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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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厦门市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是全国四大经济特区之一,也是闽南“金三角”厦漳泉的核心组成部分。
厦门经济特区自成立以来,尤其是“八五”、“九五”计划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
2005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GDP)1029.55亿元,全年实现财政收入209.66亿元,经济运行方式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同时,城镇人口迅速增加,2005年全市登记户籍人口153.2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6.18万人)。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厦门市海岛型城市结构已不适应新的国内国际形势,因此,厦门市政府作出了战略调整,把发展的目标转向岛外,作出由建设海岛型城市转向建设海湾型城市,在规划期内将完成城市从成长期向成熟期的过渡,形成特大城市的骨架。
与此相适应,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也应相继进行。
现有的东孚垃圾卫生填埋场扩容后只能使用大约二年,而扩建工程因征地问题而搁置,若不尽快建设新的处理厂,海沧和集美两区的生活垃圾没有出路。
在西部(海沧)建设一座技术先进、工艺合理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必要的。
该焚烧发电厂的兴建对于处理海沧和集美两区的生活垃圾,减轻垃圾对城市的污染,改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硬件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城市固体垃圾发电”,被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列为电力行业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发电,是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
1.2项目组成
主体工程
1、锅炉:
两台处理能力为3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两台立式、单筒、自然循环余热锅炉,2×22t/h
2、汽轮机:
12MW次高压中温凝汽式汽轮机
或不高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东厂界外由于受交通噪声影响,昼夜噪声均略超标。
其他监测点噪声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地下水质量监测:
除厂址上游井监测点位高锰酸盐指数略超标,其他各项指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厂址及古楼水库监测点位的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的要求,且各项因子占标准份额均较低。
本项目关心点名称及位置见表2。
表2本项目关心点的名称和位置
编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km)
坐标(km,km)
备注
X
Y
1
孚中央
NNW
3.4
1.30
5.80
村镇,二类
2
龙门
NW
0.9
2.15
3.30
村镇,二类
3
古楼水库
SSW
1.2
2.50
1.65
特殊保护水域,二类
4
古楼
S
1.5
2.80
1.30
村镇,二类
5
上瑶
SSE
1.5
3.50
1.40
村镇,二类
6
新桥水库
ENE
1.6
4.35
3.45
一般保护水域,二类
7
海仓农场
SE
2.7
4.80
0.80
农场,二类
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3.1.1本工程排放的大气环境影响
①小时浓度
本工程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的下风距离为5.5km;SO2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18.8μg/m3,相当于SO2小时浓度标准(500μg/m3)的3.8%;NO2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18.8μg/m3,占标准值(240μg/m3)的7.8%;HCl的小时最大落地浓度为4.7μg/m3,占标准值(50μg/m3)的9.4%,均未超过小时浓度标准。
全年各关心点SO2的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为11.3~15.6μg/m3不等,增长幅度占小时浓度标准的2.3%~3.1%;全年各关心点NO2的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为11.3~15.6μg/m3不等,增长幅度占小时浓度标准的4.7%~6.5%;全年各关心点HCl的小时浓度最大影响值为2.8~3.9μg/m3,增长幅度占小时浓度标准的5.6%~7.8%。
②日均浓度
·SO2
评价区域内,本工程排放的SO2的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为5.69μg/m3,占日均浓度标准(150μg/m3)的3.8%。
对各关心点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在1.04~3.64µg/m3之间,占空气质量日均值标准的0.7%~2.4%,影响较小。
日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龙门,其次是古楼水库。
各关心点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与现状浓度叠加后,其浓度值占SO2空气质量标准的11.4%~21.0%。
·PM10
评价区域内,本工程排放,PM10的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为1.43μg/m3,占日均浓度标准(150μg/m3)的1.0%。
各关心点的最大日均浓度在0.27~0.92μg/m3之间,影响最大的是龙门,其次是古楼水库关心点,对海沧农场关心点影响最小。
厦门市位于福建省东南部、九龙江入海处,背靠漳州、泉州平原,濒临台湾海峡。
厦门南部,地势起伏,有不少丘陵。
现状监测数据分析表明,海沧农场和新桥水库的现状浓度已分别占二级标准(150µg/m3)的180.7%、104.7%,孚中央关心点的现状浓度也达到二级标准(150µg/m3)的91.3%,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与现状浓度最大值叠加后,最大值占二级标准的180.8%(海沧农场)。
·NO2
评价区域内,本工程排放,NO2的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为5.72μg/m3,占日均浓度标准(120μg/m3)的4.8%。
对各关心点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在1.1~3.69µg/m3之间,占空气质量日均值标准的0.9%~3.1%。
日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龙门,其次是古楼水库和古楼。
各关心点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与现状浓度叠加后,占NO2空气质量标准的23.4%~28.1%。
·HCl
评价区域内,本工程排放,HCl的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为1.43μg/m3,占日均浓度标准(15μg/m3)的9.5%。
对各关心点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在0.28~0.92µg/m3之间,占空气质量日均值标准的1.8%~6.2%。
日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龙门,其次是古楼水库和古楼。
·Pb
评价区域内,本工程排放,Pb的最大日均浓度的贡献值为0.047μg/m3,占日均浓度标准(0.7μg/m3)的6.7%。
对各关心点最大日均浓度贡献值在0.009~0.03µg/m3之间,占空气质量日均值标准的1.3%~4.3%。
日均浓度最大值出现在龙门,其次是古楼水库和古楼。
③年均浓度
本工程排放,评价区域内,年均浓度分布的高值区域位于厂址西西北方向,在龙门的正南方向,距厂址约1.0km。
各关心点的年均浓度影响最大的是龙门,其次是古楼水库关心点,对孚中央关心点影响最小。
SO2的最大浓度1.04μg/m3,相当于SO2二级标准年均值(60μg/m3)的1.7%,各关心点的年均浓度在0.08~0.63μg/m3之间。
PM10的最大浓度0.26μg/m3,相当于PM10二级标准年均值(100μg/m3)的0.26%。
各关心点的年均浓度在0.02~0.16μg/m3之间。
NO2的最大浓度1.05μg/m3,相当于NO2二级标准年均值(80μg/m3)的1.3%,各关心点的年均浓度在0.09~0.64μg/m3之间。
Pb的最大浓度0.009μg/m3,相当于Pb二级标准年均值(1.0μg/m3)的0.9%,各关心点的年均浓度在0.0007~0.0052μg/m3之间。
二噁英类的最大浓度0.53×10-6ng/m3,相当于二噁英类二级标准年均值(0.6pg/m3,日本环境空气标准)的0.09%,各关心点的年均浓度在0.046~0.326×10-6ng/m3之间。
3.1.2非正常工况的大气环境影响
在所考虑的非正常工况下,SO2小时最大浓度和日均最大浓度分别占标准值的9.4%和9.79%,PM10日均最大浓度占标准值的9.53%,Pb小时最大浓度和日均最大浓度分别占标准值的6.71%和67.14%,SO2和PM10均不超标。
但HCl在非正常工况下会超过标准。
3.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目前东厂界外由于受交通噪声影响,昼夜噪声略超标。
其他监测点噪声均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2、本项目建成运行后,各除靠近冷却塔的北厂界和靠近汽机跨的少部分东北厂界外,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II类标准限值要求。
3、厂界夜间超标距离最大为30米,此距离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会有居民居住,不会发生噪声扰民。
3.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以炉渣和飞灰为主,另有少量的生活垃圾。
飞灰运至东部固废中心飞灰固化站固化后,送往危废填埋场填埋。
炉渣用车运送至东孚垃圾填埋厂和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垃圾填埋场填埋,部分送往有关企业进行修路填土或制砖。
只要在储存、利用或运输过程中,防止灰渣流失进入水体、空气而形成大气污染,对环境的影响是较小的。
3.4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源取自厂外现有的市政管网和海沧原水,不开采地下水。
本项目炉渣和飞灰均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垃圾仓和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会发生渗漏事故,不会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垃圾渗滤液除用于回喷至焚烧炉焚烧外,多余渗滤液由本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到三级排放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影响地面水环境质量。
3.5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1、扬尘
据有关文献资料介绍,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运输车辆的行使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但这与道路状况有很大关系。
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对车辆行使的路面实施洒水来抑制扬尘产生,同时对进入施工场地的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行使,可使扬尘产生量大幅度降低,其去尘效果是明显的。
在施工场地实施每天洒水作业4~5次,其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范围。
本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是一些运输土石方、建材及设备的大型车辆,因此必须在大风干燥天气实施洒水抑制扬尘,洒水次数和洒水量视具体情况而定。
运输干水泥应采用密闭式槽车通过封闭系统运送到水泥仓库。
在采取上述扬尘措施后,基本可以消除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
此外,土方堆放场地不宜设在施工人员居住上风向;应在施工区界设围墙或遮挡物,可以减少因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土方和道路铺浇过程产生的扬尘;避免起尘原材料,如水泥、沙、石灰等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产尘物料均应用帆布铺盖,采用带风罩的汽车运输;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于工棚内,搅拌时撒落的水泥、沙要经常清理;施工人员对工地门前道路环境实施保洁制度,一旦有堆土、建材洒落应即使清扫。
2、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设备的非连续性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1)机械噪声,各种施工机械运转时发出的噪声,主要影响范围在厂区附近,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互相叠加。
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3~5dB,一般不超过10dB。
(2)交通噪声,大型车辆运料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影响范围是途经道路两旁,相对机械噪声具有固定性。
其影响程度与车速和流通量有关。
经类比分析,这些施工机械噪声值一般在75dB~115dB(A)之间,在多数情况下混合噪声在90dB(A)以上,将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施工中要对施工机械噪声进行控制,无法控制的应对施工人员采取保护措施,运输车辆应采用符合机动车允许噪声要求的汽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规定,以进一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固废及水土保持
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及碎石,物料运送过程的物料损耗,包括砂石、混凝土;铺路修整阶段石料、灰渣、建材等的损耗与遗弃,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为减少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采取控制措施,以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5、废水影响分析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基坑排水、混凝土拌和养护碱性废水等,属于间歇式排放。
此外还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等。
施工过程中还将产生一些废土、废物或易淋湿物资,如黄沙、灰石等,露天就近堆放水体边,遇暴雨时容易冲刷入水体,加强管理,不会对水环境产成不利影响。
6、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将人为地对厂区内及周围的土壤植被产生破坏,而形成裸露地面,如遇到大风降水的天气会造成水土流失。
其水土流失程度与降雨强度、频度、土壤理化性质、地形地势和植被等自然因素有关,同时还受人为因素影响。
随着施工阶段的进行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问题会逐步的缓解。
针对自然因素的影响,主要为风和降雨,对裸露且暂时不使用的地表进行有效覆盖,避免有直接的水流冲刷和风蚀;水体贮存的地点避免堆放细颗粒砂石。
土壤植被对减轻土壤侵蚀、抑制水土流失起着关键作用,它能够起到截留雨水、减少雨滴直接打击土壤、改善土壤空间结构、增加雨水入渗量、分散径流的作用。
施工期间受到破坏的土壤植被在工程结束后应尽快恢复,还原土壤植被覆盖,降低水土流失破坏。
4污染防治对策
4.1烟气处理措施
1)焚烧炉采用逆流燃烧方式,能够较大的提高燃烬率,可保证废渣中的残碳含量不大于3%,焚烧炉的燃烧对烟气流速、烟气中的CO和O2浓度作出反应,而且也对烟气湿度和炉膛上火焰长度及位置作出反应,通过有效控制布风方式,炉排移动速度和给料速度,保证炉膛处于最佳运行状态,由于炉膛中的高温,平行流动燃料能充分保证低氧含量、飞灰的最小残碳含量和烟气灰尘含量,同时也减少了NOx的产生。
炉膛上方的烟气温度高于850℃,烟气滞留能够降低烟气中的含尘量,时间长达2秒,可有效防止和去除二噁英/呋喃的产生。
2)NOX的形成主要与炉内燃烧温度和氧含量有关,一般在1200℃以上开始生成。
本焚烧炉的燃烧温度控制在850~1000℃之间,NOX的生成量很少,完全能满足国家有关标准,故不需特殊处理。
但预留氮氧化物的处理位置,当NOX的排放有更高标准要求时,可加设除NOX系统。
3)对于烟气中HCl、HF等酸性气体,采用半干式吸收法处理烟气中的HCl与HF等酸性气体。
其吸收剂均采用石灰浆,在反应期间液态的混合浆被蒸发,形成干粉状的反应生成物,降落在反应塔的底部,由飞灰排出装置收集外运。
还有部分细小的盐类及未完全反应的石灰随着烟气进入下游的烟尘去除装置。
为保证烟气中的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在排放标准规定值以下,在烟气净化系统中设有连续在线自动监测仪表对烟气中的HCl、NOx、SO2、CO、H2O、O2和颗粒物等排放进行监测,当烟气中的任一酸性气体排放浓度超过规定值时,烟气净化系统将调节洗涤塔中的工作状态,通过调节石灰浆液喷入量等方式提高对酸性气体的净化率。
4)对烟气中重金属类物质和焚烧分解后残留的PCDD/PCDF等的去除,采用向烟气中喷入活性碳的方法吸收去除。
5)可吸入微粒(PM10)对人体危害较大,并且收集捕捉困难,因此给予重点处理。
本工程拟采用布袋除尘器净化焚烧炉废气,它不仅能清除大量的烟尘,而且对微细的颗粒物也有很好的去除率,尤其是对重金属、PCDD/PCDF等均能吸附在滤袋上与烟尘一起被收集下来;并具有二次除酸气的作用,上游的酸性气体去除设备中未反应的碱性药剂和细灰均能吸附在滤袋上,在烟气通过时再次和酸性气体反应。
对烟气中的颗粒物的浓度进行自动在线监测,颗粒物的浓度监测设定值上限为50mg/Nm3。
布袋除尘器部分共分6个区,其中5个区并联运行,另外1个区作为5个区的备用区,当6个区中任意1个运转不正常时,由自控系统控制,自动切换至备用区。
6)本厂的烟囱设置单元制烟囱,每条焚烧线对应一个烟囱。
烟囱高度确定为80m。
净化后的烟气抬升扩散入大气。
7)在厂内设置烟气常规项目的在线连续检测、调节控制烟气排放指标,特殊指标如二噁英类物质、重金属类物质实行定期检测、评价。
在项目建成第一阶段可每月检测一次,连续三次;第二阶段以后则每季度一次,连续三次;以后可每半年一次。
4.2废水处理措施
1)垃圾渗滤液
除用于回喷至焚烧炉焚烧外,多余渗滤液由本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到三级排放标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
锅炉排污水进入降温池冷却处理后,由泵送回至循环系统作为系统补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厂内生活设施排水。
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将生活污水进行分格沉淀,并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厂区污水排水管网;生活污水中的含油废水经收集进入隔油池,将含油废水中的油脂物质进行分离、拦集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入厂区污水排水管网。
厂内管道规划设计采用雨水与污水分流,雨水排放系统负责厂区内雨水排放,排至厂区外泄洪沟。
4.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焚烧炉底部排出的渣经出渣机、振动输送机送至渣坑,再用抓斗吊抓至运渣车,送至东部固废处理中心处置。
金属可经过分离回收。
2)经锅炉省煤器灰斗和过热器灰斗收集的排灰,以及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灰,经刮板输送机收集至灰仓储存,再用槽车将灰送至飞灰固化车间进行固化成型后,运至政府指定的具有处理危险废弃物资质的单位,由其负责进行处理。
厂内灰收集系统,全部采用封闭式设备,可避免灰外泄,影响环境。
4.4噪声控制
项目设计单位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方案:
1)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尽量从噪声源头控制。
2)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分不同情况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吸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如;锅炉安全阀排汽口、生火排汽口、及其它高压蒸汽排汽口装设消声器;风机进出口装设消声器;发电机和水泵等设备外加噪音隔离罩。
3)对可能产生噪声的管道,特别是泵与风机连接的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泵与风机基础设减振垫,以控制振动噪声。
4)合理布置主厂房,使噪声源相对集中,便于噪声控制。
对于中央控制室、操作室等采用隔音的建筑材料。
5)总图布置上将生产区与行政办公、生活区分开,加强厂区绿化,充分利用厂内建筑物的隔声作用,以及绿化带吸声降噪作用,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环评建议在下一阶段,应进一步明确噪声控制措施效果,如,消音器消声效果应在35dB(A)以上;控制汽机房的开窗面积,并采用隔声门窗,门窗缝隙密封处理,隔声量应有20dB(A);对主厂房顶棚和墙壁材料提出要求,如顶棚和墙内装吸音材料等。
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使车间噪声水平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4.5恶臭控制措施
针对垃圾坑内的恶臭污染源,主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为防止垃圾运输过程中的臭气外逸和渗滤液泄露,要求采用全密闭、具有自动装卸的运输车辆。
2)垃圾卸料大厅,除入口大门设空气幕,防止臭气外逸外,大厅采用封闭式结构。
3)垃圾坑为密闭式,为防止垃圾坑内恶臭外逸,设有液压卸料门,卸料时打开,卸料后及时关闭,并将一次风机入口设在垃圾坑上方,抽取坑内气体并经预热后送入焚烧炉,作为助燃用一次空气,从而使垃圾坑内处于负压状态,避免恶臭外逸。
恶臭气体可在焚烧炉内高温条件下被分解,臭味得以消除。
4)垃圾坑内的垃圾要经常翻动,此工序不但可使垃圾热值较为均匀,而且可减少垃圾厌氧发酵的几率,从而减少恶臭产生。
5)整个主厂房采用封闭形式,并在建筑设计上,充分考虑房间内气流顺畅,减少死角,防止气味聚集。
6)在总图布局上充分做到物流与人流分开,严格垃圾运输车的运输管理,防止沿途渗漏污水,影响厂区环境,并在垃圾运输高架桥、垃圾卸料厅、地磅房等位置设置除臭剂喷洒装置,消除垃圾运输和倾卸时可能发生的渗滤液滴漏引起的臭味。
7)在渗滤液收集坑内设抽风机,将收集坑内臭气送入垃圾坑,与垃圾坑内臭气一并被送风机抽出送至焚烧炉助燃垃圾,避免渗滤液收集坑内臭气外溢。
8)二次风机的吸风管分别接自锅炉上部和炉渣坑,将锅炉上部热空气和渣坑内的湿渣气送入焚烧炉助燃,可减少锅炉车间内的热气聚集,及减少炉渣湿气外溢。
9)垃圾坑设事故排风除臭系统,当二台焚烧炉均停运时,开启排风系统,将坑内臭气抽出经排风系统中的活性炭装置吸附除臭后排入大气,事故排风按8次/小时设计。
4.6二噁英的控制措施
二噁英(Dioxins)是PCDDS和PCDFS等化学构造上类似的化学物质的总称,是细小的、毒性极大的有害化合物。
在焚烧炉内即使经过完全燃烧,仍能产生极少量的二噁英。
由于二噁英属于高沸点物质,且它们的蒸汽压力较低,现代研究认为,二噁英在靠近布袋除尘器,温度为150℃至280℃的烟气中以细颗粒的形态存在。
因此,确保完全燃烧、采用反应塔加布袋除尘器系统以及配备活性炭喷射装置可强化二噁英的去除。
4.7重金属排放的控制
对于重金属。
汞和镉在烟气中不仅以烟气的状态存在,同时还以气体状态存在。
这是因为有些含有这种成分的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挥发所产生的。
当温度降低时,重金属混合物的挥发率将剧烈的降低,相应的其排放也将随之减少。
焚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再通过烟气处理装置,其出口温度进一步降低,加之在烟气处理装置中的吸附剂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再配备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就可以有效的清除烟气中的汞和镉。
一般来说,对汞的去除率约90%,对镉的去除率达95%。
而烟气中的铅是以烟尘的状态存在的。
因而铅主要由布袋除尘器来清除,也有少部分是被半干法的反应塔中的吸收剂所吸收而清除的。
对铅的清除率平均可达95%。
5相对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的环境相容性分析
5.1产业政策对应分析
本工程的建设将加快推进厦门市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进程。
建设项目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第二十六条(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第5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中的第23款“城市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国家各有关部委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环保排放标准,以及鼓励和扶持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的政策。
主要有:
2000年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局、科技部联合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国家计委、科技部1999年下发的计基础44号文《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资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国务院拟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等。
根据《关于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82号)规定的“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的发电项目,常规燃烧的消耗量按照热值换算可不超过总消耗量的20%,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的要求,本工程采用炉排炉技术,不掺烧常规燃料,满足环发[2006]82号的相关要求。
综上分析,厦门市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5.2排污达标分析
经处理后,本工程排放的烟气能达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标准,二噁英类、重金属、烟尘、HCl等排放浓度限值能达到欧盟标准,详见表3。
表3本污染物排放达标分析
项目
参数
单位
排放浓度
SO2
排放浓度
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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