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安全文明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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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哈尔滨运通俊晟一汽大众4S店项目
哈尔滨汽车电子研发基地项目2#厂房
哈
尔
滨
文
明
施
工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
哈尔滨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5年4月15日
编制人:
审核人:
一、工程概况…………………………………………………2
二、编制依据…………………………………………………2
三、安全目标…………………………………………………3
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五、安全管理措施……………………………………………5
六、本工程安全管理要点……………………………………7
七、安全保护措施…………………………………………10
八、施工机械安全措施………………………………………15
九、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19
一十、消防组织及措施………………………………………23
一十一、绿色文明施工……………………………………26
一十二、临时用水管理………………………………………27
一十三、临时用电管理………………………………………28
十四、移动架正确使用方法……………………………35
十五、满堂红脚手架搭设方法及注意事项…………38
十六、防盗措施……………………………………………40
十七、成保人员看护重点要点…………………………42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根据4S店的施工特点,结合以往各店顺利交付使用的经验及公司领导的检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哈平路汽车电子研发基地项目2#厂房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平路与跃兴路交汇处
建设单位:
哈尔滨运通俊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哈尔滨国际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黑龙江建工建筑设计研究院
施工单位:
东宁丽致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面积:
总21561.87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11310.54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10251.33平方米.
施工区域:
地上6层、地下2层
主要功能:
地上厂房、地下车库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等制度》
三.安全方针及目标
全体施工人员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围绕本项目整体建成圆满交店的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进安全创新。
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思想意识。
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
杜绝死亡消灭重伤,无重大火灾责任事故,无重大财产损失责任事故。
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在本工程施工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专业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为骨干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本工程安全保证体系如下:
项目经理
安
全员
材料员
电气工程师
水暖工程师
精装助理
精装工程师
资料员
各劳务施工单位
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各部分施工内容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明确项目部管理人员各自安全管理责任,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抓安全”的良好作风。
五.安全管理主要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首先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各专业工程师是各工种的第一责任人,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风气。
2.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其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并互相监督;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规定对所有进场的职工、民工至少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三级安全教育卡片。
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应由班组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
4、坚持安全检查制度。
每月项目经理牵头对工地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同时安全部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抽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并落实到人。
限期整改完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
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有安全员进行复查。
5.坚持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各专业工程师要对个专业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可。
6.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
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领导及公司主管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7.制度奖励和处罚制度。
对一贯重视安全教育的部门和个人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对不重视安全教育工作,不按规定对下属员工进行有效教育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六.安全管理重点
1、安全教育
1)三级教育
坚持监督各劳务、分包单位的三级教育。
按各工种的施工特点,并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教育。
进场前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级教育将留有包括被教育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教育内容受教育人签名的详细档案备查。
2)日常教育
项目部将要求并监督劳务单位和各分包人将安全教育落实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以多种生动的形式将安全观念和安全知识灌输给每一个员工。
项目部还将为施工现场提供各种标语、规章制度图、表,张贴在醒目位置,使工人和管理人员随时都能接受教育,各种安全标识、警示标识悬挂于醒目位置。
3)班前班后教育
每班班前要对工人进行简洁而明确的教育和动员,并交代好操作注意事项,班后要进行简要讲评。
4)节假日前后教育
节假日及其它有可能导致职工思想波动的时期,反复细致的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稳定情绪,防止因精神恍惚造成事故。
5)特殊工种教育
对特殊工种加强教育力度,并针对其专业特点,加强操作要点的教育。
6)分批教育
在进行月度全员安全教育之间增加分批教育。
由于工程量不断增大、抢工原因,人员随时增加,做到随进场、随教育。
2、操作工艺与交底
1)项目部选择制定的施工工艺应无先天安全缺陷。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应向各施工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包单位应自行保证操作工艺的安全性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交底包括工种交底、分部分项工程交底、机械使用交底。
4)交底在班组以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需要交底人、接收人签字使工人对操作的危险性和防卫措施有充分的了解。
3、安全检查
1)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安全检查。
为做到“防患于未然”,专职安全员要坚持每日巡查工地,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解决。
项目经理对安全检查记录进行抽查。
2)每周安全员会同项目经理、各专业工程师、各分包单位领导、及安全员进行全面检查。
每日巡视和每周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机构和个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否则,将按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罚。
4、安全管理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1)进场许可
我们将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任何未佩戴工作牌及安全帽的人员(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熟知基本安全常识,听从指挥。
对违反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罚,所有单位进场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定。
2)上岗许可
上岗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工作牌,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不得进行相应的特殊工种作业。
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机、信号工、电梯司机等。
醉酒、伤病、未休息好的职工禁止上岗操作。
3)标牌标志
我们将在工地上醒目处摆放安全规章制度及安全标志、危险警示等标识标牌。
各劳务、分包单位在自己的工作中有可能对他人造成危险时,应在工作进行前,向他人作出书面及口头警示,且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4)垂直交叉作业
我们将预先安排好穿插工作,尽可能地避免垂直交叉作业,如不可避免,我们将尽最大能力防护,并做好安全教育,派专人现场监督。
5)危险作业
危险用电如临时用电、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小型机械等均按方案或操作规程采取可靠措施并签字交底后方可作业。
6)恶劣天气
恶劣天气提前检查电器、防雷、电梯、脚手架等各种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停止室外尤其是登高作业。
突然的恶劣天气,各危险操作岗位应自动停止作业,并转移到安全地带。
7)作业现场清理
要求各单位在作业前及作业后对作业环境进行及时处理,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以避免对作业人员和公司财产造成损失。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1.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器材,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2.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
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3.对现场消防设施按要求进行充分配置,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消防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及时更换,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项目部及各劳务分包单位将加强预防教育和应急措施教育,并加强防范,避免因火灾给工程带来损失。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4m,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9)现场医疗与抢险
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保证伤害和疾病能够得到及时抢救、处理。
7、安全保护措施
1、一般规定
1)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不得赤膊作业,不准抽烟。
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
施工时不得嬉戏、打闹。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2)项目部及各分包单位所有采购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材料,都必须符合国家、地方规定,对所有使用产品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保留各种检验证明。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1)施工用电安全管理
本工程项目经理部电气专业工程师为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直接责任人,现场施工用电设计及施工必须在该工程师的许可、指导、监督下进行;现场电工必须持有相应技能等级证书,必须服从电气工程师的管理。
所有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电工还要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电气工程师定期检查。
现场内其它人员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违者从重处罚,对引发安全事故的移送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送电操作顺序为:
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停电操作顺序为:
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方式进行电气检修。
检修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
发生人生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对触电者做紧急救护。
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接触。
施工现场中一切电动建筑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选购、使用、检查和维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Ø选购的电动建筑机械、手持电动工具和用电安全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且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Ø建立和执行专人专机负责制,并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
Ø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符合要求,对产生振动的设备其保护零线的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Ø在做好保护接零的同时,还要按要求装设漏电保护器。
2)线路敷设
现场施工用电线路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一律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使用胶皮电线,不得有裸露。
导线要架空敷设,用绝缘子固定,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临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室外的配电箱必须做防雨罩,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管理。
配电箱和开关箱的金属箱体、金属电气安装板以及箱内电气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必须防雨、防尘。
配电器、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3)接零保护措施
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截面不小于1/2相线。
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所有金属工作平台均与PE线相接。
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做相线或零线。
做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Ø正常情况时,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漏导电部分,应做好保护接零;
Ø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
Ø电气设备转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Ø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Ø室内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Ø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塔吊轨道;
Ø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
4)漏电保护措施
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持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设漏电开关,每台用电设备要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5)现场防雷措施
施工现场使用建筑物正式防雷设施进行防雷,雷雨天停止汽车吊及卷扬机等户外作业。
6)现场照明安全措施
在地下室内作业、楼梯间作业、夜间施工或自然采光差的场所、料具堆放场、仓库、办公室等,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只装设局部照明。
停电后,操作人员需要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装设自备电源的应急照明。
在低于2.4m的房间、以及楼梯通道内作业时使用36V的安全电压做照明;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特别潮湿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油料及易燃易爆品仓库内使用防暴灯具;严禁使用移动式碘钨灯。
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如木工加工场所、氧气乙炔场地等,必须按危险场所等级选择相应的照明器;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临时用电楼下设一总配电箱、各楼层设分配电箱,由项目部提供,施工用开关箱由各分包单位自配,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负荷由相关专业工程师根据需要确定。
手持电动工具及小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经过专业电气工程师或专业电工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施工机械管理
1)现场施工机械由相应的专业机械分包单位负责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拆除,项目经理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对机械设备的日常检查、使用状态检查。
汽车吊、卷扬机要建立管理档案,包括安装与拆除方案、管理台帐、机械安全使用技术交底、机械运转记录、机械维修保养记录、班前检查记录、交接班记录等,所有记录均要如实填写,交底记录必须要本人签名。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
新购或经过大修、改装和拆卸后重新安装的机械设备,必须按原厂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试等作业,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建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驾驶执照、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生建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项目经理部要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临水、临电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2)手持电动工具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刀刃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严禁使用不圆、裂纹和磨损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非金属壳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
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严禁超载使用。
作业时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机作业。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在继续进行作业。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锤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防护栏。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
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砂轮应采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
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磨削作业时,应时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枪口对准人;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被铆接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作业时,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3)其它小型机械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应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混凝土振捣器作业转移时,电动机的导线应保持有足够的长度和松度,严禁用电源线拖拉振捣器。
混凝土振捣器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橡胶鞋和绝缘手套。
木工机械工作场所所配备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
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它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木工带锯机作业中,操作人员应站在带锯机的两侧,跑车开动后,行程范围内的轨道周围不准站人,严禁在运行中上下跑车。
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
焊接现场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弧焊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严禁在运转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焊接铜、铝等有色金属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焊接人员应戴防毒面具或呼吸滤清器。
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电焊线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内埋设在地下,电弧焊接底线及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建筑物金属构架或轨道上,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电弧焊接施焊现场的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气焊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进行作业,电焊作业必须双线到位、有专门漏电开关箱,气焊作业必须有回火器,操作人持证上岗。
9、高处作业及临边、洞口的防护措施
进场后与总包协商,尽量使用总包搭设的楼梯及车梯口、电梯口和各处的临边防护。
可与总包做交接,我司负责维护。
如商量不好,总包强行拆除,即按公司新规定,实施新办法。
由项目部组织进行临边防护的搭设、维护。
1)高处作业防护措施
施工前,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保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攀登和悬空高出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机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雨天应避免高处作业,若无避免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事先应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出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2)悬空作业防护措施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吊装的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等连接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到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高空吊装大型构件前,应先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措施;悬空安装钢结构构件时,必须站在预先搭好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的构件上,严禁站人和行走;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3)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楼边、阳台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完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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