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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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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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8篇
精选合同协议书8篇
精选合同协议书8篇
在现实社会中,各种协议书频频出现,签订协议书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书而烦恼吧,以下是为大家的合同协议书8篇,欢送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那么,经平等协商,就减免利息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成认,截止年月日,甲方对乙方享有下述的债权,并承当归还责任。
二、乙方在年月日前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备足还款资金并自行转帐,分次还清甲方贷款本金余额元。
(其中年月日前还本元;年月日至年月日还本元;年月日至年月日还本元及剩余利息。
)
三、乙方全部履行上述第二条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同意减免上述乙方所欠利息,并向乙方发送《减免利息通知单》(略)。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编号NO:
北京大爱缘高科技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地点: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宜,订立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执行。
社区智能门禁管理系统:
写字楼、住宅小区人行通道门禁管理系统;
1.管理系统:
经物业公司授权,所管理的写字楼、住宅小区内的业主、工作人员使用智能,下载管理软件实现控制人行通道门禁开启。
2.管理系统:
物业公司通过乙方所提供的后台管理系统完成对业主信息统一管理,实现物业公告、催缴物业费、数据统一托管等功能。
1.乙方提供套单价6000元/套(陆仟元)的人行通道门禁管理系统供甲方使用;
2.小区名称:
3.甲方享有本协议所涉智能门禁管理系统的管理权和使用权,上述智能系统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可开展法律允许的相关商业活动。
4.合作期内乙方对本协议所涉人行通道门禁管理系统进行安装、保养和维护。
合作期满后,如甲方有需求,乙方可继续提供维护、保养等日常工作,但牵涉更换或维修设备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当。
5.合作期内乙方可对本协议所涉智能系统和设备进行更换或升级换代。
1.双方的合作期限为伍年,起止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甲方保证具有签订本协议和开展本协议所涉工程的合法资质。
2.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再与任何第三方在甲方旗下物业范围内进行相同或类似的合作(甲方已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和新接楼盘除外)。
3.甲方须指定专人在乙方安装、维护智能门禁系统过程中提供无偿协助、支持和配合。
4.乙方安装好本协议所涉智能系统后,甲方应及时验收,并在相关报告上签字确认。
5.甲方应妥善使用管理乙方所提供智能门禁系统,尽可能杜绝乙方所提供的智能门禁和附属设施受到人为破坏、损毁、盗窃等。
6.双方合作期间,如旗下物业的物业管理效劳提供方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与发生变更物业、新物业管理效劳提供方就继续履约进行协商。
1.合作期内,乙方负责本协议所涉小区/写字楼智能门禁系统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因设备正常使用损耗而需要维修的,修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假设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设备在甲方管理范围内遭受人为损坏或灭失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当。
2.合约期内乙方负责对智能门禁系统系统设备的升级、更新工作。
3.乙方负责对甲方实际使用及操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和指导。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约,并收回该套设备:
1.成心破坏、损毁人行门禁设备以及放任他人破坏、损毁系统和设备;
2.甲方与任意第三方在本协议签署的范围内开展与乙方相同或类似的合作。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1.不能及时维护设备;
保密条款及约定
1.甲乙方应保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否那么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构成为:
本合同第三条所述设备金额的5倍和给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
2.如因政府政策调整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协议需暂时中止履行时,双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给对方造成损失或防止损失扩大。
待上述情形消失后,本协议自动恢复履约并自动顺延中止时间。
3.合作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双方可在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就是否续签协议事宜进行协商。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提起诉讼。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北京大爱缘高科技地址: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签字人:
授权签字人:
甲方:
大柳塔第一幼儿园
乙方:
供货商姓名:
证件号码:
供货品名:
□蔬菜类□干调类□猪牛肉类□鸡鸭肉品类□水果类根据《中华人民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把好幼儿园食品平安第一关,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幼儿园食品平安,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幼儿园食堂配送肉类、禽类、蔬菜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内容,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日期,数量及价格效劳
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和卫生标准,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卫生,保证送到甲方食堂的肉品、屠宰品必须符合国家《肉与肉制品卫生管理方法》要求并且要有国家专门部门的检验证明;蔬菜必须是新鲜蔬菜,严禁供给腐烂变质的食品。
2、乙方所有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以次品充好等情况。
如果发现,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按甲方要求重新换货,甲方同时追加同类产品不计价格处理。
3、甲方必须提前一天将需要采购的各类蔬菜数量报送给乙方。
乙方最迟必须在送菜当天上午八点之前将采购的食品、蔬菜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食堂所在地),超过一个小时处分货款40%,假设送货当天没送,处分货款100%,不送两次可终止合同。
4、对于价格,乙方本着长期合作,老实信用的原那么提供菜价,涨跌合理定价,同样、同等肉类、蔬菜规格不能高于市场价,对于菜价的浮动情况提前一天通知甲方,给甲方足够的时间调查市场,假设发现任何一种物品高于当天市场价格,按乙方供货总价的100%进行处分,假设出现两次,甲方有权
终止合同。
5、因季节性及风暴等自然灾害,局部蔬菜的价格上涨幅度过大,乙方无法承当,需临时调整价格时,应先书面或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调整。
第二条:
质量
1、乙方采购的食品,必须保证新鲜,不得出现腐烂、变质。
假设因乙方提供的食品而出现食物中毒现象,对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2、乙方采购的绿叶菜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
甲方有权将不合格的食品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采购。
第三条:
数量、验收及货款结算方法
1、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派专人按照合同规定严格验收、甲方采购数量以市斤计量,不可多送或少送,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否那么甲方那么退给乙方,或要求补送。
在验收过程中如果有争议,由双方在接到货物的当天积极去解决。
2、乙方送货时应随货送上一式多联的送货清单,甲方每天派人验收、过称、核对、入库后签字确认,计算出每天金额,作为乙方送货凭证。
3、甲乙双方可共同校对计量称供菜,供菜数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乙方在交货时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情况、甲方有权拒收该食品,并要求乙方赔偿。
4、货款为30天结算一次,甲方不得无故延长结算时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乙双方出现分歧,不愿继续合作,必须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假设单方面毁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按照甲方所需物品总价的100%进行处分。
2、甲方提供的菜单因自然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而产生的缺货现象,乙方应
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反响情况,以便甲方及时的改变菜单,严禁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菜单。
如乙方无故单方面变更菜单或停止送货的,每变更一次或每停送一天需赔偿甲方400元人民币,甲方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依法请求当地有关部门仲裁。
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意外原因,甲方不承当责任。
2、乙方在供货过程中出现人员、车辆、货物损坏丧失等情况,甲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3、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亿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签署补充合同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本协议解释权归甲方。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
:
年月日订立
附:
乙方复印件
编号:
出版着作名称:
基金资助单位(甲方):
作者(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资助(以下简称乙方)出版着作。
经双方协商,共同签定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元出版经费,其中有偿使用元。
缺乏局部乙方自行解决。
二、甲方提供的出版经费,乙方要严格按照学术着作出版基金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使用,出版着作的所有权归乙方。
学术着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学术着作在出版时,须在扉页标注“学术着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字样及编号。
三、着者须在受资助着作印刷出版后一个月内,将样书三本(套)送交科技处。
如果着作不能按期按质出版(资助通知书下达后的一年内),科技处可撤消资助,并由学院财务处收回资助资金。
四、甲方有权检查乙方的着作出版及经费使用情况;乙方有向甲方汇报出版情况的义务。
五、假设有客观原因须延缓出版,必须经甲方同意。
如果中止合同时须经双方同意,并且乙方把出版经费退回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职务:
合同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聘用单位):
桂林市金刚石工业
地址:
桂林市临桂县金水路
乙方(受聘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号码:
户口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和《桂林经济特区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那么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日至年月日止。
二、聘用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第二条聘用职务及职责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甲方部,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
调整乙方的工作和职务。
三、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以主动和积极的态度,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职责及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
甲方执行活开工时制,除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外,正常情况下不存在停工,由于气候影响和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施工经公司领导安排予以调休。
第四条工作条件及劳动保护
一、甲方实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及有关实施方法中规定的工作制度。
、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工种、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平安卫生规程。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根据桂林市劳动局的工资标准,同行业工资水平以及企业经济效益等因素,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
本企业实行根本工资、岗位工资的工资结构。
根本工资:
岗位工资:
二、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工资指数及乙方的工作岗位、职务及技能发生变化时,
对乙方之工资标准及相关福利待遇作出调整。
三、甲方进行调整不得低于桂林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发放工资的日期为每月的15日(节假日可顺延或提前),支付时间不能超过约定的时间的10天,甲方不得克扣或者拖欠员工工资。
五、乙方须在自己负担个人应缴所得税,当乙方收入已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纳税标准时,甲方有权在乙方收入中代扣缴其应纳税款,统一上缴税务部门。
第六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桂林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员工转正后可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由甲、乙双方按法规规定的.比例上缴,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享有政府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享有婚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三、乙方享有办理1-2年停薪留职的权利。
第七条培训规定
一、甲方将为乙方安排入职培训及自身素质培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培训制度,制订培训方案,乙方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二、如乙方接受甲方安排外地培训或高级职业培训,乙方须另行签订协议。
培训协议的条款与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想抵触时,以培训协议为准。
三、从学校毕业直接参加到本公司或原行业与现职不同的,没有相应工作经验的,须接受甲方的上岗培训,在该培训期内乙方工作将可能以其岗位技能和熟悉程度,由双方另行商议确定。
第八条商业秘密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和聘用期结束后,均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传播(包括对该工作无关的本公司的人员)。
二、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财务文件、数据及营业工程的内部报价;
2)供给商信息、顾客信息;
3)经营策略和方针;
4)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其他资料和信息。
三、如果聘用合同期满或终止聘用关系,乙方必须将其所涉上述内容物品归还甲方。
归还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所有内部传阅的文件、笔记本、招投标资料、电脑软件、存储本以及其它文件。
第九条工作纪律及奖惩方法
一、甲方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执行。
二、甲方对于模范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奖励,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惩办。
第十条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无须给予任何补偿,乙方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1)在聘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
3)乙方、营私舞弊或有不老实行为,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泄露商业机密的;
6)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承诺,并在甲方书面通知其违约行为后三十天内未予纠正的。
7)乙方提供虚假、伪造、冒用的入职资料、证件等的;
8)乙方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者,或连续无故旷工3天以上者,或事假累计超过14天者,病假累计超过30天者。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布破产的;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销的;
3)乙方死亡的;
三、以下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立即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给予任何补偿: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除上述情况外,乙方在聘用期内辞职的,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对于正当理由的辞职要求,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不获发补偿金。
如果甲方曾出资对乙方进行培训,且在培训期满后工作未满培训规定效劳期限的,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培训费用。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必须于当日退出工作岗位,办理有关物品、档案等移交手续前方可办理财务结算,否那么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入工作场所并冻结财务结算。
第十一条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在合同期满前七天双方都需主动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对合同续签或终止之意见。
二、合同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必须承当违约责任,由此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应向对方做出赔偿。
有关赔偿数额应根据违约责任大小及令对方造成的损失程度确定。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而发生争执,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签约日期:
年月日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方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信用的原那么,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出让的仅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为:
,位于,矿区面积为:
平方米,矿区范围由个拐点圈定,拐点坐标为(具体位置见本合同所附矿区范围图。
)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使用期限为年,自颁发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采矿权受让人取得采矿权,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法的规定,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价款。
乙方同意在成交后15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采矿权价款,其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此费用不包括地质环境保证金、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登记费等。
甲方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银行名称:
帐号:
单位:
第六条乙方在成交后15日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采矿权出让机关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采矿许可证》,取得该矿采矿权。
采矿权出让机关从受理采矿权登记申请之日起40日内,依法为乙方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颁发采矿许可证。
第七条乙方在采矿权规定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矿产品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法律、法规及省的有关规定,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乙方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对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乙方必须采用科学的采矿方法开采,依法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依法保护当地的生态及地质环境。
乙方在开采期间,应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税费。
第九条乙方在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山林、道路、“三废”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需提前结束本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届满,采矿权人未依法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或者申请采矿延续登记未获批准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采矿权,乙方应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土地复垦,并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移动和撤除采矿权的依附物。
乙方如需继续采矿,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的30日前向采矿权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符合继续办矿条件的,采矿权出让机关以批准申请方式将采矿权重新出让给乙方。
但乙方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或存在违反《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情形,采矿权出让机关有权不批准乙方的申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申请采矿延续登记:
(一)矿山发生重大平安事故,或者存在严重平安隐患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税费的;
(三)严重违反矿业法律法规,受到地矿行政部门重大行政处分的;
(四)地矿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认为应当取消采矿权人申请采矿延续登记资格的。
第十二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可不负责违约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由于当事人主观原因延误,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不能免除责任。
出让方(签章):
受让方(签章):
附件二矿石简介
地理坐标:
东经,北纬。
矿区面积平方米,高程米,矿区由个拐点圈定,坐标如下:
委托人:
签订地点:
居间人: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居间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或者(大写)元。
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日内支付报酬。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说明不履行主要义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
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号码:
居民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移动网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及执行
管理方法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对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管理的加强,对移动网建工程建设工程中的工期、质量、工程验收、入账、资产转固等工作内容的要求更加明确也更加严格,已经细化到对各省移动网络建设管理的考核指标中。
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管理要求,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实现对全省移动网络建设工程的工程施工管理,同时,为标准工程建设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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