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审核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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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审核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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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厂审核报告
一、通用评估报告
适用国际航行适用国内海上航行适用内河航行
1.船厂基本情况
船厂名称:
船厂详细地址:
船厂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传真/邮箱/船厂网址:
该信息可自动导入SSMIS或从SSMIS导入船厂评估表
多场地信息
名称
地址
省市
名称
地址
省市
名称
地址
省市
船厂方位描述(内部信息)
船厂距离执行检验分社大约60公里;船厂距离执行检验单位大约60公里
船厂历史描述(内部信息)
船厂始建于2014年10月
企业性质:
国营私营集体所有制
归属于
企业变更情况
年月更名为
企业性质:
国营私营集体所有制
归属于
年月更名为
企业性质:
国营私营集体所有制
归属于
船厂历年完工船舶情况汇总表(5年内主要完工的首制船型及相同船型数量)(内部信息)
船名
船型
首制船完工日期
相同船型船舶数量
船舶主尺度(m)
*船舶总吨/载重量(T)/空船重量(T)
*主机总功率(kW)
*标准集装箱数(TEU)
*挖泥船或LPG/LNG承载能力(m3)
*乘客定额/运载车辆数
航行区域
建造方式
船检机构
船厂目前在建船舶情况(内部信息)
船厂工程编号
船型
船舶主尺度(m)
*船舶总吨/载重量(T)/空船重量(T)
*主机总功率(kW)
*标准集装箱数(TEU)
*挖泥船或LPG/LNG承载能力(m3)
*乘客定额/运载车辆数
航行区域
建造方式
船检机构
备注:
国际航行船舶,船型根据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国内航行船舶,船型根据海事局规定进行填写。
CCS历年评估记录
评估时间
评估后船厂所获得的船舶建造能力
载重量(T)
*主机总功率(kW)
*标准集装箱数(TEU)
*挖泥船或LPG/LNG承载能力(m3)
*乘客定额/运载车辆数
航行区域
建造方式
船型
船舶主尺度(m)
*船舶总吨/空船重量(T)
评估船型
建造船型
备注:
国际航行船舶,建造船型根据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国内航行船舶,建造船型根据海事局规定进行填写。
本次拟评估船厂的建造能力*或拟建造/重大改装的船舶情况*
评估的目的
为获得的船舶建造能力
载重量(T)
*主机总功率(kW)
*标准集装箱数(TEU)
*挖泥船或LPG/LNG承载能力(m3)
*乘客定额/运载车辆数
航行区域
建造方式
为获得重大改装的能力
船型
船舶主尺度(m)
船舶总吨/空船重量(T)
备注:
国际航行船舶,船型根据钢质海船入级规范要求进行填写;国内航行船舶,船型根据海事局规定进行填写。
2.评估情况、理论分值和评估后的实际分值汇总表
项目
编号
评估内容
(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
理论分值
实际分值
备注
通用评估报告
1
船厂资质和管理体系的认可情况
40
2
质量控制体系
60
3
安全和健康措施
30
4
分包、外协和租赁管理
70
5
售后服务
30
合计
230
项目
编号
评估内容
(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
理论分值
实际分值
备注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I
II
III
IV
V
VI
VII
VIII
船舶建造评估报告
1
建造船舶的设备和设施
300
300
300
410
290
300
340
2
人力资源
90
90
90
120
110
90
120
3
焊接(制造)工艺控制与建造工艺特征
60
60
60
80
70
60
90
4
无损检测的控制体系(NDT)
40
40
40
(适用时打X)
40
5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120
120
120
160
90
120
150
6
生产设计和管理
60
60
50
100
60
7
质量检验和试验能力
50
50
50
60
50
70
8
物流、仓储和管理能力
50
50
50
50
50
合计
770
770
770
770
770
770
770
总计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建造经历加分
①货船/矿砂船/干杂货船/集装箱船/货滚船
货船载重吨5万或2000TEU或3000立方米及以上
②工程船
建造船型5种及以上
③化学品船/油船
货船载重吨5万或2000TEU或3000立方米及以上
④LNG/LPG船
货船载重吨5万或2000TEU或3000立方米及以上
⑤客船/客滚船
海上客船450人及以上/内河客船连续航行时间4h以上
⑥新颖船舶
技术难度高
加分=
3.船厂资质和管理体系的认可情况
评估标准:
1、船厂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评估终止。
2、对于建造国际航行船舶,船厂必须具有经认可的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3、对于建造国内航行船舶,最低要求,船厂须建立自己的尚未获得ISO-9001/GB/T19001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船厂已获得的资质认可情况
发证机关
认可证书的有效期
船舶的信息①
备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ISO-9001/GB/T19001证书
具有ISO-14001/GB/T24001证书
具有ISO-18001/GB/T28001证书
②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但未获得认证
①仅填写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证书内涉及船舶信息的内容。
②船厂若没有获得体系认证,但至少已建立基本满足ISO-9001或GB/T19001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4.质量控制体系
评估标准:
1、不满足4.1、4.2、4.3、4.4、4.5条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船厂具有质量手册,版本号,编制日期
质量手册已经附在本报告的后面
4.1
船厂具有组织结构图,包括设计、采购、生产和质量保证部门
船厂各部门的功能、职责及能力明确
4.2
质量控制部门能有效运行
质量控制部门人数(包括负责人)2人
与检验和试验有关的程序或图纸得到保管
4.3
船厂自检体系
船厂报船级社检验前有自检
自检人员的数量(只针对船体部分)1
指定了专职人员
有自检检查单
自检的结果已经标识在船体上和/或记录在检查单上
4.4
船厂编制了报验检验单
船厂制定了三级报验制度
4.5
检验项目和试验记录(适用/不适用)
试验记录填写正确
有相应的人员对记录进行验证
检验项目正确
检验和试验记录已妥善保存
如果在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已经制定了有效的核查纠正措施
检验计划非经常变更
提前完成了预检、船厂检查和修理
检验做了充足的准备(例如,搭脚手架,照明,清洁以及检验区域标识)
4.6
船厂自有的无损检测部门纳入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不适用)
5.安全和健康措施
评估标准:
1、不满足5.1条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2、不满足其它项目要求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5.1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员
5.2
现场危险源区域采取了有效的保护和安全警示措施,如高温低冷设备区域、氧乙炔瓶的存放处所、高压电源、运输路线区域以及起重设备运行和作业区等
5.3
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跳板、安全网、安全带、照明及通风处于良好状态
5.4
高空作业车的安全操作及射线探伤的防护已经得到高度重视
5.5
需要进入有高空坠落或高空物坠落等区域检验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5.6
进入有害有毒易燃气体的封闭处所前,应进行有效的通风和有害有毒易燃气体的测量
6.分包、外协和租赁管理
评估标准:
1、不满足6.3.1和6.3.2条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2、不满足其它项目要求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6.1船厂完全具有生产能力,无需分包/外协/租赁项目
6.2下列涉及船舶建造的项目允许分包/外协
序号
分包/外协项目内容
分包/外协
备注
1
下水
2
放样
3
船体构件加工
4
机加工
5
钢板预处理
如购买的是预处理后钢板,也属于分包
6
涂装
7
管系制作或加工
8
船体分段制作
船厂自身具备分段制作能力但需分包的
9
施工设计
10
系泊和航行试验
11
其它:
6.3船厂建立了如下有效的分包/外协管理制度
6.3.1
分包焊工的管理(适用/不适用)
6.3.2
分包无损检测的管理(适用/不适用)
6.3.3
分包方自检管理体系(只针对船体部分)(适用/不适用)
6.3.3.1
报验前有自检
6.3.3.2
自检人员的数量
6.3.3.3
指定了专职人员
6.3.3.4
有自检检查单
6.3.3.5
自检的结果已经标识在船体上和/或记录在检查单上
6.3.4
分包方的检验项目和试验记录
6.3.4.1
试验记录填写正确
6.3.4.2
有相应的人员对记录进行验证
6.3.4.3
检验项目正确
6.3.4.4
检验和试验记录已妥善保存
6.3.4.5
如果在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已经制定了有效的核查纠正措施
6.3.5
其它分包的管理(适用/不适用):
6.4下列涉及船舶建造的项目允许租赁
序号
租赁项目内容
租赁
备注
1
起重设备
2
舾装码头
7.售后服务
评估标准:
不满足下列要求(7.4除外)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7.1
船厂具有完工船舶建造资料的存档和保管能力
7.2
船厂具有整理相关产品和船舶证书、出具质量证明以及提供检验和试验资料的能力
7.3
船厂应有能力对其所建造的船舶进行营运保修以及应急响应机制
7.4
建立了有效的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7.5
建立了建造船舶质量反馈制度
V、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建造的船舶评估要求
(碳纤维材料可参照执行)
1.建造船舶的设备和设施
1.1下水设施
评估标准:
1、应具备移船下水设施(拖车或移船架),且下水方式妥当,(起吊)下水设施完好、安全可靠。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2、下水设施允许外协,外协合同有效期应覆盖整个船舶建造周期。
反之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3、无论是企业自备下水还是外协下水,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采用的下水设施、下水设备应处于安全适用状态;2)技术员、操作员等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和能力;3)应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下水方案(含应急预案)。
下水设施名称
数量
外协
吊车
1
下水设施满足要求建造船舶工艺的要求
1.2系泊泊位(试验水池)
评估标准:
厂区应具备水上试验条件,试验处所应具备良好的交通、供水、供电等能力。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名称
长度(米)
宽度(米)
深度(米)
停泊能力(总吨位/载员人数)
租赁
备注
试验水池
20
8
2
11人
船厂具备满足建造船舶工艺要求的水上试验条件
试验处所具备良好的交通、供水、供电等能力
1.3生产场所成型车间
评估标准:
对于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成型车间(包括糊制车间)
1、▼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生产企业的成型车间(包括甲板糊制车间)应为室内,其尺度应在可建造的最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的外型尺寸上再加一定的裕度,高度方向应不影响脱模操作;
2、▼防止阳光、雨水和风砂对产品构成有害的侵袭;
3、车间应为坚固结构的建筑物,地面应由混凝土铺敷而成;
4、成型车间作业面的照度应不低于150烛光。
自然采光应避免阳光直射到模具和产品的糊制表面,电力照明应避免聚光灯等强光源的热辐射对树脂正常固化的影响;
5、▼应有良好的固定或活动的通风设施,且排风口应有适当的装置以收集排出的玻璃纤维和粉尘,排风时不应影响糊制操作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本体的正常固化速度;
6、应配备与所生产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船舶相适应的起重设备,允许采用其它能满足脱模、舾装吊装要求的其他设备;
7、▼应配有温度及湿度的调控设备,以及温度、湿度测量表并保存定时记录;
8、▼配备的调控设备应使成型车间的温度控制在合适的温度范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合适的湿度范围,并保持稳定,防止结露或冷凝。
喷射成型区域的湿度一般不小于40%;
9、▼应具备喷漆烤房或设备。
不满足“▼”标示的要求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不满足其它要求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室内成型车间名称
尺寸(长X宽X高,m)
起重设备(种类x起重能力Tx数量)
1.4船体加工设备
评估标准:
1、应具备喷涂或吹尘用的空压机,吸除粉尘的吸尘器,烘烤玻璃纤维及其织物的烘箱;
2、应具备以下专用设备及工具:
1)裁料用的案板、支架、堆料桌、调胶的容器;2)搅拌器及盛料用的树脂容器;3)施工用的喷枪、羊毛滚筒、脱泡滚轮、角式打磨机、砂轮切割机;4)修补用的剪刀、铲刀、抹刀等专用工具;5)搭设脚手架的器材、工具、零配件。
不满足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空压机
吸尘器
烘箱
其它专用设备及工具
1.5机加工设备
评估标准:
1、机加工所需设备,包括车床、刨床等,加工精度等级能保证产品质量;
2、装配所需工具,包括钻、铰等加工设备;
3、供艉轴与联轴节、螺旋桨装配操作使用的钳工桌、钳床等;
4、用于划线和校正重要机件的固定平台。
上述设备允许外协但需要签署加工协议。
不满足要求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机加工设备满足要求
外协
2.人力资源
2.1技术人员和检验人员
评估标准:
船厂至少应有:
1)船体工程师(或技师)2人,轮机工程师(或技师)1人,电气工程师(或技师)1人;
2)船体检验人员1人,轮机和电气专业检验人员可由1人担当。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船体工程师(或技师)2人
轮机工程师(或技师)1人
电气工程师(或技师)1人
船体检验人员1人
轮机检验人员1人
电气检验人员1人
2.2技术工人
评估标准:
1、船厂应有足够数量的满足生产需要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普通手糊工及至少有1名持证焊工、1名电工,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表内A,限期整改。
2、船厂各工种的技术工人应经企业组织培训后上岗,反之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普通手糊工数量:
15
持证焊工数量:
1
电工数量:
2
各工种的技术工人经企业组织培训后上岗
2.3技术培训
评估标准:
1、船厂应建立技术工人的培训管理制度(建立质量体系的,应纳入体系管理)。
2、培训类别至少应包括新进人员培训、上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培训工种至少应包括玻璃钢、机电、五金和油漆等工种。
3、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
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相关法规、制度或标准;
工种专业的施工工艺和技术要求;
工种专业的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
工种专业使用工具、机具操作要求等岗位技能;
专业工作区内主要危险、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
个人安全防护知识。
4、培训完成后应经厂方组织的上岗认定或考评/考核。
不满足1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不满足其它要求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3.制造工艺控制与建造工艺特征
评估标准:
应具备与生产设备相适应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建造工艺,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手工糊制工艺
铺层工艺
脱模固化工艺
合拢工艺(适用)
喷射成型工艺(适用)
真空吸附成型工艺(适用)
主机安装工艺(适用)
焊接工艺(适用)
4.无损检测的控制体系(适用)
评估标准:
1、船厂应具有与建造工艺相适应的无损检测人员、工艺和设备。
不满足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2、无损检测如为分包,分包方须持有有效的由CCS签发的无损检测机构认可证书,不满足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3、以租赁方式获得的无损检测设备和设施,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应覆盖整个船舶建造周期,不满足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4.1
NDT检测工艺(分包)
4.2
船厂NDT的人员数量(包括评片人员)人
4.3
NDT分包方的依赖程度(按照人员数量统计)
船厂NDT人员人数;分包方NDT人员人数
4.4
NDT分包方公司名称:
CCS认可证书的编号:
CCS认可证书的有效期:
分包合同或协议的有效期:
4.5
由认可机构颁发的船厂NDT人员的数量和等级
满足
射线人、等级I;超声波人、等级I;磁粉人、等级I;着色人、等级I
射线人、等级II;超声波人、等级II;磁粉人、等级II;着色人、等级II
射线人、等级III;超声波人、等级III;磁粉人、等级III;着色人、等级III
4.6
船厂自有NDT检验设备
船厂自有射线探伤机数量、超声波探伤机数量、◆磁粉探伤设备数量、◆着色设备
以租赁方式获得的无损检测设备和设施,其租赁合同的有效期能覆盖整个船舶建造周期
4.7
船厂持有本社认可的无损检测机构证书或满足本社《无损检测机构资格认可规定》的要求。
4.8
无损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校验的相关记录(本厂或分包方)已保存
5.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评估标准:
应满足下表项目的要求,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5.1
制定了模具的保养措施
5.2
制定了材料混淆的预防措施
5.3
检查工艺文件及施工图纸的有效性
5.4
检查上船所用原材料的记录表,确认有完整的记录或制定了相应的规定
6.生产设计和管理
评估标准:
1、不满足6.3和6.4条要求的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2、不满足其它项目要求(6.5除外)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4.以分包方式获得计算、简单设计能力,分包合同的有效期应覆盖整个船舶建造周期。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6.1
船厂具有所建造船舶所适用的相关国际公约、规则及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标准等
6.2
船厂具有编制建造工艺文件的能力
6.3
船厂制定了施工工艺纪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文件
6.4
船厂具有一定的结构计算、性能计算、简单设计能力
6.5
船厂具有自主开发设计新船型的能力
7.质量检验和试验能力
评估标准:
1、应具备玻璃纤维增强塑料试块试验的设备。
如外协需在评估情况、理论分值和评估后的实际分值汇总表内予以说明。
2、应具备足够的、满足要求的温度计和湿度计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检测设备,如硬度计等。
反之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试块试验设备
船厂
外协
温度计
湿度计
硬度计
其它检测设备(如倾斜试验设备、密性试验设备、发电机负荷试验设备等):
倾斜仪
外协
外协单位(试块试验)应获得相应资质。
8.物流、仓储和管理能力
评估标准:
1、▼贮存树脂及辅料的仓库应避免阳光直射,阴凉、通风、保持干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的应采用货架贮存,且处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无灰尘污染;
2、▼引发剂和促进剂应隔离,单独贮存;
3、久置待用的模具应合理贮存,防止堆压变形,模具表面应有保护措施。
不满足“▼”标示的要求作为发现项A,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1评估期间须整改的发现项A表内,限期整改。
不满足其它要求的作为发现项B,相关发现项需填入附件2发现项B汇总表内。
仓库名称
五金仓库
原材料仓库(玻纤、夹心层等)
危险品仓库(如固化剂等)
模具仓库或存储区域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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