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24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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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24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61324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杜拉尔中心校
2012年3月
杜拉尔中心校“61324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建设一支适应创建教育强乡为目标的教育教学人才队伍,事关全乡教育发展的大局。
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旗和我乡实施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已初步形成了分层次、多渠道培养造就教育人才的工作机制。
为继续做好全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我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重点工程的人才需求,加强教育教学人才的培养,制定《杜拉尔中心校“61324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实现我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总体目标,强化内涵发展,使教师队伍、校长队伍的整体水平快速提升,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能在全乡教育教学工作中起到引领作用的教师队伍和校长队伍,更好地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科学快速发展。
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勇于创新的教育教学优秀人才队伍。
为实现创建教育强市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根据全乡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教育发展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与呼伦贝尔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机制,围绕我旗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培养一批教书育人楷模、名师、名校长和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
一是按照强化内涵发展,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科学快速发展的要求,建设一支与教育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二是围绕推进教育人才发展的“61324人才工程”,培养一批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学校的领头雁,引领广大教师、校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课程改革、教科研活动中更新理念,刻苦钻研,勤奋敬业,不断创新,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三是不断扩大教育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形成自下而上、结构合理的梯次教育人才队伍。
二、“61324人才工程”的基本内容
“十二五”期间培养选拔5名师德高尚,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的教书育人楷模(第一层次);5名教育教学成就突出,教科研成果显著,具有良好教师风范,敬业奉献的名师(第二层次);1名在学校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在全旗有影响力的名校长(第二层次);10名有较好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在当地教育教学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学能手(第三层次)。
三、“61324人才工程”的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对“61324人才工程”的领导,成立杜拉尔中心校“61324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61324人才工程”具体实施工作。
办公室设在副校长室。
加强对“61324人才工程”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本校的教书育人楷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2、“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61324人才工程”实施的领导及重大问题的决策。
由旗教育局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报莫旗“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确定。
(二)评选范围
“61324人才工程”人选在全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人员中产生,乡级的教书育人楷模、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要通过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应从一线教师中产生。
(三)评选程序
“61324人才工程”中,教书育人楷模、名校长、教学能手评选活动在2012年——2014年进行;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活动在2012年——2015年进行。
此项活动开展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式进行。
逐级上报参评。
(四)组织管理
1、对评选出的第一层次、第二层次人选给予一次性奖励,符合“421人才”条件的纳入杜拉尔中心校“421人才工程”管理,第三层次、第四层次人选颁发荣誉证书。
2、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
每三年按各层次人选评选办法中相关待遇和要求,组织对“61324人才工程”人选进行考核,在综合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获得的称号和待遇,不再列为人才培养对象。
3、实行有效期制。
入选“61324人才工程”人选有效期为六年,有效期后可以继续申报参评。
连续两届获得同一荣誉称号终身享有。
四、主要措施
1、加大对“61324人才工程”人选的资助力度。
“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将根据人选的情况,每年申请人才基金进行重点培养。
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到区内外进修学习、锻炼,不断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
2、“61324人才工程”要积极承担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和全旗的科研课题,在积极参与我乡教育改革发展的事业中,贡献力量,增长才干。
3、积极创造人才成长的条件和外部环境,支持“61324人才工程”人选参与校内外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61324”人选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撰写论文论著,主动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4、加强以“61324人才工程”人选为核心的群体建设。
要有计划地安排“61324人才工程”人选承担校级以上不同层面的公开课和讲座,发挥人才的引领带动作用。
在全校教育教学中形成具有专业优势、学科互补、创新能力强的专业人才群体。
5、建立“61324人才工程”人选与学校、教科研机构的联系机制。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全校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
支持他们进行教科研和成果的转化,培养他们成为教育教学的带头人。
“61324人才工程”人选要承担所安排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任务。
6、加强对“61324人才工程”人选的思想政治工作。
根据“61324人才工程”人选的特点,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
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敬业奉献、甘为人梯、勇于创新的精神,为全乡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杜拉尔中心校
2012年3月
杜拉尔中心校
“61324人才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敖安宝杜拉尔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
鄂青松杜拉尔中心校副校长
吴亮杜拉尔中心校副校长
成员:
鄂立君教导副处主任
敖春玲教导副处主任
杜龙总务副主任
张文勇教导处干事
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办法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杜拉尔中心校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教书育人楷模评选范围包括杜拉尔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专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教书育人楷模是为了表彰教育战线师德高尚、成绩显著、享有较高社会声望的特别突出的教师而特设的荣誉称号。
教书育人楷模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高度的责任心、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突出的业绩。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廉洁从教、师德高尚。
能用良好的品德教育影响学生。
在教育教学中因材施教,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
具有较好的教师形象和较高的威信,事迹感人。
有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3、业务精湛,成绩显著。
在教育教学方面享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群众公认。
近10年,曾获得市、旗级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或师德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4、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称满三年以上,特别优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五年以上。
近10年曾获得盟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称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上报。
1、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
2、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的行为;
3、不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不端。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每隔三年评选一批,每批评选5名。
学校再评选出2名向旗市区推荐候选人。
2、校委会要组织召开会议,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教师中,保证广大教师对评选的条件、范围、方法、程序及要求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3、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学校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如个别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参会人员亦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在申请人述职或参评演讲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评。
民意测评情况要当场公开唱票,统计结果。
民意测评结果赞成票未超过2/3的,不得列为候选人。
要按一定比例组织学生进行师德测评,赞成票要达到2/3。
在学校提出人选的基础上,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上报的人员按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并在当地组织公开投票。
经旗市区评选领导小组评议通过后,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4、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委员会,对全校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将采取公开教学、专题讲座、学生评议、材料评审等形式进行。
在评委小组评议结果和民意测评情况的基础上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教书育人楷模提交人选。
5、提交“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教书育人楷模人选。
通过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澄清是非,没有异议的,报莫旗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为更好地调动教育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对评选出的教书育人楷模给予一次奖励并组织域外参观考察。
2、评选出的杜拉尔中心校教书育人楷模纳入杜拉尔中心校“421人才工程”管理,选送高层次人才培训时,向评选出的教书育人楷模适当倾斜。
3、杜拉尔中心校教书育人楷模每学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每学年承担以上讲座2课时。
4、杜拉尔中心校教书育人楷模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很好地发挥作用,要为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教书育人楷模每三年要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
名师评选办法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杜拉尔中心校名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名师评选范围包括杜拉尔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中从事专职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一线教师。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推荐评选名师必须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参评人员公开、评选推荐结果公开,要充分扩大和尊重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
名师是教师队伍中特别优秀的成员,在教师队伍中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推荐名师候选人,必须遵循“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好中选优,确保质量”的原则。
3、坚持重点推荐一线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原则。
要打破论资排辈现象,把优秀的骨干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选拔上来。
原则上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所占比例不低于50%,正校长不参评,其他不在一线任课的副校长及行政管理人员不参评。
男满55岁,女满50岁以上的教师从严控制。
4、坚持学科间、城乡间、各级各类学校间保持适当比例的原则。
要注意选拔推荐基层学校的优秀教师和少数民族教师;要注意推荐小学、幼儿园教师。
5、坚持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的原则。
推荐名师候选人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坚决不能上报。
三、评选条件
名师是为了表彰教育教学工作突出、教科研成果显著、具有良好教师风范、敬业奉献的特别优秀的教师而设置的一种既具有先进性又具有专业性的荣誉称号。
名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师德的表率、教育的专家。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原则上45岁以下的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学高级教职称满三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放宽至满两年以上。
3、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能自觉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及时把握与本学科相关的现代科学知识的发展动态,具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当前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把握清晰、准确,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精通业务,严谨治学,具有比较精湛的教学艺术、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在本地区有突出的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公认;每学期承担校级以上观摩课、示范课、研究科不少于两节,近5年,承担旗县级以上公开课2次以上;注重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经验丰富,成绩显著,近10年,曾被评为旗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
4、近10年,曾获得旗级以上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初中、小学教师近5年获盟市级以上论文一等奖两篇以上,以上论文、论著、教材应作为第一作者或直接参编章节的人员,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
6、具有指导中小学骨干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培训教师的能力。
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近5年,培养青年教师不少于两人。
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上报。
1、有违法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
2、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的行为;
3、不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不端。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十二五”期间每隔三年评选一批,每批评选约5人。
2、校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广大教师中,保证广大教师对评选的条件、范围、方法、程序及要求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3、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单位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如个别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参会人员亦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在申请人述职或参评演讲的基础上进行民意测评。
民意测评情况要当场公开唱票,统计结果。
民意测评结果赞成票未超过2/3的,不得列为候选人。
师德测评结果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
学校要在对申报人进行民意测评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充分酝酿,提出推荐名单,并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经公示通过者上报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各旗市区组织由教师、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名师推荐考评小组,对上报的推荐对象按名师的评选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实事求是地写出考察材料。
4、杜拉尔中心校成立名师评选委员会和专家评议组,对旗市区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将采取公开教学、专题讲座、学生评议、专家评议、材料评审等形式进行。
在专家组评议结果和民意测评情况的基础上名师评选委员会进行审议确定名师提交人选。
5、提交“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名师人选。
通过的名师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澄清是非,没有异议的,报乡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为更好地调动教育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对评选出的名师给予一次奖励并组织域外参观考察。
2、评选出的杜拉尔中心校名师纳入“421人才工程”管理,选送高层次人才培训时,向评选出的名师适当倾斜。
3、杜拉尔中心校名师每年至少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至少承担一项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每学年承担校级以上公开课1次,每学年承担校以上讲座2课时。
4、杜拉尔中心校名师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很好地发挥作用,要为我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名师每三年要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名校长评选办法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杜拉尔中心校名校长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名校长评选范围杜拉尔中心校所有在职校长。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推荐评选名校长必须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参评人员公开、评选推荐结果公开,要充分扩大和尊重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
名校长在校长队伍中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
推荐名校长候选人,必须遵循“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好中选优,确保质量”的原则。
3、坚持保持适当比例的原则。
少数民族校长要占一定比例。
4、坚持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的原则。
推荐名校长候选人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大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坚决不能上报。
三、评选条件
名校长是为了表彰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的校长风范、敬业奉献、开拓进取的特别优秀的校长而特设的一种具有示范性、创新性与导向性的荣誉称号。
名校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校长的职责,有事业心责任感,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品德堪为师生表率;曾获得呼伦贝尔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
2、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现代学校管理理念,对教育改革及学校发展有开拓性思路,取得突出成就;所管理的学校在全市同类学校中能起到示范作用,任职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以上示范校;学校有良好的校风,有明显的办学特色,着力推进素质教育;班子团结,有战斗力,所带领导班子曾获突出领导班子。
任职学校曾被评为旗县级以上先进单位。
3、具有专家型校长的理论蕴涵和教学实践能力,熟悉先进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能够从管理层面把握当前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现状和发展趋势;任校长五年以上,有五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主持(参与)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近五年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两篇以上;每年承担校级以上教学科研论文讲座至少一次;每年至少听课一次,进行比较好的专业评课一次。
4、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校教科研工作,所在学校教师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2项以上;学校至少有两名以上教师被评为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或至少有一名教师获自治区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取得中学高级教师(高级讲师)五年以上。
四、评选办法
1、“十二五”期间,每隔三年评选一批,每批评选校长1名,作为上报的候选人
2、杜拉尔中心校根据评选条件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推荐,对所推荐的人选要在当地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组织由各学校、教研机构代表参加的民意测评,民意测评没超过到会人数2/3的,不得列为候选人。
3、杜拉尔中心校成立名校长评审推荐委员会,负责名校长的推荐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4、杜拉尔乡成立专家评议组,对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参加评选的校长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绩就学校管理、教育科研、安全工作等演讲、答辩。
5、在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评议组评议的基础上,经名校长评审委员会评议确定提交人选。
6、提交杜拉尔中心校“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名校长在校务公开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澄清是非,没有异议的,报乡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五、相关待遇
1、为更好地调动教育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对评选出的名校长给予一次性奖励。
2、评选出的杜拉尔中心校名校长纳入“421人才工程”管理,选送高层次人才培训时,向评选出的名校长适当倾斜。
3、杜拉尔中心校名校长每年至少要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一篇;至少承担一项科研课题或科研项目;每学年承担旗县级以上公开课1次,每学年承担旗县以上讲座2课时。
4、杜拉尔中心校名校长要在全校中小学管理工作中很好地发挥引领作用,要为我校的校长队伍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名校长每三年要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资格。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杜拉尔中心校教学能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杜拉尔中心校中小学、幼儿园中长期兼任教学工作(目前仍在担任教学工作的)管理人员。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二、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推荐评选教学能手必须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参评人员公开。
2、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
教学能手是教师队伍中在教学方面特别优秀的教师,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和先进性。
推荐必须坚持“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优中选优、确保质量”的原则。
3、坚持重点推荐教学一线中优秀的青年骨干教师的原则。
原则上35周岁以下的教师不少于70%。
4、坚持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的原则。
推荐的候选人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
三、评选条件
参评校级教学能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无私的奉献精神,是师德的表率,教学的能人。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合格学历。
教龄6年以上,教学本学科需连续三年以上。
3、有较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知识,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
教改意识强,教学质量高。
教学业绩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有班主任工作经验。
4、曾获得旗市区级教学能手称号。
近两年内获得市级论文一等奖以上,或自治区论文二等奖以上。
5、具有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以上教师职称。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2、有违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行为者;
3、不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不端者,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较大者。
四、评选办法
1、根据条件,在教师个人申报,学校组织做公开课,群众评议、讨论、测评(测评人数要超过学校教师的2/3以上)的基础上,学校评选推荐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人选后向校委会申报推荐。
2、校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考察,经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向上级教育部门推荐。
3、杜拉尔中心校成立校级教学能手专家评审组,负责参评人员的讲课、论文、教学反思等的评议、审查。
评审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材料评价与论文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①考查平时教学业绩,占10%。
②讲课:
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得当,教学过程科学合理,能够合理使用现代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好。
讲课采用抽签定课,独立备课,借班讲课,专家评课,占70%。
③课后答辩:
就所讲的课按学科评审组的统一命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一篇教学论文,字数800字以上。
占10%。
④撰写论文:
参评教师按学科评审组的统一命题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撰写一篇教学论文,字数1000字以上。
占10%。
参评教师将于讲课前交教案一式三份,讲课后交教学反思一份。
综合上述情况,由评审组提出初步意见。
经校“61324人才工程”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议,确定教学能手人选。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1、杜拉尔中心校授予“杜拉尔中心校中(小)学教学能手”称号,并颁发证书。
2、评选出的杜拉尔中心校教学能手纳入杜拉尔中心校“61324教育人才工程”管理,选送高层次人才培训时,将在教学能手适当倾斜。
3、杜拉尔中心校教学能手要承担培训教师任务、课堂教学观摩示范任务。
完成承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任务,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发挥传帮带和示范引领作用,为提高学科课堂教学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4、校级教学能手每三年要进行一次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教学能手资格。
杜拉尔中心校
201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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