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实务+实例新规调整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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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师实务+实例新规调整内容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教 材 新 修 订 内 容
(依据截止 2015 年 8 月 1 日施行的新规范)
(1)50 页 表 2-3-1(可忽略)
修订后的内容: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第 2 款“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部分,任一楼层……”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之外……”
(2)62页 修订后的内容:
1)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
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的规定减少2m,与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将戊类厂房等同民用建筑。
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应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确需相邻布置时,参照下
(2)、(3)。
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 1.00h 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 4m。
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面积的 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表 2-4-1 的规定减少 25%(参见图 2-4-1)。
(3)64 页 修订后的内容:
2)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 6m;丁、戊类不应小于 4m。
两座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且屋顶耐火极限不小于 1.00h 时,且总占地面积不
(4)65 页 修订后的内容:
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相邻任一侧外墙为防火墙,屋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5)67 页 修订后的内容:
4)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防火隔墙与锅炉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6)68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二)柴油发电机房布置
3)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m³,且储油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隔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
(三)消防控制室布置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隔墙和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四)消防设备用房布置
……消防水泵房设置在首层时,其疏散门宜直通室外,设置在地下层或楼层上时,其疏散门应直通安全出口。
消防水泵房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7)70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二)液体中间储罐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5m³。
……
(三)附属仓库
2)厂房内设置丙类仓库时,必须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 1.5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设置丁、戊类仓库时,必须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和 1.00h 的楼板与厂房隔开。
(8)74 页 修订后的内容:
附设在木结构住宅建筑内的机动车库、……,不宜开设与室内相通的门、窗、洞口。
机动车库的建筑面积不宜大于60㎡。
五、城市交通隧道的防火分区
隧道内的变电站、管廊、专用疏散通道、通风机房及其他辅助用房等,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等分隔措施与车行隧道……
(9)76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住宅建筑与其他使用功能的建筑合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之间,……,住宅部分与非住宅部分相接处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 的实体墙或宽度不小于 1.0m,长度不小于开口宽度的防火挑檐。
(10)77 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五、玻璃幕墙防火分隔
1.对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高度不低于1.2m的不燃性实体墙或防火玻璃墙;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该部分墙体的高度不应小于0.8m。
(11)778页
表2-5-6电缆井、管道井第4款
修订后的内容:
建筑内的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2)79页 修订后的内容
八、管道空隙防火封堵
防烟、排烟、……,在穿越防火隔墙、楼板和防火墙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一、防火墙
2)防火墙横截面中心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设施。
3)建筑物外墙如为难燃性墙体或可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突出墙的外表面0.4m以上,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不小于2.0m的不燃性墙体。
4)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
5)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
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m。
采用乙级防火窗时该距离不限。
(13)80页 修订后的内容
(二)设置要求
2)设在疏散走道的防火卷帘应具有延时下降功能。
……
(14)82页
防烟分区的内容
修订后的内容
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15)86页 修订后的内容
表2-6-4
(16)87页 修订后的内容
2)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4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m。
(17)91页
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计要求
修订后的内容
3)建筑高度大于54m 的建筑,每个单元任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18)93页
避难走道
修订后的内容
设置防烟设施且两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分隔,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2)走道直通地面的出口不应少于2个,……,可设置1个直通地面的出口;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距离不应大于60m。
(19)94页
疏散楼梯间的一般要求
修订后的内容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不应设置卷帘;
5)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禁止穿过或设置可燃气体管道。
敞开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当住宅建筑的敞开楼梯间内确需设置可燃气体管道和可燃气体计量表时,应采用金属管和设置切断气源的阀门。
(20)95页
封闭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修订后的内容
1)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外窗排烟,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采用防烟楼梯间;
3) 除楼梯间的出入口和外窗外,楼梯间的墙上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21)96页
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
修订后的内容
3)前室的使用面积: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不应小于6.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以及高层仓库不应小于10.0㎡,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
5)除住宅建筑的楼梯间前室外,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墙上不应开设除疏散门和送风口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一)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①高层厂房和甲、乙、丙类多层厂房;
(22)97页
室外楼梯的适用范围
修订后的内容
②建筑高度大于32m且任一层人数超过10人的厂房需要采用剪刀梯
第3)款删除
(23)98页
避难层
修订后的内容
避难层的设置数量……,规范规定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
避难层的防火构造要求
4)避难层可与设备层结合布置。
……,并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区分隔;……。
避难层的安全疏散为了保障人员安全,……,照度不低于3.0lx,……,则严禁在避难层开设电梯门。
(24)99页
避难间
修订后的内容
建筑高度大于24m 的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①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应急照明 设置场所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和避难层(间);
⑥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设置要求
(1)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②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低于10.0lx
疏散指示标志 设置场所
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2)下列建筑或场所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⑥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侯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此条为新增加的内容)
(25)115页
表2-8-1 注2
修订后的内容
K尘为粉尘的爆炸指数
(26)126页 修订后的内容
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防爆原则
5)民用建筑内存放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房间……,应设置自然通风或独立的机械通风设施,且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
9)含有燃烧和爆炸危险粉尘的空气,在进入排风机前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除尘器进行处理,以防浓度较高的爆炸危险粉尘直接进入排风机,……
12)净化和输送有爆炸危险的粉尘和碎屑的除尘器、过滤器和管道,均应设有泄压装置,
(27)127页 修订后的内容
通风、空调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3)排除、输送有燃烧、……,其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以防止有爆炸危险的蒸气和粉尘等物质的积聚。
排风管应采用金属管道,并应通向室外安全地点。
(28)129页 修订后的内容
11)燃油、燃气锅炉房应设置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设施。
……,使逸漏或挥发的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气体的浓度能很快稀释到爆炸下限值的25%以下。
(29)147页
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 基本原则
修订后的内容
1)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宜采用B2级。
(30)151页
环形消防车道
修订后的内容
2)工厂、仓库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高层厂房、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甲、乙、丙类厂房和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
(31)152页 修订后的内容
合理确定消防登高面
对于高层建筑,……,因此,高层建筑应至少沿一条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 且不小于一条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该范围内的裙房进深不应大于4m。
……
消防救援场地的设置要求 最小操作场地面积
消防登高场地应结合消防车道设置。
……。
根据登高车的车长15m以及车道的宽度,最小操作场地长度和宽度不宜小于15m×10m。
对于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筑,操作场地的长度和宽度分别不应小于20m和10m,
且场地的坡度不宜大于3%。
(32)153页 修订后的内容
在灭火时,……。
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 个,……。
(33)154页
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
修订后的内容
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 台。
(34)162页 修订后的内容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35)162页 修订后的内容
消防泵的选用
2)水泵的扬程应在满足消防流量的条件下,保证最不利点的水压要求。
消防水泵管路的布置要求
1)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吸水。
①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管网直接吸水时,应在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
(36)164页
管材和敷设
修订后的内容
1)管材。
敷设……选择:
当系统工作压力不大于1.20MPa 时,宜采用球墨铸铁管或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给水管道;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 小于1.60MPa 时,宜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加厚钢管和无缝钢管;当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60MPa 时,宜采用无缝钢管。
(37)164页 修订后的内容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
3)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建筑内阀门的布置,应保证管道检修时关闭停用的消防给水竖管不超过一根;当建筑内消防给水竖管超过四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
消防水泵接合器 设置要求
1)高层建筑、设有消防给水的住宅、超过五层的其他民用建筑、高层工业建筑和超过四层的多层工业建筑、、超过两层或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和室内消火栓流量大于10L/s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城市交通隧道,其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设置消防水泵接合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应设水泵接合器。
(38)166页
稳压泵流量的确定
修订后的内容
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稳压泵的流量应按系统的泄漏量和系统自启动流量计算确定。
……
(39)167页 修订后的内容
在市政给水管道、……的情况下,且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建(构)筑物应设消防水池。
……
消防水池总容积超过500m³时,应分成两格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超过500m³时,应分成两座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40)168页
消防水池的补水
修订后的内容
在火灾情况下,……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
但当消防水池的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3时,不应大于96h。
(41)168页
消防水箱
修订后的内容
1)对于工业建筑和多层民用建筑,高位消防水箱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并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建筑高度大于21m 的多层住宅建筑不应小于6m3;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当小于等于25L/s 时不应小于12m3,大于25L/s 时不应小于18m3;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m2且小于30000m2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m3,总建筑面积大30000m2的商店不应小于50m3。
2)对于高层民用建筑, 高位消防水箱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灭火设施的静水压力。
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不宜低于0.07MPa;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当体积小于20000m3时,不宜低于0.07MP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当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时,应设增压设施。
(42)170页 修订后的内容
7)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3)171页 修订后的内容
4)建筑高度大于15m或体积大于10000m³的办公楼、教学楼和其它民用建筑。
(44)173页 修订后的内容
室内消火栓的布置
1)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均应设置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4m且每个单元设置一步疏散楼梯的住宅,可采用……。
7)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
消火栓按2支消防水枪的2股充实水柱布置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30m;消火栓按1支消防水枪的1股充实水柱布置的的建筑物,消火栓的布置间距不应大于50m。
9)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
消火栓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6mm或19mm。
10)应设有一个带有压力表的试验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在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
室内消火栓的栓口压力和消防水枪充实水柱
1)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但当大于0.70MPa 时必须设置减压装置;
消防软管卷盘设置
1)栓口直径应为25mm,配备的胶带内径不应小于19mm,长度不应超过30m,水喉喷嘴口径不应小于6mm。
(45)199页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
修订后的内容
响应时间是指……。
用于灭火控火目的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液化气生产……
(46)201页
水雾喷头主要性能参数 工作压力
修订后的内容
……因此,用于灭火的水雾喷头,其工作压力不小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的水雾喷头,其工作压力不小于0.2MPa。
对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小于0.15MPa.
(47)206页
管道
修订后的内容
水喷雾系统……。
系统管道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6MPa,……。
系统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应小于25mm;
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时,管径不应小于20mm。
……
(48)295页
第十章 防排烟系统(本章教材改动内容较多,和下列内容相关的采用下列内容,其他采用书中内容,建议可以找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自行比对)
修订后的内容(复制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的信息)
《《
8.5防烟和排烟设
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8.5.2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
2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生产车间;
3 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4 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8.5.3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8.5.4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
高层民用建筑防排烟的设置要求: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剪刀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
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防烟楼梯间为40Pa至50Pa。
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至30Pa。
楼梯间宜每隔二至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中庭体积小于或等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0m。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
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单、多层和工业建筑防排烟的设置要求
设置自然排烟设施的场所,其自然排烟口的净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不应小于2.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m2;
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 层内可开启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m2;
3 中庭、剧场舞台,不应小于该中庭、剧场舞台楼地面面积的5%;
4 其它场所,宜取该场所建筑面积的2%~5%。
当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进行防烟,或前室、合用前室内有不同朝向且开口面积符合上述规定的可开启外窗时,该防烟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设施。
作为自然排烟的窗口宜设置在房间的外墙上方或屋顶上,并应有方便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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