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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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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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科技项目的研究水平和技术质量,促进BB石油工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油股份公司、AA油田分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科技项目,是指列入国家、中油股份公司、自治区、AA油田分公司、BB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和技术引进与推广项目。
1.3科技项目级别分为AA油田分公司级以上项目和公司级项目。
1.4科技项目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1.5实行科技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AA油田分公司科委和BB公司公司的领导下,对科技项目实行项目长负责制,逐步扩大项目组的自主权,明确和落实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权限和利益。
1.6科技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
为增储上产、开发炼化新产品、提高效益、推动公司科技进步、增强公司经济实力提供先进实用的技术。
2机构与分工
2.1科技项目管理具体由公司科委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科技科)负责,受AA油田分公司技术发展处和公司科委的领导。
2.2承担科技项目的单位负责项目的实施和信息的反馈。
3项目计划编制原则
3.1以AA油田分公司、公司生产建设发展规划为依据,结合年度生产工作任务,为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做到远近结合,以近为主,配套发展。
3.2以增加石油、天然气储量,提高油气勘探、开发、炼化技术水平,改进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降低能耗为主攻目标。
3.3科技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早出成果,快出成果,缩短科研周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3.4在依靠和发挥公司内部科技队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的同时,要面向社会,全方位开放,加强与外界联系和合作。
3.5项目计划来源:
3.5.1已列入国家、中油股份公司、AA油田分公司和公司计划的结转项目;
3.5.2上级直接安排的项目(课题);
3.5.3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的项目;
3.5.4公司各单位申报的科技项目;
4项目的立项和审定
4.1申请立项的科技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4.1.1对公司当前或长远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4.1.2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4.1.3能促进公司生产协调发展,推动决策科学化、程序化,管理现代化、规范化;
4.1.4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清楚翔实;研究方法科学先进;有关数据、信息和背景材料具有较高可信度;
4.2科技项目的立项可以组织联合申报,但合作单位不宜过多,最多不超过3个。
4.3申报单位组织科技项目立项报告的编写。
4.3.1科技项目立项报告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目的、意义;国内外概况、发展趋势;前期科研工作情况、现有基础和条件(包括实验、实验手段、技术力量等);攻关最终目标、考核目标;技术关键和解决措施(包括主要研究内容、技术方案比较;与外协单位合作意向〈合作方式、内容〉);预期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必要的支撑条件、经费估算、资金来源;主要承担单位和人员(列出姓名、工作单位、职称、专业、在本项目中的分工等);起止年限;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审查意见(公司科委填写)等。
4.3.1.1立项报告中应提出项目拟申报的级别(国家、中油股份公司、自治区、AA油田分公司、公司)。
4.3.1.2立项报告应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研究进度按季度填报。
4.3.1.3立项报告中必须附经费预算明细表。
4.4完成后的立项报告必须经承担单位审查同意盖章后方可上报科技科。
4.5科技科对项目任务书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汇总提交公司科委讨论。
4.6公司科委邀请有关专业部门负责人及专家,组成论证委员会,对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和综合评价,对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科学价值、承担单位的能力进行论证,最后确定项目。
4.6.1已确定的项目,应根据论证委员会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认真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的立项报告,报科技科备案。
5项目管理过程
5.1项目确定。
科技项目计划由公司科委审批下达到有关单位,由科委代表公司(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乙方)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或科技合同。
5.1.1研究内容涉及两个以上承担单位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各专题承担单位协商签订横向协议,按合同支付协作费用。
5.1.2巳确定的项目,易实行招标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其操作程序参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通过竞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5.2项目负责人的确定。
项目负责人由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公司科委审定;各专题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与所在单位协商选定。
5.2.1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应保持稳定,未经公司科委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确须变更的,报科技科备案。
5.2.2各专题负责人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也不得随意更换。
5.3项目组成员的确定由项目负责人及各专题负责人与单位协商确定,在研究期间应保持相对稳定。
每名科研人员不得参加三个以上项目科研攻关。
5.4项目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计划,确保研究质量和技术水平。
5.5科技项目按重点项目(包括AA油田分公司及其以上安排的重大基础性、战略性研究项目和为解决公司生产重大难题进行的科技攻关项目)和一般项目分层次管理。
重点项目由科技科按过程控制,立项单位实施;一般项目由承担单位管理,公司科委负责最终项目验收。
5.6跨单位的研究项目(专题),由科技科及有关业务部门协助项目(专题)负责人作好协调工炸,确保研究工作的正常进行。
5.7外协科技项目必须由承担单位(或项目组)同外协单位(或外协项目组)签定技术合同或协议(以下简称科技合同)。
5.7.1研究内容、项目进度、研究经费、付款方式、成果归属、违约与责任及其它科研保障条件都必须在科技合同中明确。
5.7.2科技合同必须先报送主管部门、企业经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审查,通过后以书面形式签定。
5.7.2.1主管部门审查内容包括:
合同立项手续;合同的内容、技术指标及技术措施;进度和期限;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成果归属、分享、专利申报;技术名词、专业术语的解释;风险责任。
5.7.2.2企业经营管理部门审查内容包括:
合同的有关条款、手续;合作单位承担任务的资格;会同财务部门审查合同标价;负责合同鉴证。
5.7.2.3财务部门审查内容包括:
项目列入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立项审批手续齐全,合同资金来源落实;合同经费(须有经费预算明细表);合同阶段款、结算款的支付方式。
5.7.2.4审计部门审查内容包括:
全过程监督。
5.7.3立项单位(或项目组)要检查、监督外协单位(或外协项目组)的工作,熟悉外协单位(或外协项目组)的研究过程与工艺、技术、方法,掌握外协单位(或外协项目组)的研究成果,协调解决协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5.7.4外协单位(或外协项目组)应按合同约定期限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预期未完成任务的项目,视具体情况,决定项目是否继续进行。
如项目需要调整则在计划中予以补充,否则视为无效。
6计划调整
6.1每年的7—8月份可对项目进行一次计划调整,计划调整分三个方面:
6.1.1项目调整:
因客观条件限制,达不到原计划要求的,包括研究内容的变更、工作量的增减、项目人员及时间的变动等。
6.1.2终止项目:
研究方向有改变或客观原因被迫中止;
6.1.3新开项目:
根据生产急需,新增的项目;
6.2计划调整的程序:
6.2.1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调整的原因、现进展程度、调整后要达到的目标等;
6.2.2由科技科初审,汇总后提交公司科委讨论;
6.2.3对新开项目,仍按“5项目的立项和审定”执行;
6.3对申请调整的AA油田分公司级以上科技项目,经公司科委讨论同意后,由科技科组织起草“科技项目调整报告”,报AA油田分公司技术发展处批复。
6.4因公司方案、部署计划改变引起的研究内容变更等,由公司科委统一下达变更内容和要求,并以此作为最终成果验收的依据。
7经费管理
7.1科技项目经费的来源主要有:
7.1.1AA油田分公司及以上下拨的科技经费;
7.1.2公司安排的科技经费;
7.1.3各单位自筹的科技经费;
7.2项目立项后,由公司科委将承包经费下达到承担单位,公司内协作单位的费用按协议由项目承担单位支付。
7.3研究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管理使用,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不得提取项目管理费,如要提取,需征得公司科委同意。
7.4与公司外单位的技术协作费用,由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组)与外协单位(或外协项目组)签定科技合同,经主管部门、企业经营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认定后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研究经费。
7.5各项目要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建立经费使用明细帐,并做到帐帐相符,按要求上报各种科研经费报表。
7.6对未按合同计划执行的项目,应收回已拨款项;对确需调整合同计划的项目,应在调整计划得到正式批准后,才能拨款。
8检查与考核
8.1科技科组织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与考核。
8.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由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进展情况表”及“科技成本核算表”报科技科。
季报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已完成的工作量、取得的主要进展和重大突破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8.3每季度由科技科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8.4每半年和年度由公司科委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对项目进展情况作出考核评价,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确定出A、B、C、D四个等级。
8.4.1提前或超额完成研究任务为A级;
8.4.2按计划全面完成研究任务为B级;
8.4.3未按计划完成任务为C级;
8.4.4项目未开展的为D级;
8.5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业绩考核指标中。
9项目验收
9.1项目验收的具体办法按“科技奖励办法”中的“6、7、8、9”条中的规定执行。
9.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9.2.1未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
9.2.2未按合同要求达到预定技术或经济指标;
9.2.3所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不真实;
9.2.4成果无实际价值,或研究内容、目标、技术路线等进行较大调整,但未得到公司主管部门认可;
9.2.5在生产中实施或在实验、试验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未解决和做出说明;
9.2.6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或另行通知的验收期限提交验收材料,又未做出说明;
9.2.7未按要求完成验收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
9.3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可在其后1--3个月之内再次申请验收。
10附则
10.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0.2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科技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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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奖励办法
1总则
1.1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激励机制,奖励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BB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勘探、开发、炼化等技术的发展,根据国家、中油股份公司、自治区和AA油田分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奖励的分类、等级和标准
2.1奖励分为:
科技进步奖、科技重奖。
科技进步奖分为一、二、三等奖。
2.1.1科技进步奖:
是指科学技术水平高、技术难度大、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
2.1.1.1在科学技术研究方面有新发现、新认识、新理论,对公司科技进步有指导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2.1.1.2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如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新产品等。
2.1.1.3在引进、消化、吸收及新技术推广工作中有重大发展和创新的成果。
2.1.1.4综合配套应用新技术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重大新技术推广项目的前期技术论证成果。
2.1.1.5对促进石油工业科技、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软科学、管理科学的研究成果。
2.1.2科技重奖:
是指在油气田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等生产经营中,运用科学技术,研制开发新产品,引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重大的技术革新、改造,并获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为公司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项目。
2.1.2.1在未交控制储量区域,运用新技术综合研究,提出勘探方案后,发现1000万吨以上探明储量。
2.1.2.2通过深入研究,在已上报探明储量的地区,每新增加探明储量100万吨;已开发的区块,每新增加可采储量50万吨。
2.1.2.3在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等方面,运用新工艺、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做出重大贡献(年创直接经济效益在800万元以上)。
2.2奖励等级和标淮
奖励等级荣誉证奖金额授奖部门
科技重奖证书20000—50000元公司科委
科技进步一等奖证书5000—10000元公司科委
科技进步二等奖证书3000—5000元公司科委
科技进步三等奖证书2000—3000元公司科委
3申报奖励项目的条件
3.1科技进步奖
3.1.1申报成果必须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3.1.2申报奖励项目必须是经过公司科委以上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的,或是基层单位科技成果的一、二等奖。
3.1.3申报奖励项目须经一年以上使用或一定数量的扩大试验,经过正式鉴定验收并通过,证明该成果技术成熟、工艺完善,有较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并由使用单位出具证明。
3.1.4软科学成果必须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和方法,在改革管理体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做出成绩,对公司科技进步、效益提高有重要价值。
3.2科技重奖
3.2.1科技重奖必须是通过科学研究,增加了储量、产量、减少资金投入,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项目。
3.2.2必须有公司、基层单位两级财务部门和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出具的有效证明。
4申报程序及要求
4.1公司科技奖励一律按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各申报单位一定要对申报奖励项目的技术水平、主要完成人资格、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严格审查,并认真填写有关材料,评价确切后报送公司科委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科技科)。
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予受理。
4.2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包括与公司以外单位合作的),应由牵头单位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名次排列等问题,并由牵头单位组织申报。
4.3行业成果(软科学、科技情报、计算机等)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择优推荐,上报公司科委奖励。
4.4申请科技重奖的项目,以集体推荐方式,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填报有关材料。
4.5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末解决前不得申报。
4.6请奖项目资料要求:
4.6.1技术资料齐全:
开题报告、用户证明、财务证明、检测或测试报告,研究试验成果报告及附图。
4.6.2请奖单位填报《BB勘探开发公司科技奖励呈报表》、《BB勘探开发公司科技奖励汇总表》。
4.6.3请奖项目的资料必须打印,由申报单位科技管理人员报送科技科。
4.7经济效益应详细写明计算依据和过程,计算结果须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认可,加盖财务公章;无法计算直接经济效益的成果按效益一般、较大、大、重大区分。
4.8凡申报奖励项目按规定缴纳评审费。
4.9申报公司奖励的项目,每年11月15日开始,次年1月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5主要完成人员及主要完成单位
5.1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对该项目的完成作出贡献的主要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5.1.1项目的总体研究方案、总体技术方案或实施方案的设计者。
5.1.2技术创新点或科学新理论、新认识的提出者。
5.1.3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者。
5.1.4关键技术文件、研究技术报告的主要撰写者。
5.1.5项目研究、实施中的组织管理者。
5.2对于确实参加了项目研究工作、且参加时间达到成果完成时间的l/4、并做出了创造性贡献的领导干部,在作为主要完成人员请奖时,须由本人填写“领导干部贡献内容证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3对于确实参加了项目的研究和实施,并符合上述主要完成人员条件的管理者,也可作为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但不宜超过1人。
5.4主要完成人员要严格按其贡献大小排序,严禁论资排辈。
5.5申报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数限额为:
5.5.1科技进步奖:
一等奖9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5名。
5.5.2科技重奖: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6主要完成单位是指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项目的研究、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经费、设备等条件,并对该项目的完成起到主要作用的单位。
6评定验收形式
6.1评定验收必须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
按照申报成果的不同情况,可采取下列几种验收形式:
6.1.1会议验收:
由组织验收单位聘请同行专家组成验收组,召开专门的验收会议,对被评审验收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做出结论。
6.1.2书面验收:
由组织验收单位将被评定验收科技成果的有关学术、技术资料送同行专家审查评价,写出书面评审意见,然后由验收组长汇总后做出结论。
6.1.3检测验收:
由法定或中油股份公司、自治区提出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对被验收成果的技术指标进行了检测、测试和评价,并出具检测报告。
6.2对同类成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一并组织验收,以便进行横向对比和综合评价。
6.3评定验收的结论,作为科技奖励、推广应用的重要依据。
7评定验收的组织管理
7.1科技科归口组织、管理公司科技奖励的评定验收工作。
7.1.1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组织、管理本单位的科技奖励评定验收工作。
7.1.2受公司科委委托,各系列可主持本专业的公司及其以上项目的验收。
7.2公司科委对评定验收组推荐的奖励等级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项目和等级。
7.3评定验收一般按任务来源分别组织评定验收。
7.3.1AA油田分公司以上科研课题先由公司组织验收,然后申报AA油田分公司鉴定。
7.3.2列入AA油田分公司以上的新技术推广项目由公司科委组织验收,然后申请AA油田分公司鉴定。
7.3.3列入公司科研计划项目和技术革新项目,由公司科委组织验收。
8评定验收组的组成
8.1评定验收组由公司科委提出名单,视其项目的大小由7名以上的同行专家和熟悉情况的科技管理人员组成,并具备下列条件:
8.1.1具有专业的高中级技术职称,其中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二以上。
8.1.2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经验。
8.1.3具备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8.2成果主要完成人不得作为该项目验收组的成员。
9评定验收程序
9.1科技科负责对申请评定验收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受理。
9.2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科技科下达年度评定验收计划,统一安排验收时间和验收方式。
9.3验收科技项目要严格按照科技项目立项报告和项目任务书规定的指标逐项进行验收、并对项目的指标完成情况、解决的关键技术、整体达到的技术水平、推广应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验收结论中必须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9.4评定验收组应对每项成果写出鉴定意见,并采取打分方式;分值超过60分的项目,方可向公司科委推荐奖励及等级。
9.5公司科委审核评定证书并签署意见;如发现有重大缺陷,应责成原验收组进行补充评价或重新组织验收;若发现弄虚作假的,有权取消原验收评审意见或另行组织验收组重新评审验收。
9.6对通过验收的成果,应按照评定验收组的要求,完善有关技术资料。
10有关重复奖的规定
10.1凡在科研和新技术推广过程中,围绕研究、推广内容提出的技术改进,应纳入该项目成果,不得单独申报奖励。
10.2内容相同的项目、同时申报科技奖励时,若系同一任务来源而分别独立完成,合并奖励;若系不同来源,择优奖励。
10.3重大科技项目,其子课题若独立应用于其它方面,并获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亦可单独申报奖励;但在该项目申报奖励时应注明子课题的获奖情况,并可视情况补发差额奖金。
11科技成果登记
11.1获奖成果评审验收的全部技术资料要及时归档,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11.2公司科委执行AA油田分公司科技成果登记方法,对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评审验收,只进行登记。
11.2.1已取得专利的技术成果,以中国专利局批准的日期为限(该项专利是成果的核心技术将不组织验收)。
11.2.2可以通过检验等方式认可的科技新产品、计算机软件、计量技术成果等。
11.2.3可以进入市场进行评价认可的科技成果。
12争议处理
12.1经公司科委终评通过的获奖成果在《南疆石油》、BB石油信息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二个星期内,如有异议,可向科技科提出意见,填写争议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12.2凡涉及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或名次排列争议,由申报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将处理结果报科技科备案。
12.3凡涉及项目研究内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实质性问题的异议,由申报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科委裁决。
13奖金发放
13.1奖励资金从公司留存奖金中支付。
13.2奖金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报单位领导审核;必须按其贡献大小合理分配,反对平均主义,要保证60%以上的奖金发给主要完成人;其余用于奖励项目的其它研究人员和协调组织的管理者。
奖金发放清单上交科技科备案。
13.3由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奖金一般发给第一完成单位,由其负责与其它完成单位协商分配。
14奖励与惩罚
14.1对两次获得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或一次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的人员:
14.1.1可作为公司派外学习、进修人员确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14.1.2优先推荐评选公司、AA油田分公司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14.2科技奖励获得者的事迹,应注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评定职称、分房打分的重要依据之一。
凡受名额限制而未列入获奖名单之内,但又确是成果的主要贡献者,也应在奖励项目材料内加以备注。
14.3获奖成果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或骗取重奖者,一经查明核实,要严肃处理;取消荣誉称号,追回奖金并按其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给予批评或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5附则
15.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5.2本办法由工程技术部科技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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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BB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利保护工炸,鼓励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与技术交流,有效地保护我公司发明创造专利权,根据国家、中油股份公司、AA油田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发明创造主要是指职务发明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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