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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新兴的先进的刑罚执行方式,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增强刑罚执行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热议和关注。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
(一):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强化社会服务管理、健全司法行政职能的一次重要会议。
刚才,县政法委副书记王晓辉、县司法局副局长耿宇同志分别传达了相关文件,县公安局郑存献局长、县司法局吕交通局长分别代表公安局、司法局就社区矫正移交接收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在此请大家结合我县实际状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事物,是改革和完善我国刑罚执行制度的重大尝试,是建设中国特色刑罚制度的积极探索,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机构依据法律在一定的期限内矫正其不好的犯罪心理状态和行为。
因此,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必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一)社区矫正工作,是强化政府管理职能的需要
当前,社会转型加快,我们既处于黄金发展期,又处于刑事案件高发期、人民矛盾凸显期,创建平安和谐社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从各个方面加以努力。
社区矫正,是在政府、人大的指导、监督下将五种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放在社区,遵循社会管理规律,运用社会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对其进行教育改造,既能够从根本上挽救失足者,强化政府对社会面的控制管理,降低从新犯罪率;又能够帮助这些失足人员获得重新适应社会的能力,尽快融入社会,促进县域各方面建设。
目前,我县的社区矫正的对象多达数百名,如果管理不到位的话,则会成为社会治安不稳定源头。
因此,加强和规范管理迫在眉睫。
各镇司法所、派出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进一步正视现状,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社区矫正工作,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内容
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策略,教育感化违法犯罪人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长久战略。
刑罚的宽严不仅影响罪犯本人,而且对罪犯身边的亲属、邻里、朋友等一定数量的密切人群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对那些罪行轻微或者悔改向善的罪犯实施社区矫正,有利于化解对抗情绪,促使他们更好地弃恶从善,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有利于争取与其关系密切人群的理解与支持,增强他们对国家政权的认同感。
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头脑,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稳定党的执政基础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工作来抓。
(三)社区矫正工作,是刑罚文明、社会发展的重要表现
从世界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刑罚制度正在进入以非监禁刑为主的历史阶段。
实际证明,社区矫正是一项行之有效而又“标本兼治”的刑罚制裁措施,成本不高、效果明显,已成为许多国家刑罚适用的主导模式。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社会治安形势的严峻性,一直采用了比较严厉的刑事惩罚手段。
这在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造成了监禁刑适用比例居高不下的状况。
试想一下,就我县每年关上数百人,这些人在牢房之中交叉感染,出来后再次危害社会的机率无疑会大大增加。
因此,改革和完善刑罚执行制度,积极创建社区矫正等各项新的工作机制,不断减少不和谐因素,是适应时代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更是适应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加快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必须抓紧抓好抓实。
(四)社区矫正工作,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罚制度的重大举措
专门管理机关和社会力量相结合是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传统优势,刑罚人道性是我国教育改造罪犯的一项基本原则。
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将我国在改造工作上的传统优势、基本原则进一步拓展、深化,并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体现了更理智、更人道、更高效的刑罚观念,有利于在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增强刑罚效能的同时,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罚制度。
二、要制定完善措施,保证各项工作到位
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没有现成经验和巩固模式可以借鉴或套用,我们要认真学习总结其他地方的试点工作经验,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扎实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要处理好规范和创新的关系
中央和省、市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法律和方针政策,这是我们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指导性文件,县直相关单位和各镇要认真贯彻执行。
在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以现行法律为基本依据,不能抛开现行法律,另起炉灶,这是大原则、大方针,不能动摇。
而在社区矫正的适用、社会矫正的衔接、矫正对象的监督教育、矫正志愿者的招聘、管理,矫正工作资源的整合等具体工作上,可以在不突破现行法律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大胆吸收、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加以发展、创新,以积极、进取的姿态,寻求更好的矫正模式,体现出我们衡山的特色。
(二)要建立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
社区矫正工作关系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涉及社会多个层面,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在下一步工作中,司法行政部门作为该项工作的主力军,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牵头作用。
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
财政、民政、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妇联、团委、总工会等部门要全力配合,通力协作。
要通过大家的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尽快形成党政统一领导、公检法司等各部门共同推进、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要着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社区矫正的最终目的是提高对罪行轻、社会危害性小的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将符合社区矫正的对象不断改造成社会的积极因素。
矫正质量是检验社区矫正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
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矫正质量来开展,不断提高矫正程序的严密性、准确性,增强矫正方法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不让一个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减少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以及矫正期之后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
在工作中,要坚持教育与帮扶相结合,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管理和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在帮助解决其就业、生活、心理、权益维护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上下功夫,突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适应社会、重新回归社会。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一)要强化领导责任
任何一项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领导,只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才能使社会矫正取得显著成效。
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切实负担起统一领导协调、督办的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各部门的工作当中,督促各相关单位和领导办理落实措施。
要协同县综治办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孟津”创建考核内容,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具体的人员,采取不定期抽查、督查等方式,加大考核力度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各镇要按照本次会议的部署,迅速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网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
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特别是财政、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在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社区矫正工作足够的关注和支持,协调解决硬件投入、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问题。
(二)要加快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不单是执法工作,更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对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非同一般。
因此,要把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素质放到首要位置来抓,争取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选出来、配到位。
同时要强化专业培训,丰富法律、教育、心理学等业务知识,规范工作程序,掌握工作技巧,积累实践经验,提高工作水平,努力造就一支能适应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的专业队伍。
要充分发挥孟津各方面的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在建设社区矫正专业队伍的同时,大力发展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不断加强社区矫正的亲和力,确保矫正效果。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任何一项新生事物,它的出现并不会很快被社会所接受,都要经历一个过程,社区矫正工作也是如此。
新闻宣传等部门、各镇、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村委会要针对社会上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和理解误区,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要坚持正确的宣传报道方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全面、准确地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引导社会正确对待,消除误解,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要通过宣传先进经验、矫正对象矫正成功化的典型以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打消社会对社区矫正的不必要的疑虑,让全社会尽快理解、接受和广泛参与社区矫正这项新生事物。
同志们,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新的事业,意义深远、使命光荣。
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积极的态度、发展的思路、扎实的工作,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放开步伐,迎难而上,为创建“平安孟津”“和谐孟津”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
(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法援、社矫、基层现场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和活动安排,现分别就我县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xx年6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97人,总数占全省二十分之一,与贵阳市相当。
上半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6人,解除/终止社区矫正151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87人。
接受监狱、法院拟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前委托调查255人次(其中:
缓刑71人、假释160人、暂外24人)。
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社区矫正人员警告27人次,收监执行7人,居住地变更6人,信息录入464人。
(一)争取支持,落实经费,为社区矫正工作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xx上半年,争取县财政社区矫正经费330.38万元,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
在经费使用上,针对司法所经费紧缺,原主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保障的实际,今年按照因素分配法下划到司法所使用,每所至少3万元,多的达到9万元,39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从1500元提升到每月1800元,并落实“四险”;解决全体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着装。
同时,社区矫正经费按审前调查人均补助200元,社区服刑人员人均工作经费800元,对现有司法所车辆每台每年保障1万元,确保了工作运转和管理创新。
(二)强化“五个注重”,不断探索“管得住、管得好”的有效途径
1、注重科学考核,强化监督检查。
今年首次引入量化考核机制,提出全县脱管漏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的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解决监管队伍有责任有压力监管问题。
考核内容除日常监管工作不变外,其他考核内容随着年度突破重点、创新重点变化而变化,设置考核指标时,管在关键处,重看实效,少看资料。
除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牵头组织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检查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在公检法的密切配合下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我县非监禁刑罚执行能力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注重衔接,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20xx上半年,县司法局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与县公安局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行政拘留、收监押送、网上追逃;与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协作;与县法院沟通和规范审前调查、撤销缓刑行为;与团县委协调落实志愿者队伍组建;与县民政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帮贫扶困;与县财政局协调工作经费等等。
当前,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确保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3、注重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制度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在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完善的情况下,为落实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程序规则》、《**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十八项制度和办法编制《社区矫正工作文件资料汇编》和《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手册》下发到全部社区服刑人员手中学习。
4、注重信息化技术应用,实施手机定位管理。
在移动公司的协作下,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手机定位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办法》,上半年,解决了20名经济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及基本话费问题,规范手机定位行为。
当前,正在与移动公司洽谈,开发GPS定位管理,实现手机定位管理的升级换代。
5、注重队伍建设,提高非监禁刑罚执行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
为打造一支执法为民、业务精湛、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在采取专题教育解决干警思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外业务交流,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借鉴经验外,切实加强业务培训。
为集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培训目的,县司法局认真谋划,收集37个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工作建议信息,精心准备课件,分别于20xx年3月1日和5月24日举办2次业务培训,通过抓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县继乐民司法所后,旧营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问题全部得到落实,符合低保和危房改造条件的已完全予以解决,没有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帮贫扶困”和“五走访”的做法在全县得到推广。
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积极树立旧营司法所工作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20xx年上半年,在做好审前调查(上半年累计调查255人次)、电话汇报、书面汇报、社区服务等常规工作的情况下,不断创新工作措施,提升教育改造效果。
一是齐头并进,加大教育力度。
在乡镇,采取入矫教育、家庭走访、个别谈话、集中学习、解矫教育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和法制教育。
在县局,利用在县看守所、县戒毒所建立的两个集中教育基地,借助基地的资源、经验和悔罪教育方面的优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监舍、现身说法、集中教育。
4月9日、4月16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五走访”,提升社区矫正效果。
旧营司法所首创,全县推行的“五走访”(即新入矫的要走访、有困难的要走访、有家庭纠纷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首先是“五走访”,完善个案“矫正方案”。
其次是“五走访”,开展帮贫扶困。
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现已落实3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等问题。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今年春节前夕,采用短信、电话的方式给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拜年,部分乡镇如松河乡还给经济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慰问品,在社区服刑人员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
再次是“五走访”,促进重大节日和区域内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最后是“五走访”,拉近司法所与社区矫正人员的距离,增强矫正效果。
三是细化措施,全力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第一是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工作方案,确定红果镇、两河乡、城关镇三个司法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第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和深入司法所开展业务指导;第三是做好纸质信息的收集和确认;第四是与法院、监狱做好法律文书提供的衔接;第五是集中人力物力,按期录入。
截止6月底,完成464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占在册人数的95.28%,超额完成市局规定的工作任务(市局要求在6月20日前完成在册人数的50%)。
四是严格执法,严格奖惩,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制性和严肃性。
对于违犯监督管理规定且符合警告、行政拘留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行政拘留,对符合撤销缓刑、假释条件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
20xx年上半年,全县累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4人、撤销假释收监1人、跨省撤销假释收监1人,警告27人,正在办理网上追逃2人。
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办理各类案件200件(20xx年同期92件)其中民事案件96件(20xx年同期40件),接待咨询882人次,代书183件。
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民事案件、接待咨询、代书等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拓展业务和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1、由单一的以诉讼业务为主,向非诉讼业务拓展。
20xx年以前,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案件,基本上都集中体现为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较少。
为了改变法律援助形式单一,发展不平衡的现状,20xx年以来,我局认真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和创新计划,加强管理,积极发挥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同时,要求各司法所每年办理3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狠抓非诉讼法律援助业务的拓展,截止6月30日,共受理仲裁、民事等非诉讼案件145件,已办结45件,100件正在办理之中。
2、服务领域进一步向行业、乡镇拓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一是行业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上半年,为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分别在在县看守所、职业技术学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警**中队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并正常开展业务。
加上之前成立的残联、妇联、工会工作站点,全县共有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7个。
各站点业务上接收县法援中心的监督和指导,由站点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这些站点的设立有效地保障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押人员、学生、农民工、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人事劳动局成立的工作站,已经初审并提供援助的各类案件就有16件,涉案金额30余万元。
二是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工作得到加强。
上半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法律援助咨询2676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社会效果的体现,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我县认真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工作。
1、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
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是做好法律援助的主要环节。
3月1日,我局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法律援助培训,对如何规范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法律援助咨询等方面进行培训。
5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公、检、法、司衔接机制,由我局牵头,召开了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相关领导及4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
经过充分交流与探讨,最终达成共识:
一是在刑事法律援助各阶段统一使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函件格式;二是公安、检察院的通知辩护公函至少在卷宗移交前10个工作日送达法律援助中心;三是法院的通知辩护公函应在开庭前6个工作日送达法律援助中心,函件中须载明具体的开庭时间;四是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在同时出具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通知书和律师事务所会见函后可以一名律师会见;五是已指派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又自行委托律师的,办案单位应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法律援助行为。
2、规范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初审。
无论是在乡镇还是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县都形成一套严格的初审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切实把握好困难标准、证据审查、案件范围、表册填写等等的把握和上报,从源头上把好关。
上半年,没有出现一件违法申报现象。
3、开展援助案件的跟踪和督察。
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承办人员办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和督察,特别是在关键环节。
在办案初期,跟踪检查接待笔录、证据的初审和收集、法律文书的质量、存在的风险、工作进度;在中期,跟踪立案情况、证据分析、代理方案;在后期开展档案的归档、案件回访等工作。
4、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评比。
为了激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每年都要开展办案能手的评比,20xx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1-6月的各项统计和质量核查工作,为年底的评比做好准备。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
1、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进监所、军营活动。
4月9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县看守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县司法局局长周建辉作了讲话。
4月10日,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县中心法律事务所主任杨福星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律援助的法制课,师生反应强烈。
同时县司法局与职中合作共同编印了《中学生学法用法案例》一书,包含法律援助知识,内容通俗易懂,对树立学生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
7月4日,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县中心法律事务所主任杨福星为中队官兵作了专题法制讲座,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现场发放法律援助简介、法律援助工作指南宣传册100余份。
2、编印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广泛进行宣传。
20xx年上半年,县司法局经过精心编排,正在编印50000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下发到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乡镇、机关和村居委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援助知识知晓率。
另外,县司法局还采用印发购物袋、纸杯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3、把法律援助宣传纳入“六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
“六五”普法以来,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宣传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
20xx年在县电视台《法治盘州》进行了深入地宣传,群众反响良好。
总之,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不小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高、精、严、实”的要求,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讲话(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多年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下面我就社区矫正工作说四点:
一、这次联席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重建自尊,培养自律,自信情感和对他人的信任与尊重,也是为解决矫正人员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实现自力更生,成为守法公民,争取早日解除社区矫正,顺利回归社会。
二、简单介绍一下我国社区矫正情况
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司发〔20xx〕12号),确定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六个省市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通知》规定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定义,强调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明确了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和工作任务。
20xx年5月9日,司法部印发了《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暂行办法》(司发通〔20xx〕88号)。
该暂行办法分六章共四十二条,规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以及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解除等方面的工作,明确了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工作主体。
20xx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司发〔20xx〕3号),在充分肯定北京、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等六个省市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取得成效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将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重庆等十二个省市(自治区)列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地区。
《通知》明确指出,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完善基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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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 矫正 工作会议 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