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核算办法.docx
- 文档编号:7468755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28.85KB
企业会计核算办法.docx
《企业会计核算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会计核算办法.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常规业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结合工业企业行业核算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会计年度:
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五条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收入、成本费用等经济业务事项进行合理的确认和计量。
第六条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门,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章会计科目设置
第八条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工业企业业务特点,具体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权益类科目、
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五大类:
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序号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1
1001
现金
30
2101
短期借款
2
1002
银行存款
31
2111
应付票据
3
1009
其他货币资金
32
2121
应付账款
4
1101
短期投资
33
2131
预收账款
5
1111
应收票据
34
2151
应付工资
6
1121
应收股利
35
2153
应付福利费
7
1122
应收利息
36
2161
应付股利
8
1131
应收账款
37
2171
应交税金
9
1133
其他应收款
38
2176
其他应交款
10
1141
坏账准备
39
2181
其他应付款
11
1151
预付账款
40
2191
预提费用
12
1161
应收补贴款
41
2301
长期借款
13
1201
物资采购
42
2331
专项应付款
14
1211
原材料
三、所有者权益类
15
1231
低值易耗品
43
3101
实收资本
16
1243
库存商品
44
3111
资本公积
17
1301
待摊费用
45
3121
盈余公积
18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46
3131
本年利润
19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47
3141
利润分配
20
1501
固定资产
五、损益类
21
1502
累计折旧
48
5101
主营业务收入
22
1601
工程物资
49
5102
其他业务收入
23
1603
在建工程
50
5201
投资收益
24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51
5203
补贴收入
25
1801
无形资产
52
5301
营业外收入
26
1901
长期待摊费用
53
5401
主营业务成本
27
1911
待处理财产损溢
54
54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四、成本类
55
5405
其他业务支出
28
4101
生产成本
56
5501
营业费用
29
4105
制造费用
57
5502
管理费用
58
5503
财务费用
59
5601
营业外支出
60
5701
所得税
61
5801
以前年度损益调增
第三章会计核算程序
第九条根据企业的规模和具体业务特点,采用如下会计核算程序: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各种记帐凭证;
2、根据收付款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逐笔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3、根据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各种明细帐;
4、根据各种记帐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即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6、将总分类帐与日记帐、明细帐进行核对,并保证帐帐相符;
7、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帐有关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第四章货币资金核算
第十条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是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
第十一条货币资金核算会计科目设置
1、库存现金核算
企业收入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企业月终清点现金发生溢缺时,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属于现金短缺,应查明原因,分别借记“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管理费用”(无法查明原因)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现金溢余,应查明原因,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其他应付款”(应支付有关单位或个人)、“营业外收入”(无法查明原因)等科目。
为反映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逐日逐笔登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2、银行存款核算
企业银行存款增加时,根据有关银行收款凭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以银行存款支付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为反映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企业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逐日逐笔登记,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
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的,应按规定方法更正;属于未达帐项引起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3、其他货币资金核算
企业如有外埠存款、信用证(卡)存款等,应借记“其他货币资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五章存货核算
第十二条存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外购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十三条企业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发出存货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包括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及个别计价法计价。
第十四条存货核算会计科目设置
1、原材料核算(含燃料、包装物)
企业购入原材料(含燃料、包装物)时,根据当月已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验收入库单等原始凭证,借记“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对于当月未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末按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含税)暂估入账,次月初用红字冲回,待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按正常程序核算。
若企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根据普通发票和材料验收入库单等原始凭证直接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发出原材料(含燃料、包装物)时,根据材料领用单及用途,分别借记“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原材料”科目。
2、低值易耗品核算
企业购入低值易耗品时,根据购货发票和验收入库单,借记“低值易耗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发出低值易耗品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根据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及用途,分别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
若一次摊销金额较大,影响成本、费用的合理、均衡负担,可通过“待摊费用”科目,按预计使用期限摊销,但最长摊销期限以一年为限。
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存货进行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发生存货盘盈、盘亏和毁损时,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属于存货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分别借记“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管理费用”(自然损耗、计量收发差错、管理不善)、“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存货盘盈,应查明原因,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第十六条为反映存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企业应按存货类别和品种设置明细帐,通过定期清查,保证账实相符。
第六章 固定资产核算
第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屋及建筑物、设备、器具、运输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十八条企业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施(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五大类。
第十九条企业采用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及折旧率如下:
类别
净残值率(%)
使用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5-10
20
机器设备
5-10
10
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及其他
5-10
5
18-19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核算会计科目设置
1、固定资产购建核算
(1)、外购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包括附加费和税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付价款(包括附加费和税费)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
发生安装费用,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应付工资”等科目或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原材料”科目。
安装完工结转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企业境外出资者以机器设备出资,根据设备进口报关单、设备价值鉴定证书等有关凭据,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
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核算
①、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根据购货发票和物资验收入库单等有关凭据,借记“工程物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工程领用物资,根据物资领用单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工程物资”科目;计提工程人员工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工程领用原材料,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原材料”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②、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预付工程款,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结算工程款并补付剩余工程款,根据工程结算单据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2、固定资产折旧核算
企业根据月初各类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率计算当月应计提的折旧额,并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和用途,分别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3、固定资产修理核算
企业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地点和用途,分别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固定资产的大修费用,采用待摊方法核算。
根据固定资产大修费用金额大小及预计大修间隔期限长短(税法规定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借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摊销时,分别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4、固定资产处置核算
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
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净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销售固定资产,按税法规定计缴有关税金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或营业税”等科目。
企业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报废固定资产的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企业计算或收到应由保险公司或责任人的赔偿款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发生的净收益,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企业筹建期间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后发生的净损失,也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属于企业筹建期的,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正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5、固定资产清查核算
企业应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至少每年盘点一次。
对于清查过程中发现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市场价格减去估计折旧)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报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科目。
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原值)科目;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第二十一条企业固定资产按其类别、名称和使用部门分别编号、建卡、设帐。
第二十二条对于海关监管的固定资产单独建帐,其进口报关单原件单独装订保管。
超过监管期的固定资产,及时申请解除监管。
第七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核算
第二十三条企业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无形资产核算会计科目设置
1、无形资产取得核算
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自行开发并按法定程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直接参与研究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借款费用等,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无形资产摊销核算
企业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按规定的收益期限(一般按10年期限,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可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外购软件可按2年期限)平均摊销,借记“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按合同期限平均摊销;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某自用项目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同一块土地如果开发项目多且不能完全确定所有开发项目时,为简化核算,可全部作为无形资产,按合同期限平均摊销。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实际发生数,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确定的受益期限(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改建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年限;其他长期待摊费用不低于3年)平均摊销,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归集,于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摊销,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应当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六条企业在判断某项费用是否需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时,除了考虑受益期限的长短外,还应考虑该项费用金额的大小即重要性。
如果某项费用金额较小,不足以影响各期成本费用水平的均衡负担,即使受益期限较长,亦可简化核算,将该项费用直接列入当期有关成本费用项目,而不必通过“待摊费用”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
第八章 债权债务核算
第二十七条企业债权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补贴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企业债务主要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与商品购销、接收和提供劳务有关的债权债务业务,根据其具体核算内容分别通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根据合同、销货(劳务)发票等凭据,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收到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科目。
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根据合同、购货(劳务)发票等凭据,借记“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支付货款,借记“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应付票据到期,企业无力支付票款,按其账面余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第二十九条企业出口货物按规定计算的应退税额,会计核算时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按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第三十条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款项,根据其借款期限的长短,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以上)科目。
企业短期借款预提未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企业长期借款预提未付利息,借记“财务费用”、“在建工程”(资本化部分)等科目,贷记“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科目。
企业归还借款本息,借记“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预提费用”、“长期借款-应付利息”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支付给员工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总额一律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分配当月工资时,分别借记“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发放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制造(管理)费用-水电费”(个人负担部分)、“管理费用-伙食费”(个人负担部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实际支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水电费、伙食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管理费用-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制造(管理)费用-水电费”、“管理费用-伙食费”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第三十二条企业为员工支付的除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直接借记“生产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外资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则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
第三十三条企业发生的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第三十四条企业债权债务按往来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应定期核对,及时结算。
第九章 营业收入核算
第三十五条营业收入的范围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中实现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来料加工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材料销售收入、废品处理收入、房屋出租收入、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第三十六条营业收入的确认
1、销售商品:
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劳务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3、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第三十七条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必须计入当年度损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三十八条营业收入核算会计科目设置
1、主营业务收入核算
企业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取得收入时,根据发票及发货单等票据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2、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企业销售材料、处理废品等取得其他收入时,根据相关原始凭证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
以上科目必须按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第十章 成本费用核算
第三十九条企业成本费用核算应遵循收入成本配比原则,按照不同业务类别分别归集各自成本费用。
第四十条为了准确核算成本费用,企业必须划分以下成本费用界限:
1、生产经营成本和非生产经营成本的界限
只有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消耗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非生产经营活动消耗,如投资活动,筹资活动;非正常损失消耗,如灾害盗窃损失、违约金、滞纳金等赔偿支出、资产减值损失等,均不能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2、生产经营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
凡与企业直接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经营管理性支出均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包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界限
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当期的成本费用,合理划分不同会计期间的成本费用界限,正确、谨慎地使用“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
4、不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界限
根据管理需要,按产品品种、劳务种类或收入类别核算成本费用。
各成本核算对象发生的成本费用,直接计入该成本核算对象成本;不能直接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费用,采取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
第四十一条成本费用科目设置及核算内容
企业设置“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科目核算企业的成本费用:
1、生产成本核算
指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 核算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