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docx
- 文档编号:7493531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35.17KB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XXXX-XXXX
印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SafetyProductionSpecifications
forDyeingandPrintingEnterprise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AQXXXX-XXXX
前言
为了加强印染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
xxxxx。
起草领导小组成员:
xxxxx。
起草具体负责人:
xxxx。
主要起草人:
xxxxxxx。
目次
印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印染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印染企业以及具有印染能力的棉纺织、毛纺织、麻纺织、丝绸、色织、针织等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以及其后修订版均适用于本规范。
GB50426印染工厂设计规范
GB4053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2893安全色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13690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
GB1560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2265.1机械安全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12265.2机械安全防止下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间距
GB12265.3机械安全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距离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印染企业dyeingandPrintingenterprise
以纤维、纱线和织物为加工对象,进行预处理、染色、印花、整理等化学和物理加工的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评价SafetyEvaluation
对生产系统存在的危险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得出系统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其程度的评价,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少的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3.2
相关方InvolvedParty
关注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或受其职业安全卫生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如外来施工单位、供货方、合作伙伴等。
3.3
危险源SourceofDanger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和生态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4
危险源辨识HazardIdentification
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5
重大危险源MajorhazardSources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6
危险化学品DangerousChemicals
化学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特性,会对人(包括生物)、设备、环境造成伤害和侵害的化学品。
3.7
“五双“制度
“双人领、双人用、双人管、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
3.8
电气设备ElectricalEquipment
包括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用电的器件,例如电机、电器、变压器、测量仪表、保护装置、电器用具。
3.9
安全电压SafetyVoltage
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
这个电压系列的上限值,在正常和故障情况下,任何两导体间或任一导体与地之间均不得超过交流(50赫兹~500赫兹)有效值50伏。
3.10
安全防护装置SafetyDevice
配备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门、安全阀、限位器、联锁装置和报警器等。
3.11
安全工具SafetyTools
在危险部位或危险区域内,能代替人进行操作或排除故障的专用工具。
如:
钳子、钩子、夹子、电磁或永磁吸盘。
4安全基础管理
4.1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b)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c)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和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使用;
d)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e)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f)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g)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h)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4.1.2建立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应:
a)覆盖企业内所有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
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4.1.3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应:
a)涵盖企业内各级管理者(含班组长)、员工,且与其职能相符,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
b)定期对其职责进行检查、考核。
4.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2.2企业应建立包括以下内容的规章制度:
a)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
d)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
e)特种作业人员和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
f)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g)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
h)安全生产台账的管理;
i)应急救援措施;
j)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2.3建立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3安全生产投入
4.3.1按国家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4.3.2专项费用使用的范围:
a)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作业条件;
b)安全设施和装置的添置、维护和改造;
c)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d)职业安全卫生评价和检测;
e)安全教育培训;
f)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
4.3.3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台帐。
4.3.4企业应为从业人员依法办理工伤等保险。
4.4安全生产机构与人员
4.4.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网络:
a)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b)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企业工会应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能;
d)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三级网络。
4.4.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
a)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不少于1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4.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
b)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
c)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d)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e)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f)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g)参与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
h)参与组织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制订及演练;
i)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j)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5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4.5.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取得相应的资格证或合格证书。
4.5.2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4.5.3新上岗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班组教育安全培训。
4.5.4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有资质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5.5变换工种、复工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前,相关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
4.5.6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4.5.7外来施工单位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
4.6事故处理
4.6.1事故报告要求: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4.6.2事故原因调查、分析与整改措施:
a)根据事故情况,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
b)根据事故情况,开展或配合有关部门针对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或方案,落实整改。
4.6.3生产安全事故应按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的原则进行处理,建立事故档案。
4.7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4.7.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7.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内容应有安全专篇。
4.7.3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7.4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
4.8车间班组安全管理
4.8.1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4.8.2车间、班组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发现违章、事故隐患应立即整改。
4.8.3车间、班组应建立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违章和事故处理等记录。
4.9安全操作管理
4.9.1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9.2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范。
4.10相关方安全管理
4.10.1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法规和行业规定:
a)承包或租赁方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
b)企业必须与外来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包、承租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c)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0.2企业应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
供应商应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4.10.3对厂区内其他外来人员应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
4.11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4.11.1企业应实施包括以下内容的安全监督检查:
a)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
b)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
c)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情况
d)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e)检查隐患整改情况。
4.11.2安全监督检查应形成记录。
4.12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
4.12.1设备、设施、工具应建立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分布状况的台帐。
4.12.2主要设备设施应建立技术档案,包括:
a)产品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技术文件等资料;
b)安全防护装置资料;
c)大修或改造记录;
d)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12.3特种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法定资质单位的定期检验报告。
4.12.4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应定期保养、维护。
4.12.5设备应有日常使用状况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4.13应急救援
4.13.1根据企业实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4.13.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4.13.3应急救援演练预案应定期评审,并及时更新预案。
4.13.4增设应急救援设备,并及时更新。
4.14重大危险源管理
4.14.1企业应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进行辨识。
4.14.2建立运行管理档案,对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4.14.3定期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
4.14.4按照国家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4.14.5在重大危险源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14.6企业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并至少每半年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实施情况。
4.15安全生产档案、台账管理
4.15.1企业以下安全管理档案应专人专管:
a)安全生产投入台帐;
b)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台帐;
c)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台帐;
d)安全检查、隐患及整改台帐;
e)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台帐、健康档案;
f)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档案;
g)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台帐;
h)事故档案;
i)其他相适用的档案、台帐
4.15.2档案、台帐内容应记录齐全,按规定要求保存。
5设备设施
5.1设备设施通用安全要求
5.1.1进落布、导布装置清洁,传动系统无异响、异震、轴承无失油情况。
5.1.2各类导辊转动灵活,轴承按规定定期检查加油。
5.1.3传动装置配合良好,有防护罩或隔离网。
辊筒(轧辊)加有固定或活动式的防护挡板或电气联锁装置。
5.1.4外侧传动部位无凸出的尖锐物。
5.1.5脱水和干燥设备转动时无异响、异震,有盖和紧急停车装置。
5.1.6安全附件、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齐全、可靠,有效运行。
5.2印染设备、设施
5.2.1印染及整理专用生产设备包括:
棉及棉与化纤混纺织物、丝绸、绢纺、毛、麻及其混纺织物等印染及整理专用机械设备。
5.2.2印染企业应根据所使用的各种设备设施的特点,结合不同的岗位(工种)制订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2.3烧毛机烧毛间厂房结构及材料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及印染工厂设计规范(GB50426)要求。
自动联锁点火装置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更换。
汽油储油房以及液化气或煤气的贮罐存放处、风机、油泵等有单独的符合规范的作业间。
排气隔热装置应完整,牢固可靠。
烧毛间装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灵敏可靠,汽化器的各类阀门必须无缺损,输油泵、供油管路要确保完好畅通、无泄漏。
热板烧毛设备的炉灶、炉门无破裂、漏火现象。
烧毛间有良好的自然或强制通风、降温措施。
防爆膜完好、可靠,符合防爆要求。
5.2.4退浆机、履带汽蒸机、绳状机、丝光机、开轧烘、各类网印机、卷染机、轧染机、热熔染色机、皂洗机、平洗机、防缩机、定型机、热风拉幅机、整理机等专用设备中的轧车、吸边器、剥边器、开幅器等进布口轧点部位,必须安装齐全、完整、有效、可靠的防护挡板、网罩、栏杆、拦绳等防轧装置。
5.2.5退浆机、丝光机应定期检查其腐蚀情况,发现严重腐蚀及时更换或修复。
退浆及丝光槽装有可排气、防飞溅和可观察的气罩。
定期检查各退浆及丝光槽的温度,采用碱液退浆和丝光的定期检查碱液温度。
各种液泵、碱泵等应试用正常,碱液管管件无缺损,管内无阻塞。
退浆间有良好的自然或强制通风措施。
5.2.6液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操作规程,了解掌握液氨使用要求,持证上岗;开机前仔细检查设备以及所有阀门无误,绝缘性能良好方可启动。
设备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冲氨作业,必须穿戴好防护服、眼镜、口罩、手套、胶鞋,冲氨管道上的接头,阀门、仪表不能与油脂接触。
设备运行中严禁擦洗、敲击、冲撞、挤伤和发生火花,禁止用水冲洗电气设备,保持周围干燥清洁。
开压力阀时,切勿面对阀门,应站在阀门一侧,以防人身事故。
严禁各种泵的空转运行,严禁氨气由压力设备及管道内急剧放出,以防止流体急速流动而产生静电,发生爆炸。
液氨罐在充装前必须保证正压,防止内存空气,液氨罐充装中和充装后压力不超过1Mpa,液氨罐充装量不得超过安全警戒线。
5.2.7采用氯漂的生产车间内应装有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同时符合氯气使用规范。
漂白车间内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门窗等的腐蚀情况,定期监测漂槽的浓度和温度。
贮存漂白液的容器和池、槽均应加盖,车间和配液室应设置防腐蚀的通风排气设备。
5.2.8采用亚氯酸钠漂白的车间,厂房应采用混凝土或木结构并加防腐蚀涂层。
并设置机械和自然排气设施,如自然排气塔与排气风扇等,其材质最好选用耐腐蚀和阻燃的玻璃钢制造。
配制亚氯酸钠溶液,必须设有良好的机械排风,排出的有毒气体应经过淡碱喷淋净化后排入大气,或设置25—30m高的塑料排气塔。
为防止亚氯酸钠在轧漂时逸出大量二氧化氯有害气体,应在设备轧液槽上设置密闭排毒气罩,并可采用酯活化法,将漂液pH值调至中性,降低二氧化氯的挥发量。
当织物进入密封汽蒸箱内高温汽蒸时,酯开始水解,pH值降低而使织物在蒸箱内漂白。
炎夏季节温度超过35℃时,亚氯酸钠漂液中应加冰冷却,减少二氧化氯分解逸出。
若需进入亚氯酸钠汽蒸箱内处理故障,必须先停机排气,并戴好防毒面具进入,箱外派人监护,以防箱内有毒气体或高温使人昏倒。
5.2.9印染及整理专用设备中的预缩机(三辊防缩机)进布端、重型轧车和辊筒印花机的万向联轴器等危险部位,必须做到防护隔离装置和电气联锁装置相配套,并在醒目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旋转部位安全防护罩应完整、牢固、无缺损。
5.2.10烧毛机、预烘机、焙烘机、拉幅定型机、轧光机(电光、轧花)、蒸化机、蒸呢机和轧染预烘、圆网预烘以及烘箱、烘房,雕刻花筒涂蜡等以燃气、燃油为热燃源的设备,应当落实防火防爆管理和监控措施。
5.2.11拉幅定型机进出布处的布铗转盘安装安全防护罩,拉幅定型中易造成灼伤的部位悬挂警示标志,厂房有防暑降温措施。
冷却系统进出水保持畅通,管路无泄漏,烟道通畅,定型机的脱铗限位装置齐全,且灵敏可靠,烘房内应安装蒸气灭火装置,确保可靠有效。
5.2.12树脂、涂层整理专用的整理设备不得改变其规定的整理项目。
使用散发有毒有害或易燃易爆整理剂的整理设备,生产场所应具备良好的自然或强制通风装置并安装浓度报警仪。
易燃易爆整理剂配制间及整理设备应安装防爆电气。
5.2.13卷染机、溢流染色机应装有紧急停车装置,动作灵敏有效。
卷染机缸口应装有安全防护挡板,视孔清洁、安全可靠,照明使用安全电压及防潮灯。
卷染机应装有上下电气限位和越位开关。
高温高压染缸口的封口圈必须密闭有效,紧固螺栓齐全可靠。
缸盖支撑横梁吊钩动作要灵敏、可靠,齿轮啮合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5.2.14铜辊印花机花筒轧点进口处装有插口式安全挡板或光电自动停车装置。
机架上装有紧急停车的保险开关。
刮浆刀用毕后放在专用刀架上,并加上刀口保护套。
液压系统、气压系统符合要求无泄漏。
定期检查花筒轴梗,发现裂纹及时更换。
5.2.15平网印花机自动导布机构的顶头与筛框柱头接近剪切口处应装有机玻璃安全挡板。
台板筛框架旁纬向搁置踏脚板。
橡皮衬布受压小导辊应装有安全防护圈与防护托网。
烘燥部分有撑挡的大烘筒,两侧应安装防护装置。
车间内通风良好。
印花机应安装紧急停车装置。
5.2.16圆网印花进布轧点(近打样处)应安装安全挡板或防护罩,花筒轴头应装有防护罩。
印花机两旁设有专用的防滑排水铁栅平台,平台下有畅通的排水沟。
清洗机架时不得用水冲。
烘燥部分有撑挡的大烘筒,两侧应安装防护装置。
车间内通风良好。
5.2.17开幅机应设置故障处理等紧急停车按钮。
开幅在高处时应设置带有护栏的作业平台。
5.2.18印花机清洗导带时,严禁火种进入车间,事前应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排专人准备好消防器材待命,以应对突发事件。
5.2.19预缩机加热辊进出口处及橡胶毯上下装有安全防护网,并有灵敏可靠的电气安全联锁装置,预缩机两边应装有安全防护网。
采用气体燃烧的轧光机应安装防爆设施。
预缩机、轧光机及磨、起、刷毛机的电气、线路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老化。
磨、起、刷毛机应安装吸尘装置,牢固可靠。
磨、起、刷毛室及其设备定期清理,去除积尘。
5.2.20印染废水生化处理或物化处理的处理池应当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或者防酸碱耐腐蚀的材料。
各类酸、碱、氧化剂、还原剂、染化料等贮存槽、池和污水处理等处的平台、栏杆及护栏应当采用防酸碱耐腐蚀的材料,符合防坠落、防跌滑等安全要求。
并定期做好检查、维修和保养。
5.2.21使用、贮存酸、碱、氧化剂、还原剂等腐蚀性的印染及整理专用设备、容器、管道必须完整无损,防范有效。
贮存管口必须防腐、加盖、上锁,安全标志应齐全、醒目。
从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手套、套鞋、眼镜等专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安全操作。
5.2.22印染及整理车间应当设置排水、防水措施,地面应具有向排水沟或者有地漏的坡度。
溢水多的印染及整理专用设备位于楼上时,设备下部应设集水盘。
5.2.23印染及整理专用设备的电缆、电气动力配线和照明电线应当使用线槽或者线管架空设置。
电气设备、装置和移动电具等应当具有防水、防潮、防触电和漏电保护装置,并有效接地。
5.3特种设备
5.3.1压力容器、导热油锅炉、蒸汽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厂内机动车辆应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3.2工业气瓶、压力表、安全阀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5.3.3日常运行应有定期自查和维修记录。
5.4工业管道、工业梯台
5.4.1应有全厂管网平面布置图,标记完整,位置准确,管网设计、安装、验收技术资料齐全。
5.4.2压力管道应取得使用证,定期检验,在周期内使用。
5.4.3管道漆色标记应明显,流向清晰。
标识应符合GB7231的要求。
5.4.4管道(保温层)完好,无严重腐蚀、无泄漏,防静电积聚措施可靠。
5.4.5埋地管道敷层完整无破损,架空管道支架牢固合理。
5.4.6存有相互禁忌介质的管道应独立敷设。
5.4.7直梯:
a)梯宽宜500㎜、梯级间隔尺寸≤300㎜;
b)梯段高度超过3米部分应设护笼,护笼直径应为700㎜、护笼条5根,制作应符合GB4053.1的要求;
c)直梯与平台相连的扶手高应≥1050mm。
5.4.8斜梯:
a)梯宽≥600㎜、扶手立柱高于900㎜、间距尺寸≤1000㎜,制作应符合GB4053.2的要求;
b)踏步高、宽适当,除扶手外,应设一根横杆。
5.4.9防护栏及固定式钢平台:
5.4.9.1防护栏:
a)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不低于1050mm;
b)扶手宜采用外径φ30~50mm的钢管,立柱宜采用不小于50mm×50mm×4mm角钢或φ30~50mm钢管,立柱间距不大于1000mm,制作应符合GB4053.3的要求;
c)中间栏杆采用不小于25mm×4mm扁钢或φ16mm的圆钢。
中间栏杆与上、下构件的净间距不得大于500mm;
d)挡板宜采用不小于100mm×2mm扁钢制造。
如果平台设有满足挡板功能及强度要求的其他结构边沿时,允许不另设挡板。
5.4.9.2固定式钢平台:
a)通行平台无障碍宽度不应小于750mm,竖向净空一般不应小于2000mm;
b)梯间平台宽度不应小于梯子宽度,行进方向的长度不应小于梯子宽度,且对直梯应不小于700mm,斜梯应不小于850mm,两者取较大值。
制作应符合GB4053.3的要求;
c)平台一切敞开的边缘均应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d)平台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 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