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尸检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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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尸检报告
东西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
病理鉴定意见书江西医学律师网整理东西方医大司法鉴定中心[2012]病鉴字第002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
耶东人及赣州市仁仪医院委托鉴定事项:
死因鉴定
受理日期:
2012年01月04日鉴定材料:
冷藏尸体鉴定日期:
2012年01月04日鉴定地点:
赣州市殡仪馆在场人员:
朗心鹿,耶之城被鉴定人:
耶友渊,男,43岁
二、案情摘要。
根据委托方介绍:
耶友渊于2011年12月26日上午9时许在兴国县里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入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救治,在该院行CT检查及治疗后转至赣州市仁仪医院,入住胸外科,于2011年12月30017时35分出现昏迷,经抢救无效后于19时10分死亡。
为查明死亡原因,我鉴定
中心对郭友渊的遗体进行解剖及病理学检查。
三、病志摘要。
摘自赣州市仁仪医院住院病历(322243):
郭友渊于2011年12月26日,因“外伤致胸痛、胸闷4小时余”入院,入院时神志清楚,精神偏差,平车推入病房,查体欠合作,痛苦面容,胸部可见广泛皮肤擦伤痕,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湿性啰音;入院前在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头颅、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
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心包积液;肝挫伤?
;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
入院后行胸部B超检查提示:
心包腔积液声像。
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
1、左下肺挫伤,双侧胸腔少量积液,双下肺膨胀不全,以右侧比较明显;2、左侧多发肋骨错位骨折;3、心包少量积液;4、肝脏挫裂伤并血肿形成;
5、腹腔积液;脾周积液,不排除脾脏损伤,请随诊。
血常规检查示:
白细胞数目偏高。
入院后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及中心静脉压监测,给予吸氧、抗感染、止血及镇痛等对症支持治疗。
12月30H17时35分患者突然出现昏迷,大汗淋漓,口唇发绢,呼吸困难,瞳孔散大。
经抢救无效于19时10分死亡。
死亡诊断:
(1)胸部外伤,双侧血胸;
(2)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3)心包积液;(4)肝脏挫裂伤;
(5)呼吸心跳骤停。
四、检验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尸体解
剖》(GA/T147-1996)、《法医学尸表检验》(GA/T149-1996)、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VT148-
1996》和《东西方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尸表作业指导书》(NYSJ-JS-
BL02)、《东西方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尸体解剖作业指导书》(NYSJ-JS-BL03),《法医病理学检材提取、固定作业指导书》(NYSJ-JS-
BL04)进行检验。
1•尸表检验。
一般情况:
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肤色淡黄,全身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
尸体现象:
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紙、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
腹部尸绿形成。
头(面)部:
顶部发长1.8cm,色花白。
头皮未触及明显异常。
双侧眼睑及结膜苍白,双侧角膜混浊,瞳孔不可透视。
双侧外耳及外耳道干净。
鼻外形未见异常,鼻腔干净。
右下唇内侧见唇粘膜裂伤,创口不规则,长约Icm,对应体表夕卜侧见一横行不规则裂伤,长约2cm。
右下第一前磨牙缺失颈(项)部:
右侧颈部见穿刺孔。
气管居中,双侧甲状腺未触及肿大。
躯干和四肢:
尸体左季肋及左上腹部见穿刺孔,腹部略膨隆。
右侧腹股沟见针孔。
右手背、左手背见陈『日性针孔。
外阴部及肛门:
外阴及肛门处干净,左右臀部见针孔。
个人特征:
男性尸体,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肤色淡黄,体表见多处针孔及穿刺口。
2•尸体内部解剖。
头部:
头皮、帽状腱膜及双侧颍肌未见异常;前、后囱门闭合,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等异常;颅骨、颅底未见骨折。
颈部:
右颈部穿刺口对应皮下及肌肉出血,余颈部皮下软组织及颈部肌群未见异常,颈椎未见骨折,舌骨、喉头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
胸腹部皮下未见异常。
左侧第3-5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右侧第3-6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胸骨平第3肋处骨折。
左侧膈肌高度平第5肋,右侧膈肌高度平第4、5肋间。
双肺有弹性回缩,左肺与胸壁粘连,右肺与胸壁无粘连。
两侧胸腔可见血性积液(左侧约
150ml,右侧约200ml)
(图1)。
心包腔内见血液及血凝块,约160ml(图2);腹部稍隆起,腹壁脂肪厚1.2cm,上腹部腹壁内见一6cmx4.5cm范围的出血,膈肌局部出血;小肠上段肠管胀气,肠管浆膜及粘膜面未见异常;大网膜黄色透明,肠系膜及系膜淋巴结未见异常;腹腔积血,量约860ml(图3)。
主要脏器检查:
脑:
全脑重1420g,大脑质软,脑沟变浅,脑回增宽;蛛网膜及蛛网膜下腔未见异常。
大脑切面未见出血。
脑基底动脉管腔通畅。
小脑、脑干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
垂体表面及切面未见明显异常。
扁桃体:
未见明显肿大,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
喉头及气管:
喉头粘膜未见水肿,气管粘膜光滑,喉室及气管管腔通畅。
甲状腺:
重20g,包膜光滑、完整,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
胸腺:
重
25g,大小为11.5cinx5cinx3cin,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
心脏:
重340g,心外膜脂肪增多,上、下腔静脉间见一破裂口,长
度约1.8cm,三尖瓣内膜靠近心耳处见48cm的裂伤(图4);左冠状动脉管壁局部增厚,管腔II-III级狭窄,
右冠脉管壁及管腔未见明显异常;左室壁厚1-2cm,右室壁厚
0.3cm;各瓣膜未见异常,周径分别为:
三尖瓣llcm,肺动脉瓣
8cm,二尖瓣9.3cm,主动脉瓣7.5cm。
肺脏:
左肺重710g,大小为26.5cmx20cmx6cm,切面水肿液溢出;右肺重920g,大小为26cmx20cmx7cm/肺门包膜破裂,肺叶间'包膜下出血,切面近肺门处肺组织片状出血。
气管及其分支粘膜光滑,气管内少量粘液。
食管和胃:
食管粘膜光滑、苍白,未见明显异常;胃浆膜面片状出
血,粘膜局部充血,未见糜烂及溃疡等病变,胃空虚,未见内容
物。
小肠与大肠:
肠道空虚。
浆膜面有光泽,未见套叠、绞窄、坏死等异常;粘膜轻度淤血。
阑尾表面及切面无炎症性改变。
肝脏与胆道系
统:
肝脏重1690g,大小为32cmx20cmx8.5cm。
肝左叶近肝门处
肝包膜破裂,包膜下血肿形成,大小约10.3cmx7.5cmx5.3cm(图
5、6)并破裂。
肝右叶膈面及方叶多发性裂伤。
胆道通畅,胆囊半充
盈,切开见黄褐色胆汁流出,粘膜光滑,未见息肉・结石等异常。
胰腺:
重125g大小为21cmx6cmx2cm/胰管通畅/表面及切面
未见异常。
肾:
左肾重130g,大小为8.6cmx5.8cmx2.6cm;右肾重120g‘
大小为8,5cmx6.5cmx2.5cm,双肾包膜易剥离,双肾切面淤血,
皮髓质分界清楚,双侧皮质厚度均为0.6cm,肾盂粘膜光滑淤血。
脾脏:
重105g,大小为8.5cmx5.5cmx4cm、表面略皱缩、见三个
切迹,切面淤血°
肾上腺:
双侧共重Qg,表面及切面呈金黄色,未见明显异常。
输尿管及膀胱:
双侧输尿管通畅,膀胱内少量黄色浑浊尿液,粘膜光滑,苍白,未见异常。
3•组织病理学检查。
脑:
全脑蛛网膜及其下腔未见异常,皮髓质神经细胞及小血管周隙增宽,轴索水肿,余未见异常。
神经垂体及腺垂体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喉头和气管:
喉头组织结构未见明显异常。
扁桃体:
扁桃体隐窝上皮内见大量中性粒细胞浸润,淋巴组织结构未见明显异常。
甲状腺:
腺泡及间质组织结构未见明显异常。
胸腺:
脂肪组织浸润,淋巴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心脏:
心肌间质增宽,肌纤维断裂、溶解及嗜酸性变;部分心肌细胞肥大。
左冠脉管壁增厚,管腔狭窄,偏心型,狭窄程度H-IH级,未发现斑块出血及管腔内血栓形成;右冠脉管腔及管壁组织结构未见明显异常。
窦房结未见明显病理改变;房室结间质内见脂肪组织浸润,余无明显异常。
心脏破口周围心内膜处附壁血栓形成,心内膜下及心肌间质内见大量单核细胞浸润及大量增生活跃的成纤维细胞分布,心肌细胞变性(图7)。
肺:
广泛性肺泡腔内充满淡粉色水肿液,局部肺间质纤维组织增生伴少量淋巴细胞浸润,肺泡腔内见大量心衰细胞,局部肺组织出血。
胃、小肠及大肠:
各段粘膜层、粘膜下层、肌层及浆膜层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肝:
血肿周边肝组织大片肝细胞坏死并中性粒细胞及单核细胞浸润,
肝小叶结构消失(图8)°正常部位肝小叶结构清,肝细胞索排列整齐,汇管区见少量淋巴细胞。
脾:
脾实质内广泛性脾窦扩张淤血,红髓增宽,白髓淋巴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胰:
自溶,内外分泌部组织结构尚清晰,间质及周围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肾:
皮髓质肾小球及肾小管各段组织结构未见异常,间质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肾上腺:
肾上腺皮、髓质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膀胱:
粘膜及粘膜下各层组织结构未见异常。
4•法医病理学诊断。
(1)外伤相尖病理学改变:
1)右下颌皮肤挫裂伤;2)多发性肋骨骨折(左3-5、右3-6肋)并肋间肌出血,胸骨骨折,肺挫裂伤,双侧胸腔积血(约350ml);3)心脏破裂并心包积血(约160ml);4)肝多发性裂伤,肝内血肿形成并破裂,腹腔积血(约
860ml);
(2)自身疾病相尖病理学改变:
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
(左冠脉管壁狭窄n-ill级),部分心肌细胞肥大。
五、分析说明。
1•经过对朗友渊尸体的系统解剖和法医病理学检验,发现其患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症并管腔狭窄等,但未发现该病变有急性进展期的病理学变化,如斑块破裂或血栓形成等;未发现其心、脑、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有原发性致死性疾病相尖的病理学改变;故排除自身原发性疾病导致的死亡。
2•经过对乌卩友渊尸体的系统剖验和法医病理学检验,主要发现与外伤
相尖的多发性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肋骨骨折共7根,估计出血700ml),胸骨骨折,肺挫裂伤,并双侧胸腔积血(约350ml),心脏破裂并心包积血(约160ml),肝
裂伤,肝包膜下血肿形成并破裂,腹腔积血(约860ml)。
朗友渊的心脏破口处可见大量增生的成纤维细胞,以及肝脏的挫伤并血肿形成部位可见大量单核及中性粒细胞浸润,结合案情朗友渊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了心脏的挫伤及肝内血肿形成,但当时并未发生破裂,随着出血加重及周边组织的变性导致了血肿突破肝包膜,发生破裂并腹腔积血。
朗友渊所受上述外伤符合巨大钝性暴力(交通事故)所致的损伤特点,损伤伴有明显的生活反应,为生前伤,且损伤严重,
共计出血量不少于2000ml,是导致其死亡的直接原因。
综上所述,结合案情分析认为朗友渊因外伤(交通事故)导致多器官严重挫裂伤并出血,因肝血肿破裂等,导致失血性休克及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六、鉴定意见。
郭友渊因交通事故致严重多器官损伤,最终因失血性休克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司法鉴定人:
钟西早副主任法医师
复核人:
乐东迟
授权签字人:
201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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