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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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制作及使用说明
一、一般要求
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相配套的法律文书。
2、文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规定的式样自行印制或者制作统一的计算机模板,并统一监制和管理。
除有特别要求的外,文书制作时统一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
文书页边尺寸:
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印制文书使用的文字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3、文书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填写或者使用计算机打印,做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
文书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完整、准确;不需填写的,应当划去。
4、文书中注明的“(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此处印制公安派出所名称)”处,印制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称。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和(“公安派出所印章”)处,不印制文字,由使用该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加盖印章。
5、文书所留空白不够记录时,可以附纸记录,但附页也应当按照文书所列项目要求制作,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捺指印。
6、文书中的文号,“X”处填写使用文书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代字;“[]”处填写年度;“第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7、文书中注明签名或者签收的地方应当由本人签名并注明时间,不能签名的,可以捺指印。
属于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必要时,可盖单位公章。
拒绝签名的,应当注明。
8、文书中的“/”表示其前后的内容可供选择,在填写使用文书时要将不用的部分不打印或者划去。
文书中的“□”,属于选项判断,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9、文书中的法律救济途径告知应当在相应的空白处写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
10、式样四、式样五
(一)、
(二)中的“下列第项”横线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违法行为的序号,同时在下列所选中的违法行为序号前“□”内画“√”,两者要对应。
填写时从横线左侧紧凑填写序号,完毕后划“/”线中止;如无此选项中的违法行为,则直接在横线左侧划“/”。
二、具体要求
1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式样一)适用于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时填写。
1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监督抽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适用)》(式样二)适用于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消防监督抽查和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对抽查部位较多不能全部记录的,可以添加附页。
“检查时间”,填写从检查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具体到时、分;“消防安全管理”栏中的“其他”处填写单位其它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备注”栏填写通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的情况以及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的文号等。
1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式样三),适用于对举报投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检查,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的检查,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检查,责令限期改正的复查,申请解除临时查封的检查和其他形式的检查。
填写时应当逐项列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公安部印发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名称规范》填写)和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情况。
14、《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式样四)是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制作的文字记录。
“单位性质”栏填写单位的使用性质,如医院、学校、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生产企业等;“建筑面积”栏填写单位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建筑层数”栏填写单位所使用的建筑楼层序号;“建筑高度”栏填写单位所在建筑的总体高度。
15、《责令改正通知书》(式样五)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对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需要责令改正时当场填发的法律文书。
式样五
(一)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填写,式样五
(二)适用于公安派出所填写。
抬头横线“”处填写责令改正的单位名称;“我”横线处填写做出责令改正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名称。
16、《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式样六)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时使用的文书。
抬头横线“”处填写申请单位名称;“关于”后横线处填写公众聚集场所名称;“根据的规定”横线处填写法律依据;“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问题”后应当逐项填写存在的问题。
1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式样七)是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时颁发给申请人的文书,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式样统一印制。
“场所名称”填写公众聚集场所的名称;“使用性质”填写公众聚集场所的类型,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使用面积”填写公众聚集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场所使用情况”填写每层楼层或者功能分区的使用功能;“现有消防设施”填写公众聚集场所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机械防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电梯、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的数量、灭火器的种类型号和数量等。
18、《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式样八)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通知,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后,向本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意见。
抬头横线“”处填写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名称;“根据的规定”横线处填写检查的法律依据;“对”横线处填写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名称;“活动现场”前横线处填写大型活动名称。
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无需填写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19、《同意/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式样九)是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检查后出具的法律文书,根据检查情况分别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恢复”后横线处填写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具体类型;“依据”的横线处填写检查的法律依据。
作出不同意决定的,逐项列明尚未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0、《临时查封决定书》(式样十)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抬头横线“”处填写临时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名称;“发现你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后,要逐项列举存在的火灾隐患;“查封部位、场所的范围”后横线处填写临时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具体名称、详细位置和范围等情况;“查封期限”后横线处填写实施临时查封的起止时间。
21、《同意/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式样十一)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当事人解除临时查封的申请,进行检查后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决定使用的法律文书。
“检查情况如下”,要针对《临时查封决定书》中载明的火灾隐患,逐项列举检查情况。
22、《强制执行决定书》(式样十二)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对当事人实施强制执行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责令你单位改正”后横线处填写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对你单位作出”后横线处填写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者停止施工的具体处罚种类;“()”处填写《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名称和编号;“对予以”中前一个横线处填写建筑物、场所、部位、设施、设备或者障碍物、妨碍物的名称,后一个横线处填写强制清除、拆除或者查封及其他强制措施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强制拆除或清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的费用,由你单位承担。
)”在实施强制拆除或者清除时选择填写。
23、《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现场笔录》(式样十三)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临时查封或者强制执行时对现场情况制作的笔录,如实记录临时查封或者强制执行的时间、过程及结果,有现场照片的,还应当将临时查封或者强制执行现场照片附在笔录后。
“临时查封/强制执行依据”后填写临时查封/强制执行决定书文号。
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目录
1、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2、消防监督检查记录(消防监督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记录适用)
3、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
4、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5、责令改正通知书
6、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
7、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9、同意/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
10、临时查封决定书
11、同意/不同意解除临时查封决定书
12、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13、临时查封/强制执行现场笔录
式样一(正面)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年月日
场所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 址
建筑结构
场所面积
使用层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场所性质
□公共娱乐场所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客运车站候车室
□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会堂□其他
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
名称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场所消防验收或备案情况
□消防验收合格文号: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号:
□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合格
现有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
□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机械防烟设施
□机械排烟设施□应急广播□应急照明
□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
□其他消防设施:
□安全出口数量:
□灭火器种类、型号和实有数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式样一(背面)
申报和填表说明
1、申请单位应当如实填写,内容准确、完整,涂改无效。
所附材料均使用A4规格纸打印或复印。
2、申请表必须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必须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签名。
3、文书中的“□”,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4、“建筑结构”填写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等类型,“场所面积”填写场所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使用层数”填写场所实际使用建筑楼层的序号,“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附送的材料目录及其他情况。
5、“与其他单位共用建筑情况”一栏中分别填写共用建筑的名称、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
如公众聚集场所单独使用一栋建筑的,则无需填写该栏。
6、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法定最长时限为受理申请后13个工作日。
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并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或营业。
7、申请表应当附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法律文书(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5)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6)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对依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申请网吧营业的,还应当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请登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查询,在办理大厅查看办事须知,或者向受理人员咨询法律、法规依据)。
式样二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
[ ]第 号
检查形式:
□消防监督抽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被检查单位(场所)名称:
地 址:
消防安全责任人:
电话:
消防安全管理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监督检查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至 时分
被检查单位随同检查人员(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监督检查内容和情况
消防许可及
验收备案
建筑物:
□通过消防验收文号
□未通过消防验收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备案号
□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合格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抽查不合格文号
□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未抽查
公众聚集场所: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文号
□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文号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
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情况:
□相符□不相符
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
□有 □无 □有,不符合规定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 □无
3、防火检查、巡查:
□有记录□无记录□有,不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
□有记录 □无记录 □不符合要求
5、建筑消防设施每年检测:
□有记录 □无记录
6、消防演练:
□有记录 □无记录
7、员工消防安全培训:
□有记录□无记录□有,不符合规定
8、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情况:
□确定 □未确定 □履职不符合要求
9、消防档案建设:
□有 □无□不符合要求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重点部位:
□确定 □未确定
11、其他:
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
□畅通 □不畅通 □不符合标准
2、防火间距:
□占用 □未占用□不符合标准
3、防火分区:
抽查部位
□未改变 □变更的情况:
4、人员密集场所装修装饰材料:
抽查部位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
同一建筑物内:
□否 □是:
6、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
建筑物内:
□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
电气防火
1、电器产品的线路定期维护、检测:
□有记录□无记录
2、燃气用具的管路定期维护、检测:
□有记录□无记录
安全疏散
1、疏散通道:
抽查部位
□畅通 □不畅通:
2、安全出口:
抽查部位
□畅通 □不畅通:
3、应急照明: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不符合标准
4、疏散指示标志: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不符合标准
5、应急广播: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不符合标准
消防控制室
□有 □无□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值班操作人员:
□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脱岗
自动消防设备运行情况:
□正常□不正常:
消防联动控制设施运行情况:
□正常□不正常:
消防电话:
抽查部位
□通话正常 □通话不正常:
消防设施器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有 □无
探测器: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
手动报警器: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
控制设备:
抽查部位
□信号反馈正常 □信号反馈不正常:
自动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有□无
湿式报警阀:
抽查部位
□主件完整 □主件不完整:
□阀门开启正常□阀门开启不正常:
末端试水装置:
位置
□水压、流量正常 □水压、流量不正常:
□信号反馈正常 □信号反馈不正常:
泡沫灭火系统:
□有□无
泡沫泵房:
□水泵启动正常 □水泵启动不正常:
泡沫液:
□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
泡沫发生设施:
□正常 □不正常:
气体灭火系统:
□有□无
气瓶:
□正常□不正常
开关装置:
□开启正常□开启不正常
其他自动灭火系统:
消防设施器材
消防给水设施
□有□无消防水池 □储水正常□不符合要求:
□有□无消防水箱 □设置符合规定□设置不符合规定
□出水管阀门开启正常□不正常:
□有□无消防水泵 □运行正常□运行不正常:
□有□无室内消火栓: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
□有□无室外消火栓:
抽查部位
□完好有效 □不完好有效:
□有□无水泵接合器:
□标识类型清晰□标识类型不清晰
□供水范围正常□供水范围不正常
其他设备
□有□无防排烟设施:
抽查部位
风机:
□运行正常 □运行不正常
送风口、排烟口:
□开启正常 □开启不正常
控制室信号反馈:
□正常 □不正常
□有□无防火卷帘:
抽查部位
□起降正常 □起降不正常:
控制室信号反馈:
□正常 □不正常
□有□无防火门:
抽查部位
□启闭正常 □启闭不正常:
控制室信号反馈:
□正常 □不正常□不涉及
□有□无灭火器:
抽查部位抽查具
□配置符合标准 □配置不符合标准
□压力正常 □压力不正常:
备注
式样三
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其他形式消防监督检查适用)
编号:
[]第号
被检查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年月日时
检查类型:
□对举报投诉的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检查
□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检查□责令限期改正复查
□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检查
□申请解除临时查封的检查
□其他检查
发现的违法行为及火灾隐患
处理情况
备注
消防监督检查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另制作一份与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一并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
式样四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编号:
[]第号
单位名称
主要负责人
地址
单位性质
建筑面积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监督检查
人员(签名)
单位主管人员(签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和情况记录
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合法性
1、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
□否□是文号
2、建筑物是否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否□是备案号
3、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否□是文号
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制度:
□有□无□不全
2、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未组织开展
3、防火检查:
□组织开展□未组织开展
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有且组织演练□有,未演练
□无且未演练□无,组织演练
5、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是□否
6、其他情况:
建筑防火
1、消防车通道:
□无□畅通□被堵塞、占用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畅通□堵塞□锁闭
3、防火门:
□完好有效□常闭式防火门常开□损坏
4、疏散指示标志:
□完好有效□损坏□缺少
5、应急照明:
□完好有效□损坏□缺少
6、其他情况:
消防设施
1、室内消火栓:
□未设置□完好有效
□损坏□无水□配件不齐
2、灭火器:
□未配置□完好有效□失效
3、建筑消防设施:
□定期检测并记录□未定期检测
□无记录
4、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维护管理:
□是□否
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1、消防安全管理人:
□确定□未确定
2、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有□无□不全
3、防火安全公约:
□有□无□不全
4、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未开展
5、防火安全检查:
□开展□未开展
6、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
□维护管理□未维护管理
7、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建立□未建立
责令改正情况
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编号:
移送消防机构处理的内容
发现的下列第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处理:
□1、建筑物未依法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2、建筑物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
□3、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备注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一份存档。
式样五
(一)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 ]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我于
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你单位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下列行为:
对下列第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损坏、□挪用消防设施、器材;
□4、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5、□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6、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7、□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8、占用防火间距;
□9、□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10、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11、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对下列第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于年
月日前改正:
□1、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2、未进行竣工消防备案;
□3、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4、电器产品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5、不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6、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消防监督检查员(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检查单位,一份存档。
式样五
(二)
(此处印制公安派出所名称)
责令改正通知书
编号:
[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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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 监督 检查 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