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杭来湾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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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杭来湾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杭来湾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第二条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本应急预案适用于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粉尘、噪声、高温中暑、气体中毒等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
第四条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持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做好职业卫生工作,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成立陕西有色榆林煤业有限公司杭来湾矿职业危害防治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长:
刘占飞
副组长:
白恒山吴立军苏凡姚继凯王彦太
姜万明任洪启
成员:
刘茂坤方旭刚潘建国郭蒲陈博涛
杨俊斌黄世杰韩鑫儒
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刘茂坤任主任。
第八条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完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指导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统一协调指导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多方面力量快速有效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指导各个单位对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方案进行快速正确决策,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进行紧急处理;
3.协调解决救援事故所需物品和救护队伍;
4.对各有关单位的事故救援、物资储备、应急经费、信息传送、事故善后处理、医疗救护、矿次序维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指导各相关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普及教育,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6.督促有关单位提高应对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防范能力,指导和协助各相关单位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7.协助事故单位维护好事故现场秩序;
第九条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当接到第一报警人报警时,要详细询问事故性质、地点、时间、严重程度、人员受伤害情况等,并做好笔录;
2.接到报警后迅速通知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决定传达应急救援命令,并负责监督落实,及时调度突发事件的处置和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3.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组织现场抢救小组赶赴现场;
4.保证通讯联络准确、及时。
第十条指挥部下设八个组
1.现场抢险救灾组
组长:
吴立军
副组长:
苏帆王彦太姜万明沈国祥王广良王东强
刘美丽黄世杰安长生
成员:
矿救护队、矿相关部室及区队人员
职责:
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险工作,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现场抢救,处理突发事故。
2.技术组
组长:
姚纪凯
副组长:
任洪启潘建国郭蒲陈博涛韩鑫儒
成员:
生产办、机电办、信息办、各区队长及技术员
职责:
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抢险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组织抢险救灾。
生产办负责提供与抢险救灾相关的图纸、资料,参与救灾抢险及恢复生产的准备工作;通风队负责,承担对事故发生区域的气象要素进行跟踪观测和预报,并在事故发生区域上风方向加强气象探测。
对事故发生现场的各种气象要素采用数值模拟方法,提出污染物扩散、循环输送及影响程度和范围等预测结果。
机电办负责救灾过程中机电设备的供应、抢修和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信息办负责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正常运行并将采集到信息定时上报救援指挥部。
3.物资供应、资金保障组(公司)
组长:
虎尚友
副组长:
郭建军张益军陈志学杨俊斌
成员:
物资供应部、设备采购中心全体成员及各队材料员
职责:
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并及时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要保障资金的到位。
4.警戒保卫组(公司)
组长:
刘鹏宇
成员:
保卫部全体成员
职责:
主要承担现场保卫、危险区警戒、交通疏导、公众疏散、撤离等项工作。
必要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对接。
5.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组(公司)
组长:
杨建国
副组长:
张卫喜潘国尧安长生
成员:
综合办公室、车队、后勤全体人员、医疗室
职责:
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护送、医院对接、有关人员的食宿、接待及井下运输等工作。
职责:
负责营救、转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清点事故在场人员数,核实人员受伤情况。
6.安全监察组
组长:
白恒山
副组长:
房旭刚梁峰
成员:
安全办成员
职责:
负责统人数和被困人数,迅速汇报矿救灾指挥部。
按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配合救灾人员的救护工作及撤离事故现场人员,监督检查救灾方案的实施情况。
监控矿灯发放、井口检身房、人员定位系统等以便及时掌握下井人员情况。
7.善后处理组
组长:
杨建国副组长:
刘百选张卫喜王志雄郭建军杨俊斌
成员:
办公室、计划经营部、外协办、财务室、综合办
职责:
负责核实伤亡者身份,并通知遇难者家属。
安排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
8.信息发布组
组长:
杨建国
成员:
办公室成员
职责:
负责向公司提供信息,由公司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信息。
第三章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第十二条应急救援程序
事故报告—应急救援现场自救互救—封闭现场—对外联络—联合救护—事故分析责任落实
1.现场急救互救:
各岗位工作人员均应掌握心肺复苏及外伤急救包扎技术,备有现场急救包。
一旦发生事故,便于现场急救互救,并及时对外联系,争取应急救援。
2.建立应急救援联络通讯系统:
各岗位人员要熟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联络电话,以便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联系,取得救援。
3.封闭现场:
发生事故时除参与救援人员外,疏导无关人员迅速撤离现场,封闭现场,以免造成混乱,不利于急救和事故处理及分析。
第十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1.最早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部门及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报警,并采取一切措施切断职业病危害事故源。
2.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快速查明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地点、范围,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指令,同时发出警报,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医疗救护队伍和各专业队伍迅速赶往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性质和规模,通知通讯组迅速向上级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
4.领导小组成员到达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后,根据职业病危害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作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组立即开展救援。
如职业病危害事故扩大时,应请求支援。
5.当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控制,立即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小组,调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成立抢修小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第四章职业危害事故源分析
第十四条职业危害事故源分析
(1)粉尘分析
主要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同时煤尘有强爆炸危险性。
粉尘来源主要分为: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
(2)噪音危害
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洗煤厂、井下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采煤机、破碎机、转载机、掘进机、风钻等设备工作时。
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3)高温分析
由于受地质、气象条件及设备运转发热等影响,有些场所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地面露天工作场所、室内场所及其它温度异常地点温度可能会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工作人员身体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4)有害气体事分析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有害气体来源主要分为:
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
第五章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分析
第九条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1)预防尘肺病及煤尘爆炸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的危害。
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
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
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
4.设置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
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6.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耙装机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喷浆机必须与净化水幕、除尘风机实现联动;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7.在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正常使用。
所有转载点全部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
8.井下总进、回风巷,每月至少用水冲刷一次积尘,各采区进、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刷一次,杜绝积尘。
9.作业人员坚持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
10.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及新工艺,大力提高防降尘效果。
1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知道符合标准才可适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三)高温中暑的预防应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加强矿井通风及降温措施,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气温不超过26℃,机电硐室气温不超过30℃。
采掘工作面的气温超过30℃,机电硐室气温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加强防暑降温的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高温环境工作工人的劳动休息制度。
确保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组织好作业工人的医疗互救工作,培训相关人员进行中暑的初级救护和发放防暑药物等工作。
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者不能从事高温作业。
4.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四)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
(1)机电队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
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将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
(2)通防工区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煤业公司、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4)煤矿井下实施爆破时,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
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
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采空区管理。
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
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
杜绝盲巷,停风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立即封闭。
5.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齐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定期标校。
7.杜绝失爆,提高供电质量,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8.凡接近老空区、废弃巷道均需制定专门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措施。
9.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检验更换,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灾路线,掌握救灾的基本知识。
11.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第六章职业危害防护应急措施
第十条职业危害事故源分析
1.1粉尘分析
主要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
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同时煤尘有强爆炸危险性。
粉尘来源主要分为: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
1.2噪音危害
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副井绞车房、洗煤厂、井下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采煤机、破碎机、转载机、掘进机、风钻等设备工作时。
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1.3高温分析
由于受地质、气象条件及设备运转发热等影响,有些场所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地面露天工作场所、室内场所及其它温度异常地点温度可能会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工作人员身体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1.4有害气体事分析
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有害气体来源主要分为:
(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
第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2.1预防尘肺病及煤尘爆炸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的危害。
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
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
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
4)设置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
5)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6)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耙装机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喷浆机必须与净化水幕、除尘风机实现联动;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7)在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回风大巷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正常使用。
所有转载点全部安装完善的喷雾装置。
8)井下总进、回风巷,每月至少用水冲刷一次积尘,各采区进、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采掘工作面每班冲刷一次,杜绝积尘。
9)作业人员坚持佩戴合格的防尘口罩。
10)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及新工艺,大力提高防降尘效果。
11)接触粉尘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2噪音防护措施
1)保持设备的经常性完好,发挥设备本身的消音降噪功能,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噪音指标超过国家环保标准时,要立即进行检修,知道符合标准才可适用。
2)工作人员配备切实有效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于突发性噪声,提前通知附近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其他能够人为控制的突发性噪声应尽量做到“以人为本”的原则,使噪声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4)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噪声的设备。
5)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加强设备维修,减少机械老化带来的噪声。
2.3高温中暑的预防应对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及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加强矿井通风及降温措施,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气温不超过26℃,机电硐室气温不超过30℃。
采掘工作面的气温超过30℃,机电硐室气温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2)加强防暑降温的组织领导,合理安排高温环境工作工人的劳动休息制度。
确保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3)加强医疗预防工作,组织好作业工人的医疗互救工作,培训相关人员进行中暑的初级救护和发放防暑药物等工作。
对高温作业工人,要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系统疾病、消化性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肺气肿、肝、肾、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患者不能从事高温作业。
4)加强工作现场温度监测。
2.4有毒有害气体防护措施
1)加强通风,将各种有害气体浓度稀释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以下。
(1)机电队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主要通风机运行情况,确保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
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
凡因机电事故而突然停电造成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将无风区内的所有人员撤至全风压进风巷中,并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恢复通风必须按规程及措施规定进行,严禁无风作业、无风放炮。
(2)通防工区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等要建立巡查制度,每旬至少全面检查测定一次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及采掘工作面等地点风量,保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必须满足煤业公司、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要求。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并自动切换。
(4)煤矿井下实施爆破时,局部通风机风筒出风口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大于5m,加强通风增加工作面的风量,及时排除炮烟。
人员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稀释,并在工作面洒水。
爆破时,人员必须撤到新鲜风流中,并在回风侧挂警戒牌。
2)加强个体防护,佩戴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
3)加强采空区管理。
工作面采空区应及时予以封闭,设立警示牌,需要进入时,必须首先进行有害气体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需要进入闲置时间较长的巷道进行作业的,必须先通风后作业。
盲道或废弃巷道应及时予以密闭或用栅栏隔断,并设立警示牌。
4)加强瓦斯排放和巷道贯通管理。
杜绝盲巷,停风超过24小时的盲巷必须立即封闭。
5)坚持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齐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6)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设置甲烷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定期标校。
7)杜绝失爆,提高供电质量,消灭无计划停电停风。
8)凡接近老空区、废弃巷道均需制定专门的防治瓦斯及其它有毒有害气体措施。
9)加强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及时检验更换,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
10)熟悉避火灾路线,掌握救灾的基本知识。
11)加强职工培训,掌握自救互救知识。
第十二条职业危害防护应急措施
3.1发生中毒事件应急救援
1)正常作业的采掘工作面瓦斯突然涌出造成瓦斯超限,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现场管理人员、班组长组织撤到全风压进风巷道新鲜风流中,并汇报调度室。
发生中毒事故时,立即带好自救器撤离,撤离前必须切断工作地点机电设备电源。
撤离期间要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灾害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
2)若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先救人,后救灾。
立即将中毒者移至新鲜空气处或地面。
在搬运途中,如仍受有害气体威胁,急救者一定要戴好自救器,对被救人员也要戴好自救器。
将中毒者口中一切妨碍呼吸的东西如假牙、粘液、泥土除去,将领口及腰带松开,并使患者保暖。
3)等撤至安全地点以后,立即电话报告调度灾区情况。
包括灾区人数、中毒人员、灾区情况,撤出人数等。
4)如果是一氧化碳中毒,中毒者还没有停止呼吸或呼吸虽已停止但心脏还有跳动,要立即给中毒者闻氨水解毒,并解开衣服,搓摩他的皮肤,使他温暖以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如果心脏也停止了,就要迅速进行体外心脏按摩,同时进行人工呼吸。
5)如果是硫化氢中毒,在进行人工呼吸以前,要用浸透食盐溶液的棉花和手帕盖住他的口鼻。
6)如果是二氧化碳窒息,情况也不太严重,只要把他抬到新鲜风流中稍作体息后,就会苏醒。
假如室息时间较长,就要进行人工呼吸。
在进行人工呼吸前,先要搓擦他的皮肤。
7)在救护中,急救人员一定要沉着,动作要迅速。
在进行急救的同时,可请求市急救中心派医生来救治。
8)对于接触甲烷造成窒息的昏迷患者,以改善缺氧,解除脑血管痉挛、解除脑水肿为主,应进行输氧、静脉滴注普鲁卡因,有条件的地方可在高压氧仓内给氧。
对重症患者,在输氧的同时要给予一定抗生素药物,以预防感染的发生。
9)对于接触二氧化碳造成窒息的昏迷患者注射呼吸兴奋剂,给予抗生素预防继发感染,CO2结合力下降者,静脉滴注碳酸氢钠或乳酸钠;四肢痉挛者,可给较大剂量的镇静剂;有肺水肿、脑水肿者,可进行相应的对症处理。
10)对一氧化碳轻症急性中毒者,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中,保持患者呼吸道畅通,吸入新鲜空气,可很快恢复;对中度和重度中毒者,除上述处理外,呼吸停止者,应进行人工呼吸和加压给氧,注射呼吸兴奋剂;昏迷不醒者,可给以普鲁卡因静脉点滴,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脑水肿。
要注意预防肺炎等并发症的发生。
11)对氮氧化物轻度中毒者,迅速使患者脱离现场;中度或重度中毒者给予输氧、人工呼吸、注射兴奋剂,极严重患者应加压给氧,有条件的地方可用高压氧仓治疗;有喉头水肿、痉挛者,应及早实行器官切开,并滴入异丙基肾上腺素、麻黄碱、普鲁卡因可的松等药物。
12)对硫化氢轻症急性中毒者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中,窒息患者应施行人工呼吸或输氧,并注射呼吸兴奋剂,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维生素丙及10%的美蓝注射液液等药物,注意并预防脑水肿或肺水肿的发生,预防感染,用清水或碳酸氢钠液清洗眼睛等。
3.2发生高温中暑应急救援
1)轻症中暑的患者,让其迅速离开高温或日照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或阴凉处,适当吹风并给以清凉饮料,稍休息可恢复正常;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明显者可给以消暑药物,可很快恢复正常。
2)重症中暑者,应送医院抢救治疗,根据病情分别以补充水分和电解质为主;昏迷者应积极处理昏迷,并要注意预防休克和脑水肿的发生。
3.3发生噪声应急救援预案
1)如果设备发生故障,出现异常噪音或噪音指标超过国家最高标准时,要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开启备用设备并通知矿调度室。
2)定期体检发现职工听力严重下降或出现严重烦躁情绪,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附表一杭来湾煤矿组织机构图
附表二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名单及相关人员联系方式
附表二:
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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