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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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城乡一体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
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改革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运营监管,确保稳定高效运行。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广泛参与、分级负责。
三、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建成覆盖全区的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体系。
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长港、碧石、汀祖、花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要求;农村自然湾污水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1、鄂城新区、泽林镇、燕矶镇、沙窝乡集镇范围内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基本建成,并与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并网运行;杜山镇污水管网及配套泵站基本建成,并与鄂城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并网运行。
2、花湖开发区(含杨叶镇、花湖镇,下同)建设完成一座日处理能力4.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和污水泵站;汀祖镇建设完成一座日处理能力1.5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和污水泵站;碧石渡镇建设完成一座日处理能力0.3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建设成完成配套管网和污水泵站;长港镇升级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同时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0.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并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和污水泵站。
3、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基本覆盖农村新社区以及规模较大(常住人口200人以上)需要保留不可能拆并的自然湾。
四、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
1、划分项目区。
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建议以及我区实际,将我区划分为三个项目区,分别是:
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包括杨叶镇、花湖镇)、区直项目区。
要迅速确定每个项目区的地理边界。
并实行项目负责制,鄂城新区项目区由鄂城新区管委会负责;花湖开发区项目区由花湖开发区负责;杨叶镇、花湖镇积极参与;区直项目区由区政府直接负责,有关乡镇积极参与。
各项目区要将集镇污水处理项目和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统筹安排。
(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分局、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各乡镇。
完成时间:
2015年3月31日前)
2、分项目区摸清底数。
一要摸清污水处理设施的存量资产,并进行评估。
要摸清各类排污管线的管径、长度、埋深、建设年度。
摸清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处理方式等。
摸清污水提泵站的数量及能力等;二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摸实需要新建的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及数量,并进行投资估算。
三要测算可征收的污水处理费规模,包括随自来水征收的和企业需要缴交的污水处理费用。
要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建立台帐,即一张图,标明存量资产情况及新建项目的规划;一张表,对存量资产的总类、数量、价值等和新建项目的总类、规模、投资估算等进行填表汇总,形成数据科学具体的项目库;一份说明书,就存量资产和新建项目相关情况作详细说明。
(责任单位:
区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分局、财政局、水务局、审计局、资产管理中心、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各乡镇。
完成时间:
2015年3月31日前)
3、选择合作伙伴,并进行商务谈判。
按照节约高效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的方式确定合作伙伴,谈判的重点是存量资产的处置(一般为按评估价格由合资公司收购)、总投资以及运行维护费用测算、投资回报(包括利润、税金、合作周期)、合资公司组建模式、建设计划等。
鄂城新区项目区要在与中核建合作的基础上,就污水处理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以下简称“三全”)工作签订专门合作的文件,并与总的工作目标保持一致,其余项目区要尽快确定合作伙伴。
(责任单位:
区政府办、区招商局、物价局、城投公司、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
完成时间:
2015年4月30日前)
4、以项目区为单位,搭建融资平台,签订合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
各项目区要成立污水处理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合作伙伴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各项目区按20%的比例参股,项目公司按评估价收购存量污水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
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计局、区环保局、区招商局、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
完成时间:
2015年4月30日前)
5、实施项目建设。
按照“两年时间全面完成”的工作目标,制订项目建设计划,并由新组建的项目公司负责投资和建设,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工期等要求。
(责任单位:
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各乡镇、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
完成时间:
2016年12月31日前)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区政府成立鄂城区污水全处理
全收集全覆盖指挥部,区长任指挥长,分管区长任副指挥长,区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各乡镇乡镇长、鄂城新区、花湖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为成员,各乡镇、鄂城新区及花湖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污水“三全”工作。
区指挥部负责督促推进全区的污水的“三全”工作,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工作,各项目区要重点做好优选合作伙伴,签订合作协议,组建项目公司,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监管等相关工作。
各地要负责摸清存量项目情况以及制订新建项目的规模和计划。
2、多方筹资,保障投入。
要算好资金投入的大帐,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按计划投入,一要积极争取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二要征收污水处理费,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费用;三要盘活存量污水处理资产,评估出售;四要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降低建设成本;五要开发土地资源,通过土地出让,筹集费用;六要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兜底解决资金缺口;七要协助项目公司融资,组织建设资金,等等。
3、强化考核,奖惩兑现。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信心,坚定决心,克难勇进,确保总的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同时区委目标办要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工作积极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消极观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并在年度实绩考核中不得作为先进单位,污水处理指挥部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办和通报,并及时邀请相关专家对我区的污水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着力推进工作。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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