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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文件3
卢教文字〔2012〕7号
关于举办卢氏县2012年“晨光、曙光”体育活动比赛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各初中,局直各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积极发展我县学校体育运动,增强学生体质。
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4月、5月、11月、12月期间分别召开卢氏县2012年学校“晨光、曙光”体育活动篮球、乒乓球、跳绳、长跑比赛,望各学校接通知后,积极组织,加强训练,认真选拔,届时参加。
附件一:
卢氏县2012年“晨光、曙光”体育活动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二:
“晨光”体育活动篮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三:
“晨光、曙光”体育活动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附件四:
“晨光、曙光”体育活动跳绳比赛报名表
附件五:
“晨光、曙光”体育活动长跑比赛报名表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
教育学校运动会通知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2年2月15日印发
附件一:
卢氏县2012年“晨光、曙光”体育活动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项目、日期与地点
1、篮球:
2012年4月7日上午8时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篮球场举行。
2、乒乓球:
2012年5月5日上午8时在青少年活动中心5楼举行。
3、跳绳:
2012年11月3日上午8时在青少年活动中心篮球场举行。
4、长跑:
2012年12月8日上午8时在西关体育场进行。
二、参加单位
1、“晨光”体育活动篮球比赛:
城区各中学及距城区30公里以内中学必须组队参加,距城区30公里以外中学鼓励组队参加。
2、“晨光、曙光”体育活动乒乓球比赛:
城区各中小学必须组队参加。
3、“晨光、曙光”体育活动跳绳、长跑比赛:
城区各中小学及距离城区30公里以内学校必须组队参加,距城区30公里以外中小学鼓励组队参加。
三、参赛资格
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小学生。
四、参加办法
1、篮球(半场三人制):
每校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2、乒乓球:
每校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3、跳绳:
每校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
4、长跑:
每校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五、竞赛办法及规定
1、篮球、乒乓球、跳绳、长跑比赛执行国家最新规则部分条款。
2、乒乓球:
执行11分制,团体采用单循环赛,单打采用双淘汰,团体采用五场三胜制,单打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3、跳绳:
(1)一分钟男、女单人单摇;
(2)一分钟男、女单人双摇;(3)一分半集体跳大绳(每名队员三项都需参加)。
4、长跑:
(1)中学男子:
1500米,中学女子:
1500米;
(2)小学男子:
800米;小学女子:
800米。
5、计分办法:
(1)篮球、乒乓球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份,弃权0分,分数多者名次列前;
(2)跳绳单项比赛根据单人1分钟跳的次数多少决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在前),团体比赛根据一分半集体跳大绳的次数多少决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次数相同以失误次数少者名次在前);(3)长跑团体名次按各队所有参加队员比赛得分之和排列,第一名1分、第二名2分、第三名3分,依此类推,分数少者名次列前。
六、录取与奖励
每单项运动会设团体奖、单项奖,各项目比赛按报队多少决定录取办法。
七、报名办法
1、篮球在2012年3月30日前,乒乓球在2012年4月27日前,跳绳在2012年10月25日前,长跑在2012年11月30日前,将名单加盖学校公章报县教体局群体股,联系人:
宋坤,联系电话:
7886050。
过期不予编排。
2、报名时需交验运动员学籍表,无证不取成绩。
3、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学校或个人,取消学校团体名次及学生个人名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二:
“晨光”体育活动篮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班级
场上号码
队服颜色:
附件三:
“晨光、曙光”体育活动乒乓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班级
团体
个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四:
“晨光、曙光”体育活动跳绳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姓名
性别
班级
出生年月
备注
注:
1、如实填写表内各栏内容;
2、交验学籍表;
3、单位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五:
“晨光、曙光”体育活动长跑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
姓名
性别
班级
出生年月
备注
注:
1、如实填写表内各栏内容;
2、交验学籍表;
3、单位加盖学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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