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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发展研讨会材料汇编
法学院发展研讨会
材料汇编
二〇一一年八月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讨论稿)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工业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进一步理清思路,抓住发展机遇,应对法学教育的激烈竞争,实现学院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升学院的综合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规划完成情况
(一)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期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党政带领全院师生员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各项事业都取得了新的进步,整体办学实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学院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学院发展规模
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我院现有教职工27人,硕士生导师2人,教授4人、副教授4人、讲师17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9人,在读博士3人。
专任教师中有河南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1名,郑州市科技创新骨干人才1名,郑州市优秀律师1名。
学院现有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生近500人,自2007年拥有首届毕业生以来,现已有483名、共5届毕业生,招生规模由60人扩展到150人。
法学双学位每年保持100人招生规模,现在读学生200人。
学院下设法理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等三个教研室,另设有粮食政策与法律研究所1个科研机构。
2.教学改革工作
学院认真落实学校各项教学工作。
以本科毕业论文为突破口,在如何加强管理、强化指导教师责任、保障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本科毕业论文历年检查在全校综合排名均位居前列。
自2007年拥有毕业生以来,法学专业学生毕业率达99%,学位授予率达97%。
《经济法》课程获批校级精品课程。
校级教改课题立项6项。
主编或参编各类教材15部。
建立了法学专业实习基地8个,建成一个容纳120人的模拟法庭。
在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比赛与评比中,有8人次获奖。
3.学科建设工作
学院现有1个法学专业,1个法学双学位。
五年来两次修订了法学本科专业的教学培养方案,完成了涉及法学专业所有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形成了一套日趋成熟的法学人才培养方案。
学院先后邀请了20余位法学、法律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其中有“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连续两届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范忠信教授等法学名家。
4.科学研究工作
为激励广大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学院出台了《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等文件,并根据历年实际情况进行修订,从制度上保证了科学研究的稳定发展。
“十一五”期间,我院教师科研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论著数量和质量逐年攀升。
五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176篇,其中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转载16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30篇。
出版学术著作6部。
主持省部级课题共16项,主持厅局级课题共55项。
获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3项。
2006年在“法学研究创优年”活动中,学院被河南省法学会评选为先进集体。
5.学生管理工作
五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围绕“加强专业素质培养,全面提高综合能力”这一主题,以学风建设为纽带,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着力营造了全院学生工作“积极、健康、向上、有序”的良性局面。
学院秉承“要就业就要考试的”工作理念,扎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前四届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位居学校文科专业前列,其中仅考取研究生、公务员、选调生、大学生村官、武警警官的即超过110人,占30.14%,考研率平均为12.88%。
前四届毕业生共有42人参加“西部计划”,构成了全校参加“西部计划”毕业生人群的主体。
2009年,学院被授予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以法制宣传为主导的品牌化学生活动群已经初步形成,模拟法庭被评为学校首批A类学生活动品牌。
学院连续三年荣获校“资助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建设、事务管理、安全稳定、学风建设等方面,学院也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6.党的建设工作
五年来,学院建有2个教工党支部和3个学生党支部。
党员规模不断扩大,目前教工党员已达22人,占教工总数的81.48%,学生基本形成“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支部”的格局。
党员层次不断提高,教工党员中,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超过了50%。
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得到认可。
(二)存在的不足
1.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专任教师数量有待进一步增加,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有待引进或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的平台有待进一步搭建,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校既有法学师资有待进一步整合。
2.科学研究方面
教师科研基础相对薄弱,高级别的论文与有影响的著作较少,公开发表的论文被权威刊物转载和收录文章数不多。
省部级以上的项目数量还有待提高。
国家级项目还没有实现零的突破。
3.教学及其他方面
本科教学工作有待进一步巩固和提高,省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建设、精品课程等高层次的教学质量工程还有很多空白;学科建设进步缓慢,尚未取得法学硕士点,学科方向没有得到很好凝练。
同时,危机意识不强,学习意识不够。
二、“十二五”期间学院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未来的五年,是极其重要的五年。
在此期间,我院如果能够长足发展,将会在全国法学教育占有一席之地;如果发展稍有迟缓,将有被淘汰出局的危险。
要想使我校法学教育摆脱困境,尽快跻身于河南省法学教育院系的前列,就必须以战略性和前瞻性的开阔视野,以开拓性和务实性的科学态度,认真筹划,精心设计我们未来的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持以和谐发展为主题,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突出法学专业特色,夯实法学学科基础,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拓展办学渠道和规模,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总体目标
整个“十二五”期间,学院以“又好又快发展”作为总战略,以培养优秀人才为中心,以师资队伍、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谐文化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优势和特色建设,在各方面提升自己的层次和实力,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把法学院建设成为培养法学人才的重要阵地,力争拥有法学硕士点,跻身全省法学教育先进行列,在国内法学教育领域因鲜明办学特色而具有一定影响力,为由教学型学院向教学研究型学院过渡奠定初步基础。
(三)具体目标
1.教育教学工作
法学专业在校生规模控制在600人以内,法学双学位、辅修专业的招生规模稳定在年均200人左右;建成校级精品课程2门以上;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2项以上,努力向省级教学成果奖冲击;教学质量优秀率不断提高;本科生校外实习基地达到15个;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率达到98%以上,法学双学位授予率达到80%以上;在专业教材建设上,争取获得校级以上立项资助。
建成容纳200余人的模拟法庭。
探寻法学人才培养方式,建立健全常规培养与特色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2.学科建设工作
整合全校法学资源,积极打造具有学科特色的创新团队;培养2名全省知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根据粮油食品行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实际,进一步凝练与规划法学发展方向,加强与学校特色优势学科的融合,积极探寻法学专业与粮油食品行业的契合点;巩固法学本科专业招生规模,扩大双学位招生规模;在其他专业硕士点开设法学研究方向,抓紧发展机遇,争取通过3-5年艰苦不懈的努力建成法学硕士点,同时为申请法律硕士点创造条件。
3.人才队伍建设
每年平均引进人才2人,到2015年专业教师争取达到33人左右,鼓励现有青年教师在3—4年内在职解决攻读博士学位问题,到2015年45岁以下中青年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的人数达到80%以上;教师职称结构明显改善,具有教授职称的人数达到5—6名,具有副教授职称的人数增加到15—20名,师资结构明显优化;河南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达到3人,河南省教学团队达到1个;填补管理干部岗位空缺,建成一支人员齐备、搭配合理、认真工作、甘于奉献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
4.科学研究工作
“十二五”期间,学院争取创建3个校级科研团队,大力支持粮食政策与法律研究所,争取成立1—3个新的科研机构;争取国家级项目实现零的突破,省部级科研课题立项25项以上,厅局级科研课题立项60项以上,同时发展横向研究领域,累计到账科研经费20万元;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200篇以上,其中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达到80篇,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0篇以上;出版学术专著(译著)8部;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2项,厅级奖励15项以上。
5.学生管理工作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加强就业教育,确保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位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继续保持支援西部计划在全校的领先地位;加强学生文化课学习兴趣的培养,本科生四、六级通过率超过学校平均水平,研究生考取率达到20%,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25%,公务员考取人数逐年攀升。
在以“挑战杯”为代表的学生科技创新类竞赛中争取实现突破。
6.和谐学院工作
不断提高学院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办学能力;高度重视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工党员的比例达到90%,新生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达到90%,全面实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支部”;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对学院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科学决策,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大力支持教代会、工会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在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建成学院“教工之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组织教职工开展丰富的文体娱乐活动;实行依法治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全院师生思想,倡导师生“养天地之正气,法古今之完人”,建设以创新、求是、宽容、和谐为内涵的学术氛围和学院文化环境,营造人才培养的软环境;坚持警钟长鸣,实现安全稳定零事故。
三、保障措施
(一)以共谋发展为主线加强组织建设
法学院的发展,有赖于院领导班子的紧密团结,更有赖于广大教师的集体智慧。
首先,要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一切事务紧紧围绕学院的发展目标,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与院领导分工合作机制;其次,要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全院教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集中精力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第三,要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重视科级干部的教育培训,以全心全意服务全院师生为标准加强建设,建立和完善对科级干部队伍的监督机制;第四,要加强教研室的组织功能,强化教研室主任职责,确保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以及自身建设等各项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二)以提高效率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
适应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总体要求,逐步建立现代学院管理制度,完善学院内部管理体制,营建科学高效运行的学院管理机制。
落实院务公开制度,通过制度化与规范化措施凝聚人心,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
推行依法治院,严格按程序办事,避免相互推诿,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院各项工作快速、健康、协调、持续地发展。
健全决策目标、执行责任和监督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评估制度,完善奖惩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院各项工作中的主要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客观公正、决策科学。
(三)以彰显特色为突破加强人才培养
根据学校“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以及社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认真分析通识课程与模块课程的关系,在夯实基础的同时,改革培养方案,强化模块特色。
在加强法学主干课程教学的同时,充分利用校内应用性学科资源,按照“可通可专、通专结合、适应就业”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与细化培养方案。
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深化教学改革为核心,创新教学体系和管理机制,构建先进的、开放的教学环境,为社会源源不断地输送优秀的法学、法律人才。
(四)以凝练方向为中心加强学科建设
牢牢抓住学位点申报的机遇,认真分析与研究我院学科建设与学位点申报的可行性方案,整合校内相关学科资源,积极寻求法学学科与粮油食品行业的契合点,充分利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边缘学科优势,力争实现法学硕士学位点的突破。
学科建设及其学术方向的凝练,主要依靠师资力量与科研水平的提升。
引进优秀人才、培养师资力量,强化科研意识、打造学术团队,是加强学科建设的重中之重。
因此,要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优秀人才优先”的理念,重视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推介工作。
(五)以扩大交流为路径加强开放办学
法学院的发展不仅要靠自身的努力,还必须依靠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
首先,加强与法学教育界的联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参与、融入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活动,丰富学术资源,扩大我院在业界的影响;其次,加强与法律实务界的联系,把大学生的实践教学环节渗入法律实务界,开展法律援助,充分体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第三,加强与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等社会各界的联系,在开放办学、业务培训、横向科研合作诸领域加强合作,拓宽办学渠道,提高办学效益,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第四,加强与校内外其他教学单位的合作,为法学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第五,积极探寻软引进人才方式,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学师资队伍。
(六)以构建和谐为重点加强文化建设
在开创我院美好未来的历史进程中,文化建设既为我院的全面协调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也是我院发展的重要内容。
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振奋师生精神,必将为我院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首先,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文化氛围,重视“政法论坛”等学术平台建设,提倡以探究为主的教学活动,提倡以讲座、报告等形式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其次,努力营造严谨的科学研究氛围,组织全院师生深入领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精神,倡导师生自觉遵守学术道德,恪守学术规范,鼓励原创性的科学研究,允许科研探索中的失败;第三,努力营造浓厚的宽容合作氛围,提倡用豁达大度的心态宽容周围的人和事,强化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意识,倡导自觉遵守规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第四,努力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发挥网络的特殊作用,重视网络道德建设,规范网上行为。
法学院教研室管理规定
(讨论稿)
为提高进一步提高我院教研室管理水平,实现教研室管理的规范化运行,根据我院实际,特制订《法学院教研室管理规定》。
一、教研室的性质
第一条教研室是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要求组织与管理所属课程的教学活动,从而保证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基层组织,同时也是学院组织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师资培养等工作的基本单位。
二、教研室的构成
第二条教研室一般按照二级学科大类设置,每一教研室的教职工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
第三条教研室应保持其机构、名称和人员的相对稳定。
根据学院发展的需要以及教职工人数的变动情况,经学院研究并报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对现有的教研室可以进行撤销、合并、人员调整或者名称变动,也可以根据需要新设教研室。
三、教研室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每个教研室设主任1人,实行院长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教研室主任在学院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业务水平优秀,在教学、科研活动中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
(3)工作能力突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4)一般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的选任采取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经过本教研室民主选举、组织考察、上级批准后由学院任命。
教研室主任每届任期与科级干部任期相一致,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在任期内因故辞去主任职务的,需经学院批准,并由学院指定该教研室符合条件的教师暂时代理教研室主任的职务。
代理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学院应在半年内按照本规程第六条规定的程序选举新的教研室主任。
四、教研室的工作任务
第八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组织本教研室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本教研室教职工的思想认识水平;
(2)加强本教研室教职工的师德教育,积极开展教书育人活动,努力培养本教研室教职工的敬业奉献精神;
(3)关心本教研室教职工的生活,积极协调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困难,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形成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团队。
第九条教学工作: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原则,保质保量地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教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进行排课,确保各位教职工足额完成其岗位说明书所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2)大力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积极推进教学方式改革,通过开展教学研讨会、集体备课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组织参加各类教学竞赛等途径不断提高本教研室的教学质量;
(3)认真组织本教研室教职工相互听课,并客观公正地给出同行评教成绩。
听课按照《法学院听课制度》严格执行;
(4)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研究活动,认真组织申报各类教学研究课题。
第十条科研工作:
(1)根据学院分解的年度科研任务,拟定出本教研室的年度科研计划,并分解落实到每一位教职工;
(2)组织本教研室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依托“工大讲坛”、“政法论坛”等平台开展各类学术讲座,做好校内外学术交流工作;
(3)组织本教研室教职工积极申报各类科研课题,努力提高高水平科研项目申报的中标率,不断加强科研团队建设。
第十一条师资培训工作:
(1)在本教研室内实行青年、新进教师导师制,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对青年、新进教师进行传、帮、带,尽快提高青年/新进教师的教学技能水平;
(2)定期组织对本教研室人员的业务考察、考核和鉴定,加强个人档案的建设,为本教研室教职工提职晋级、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向校、院提供参考依据和推荐意见。
第十二条其他工作:
(1)注意收集、整理、归档本教研室的各项材料。
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各类工作计划及总结、各类会议记录、各类教学运行材料、各类科研申报材料、教研室活动记录、各类活动的影像资料等;
(2)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教研室主题文化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营造具有本教研室特色的文化氛围。
五、教研室的运行制度
第十三条会议制度:
教研室会议定期召开,由教研室主任召集,每2周举行一次。
教研室教职工应全部参加教研室会议并签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按规定提前履行请假手续。
会议主题围绕近期的工作任务拟定。
教研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四条试讲制度:
对于拟初次承担教学工作的青年教师以及开新课的教师,正式开课前,应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由所在教研室组织试讲。
试讲由教研室主任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听课评议并把好质量关。
第十五条考核制度:
按照学校对各类人员考核的规定与要求,以教研室为单位每学年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材料按规定和程序上报学院。
第十六条学术讲座制度:
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安排本教研室教师举办1次以上的“政法论坛”学术讲座。
外出参加学习以及赴国内外高校交流的教职工返校后应在教研室内部或者根据学院安排面向全院教职工举行1次学术汇报讲座。
第十七条办公用品、设备管理制度:
(1)各教研室配备的办公用品、设备由教研室主任统一负责管理;
(2)教研室配备的办公用品应节约使用,由学院统一配备;
(3)教职工应爱护教研室配备的设备。
最后离开的教职工应关闭室内的电源并锁好门窗。
第十八条保洁制度:
各教研室应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并由本教研室教职工轮流负责日常保洁。
学院不定期对各教研室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六、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法学院党政办负责解释。
法学院会议制度
(讨论稿)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类会议的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精神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会议制度》。
一、 会议组织原则
第一条民主集中制原则。
重大问题必须经过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第二条精简高效原则。
除各类例会外,其他类型会议秉承“少开、精开”的精神,确保会议的议事效率。
二、 会议组织形式
第三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由院长或者院党委书记主持。
参会人员包括院长、副院长,党委书记、副书记,必要时可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商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四条学院教职工大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由院长或者院党委书记主持。
参会人员包括学院全体正式教职工。
第五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上列两类会议可适当增减次数。
其他类型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召开时间。
三、会议议事内容
第六条学院定期召开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内容主要包括:
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涉及发展规划、制度建设、干部选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奖惩及师生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为需要的其他事项也可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教职工大会议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思想政治教育、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师资培养、人才引进、团学工作、职工福利、评优评先、收入分配等。
第七条学院不定期召开的其他各类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会议主题及议事内容。
四、会议召开
第八条定期召开的会议不再单独发布会议通知。
除另行通知外,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每周一上午9点在院长室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每周二下午2点30分在会议室召开。
不定期召开的其他各类会议由学院党政办或者相关科级单位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告知会议议事内容及与会要求。
第九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学院教职工大会原则上不再专门布置会场。
学院召开的特殊教职工大会以及其他专题会议如需要提前布置会场及做好会议准备的,由院长或者院党委书记指定有关办公室负责。
第十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学院教职工大会由学院党政办负责做好记录。
其他各类会议根据会议主题由学院领导指定专人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由记录人妥善保管并及时存档。
五、会议纪律
第十一条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时间,按时到会,如有会议发言任务应提前做好准备。
第十二条与会人员到场后应及时在签到表上签到,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代签。
因故确实不能与会的,如系学院教职工大会应提前按照《河南工业大学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如系其他会议应提前向院长或者院党委书记履行请假手续;未履行请假手续又不到会的,按旷工处理。
学院教职工大会会议签到表由党政办保管,其他会议签到表由会议记录人员保管。
签到情况将作为教职工个人评优评先、年度考核、晋职提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三条会议期间个人通讯工具应当关闭,不允许随意走动,不允许交头接耳,不允许从事其他与会议议事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十四条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尚未作出的决定,与会人员应当严格保守秘密,不允许私自对外泄露。
六、附则
第十五条学院以学生为主体召开的各类会议由院学工办、团委负责制定单独的会议制度予以规范。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作出明确规定的,由主持会议的学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部署。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录:
《河南工业大学考勤管理办法》
河南工业大学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增强教职工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考勤制度,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管理
(一)专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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