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无为县福渡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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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无为县福渡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项目名称:
无为县福渡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单位:
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证书编号:
022008
项目负责人:
李保民院长高级规划师
设计人员:
徐从广城市规划师
李家宁城市规划师
洪波城市规划师
韦一助理规划师
万敏助理规划师
朱菱助理规划师
董梦醒助理规划师
李春珊助理规划师
陈娟助理规划师
协编单位:
无为县福渡镇人民政府
协编人员:
张爱军党委书记、镇长
邢献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刘永生副镇长
王受武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陈东宝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
福渡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管理文件
技术文件
福渡镇人民政府
安徽建苑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08年12月
福渡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文件
文本
图册
图则
管理文件一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1条规划背景
福渡镇经济、社会和城镇建设快速发展,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进城镇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使福渡镇的近期城镇建设适应招商引资和工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促进福渡镇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完成总体规划制定的规划发展目标。
特编制福渡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1.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建设部《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
7、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范》(DB34/T547—2005);
8、《无为县福渡镇总体规划》(2008—2020年);
9、《无为县福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0、国家及地方其它有关法规、规范;
11、福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设想及建议。
第1.3条规划原则
1、符合福渡镇总体规划以及相关发展规划;
2、以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为指导,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因素;
3、合理布局、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4、重视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
5、各开发时段相结合并考虑远期留有发展余地;
6、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注重可操作性。
第1.4条规划范围
《福渡镇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工业区各类建设项目的指导性文件,规划区内所有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本规划文本与图则适用于福渡镇工业集中区的各个街区和地块的土地使用和规划管理。
本次规划范围位于福渡镇东部,《福渡镇总体规划》的新镇区通江大道与军二路、新陡路围合的三角区域,其东南方向以及南部主要为新镇区的居住生活区以及商业服务区。
规划总用地135.93公顷。
第1.5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1、街区和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
2、街区和地块的建设总量;
3、主次干道的红线、河道蓝线、绿地绿线;
4、街区和地块的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
5、街区和地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
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应按照相应变更程序进行。
文本中以下划线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
第1.6条规划审批、生效、解释
本规划经福渡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后,由无为县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后进行公布。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册、分图则和说明书,《规划文本》、《规划图册》和《规划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本规划由福渡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并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整体性控制
第2.1条发展目标
1、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工业集中区;
2、从规划的层面协调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改造原有水系,建设组团式休闲活动区,从而形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工业新区;
3、统筹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加强规划管理,将该区域建设成为功能完善、设施配套齐全、交通便捷、环境相对优美、塑造特色鲜明的新区、突显新镇区门户形象。
第2.2条功能定位
福渡新镇区工业组团,以发展无污染工业为主,建设以羽绒制品及农副产品深加工业为主、具有一定科技含量的现代化工业集中区和集镇新区。
第2.3条空间结构
工业集中区空间结构为“两轴、一带、三区”
“两轴”:
工业集中区内部主要交通轴线通江大道构筑的主要轴线和工业集中区内部幸福大道构筑的次要轴线。
“一带”:
环工业区周边、沿水系岸边布置水体景观带。
“三区”:
工业加工区、东北部仓储区、公共服务区。
第2.4条土地利用控制
工业集中区用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和绿地,辅以适量公共服务仓储用地、市政设施用地。
按照福渡镇总体规划要求,该区域主要布置为工业用地,结合现状以及规划道路在靠近水系区域布置部分市仓储设施用地。
表2.4.1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计算表
序号
用地代码
用地名称
现状
规划
大类
中类
面积(ha)
比例(%)
面积(ha)
比例(%)
最大可兼容量(%)
1
R
居住用地
20.97
15.43
——
——
——
R3
三类居住用地
20.97
15.43
——
——
2
C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
—
3.79
2.79
——
C2
商业用地
-
-
3.79
2.79
——
2
M
工业用地
-
73.82
54.31
±100%(M1100%,W120%,CR7%,
M2
二类工业用地
-
-
73.82
54.31
3
W
仓储用地
-
-
11.57
8.51
±100%(M12100%,CR7%,U10%,S10%)
W1
普通仓库用地
-
-
11.57
8.51
4
T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5.65
4.15
10.63
7.82
-
T2
公路用地
5.65
4.15
10.63
7.82
5
S
道路广场用地
3.49
2.57
21.42
15.76
-
S1
道路用地
3.49
2.57
21.42
15.76
-
6
G
绿地
-
-
14.70
10.81
-
G1
公共绿地
-
-
14.70
10.81
-
7
E
水域和其他用地
105.82
77.85
-
-
-
合计
规划总用地
135.93
100
135.93
100
-
注:
在最大可兼容量栏中,以数字前加“+”、“-”号方式表示最大可增减的兼容量。
第2.5条强制性内容控制
规划范围内的主、次干道的道路红线、绿地、水系岸线属于强制性控制内容。
第2.6条建设开发总量控制
根据工业集中区内部功能分区,为进一步促进该区域的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使新镇区环境景观形象的形成,参照国内部分小城镇工业开发建设容量的控制要求,依据用地性质进行用地分类控制:
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容积率0.5以上,建筑密度为30%~50%,绿地率20%以下。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容积率1.2-1.6,建筑密度控制在30%-45%,绿地率应在30%-40%。
工业集中区内其他建设用地主要指绿地、市政设施用地和道路广场用地:
容积率、建筑密度等相关指标控制分别参照相应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控制。
第2.7条建设高度分区控制
规划建设区内除公园绿地以外的各个街区建设高度分三个分区进行控制:
第一高度控制区:
沿通江大道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
第二高度控制区:
南部区域,建筑高度不超过18米,其中紧邻公园的地块内建筑高度宜适当降低。
第三高度控制区:
绿地综合用地,考虑周边环境的影响,以及绿地休闲公园内设置必要的服务性建筑物和构筑物,一般建筑高度不宜高于12米。
第2.8条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
中高强度开发:
主要以二类工业区用地,建设开发在满足周边环境和交通控制前提下,鼓励较高强度开发利用土地,容积率可控制为不小于0.8,建筑密度35%~50%,绿地率20%以下。
中强度开发:
普通仓库用地及厂房应满足防火间距和环境控制要求,考虑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不确定性,各类工业企业的多样性,容积率控制在不小于0.6,建筑密度为30%~45%,绿地率20%以下。
中低强度开发:
厂房应满足防火间距和环境控制要求,考虑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不确定性,各类工业企业的多样性,容积率控制在不小于0.5,建筑密度为30%~45%,绿地率20%以下。
低强度开发:
公共绿地建设应满足环境控制要求,允许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土地,容积率可控制为0.15以下,建筑密度控制为5%~10%,绿地率控制为85%以上。
第2.9条道路交通规划控制
1、道路系统规划与控制
工业集中区内部道路系统应与福渡新镇区道路系统相协调,并构成镇区道路系统的一部分。
道路等级为四级:
过境道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为有效防止过境交通对工业区内的影响,规划在通江大道南侧控制10米绿化带的基础上,再建一条7米宽的辅道。
规划控制过境道路通江大道红线宽度为45米,主干道红线宽度为30米,次干道红线宽度为24米,支路红线宽度为18、15米。
本区域交通主要由工业区内部道路和陡沟路来组织完成。
表2.9.1道路规划建设控制表
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起止点
长度(米)
红线宽度(米)
横断面形式
备注
过境道路
通江大道
星光路——新陡路
2328
45
4.5-4.5-2.0-
23.0-2.0
-4.5-4.5
主要道路
新陡路
沙湾路—通江大道
1753
30
7.0-16.0-7.0
—
幸福大道
新陡路—通江大道
620
30
7.0-16.0-7.0
次要道路
星光路
通江大道—军二路
569
24
5.0-14.0-5.0
—
石碑路
通江大道—新陡路
394
24
5.0-14.0-5.0
—
支路
铁圩路
星光路—沙湾路
1022
18
2.0-14.0-2.0
—
沙湾路
新陡路—通江大道
672
18
2.0-14.0-2.0
—
团结路
通江大道—铁圩路
791
18
2.0-14.0-2.0
—
新石路
新陡路—通江大道
523
18
2.0-14.0-2.0
—
临江路
星光路—新石路
1435
15
3.0-9.0-3.0
—
注:
起止点指本规划编制单元范围内的道路起讫点
2、道路工程控制
道路设计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对道路交叉口进行平面定位控制,并对道路圆曲线半径进行控制。
道路竖向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控制道路中心线交叉点的高程。
第2.10条绿地景观规划控制
1、绿地系统规划控制
工业集中区绿地系统由综合公园、街头绿地、道路绿化以及街区内部集中绿化构成。
规划在幸福大道和临江路围合的地块内,结合水系建设综合绿化带,重点加强绿化植被,布置少量硬质活动场地和设施,作为本区域大型公共绿地。
集中的街头绿地共设置1处,位于通江大道与陡沟路交叉口,重点以绿化为主,布置适量硬质铺地,衬托园区形象;绿地内绿化种植以乡土树种为主,种植面积应占绿地面积(不包括水面)的70%以上,绿化种植以乔木和灌木为主,草坪绿化为辅,乔、灌木合理搭配,并考虑一年四季景相的不断变化。
加强道路绿化,重点为通江大道的绿化带建设,道路绿化宜选用常绿、速生、遮荫的树种。
在各个工业街区内部应设置相对集中的公共绿地,绿地面积为200~500平方米,并适当敞开,注重与道路绿化结合。
2、景观系统规划控制
工业集中区景观系统由景观节点、景观轴线、景观带和景观风貌区构成。
规划设置四个景观节点。
根据工业区用地布局将位于区内中心的幸福大道布置成为园区的一条主要景观轴线;规划将水系沿岸用地作为园区水体景观带。
第2.11条配套设施规划控制
1、市政公用设施
规划布置垃圾收集点3处,分别位于GY01街区1处、GY02街区1处、GY03街区1处;公共厕所3处,分别位于GY01街区1处、GY02街区1处、GY03街区1处;开闭所9处,分别位于GY01街区5处、GY02街区2处、GY03街区2处。
表2.11.1市政公用设施规划一览表
序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用地面积(公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街区编号
数量
备注
总量
规划增加
1
环卫设施
垃圾收集点
80
60
GY01,GY02,GY03
3
+3
独立占地
公共厕所
60
30
GY01,GY02,GY03
3
+3
鼓励非独立占地
2
电力设施
开闭所
10
8
GY01,GY02,GY03
9
+9
鼓励非独立占地
注:
(1)街区编号,表示该街区内应布置该设施,一般分独立和非独立占地两种形式。
(2)在规划增加栏中,以数字前加“+”、“-”号分别表示配套设施数量的增加或减少。
(3)在备注栏中,应说明配置的市政公用设施是规划还是现状保留、独立或非独立占地等相关情况。
2、公共服务设施
由于该区域是福渡镇新镇区的有机组成部分,职工生活区及公共服务区均位于镇区内,与工业集中区仅一路之隔,大部分公共服务设施与镇区生活区共享,规划基地内仅安排少量的商业服务用地。
第2.12条工程管线综合
工业集中区内各种公用工程管线均埋地敷设,其走向、定位、管径除了要满足各相关专项规划以外,还应符合本规划要求,同时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
工程管线宜与道路同步建设,管线敷设应做到:
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力求路径短捷。
地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同一管线不宜从道路一侧转至另一侧。
地下管线在横断面的位置,按人行道下、非机动车道下和机动车道下的顺序排列,并将维修次数少的管线埋设在机动车道下。
各种地下管线从建筑线向道路中心线布置的顺序为:
电力电缆、电信管道与光缆、供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各种地下管线埋深由上至下的垂直顺序为:
电信管道或光缆、电力电缆(低压在上,高压在下)、供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当管线在架设或埋设中发生冲突时,一般可按下列原则解决:
未建管线让已建管线;临时管线让永久管线;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弯线;小管道让大管道;压力管让重力管。
各种管线间水平距离与垂直距离及与建筑物或构筑物水平距离应符合表2.12.1,2.12.2的规定。
表2.12.1各种地下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m)
序
号
净距下面的管
(m)线名称
上面
的管线名称
1
2
3
4
5
6
给水管线
污、雨水排水管线
热力管线
燃气管线
电信管线
电力管线
直埋
管块
进埋
管沟
1
给水管线
0.15
2
污、雨水排水管线
0.40
0.15
3
热力管线
0.15
0.15
0.15
4
燃气管线
0.15
0.15
0.15
0.15
5
电信管线
直埋
0.50
0.50
0.15
0.50
0.25
0.25
管块
0.15
0.15
0.15
0.15
0.25
0.25
6
电力管线
直埋
0.15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管沟
0.15
0.50
0.50
0.15
0.50
0.50
0.50
0.50
7
沟渠(基础底)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0.50
8
涵洞(基础底)
0.15
0.15
0.15
0.15
0.20
0.25
0.50
0.50
注:
大于35KV直埋电力电缆与热力管线最小垂直净距应为1.00m。
表2.12.2各种地下管线之间最小水平净距(m)
管线名称
给
水
管
排
水
管
煤气管
热
力
管
电力电缆
电信电缆
电信管道
低压
中压
高压
排水管
1.5
1.5
-
-
-
-
-
-
-
煤气管
低压
1.0
1.0
-
-
-
-
-
-
-
中压
1.5
1.5
-
-
-
-
-
-
-
高压
2.0
2.0
-
-
-
-
-
-
-
热力管
1.5
1.5
1.0
1.5
2.0
-
-
-
-
电力电缆
1.0
1.0
1.0
1.0
1.0
2.0
-
-
-
电信电缆
1.0
1.0
1.0
1.0
2.0
1.0
0.5
-
-
电信管道
1.0
1.0
1.0
1.0
2.0
1.0
1.2
0.2
-
第2.14条市政工程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福渡工业集中区用水由县城二水厂供应,规划根据用地建设时序在通江大道北侧建设一处给水加压泵站,位于福渡镇白茆税务局西侧。
(2)用水量:
本区预测规划用水量为1万立方米/日。
(3)给水水压:
多层建筑由市政管网直接供水。
(4)福渡工业集中区给水干管网络采用环状与支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5)采用生产、生活、消防相结合的供水系统。
2、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处理设施:
福渡工业集中区污水由污水管网汇集进入福渡镇污水处理设施。
(3)污水管网:
污水分片汇集至污水管网,由污水管网送至福渡镇污水处理设施。
(4)城市暴雨强度公式
设计暴雨强度公式采用芜湖市的暴雨强度公式进行计算:
q=3345(1+0.781gp)/(t+12)0.83
式中:
q——暴雨强度(1/s·ha)
p——重现期(a)
t——降雨历时(min)
(5)雨水尽量就近排入邻近水体,以减少管线长度、管径和埋深。
3、电力工程规划
(1)规划用电来自陡沟变电所。
(2)用电量预测:
最大用电负荷为2万千瓦。
(3)电网规划:
10kv配电网采用环网方式供电,根据地块负荷值及其分布组成环网,开环运行,开环点选择在环网干线中间位置。
根据10kv变电所的供电半径按500米设置,共布置开闭所9座(不包括路灯专用变电站),总容量2万千伏安。
开闭所、配电所的占地面积约8-10m2,可单独建设也可结合建筑物建设。
重要的市政设施,应按其负荷容量的100%设置自备发电机组;重要的办公楼及重要的公共建筑应按其负荷容量的30%自备发电机组。
区内10kv配电线路全部采用电缆,电力电缆沟布置在道路的东侧或南侧。
(4)路灯供电
福渡工业集中区路灯采用独立的供电系统,10kv路灯变配电站尽可能结合道路东侧或南侧建筑物布置在室内。
低压线路采用电缆直埋的方式敷设。
4、电信工程规划
(1)规划在福渡镇区南部的居住区部设置电信支局。
(2)大力发展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电视图文、电子信箱、智能业务,提高电信综合通信能力和服务水平,发展网络服务。
(3)规划电信管道满足电话、数据通信、有线电视和其他通信线路要求;
(4)依据行业规范,按合理服务半径设置报刊零售点、公共电话亭、邮箱等设施,建议福渡工业集中区内设置无人电话亭。
第2.15条环保环卫规划
1、环境保护规划
(1)水体质量:
完善区内排水系统;区内实行雨污分流,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允许排放。
区内沟河水体水质应保持III类标准以上。
(2)大气环境质量:
力争将和工业区区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三级环境质量标准以内。
(3)改变能源结构,以电、气能源为主,规划区内严禁焚烧垃圾,应有限制地允许居民燃放烟花炮竹。
(4)加强各类绿化的建设,形成良好的生态绿地系统,保持生态平衡。
(5)区内噪声污染控制达到《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要求,严格限制汽车的鸣笛声、施工现场轰鸣声、娱乐场所的过激音乐声、居民的烟花炮竹声等。
(6)严格控制有毒化学品的使用、贮藏和运输,固体废弃物应集中处理。
2、环境卫生规划
(1)加强垃圾综合治理,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袋装,方便收集、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2)根据福渡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性质和等级,本着区别对待,保证重点的原则,道路清扫分为一、二级、三级,一级清扫路面由环卫处专业队伍负责清扫。
二级、三级清扫路面由街道办事处负责清扫。
公共绿化、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清扫保洁按一级清扫标准,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并由环卫部门监督,各厂区内清洁由厂区内部负责。
建筑及市政施工现场的清扫保洁,由各施工单位负责,并由环卫部门监督。
(3)设置垃圾收集点3个。
(4)居民垃圾实行袋装化,最好能进行分类装置,以利处理和再生利用;工业废弃物和其它特种垃圾要进行专业处理。
(5)垃圾收集采用垃圾箱和垃圾车定点收集二种方式。
主干路按80-100米,一般道路150-200米的间距设置废物箱。
(6)区内设置水冲式公共厕所3座,具体位置在修建性规划时,在指定的地块内安排。
第2.16条综合防灾规划
1、消防规划
(1)福渡工业集中区内各类建设必须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2)建设完善现有的消防站,消防水源以城市自来水为主,以天然水体为辅,确保城市消防用水的需要。
(3)室外地上式消火栓严格按120米间距沿城市道路布置,市政供水管道管径、水压应满足消防用水水压要求。
在用地开发建设的同时,要求市政消防车道应设回车场,其面积不少于15米×15米。
(4)当建筑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时,应设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建筑物内的消防车道,其宽度净空不小于4米。
2、抗震规划
(1)福渡工业集中区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属非设防地区,但重要建筑物应按七度设防。
(2)本区周边城镇道路和福渡工业集中区内主要道路作为避震疏散通道。
本区内公园、中小学运动场地等规划为震灾避难场地,并满足就近、安全、方便的原则,疏散半径为0.3-0.5公里,人均疏散占地面积为2-3平方米。
(3)加强生命线工程的设防保护,生命线工程应按七度要求设防。
3、防洪排涝工程规划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在福渡工业集中区内,要贯彻以排为主的排涝措施。
第2.12条城市设计
工业集中区城市设计的整体目标是构建福渡工业集中区新格局,塑立福渡东大门新形象,展现工业集中区新面貌。
本次城市设计控制重点为工业区入口节点、沿水系步行路径、沿主干道的建筑界面、通江大道轴线和绿地景观区。
节点:
工业区群体建筑作为本区域的节点进行设计和控制,通过空间围合和渗透,以及建筑形体形成工业区制高点和景观点;规划结合区内主要景观轴线,在工业区入口处设置节点,突显集中区整体形象。
景观通廊:
为使工业区人工环境景观与自然生态景观有机融合,规划将工业区中心两条主要道路——通江大道和幸福大道,作为景观通廊进行控制。
景观轴线:
通江大道作为工业区主要景观轴线,处理好道路绿化、景观设施和交通的关系,可适当利用厂房退后红线的距离布置绿地、雕塑、小品、标志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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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项目 名称 无为县 工业 集中 控制性 详细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