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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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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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3
1.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3
1.2设计文件3
1.3施工组织设计3
1.4应用的主要规范、规程、标准3
1.4应用的主要法规4
2、工程概况4
2.1总体概况4
2.2工程基本概况5
2.2使用塔吊概况5
2.2.1现场概况5
2.2.2塔吊形式、臂长及吊重 5
3、塔吊危险源识别、分析及预防措施5
3.1 危险源识别 5
3.1.1危险源状况分析:
5
3.1.2防碰撞、防缠绕预防措施6
4、技术措施 6
4.1两塔施工技术措施 6
4.2防碰撞、防高空坠物打击措施 7
4.3两塔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8
4.4塔吊作业要求 9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
5.1应急预案基本原则10
5.2重大事故(危险)程度分析 10
5.3事故(危险)预防措施 11
5.4应急救援准备 11
5.4.1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5.4.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2
5.5应急救援响应 12
5.5.1紧急抢救12
5.5.2应急救援处置 13
6、参建各方职责 13
6.1建设单位职责13
6.2监理单位职责:
14
6.3施工单位职责:
14
6.4塔吊租凭公司职责:
14
6.5劳务公司职责:
14
7、塔吊的进出场要求 14
8、塔吊机械的安全、保养和维修 14
9、附图(现场塔吊平面布置图)15
1、编制依据
1.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序号
报告名称
勘察证书编号
报告日期
1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41006—kj
2016年4月
1.2设计文件
序号
图纸名称
图纸编号
出图日期
1
基础结构施工图
HFCQ16816
2016年12月
2
结构设计总说明
GS-B-01-03
2016年12月
3
车库基础平面布置图
GS-B-04
2016年12月
4
A栋塔楼基础平面布置图
GS-B-05
2016年12月
5
A栋塔楼基础梁配筋图
GS-B-06
2016年12月
6
B栋塔楼基础平面布置图
GS-B-07
2016年12月
7
B栋塔楼基础梁配筋图
GS-B-08
2016年12月
8
基础设计说明
GS-B-09
2016年12月
9
车库墙柱平面布置图
GS-CK-01
2016年12月
10
车库负一层平面布置图
GS-CK-02
2016年12月
1.3施工组织设计
石阡县龙川丽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4应用的主要规范、规程、标准
类别
序号
标准名称
编号
工程
建设
国家
标准
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330-2013
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GB50204-2015
4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13
5
《塔吊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12
6
《塔吊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
7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10
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11/383-2006
9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78-2010
10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5082-1985
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12
塔吊说明书
QTZ6013、QTZ5013型
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12
1.4应用的主要法规
类别
序号
名称
实施日期、颁布号
国
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7年第91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第22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第70号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年第393号
2、工程概况
2.1总体概况
工程名称
石阡县龙川丽景工程(二期)
建设地点
石阡县北塔大道西侧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25545.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0832.46平方米。
本次设计为二期工程,二期总建筑面积70417.0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48082.2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2334.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
48082.26平方米。
结构类型
住宅剪力柱结构;车库、配套商铺框架结构
建设单位
石阡县创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重庆何方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化工部遵义地质工程勘察院
监理单位
贵州广天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重庆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情况
已到位
质量要求
质量等级:
合格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要求施工达到铜仁市地方文件规定
2.2工程基本概况
石阡县龙川丽景(北塔新村地块)建设项目位于石阡县北塔大道西侧,龙川河东侧,距北塔大桥200米;地面高程453~459m之间。
本工程±0.00=459.55m。
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
25545.63㎡,建筑占地面积10709.907m2,总建筑面积:
131888.37m2;本工程前期项目A/B区(原石阡县北塔新村建设项目1#、2#楼)已修筑完成,因规划调整,需补作D/E区及相应独立商铺的地下停车位,由A/B区的地下一层,D/E区改为地下二层;
2.2使用塔吊概况
2.2.1现场概况
本工程使用的塔式起重机的施工现场布置符合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12第10.5条中的规定。
起重臂端部与另一台塔式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33m的距离,塔机之间的重直距离,采用低、高的方式架设塔机,保证处于高位塔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平衡重的最低部位)与低位塔中处于最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2.2.2塔吊形式、臂长及吊重
塔吊型号:
3#楼QTZ6013;4#楼QTZ5013。
基础形式:
独立固定式。
臂长:
3#楼QTZ6013臂长60m、4#楼QTZ5013臂长50m,臂端吊重:
1.0t。
3、塔吊危险源识别、分析及预防措施
3.1 危险源识别
3.1.1危险源状况分析:
(1)两塔交叉作业时,两台塔机前臂存在碰撞到相邻塔机吊钩钢绳的可能。
(2)两塔机吊钩停置位置不正确,若风力推动塔机存在吊钩碰撞输电线及建筑物的可能。
(3)人为也存在误操作、误指挥而发生碰撞的可能。
(4)回转失控、限位失灵也存在起吊物体碰撞障碍物的可能。
3.1.2防碰撞、防缠绕预防措施
(1)项目部派专业指挥人员,专人指挥;
(2)不在同一方向施工作业;
(3)在塔吊吊装的范围内限位;
(4)遇到5级以上大风,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机顺风向停置,石阡地区风一般,应预防突然情况发生,加强该项管理;
(5)回转严禁用高速,确保塔机在规定的作业范围,使其停转灵敏有效。
(6)工作状态:
大风、停电,误操作、误指挥、违规操作、违规指挥、塔吊吊物变幅进行主干道及钢筋、木工等加工棚上空范围(包括施工人员头顶上空)。
(7)非工作状态:
闲置状态、塔吊吊钩悬挂吊物过夜或时间过长、大风。
4、技术措施
4.1两塔施工技术措施
(1)各塔的升塔应按固定的次序进行,每次升塔后可能相交的各塔应留有与相邻各塔均不小于5m的安全高差。
各塔的升塔顺序及最小相对高差见下表。
塔号
型号
升塔次序号
初始安装高度(m)
与相关塔吊
高差(m)
独立高度(m)
3#楼塔吊
103
1
36
6
4#楼塔吊
70
2
30
-6
(2)起重机在安装后,在无荷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值不得超过2‰;
(3)塔式起重机操作前应进行空载运转或试车,确定无误后方可投入生产;
(4)塔式起重机各部位在运转中1m范围内不得有障碍物;
(5)机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运转中发生故障、失效或不准确时,必须立即停机修复,严禁带病作业和在运转中进行维修保养;
(6)起重量、起重高度、变幅等安全装置显示或接近临界值警报值时,司机必须严密注视,严禁强行操作;
(7)当吊钩滑轮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时应低速起;
(8)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当起重下降接近就位时,必须采取慢速就位。
重物就位时,可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9)严禁用吊钩直接悬挂重物
(10)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吊装作业:
①起重机发生漏电现象;
②钢丝绳严重磨损,达到报废标准;
③安全保护装置失效或显示不准确。
(11)塔吊运行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规定执行最基本的要求,起吊前,先鸣吊,吊物禁止从人的头上越过;起吊时吊索应保持垂直,起降平稳,操作尽量避免急刹车或冲击,当起吊满载或接近满载时,严禁做两个动作,且左右回转范围不应超过90度。
(12)施工现场设有循环道路,进出场地应听从统一指挥,塔机立塔,拆塔时汽车吊及拖板车应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长时间占用循环道路,立塔时使用的汽车吊支腿距基槽边不得小于2m,塔吊所有构件均得运到距基槽边小于2m,按规定码放。
为确保塔吊进场的顺利进行,必须要做好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的运输道路,现场进口坡道,其坡角应小于20度,同时要求立塔现场地面平整坚实,不得有任何堆放杂物,待塔吊基础强度及安装现场和行驶重车道路等条件具备时,方能进行塔吊安装。
(13)工程结束拆塔时,项目部应确保施工现场有作业面,方可进行拆塔作业。
吊车支点承载要符合吊车最大起重量,必要时对支点进行加固处理。
4.2防碰撞、防高空坠物打击措施
(1)相邻塔吊采用“低高低”或“高低高”的立体布置,使相邻有相交区域塔吊大臂的高差控制在6m以上,防止其大臂直接碰撞。
(2)在相邻塔吊大臂平面回转半径相交点位置设置醒目标识(或插小红旗做标识),防止相邻塔吊大臂或吊钩钢丝绳吊物碰撞另一台相邻塔吊的大臂,吊钩钢丝绳吊物,塔吊物回转之前,小车必须收回到相邻两台塔吊大臂回转相交区域以外,回转到位后,再进行小车变幅使吊物就位。
(3)如遇大风,不停电情况:
塔吊司机可利用回转电机机械驱动进行控制塔吊大臂的回转速度或使塔吊大臂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使相邻塔吊大臂按先后顺序依次按顺风方向停车。
(4)如遇5级以上大风,又是停电情况:
塔吊司机可使用回转制动手动装置,使相邻塔吊大臂按先后顺序依次进入顺风方向,但必须遵循制动→松开→再制动→再松开的循环操作办法,切不可一次性将制动锁死而使塔吊回转系统受损。
(5)非工作状态、闲置状态:
各塔吊大臂顺风停车,小车收回到大臂根部,吊钩收起。
(6)塔吊吊物经过现场施工人员(施工作业人员)头顶场外主干道上空前,塔司应鸣笛示意,信号工应警示提醒,避免高空坠落物打击伤人。
(7)塔吊平衡臂,顶升套架操作平台等放置的工器具,整配件等必须采用专用器材。
在塔吊上以及顶升检修人员必须将工具装入工具袋下,操作用专用绳索将工具系挂严实,严禁坠落。
(8)塔吊顶升状态:
①、加强信息管理,及时获得48小时天气预报及供电电网停电信息,坚决杜绝在大风、停电状态下进行顶升作业;
②、一台塔吊顶升作业,尽可能使另一台相邻有碰撞可能的塔吊停机,进行检修、保养。
情况不允许者,塔吊的机组操作人员,信号指挥人员必须在群塔作业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挥下进行顶升作业。
4.3两塔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进场前,施工单位、租赁拆装单位必须签订双方安全协议书。
另外塔吊必须满足施工及安全要求;
(2)起重机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照原厂规定进行,并指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进行,并要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3)起重机必须安装行走、变幅、吊钩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并保证灵敏可靠;
(4)上下班必须进行交接班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及交接班记录等的填写情况及记载事项;
(5)塔吊司机、起重工、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塔吊在运行时,相临座塔吊相互配合遵守操作规程;
(6)塔司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指挥信号不明或无指挥人员不准吊;
2)斜牵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的物体不准吊;
7)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时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7)司机必须在佩带有指挥袖标的人员指挥下严格按照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对指挥信号辨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对指挥错误有权拒绝执行或主动采取防范或紧急措施。
使用对讲机指挥,先对好频道,以防串台,造成操作失误。
(8)操作时司机不得玩手机、闲谈、吸烟、看书、看报和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
(9)塔式起重机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0)在信号工与塔司相互不能通视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对讲机进行沟通,并放慢运行速度。
(11)塔式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挂在空中。
4.4塔吊作业要求
(1)塔司、信号工在进场前必须进行安全“三级”教育,群塔作业专项知识的培训、学习,并且持有效特种作业上岗证书,方可进行操作。
(2)要遵循的原则:
后塔让先塔、动塔让静塔、轻车让重车、次塔让主塔。
(3)当一台塔吊运转之前,必须环顾观察清楚相邻塔吊的位置及运转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转。
(4)信号工必须要充分考虑到两塔交叉作业发生碰撞的可能,固信号工与塔吊机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必须更换时,必须经群塔作业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各塔吊及信号工的对讲机必须分设不同频率,避免信号干扰而发生碰撞。
(5)坚决杜绝违章、违规操作及指挥行为的发生。
(6)塔司信号工挂钩工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7)必要时划定各塔司的施工区域,在塔机交叉范围内只准一台塔机工作,在塔机脱离交叉区域前,其它塔机严格进入该区域。
(8)群塔作业领导小组应掌握48小时天气预报及供电电网的停电时间,在遇5级以上的大风等恶劣天气环境和停电前及时塔吊大臂顺风方向停车。
(9)塔吊顶升、加节前的申报、审批制度:
“必须提前制定塔吊顶升、加节时序表”
在塔吊起重高度不能满足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施工进度前,现场施工人员将塔吊顶升计划报项目部、项目经理批准后,最终以书面形式上报至监理等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塔吊顶升作业。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1应急预案基本原则
(1)“及时”原则:
包括及时撤离、及时上报到有关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和及时进行排险救援工作;
(2)“先撤人、后排险”的原则;
(3)“先救人、后排险”的原则;
(4)“先防险、后救人”的原则。
5.2重大事故(危险)程度分析
(1)基础不符合设计,或基础混凝土未达到强度要求就进行安装,容易使基础不均匀沉降而造成塔机倾翻重大事故;
(2)选择安装塔机的起重设备不满足起重量、起升高度、幅度的要求;
(3)安装过程中未按照施工工艺流程作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4)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不佩戴,防护措施不力,造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等安全事故。
5.3事故(危险)预防措施
(1)塔机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的要求制作,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再进行安装。
(2)安装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安装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3)在安装过程中必须确保塔机在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和销轴,不得随意代用。
(4)塔机附着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
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5)塔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和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5.4应急救援准备
5.4.1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 长:
万天云 副组长:
杨明芬
成 员:
***、***、***、***、***及工地现场塔机使用方相关人员
5.4.1.1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处理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5.4.1.2副组长、组员职责:
(1)副组长职责:
协助组长处理现场工作(即现场负责人)
(2)组员职责:
在组长的带领指挥下对事故进行救援抢救
5.4.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应急常用物资和设备有:
(1)常备药品:
消毒药品、急救物品(创可贴、绷带、无菌敷料、仁丹等);
(2)抢险工具:
铁锹、撬棍、气割工具、消防器材、小型金属切割机、电工常用工具等;
(3)应急器材:
安全帽、安全带、应急灯、对讲机等;
(4)交通工具:
工程用小轿车。
5.5应急救援响应
5.5.1紧急抢救
(1)塔机安装施工过程中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即应急小组组长)、工程项目部负责人等。
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
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或其他上级政府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119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
分派人员及车辆等在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
由项目部的安检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
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5.2应急救援处置
抢救组到达出事地点,在组长指挥下分头进行工作:
(1)首先抢救组和经理一起查明险情:
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
如碰断的高、低压电线是否带电;塔吊构件、其它构件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人员伤亡情况;商定抢救方案后,副经理向项目总工请示汇报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2)防护组负责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对外注意礼貌用语。
(3)工地值班电工负责切断有危险的低压电气线路的电源。
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
(4)抢险组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危险的情况下,立即救护伤员,边联系救护车,边及时进行止血包扎,用担架将伤员抬到车上送往医院。
(5)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行。
(6)塔吊事故应急抢险完毕后,项目经理立即召集副经理、技术员、安全员和塔吊司机组的全体同志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责任人以及制订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的整改措施。
(7)对应急预案的有效性进行评审、修订。
6、参建各方职责
6.1建设单位职责
建设单位职责:
统一监管、协调参建各方,督促监理施工各单位落实《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各条款,对建设项目各方负总责。
6.2监理单位职责:
监理单位职责:
监督管理和现场检查,旁站、巡视、平行监督检查《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对不符和要求的操作行为进行制止及责令整改,对建设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6.3施工单位职责:
施工单位职责:
监督检查塔吊租赁公司及劳动公司施工现场操作者对《群塔作业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对其不规范、违章、违规行为制止及责令整改,负管理责任。
6.4塔吊租凭公司职责:
塔吊租凭公司职责:
正确实施、执行《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条款,对该专项方案实施负直接责任。
6.5劳务公司职责:
劳务公司职责:
信号指挥人员正确实施、执行《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条款,负责配合塔吊司机进行垂直运输作业,与塔吊租凭公司对该专项方案实施共同承但连带责任。
7、塔吊的进出场要求
塔吊在拆除、安装前,安装及负责人和承包队负责人共同对施工现场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下达施工任务书,进行技术、安全交底,配备相应的拆、装运输设备和人员;塔机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司机要确保,零部件的安全完好,及时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安全抵达现场。
8、塔吊机械的安全、保养和维修
塔机安装完毕后,机组人员配合安装班作好各项检查工作,确保合格,运转之前,承包队负责人向机长下达塔吊作业安全交底,重点要注意群塔作业时的施工安全。
塔吊机械施工作业中,塔司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要按照设备保养规程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定期保养工作,做好保养记录,塔吊司机要定期检查,塔吊在运转中发生故障,当班塔司要及时通知公司,抢修工作要24小时进行,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为了塔吊的安全使用及正常运行,必须对塔吊定期检查和零件的保养,并结合各塔吊的具体情况进行,每个月保养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9、附图(现场塔吊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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