童的情绪波动性极大,时好时坏;三是问题型。
这类留守儿童的逆反心理强,以自我为中心,表现出任性、孤僻、郁闷、暴躁、冷漠、敏感等,容易走极端,如2004年公安部有个调查,显示了两个“绝大部分”,即全国未成年人受侵害及自身犯罪的案例绝大部分在农村,其中绝大部分又是“留守儿童”。
问题型留守儿童人数在所有留守儿童中占绝大部分,也是各级注重的焦点。
从留守儿童面临的主要问题看,一是留守儿童的价值观点扭曲,“读书无用论”、“拜金主义”等错误思想、功利主义价值观和享乐主义人生观在留守儿童中相当流行。
这是当前留守儿童中最令人担忧的问题;二是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监护不力或不足,具体表现为监护人不会管、管不了,监护过程中重养轻教、重身体轻心理现象较为突出;三是留守儿童的情感支持过于单一化,亲情抚慰弱化,家庭教育缺失,人际交往水平较差,性格缺陷明显;四是因监管不力引发留守儿童安全问题让人堪忧。
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屡有发生,甚至被拐卖、被侵害的恶性案件不在少数。
二、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分析
农村留守儿童的出现不单纯是一项教育问题,在很大水准上已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它的产生、发展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和主、客观原因。
1、从社会现实看,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导致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并与城乡二元结构产生了深刻矛盾,这是产生留守儿童的制度性原因。
改革开放后,社会的开放度越来越高,贫富分化的差异,农村率先入城致富者的示范,使得“穷则思变”的农村青壮年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向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尤其是发达城市。
他们在为城市发展做出默默无闻贡献的同时,也在努力为自己和家庭寻找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但城乡二元结构的强大惯性使得进城务工农民融入城市生活困难重重。
城市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社会经济利益,除工资外,并未给他们生存状况带来较大水准的改善,如户籍制度以及随之产生的入学问题、无法承担子女在务工城市入学的高昂费用、居无定所等,迫使进城务工人员将孩子留在原籍地入学,直接推动了留守儿童这个群体的产生。
2、从农村家庭现状看,启蒙阶段关爱缺位、教育意识薄弱和教育方式不当是留守儿童形成性格缺陷的根本原因。
家庭是儿童初级社会化发展的重要场所,是儿童自我得到充分发展的一个最重要的初级群体,也是孩子通往社会的主要媒介。
留守儿童教育存有的问题,一是父母关爱的缺位使然。
尤其在留守儿童幼年成长过程中,与父母聚少离多,亲子互动减少,使幼儿早期社会经验出现不同水准的缺乏。
经济和精神上的双贫困,容易让留守儿童成为被忽视的边缘群体,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发展。
二是监护人教育意识薄弱使然。
经济落后与文化贫困,使广大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更多注重自己短期内的经济利益,再加上高校自主择业制度的改革、就业竞争压力的加剧,大大削弱了处于弱势地位的他们期望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耐心和信心,当外出务工发展家庭经济与子女就学、教育之间发生冲突时,他们往往选择前者。
农业部2004年发布的数据显示:
劳动力不外出的原因中“怕影响子女上学”仅占第一、第二选择的6.7%,更多的留守儿童父母把教育当作是一种最大的负担。
三是家庭教育方式不当或不力使然。
留守儿童的父母长期在外为生计奔波,对孩子的心理发展动态缺少切实的感知和了解,不能对孩子作很好的引导。
同时,出于补偿心理,他们更多注重孩子的物质需求。
更有甚者,相当一部分家长认为教育孩子的责任主要在学校,自己只要付钱就行,当起了“甩手掌柜”。
一旦孩子出了问题,又当起了“出手伙计”,搞“棍棒教育”。
隔代监护则绝大部分偏于溺爱,以生活照顾为主,且祖辈与孙辈年龄相差一般都在50岁左右,绝绝大部分又是文盲,无论从体力还是从智力上都难以承担品德培养、学习辅导的重任。
作者走访发现,相当一部分留守儿童的家庭道德教育处于真空状态,挂在祖辈们嘴边最多的一句话是,“这孩子小时候很听话,现在‘脚肚大股了’,管不了!
”。
3、从农村学校教育实际看,条件所限使得学校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上显得力不从心。
在农村教育基础薄弱而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形下,学校教育无形中承担了更大的责任,但因为教育理念、教学经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农村学校没有条件对留守儿童实施针对性的教育和关爱,更没有条件配备专门的心理教师并开设专门的心理课程,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留守儿童实行心理疏导和生存教育。
在升学压力的指挥棒下,有的学校对一些有问题的留守儿童干脆放任不管,甚至动员其退学回家。
4、从农村社会教育发展状态看,领导思想重视不够和社会教育资源单一是两大制约因素。
一些基层领导认为,留守儿童的教育主要是家庭、学校的事。
在工作千头万绪的情况下,留守儿童教育往往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他们更多的是从理论层面上理解留守儿童教育的重要性,很少涉及实践性的操作。
受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所限制,农村的社会教育资源有限,图书馆、文化馆等城市常见的文化设施基本为零,学村几乎成为农村唯一的文化机构,留守儿童在学校以外盲目地、毫无指导性地接受各种社会信息,影视传媒等流行文化及同伴反叛行为深深影响着他们,结成小团体、搞破坏性活动,成为他们模仿最快也最乐意干的事。
社会教育投入不足,大量人才外流,使得社会公益性教育组织力量薄弱。
作者走访多个乡镇,发现虽然绝绝大部分乡镇建相关工委、家长学校、家教委等关爱留守儿童的组织,但因缺经费、缺办公场所等,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而且,组织成员大多是退休教师,结构成份相对单一。
从总体上看,整个农村社会教育资源不能得到有效整合,从而营造一个有利于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环境。
三、留守儿童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留守儿童是未成年人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阶段的特殊群体。
这个特殊群体不但将长期存有,而且将深深地影响近2000个家庭及其后代,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需要政府、家庭、学校和社会合力构建支持体系,共同注重,共同努力消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升农村人口素质,维护农村安定稳定,促动农村和谐社会构建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㈠以政府行为引领留守儿童教育,这是解决问题的前提
各级政府要把增强留守儿童教育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目标,并考虑从法律规定、制度设计的层面加以解决。
让我们欣喜的是,中央已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动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增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2006年4月19日,国务院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全国妇联等12个部门在北京共同组成了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尤其是2006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针对留守儿童问题,强化了家庭、学校和政府的监护责任,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了一个良好政策环境。
各地政府也相对应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展开“代理妈妈”等活动,增强了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下一步,政府必须继续增大力度,更多从治本上着手,推动问题的解决。
从长远发展看,要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尽可能改变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要素净流出现象,让农村稀缺的资源返回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从近期需要看,要着重解决以下五方面问题:
一要增强对留守儿童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对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考核标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要加快户籍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给予农民工及其子女以切实的市民待遇,免除一切不合理收费,使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儿童共享一片蓝天。
在当前配套改革未能到位情况下,可给政策、造条件,利用城市闲置教育资源,有选择地支持发展农民工子弟学校,使农民工子女能在就业地入学,逐渐减少留守儿童的比例;三要优化农村教育资源,提升学校办学效益。
根据学校生源、师资、办学条件等情况,在兼顾公平的同时,因地制宜,适时调整学校布局,优化重组教育资源,为留守儿童的教育提供更好的条件;四是增大教育投入,创办寄宿制学校,让留守儿童更多地生活在老师、同学这个群体中,得到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减少其受教育的断层和真空;五是增加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重视并逐步配足学校心理辅导教师,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求,这也是生活在经济快速发展、资讯高度发达时代的所有儿童所必须的。
㈡以家庭责任保证留守儿童教育,这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产生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主要责任在孩子父母本身,最必须作出调整的也是孩子父母本身,保证他们能充足地关爱自己子女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
在作者走访过程中,虽然绝绝大部分留守儿童的父母明白,他们对孩子的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为了改善现有家庭生活条件,他们还是选择外出务工谋和。
很多留守儿童的父母把学校教育作为子女教育的唯一途径,认为孩子在学校就读,所有问题都应由学校教师负责解决,自己主要责任在于为子女创造更丰富的物质条件,对自己如何配合学校教育子女的工作持消极态度。
发挥家庭教育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作用,必须在留守儿童父母自醒的基础上,通过外部力量,促使他们负起更多责任,更加注重子女的教育。
一是大力强调法律责任。
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通过以案析法,要求他们对自己子女不得放任不管;二是学校要与留守儿童父母订立契约,如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出打工前,一定要将自己在外打工的情况、联系方式等告知学校,并主动与学校增强联系,以便即时了解孩子身心发展的状况,配合、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要与子女实行经常性的交流和沟通,与临时监护人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回家与孩子团聚等,做到挣钱与关心子女教育两不误;三是引导、鼓励留守儿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多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心理需要,与父母实行充分的情感交流,既让父母所承担的养育责任得到时空上的延伸,又促使孩子更好地社会化;四是流入地的留守儿童工作机构,要创新工作载体,无偿为留守儿童父母提供新形势下子女教育困惑的释疑服务。
㈢以学校教育主导留守儿童教育,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在家庭功能缺失的条件下,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应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一方面,学校要增强留守儿童教育的制度化建设,如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情况登记制度、定期向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制度、留守儿童沟通交流制度、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等,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化管理体系。
另一方面,创新对留守儿童的管理模式。
大胆创新课程设置。
调整课程结构,展开心理健康教育,增强留守儿童的心理、生存、安全和法制教育,使之自尊、自立、知法、守法,提升他们的生存水平和整体素质;优化教育内容,增加生存技能的教育,以适合社会和市场激烈竞争的需要。
改革对留守儿童的评价方式。
采取学习成绩和特长展示相结合的素质评价方式,多发现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求知兴趣和热情。
充分发挥班集体和团队的职能作用。
班集体与团队是留守儿童平时接触最多最容易融入的组织,也是留守儿童教育最直接的载体。
要大力展开优秀班集体创建活动,以良好班风熏陶留守儿童,培养他们的同质性格。
要组织留守儿童参与团队文体娱乐活动,充实业余生活。
鼓励、支持团队中的核心角色与留守儿童深交朋友,多与他们交流和沟通,抚慰他们的心灵和感情,使他们更好地融入集体。
㈣以网络构建支持留守儿童教育,这是解决问题的重点
留守儿童教育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
一是媒体网络支持。
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增大留守儿童问题的宣传报道力度,引起全社会共同注重,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解决。
二是横向网络支持。
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依托青少年教育领导小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委员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等机构,协同教育、文体、广播、司法、财政、劳动、卫生、民政、工商、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在涉及教育教学、扶贫助困、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文体科技、市场净化、环境整治、劳动用工、经费保障等诸多领域,扎扎实实地展开工作,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体系。
三是纵向网络支持。
参照中央创建的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模式,各级政府考虑成立相对应机构,在工作机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的未成年人教育和监护体系。
县、镇两级可考虑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群众性组织,以当地退休人员为工作主体,组成关爱留守儿童的志愿组织。
村一级可依托老协会,成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助学校对留守儿童实行教育管理,对留守儿童在校外生活实行监管,共同构建农村中小学生的社会化教育和监护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阵地网络支持。
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农村基层组织在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要有意识增强农村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如利用闲置的村级小学,通过“民办公助”等方式,筹建“农村青少年活动中心”,引导包括留守儿童在内孩子们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㈤以课题研究促动留守儿童教育,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条件
留守儿童教育是教育工作的新课题,因为其本身的特殊性,更具有挑战性和研究价值,各地也正在积极探索中,并取得可喜成效。
增强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重点要以课题研究为主线,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
具体要解决好四方面问题:
一要解决有人研究,可依托各级家庭教育研究会展开,也能够依托各级各类留守儿童教育志愿组织展开,如泉港区成立的留守儿童辅导站、留守儿童教育服务队,他们在展开志愿服务的同时,也在实行留守儿童教育的总结、分析和提炼。
二要解决有钱研究。
课题研究需要一定时间,必须有经费作保证。
各级政府要保证一定经费用于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
为提升课题研究质量,能够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
三要解决有事研究。
各级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组织要深入基层,掌握留守儿童第一手资料,即时了解发展动态,即时发现问题。
要高瞻远瞩,结合上级相关政策和精神,提出有针对性、有前瞻性的课题,供研究人员参与。
四要解决有果研究。
各级留守儿童工作机构和学校,要善于把研究成果转化为教育实践,在留守儿童教育实践中持续探寻、把握教育规律,提升研究层次,拓宽研究空间,增强研究成效。
通过对课题的研究,给予留守儿童更多的协助,促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更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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