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docx
- 文档编号:7390148
- 上传时间:2023-01-23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5.03KB
青岛开发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docx
《青岛开发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开发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青岛开发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
青岛开发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
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方案
为加强青岛市黄岛区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确保销售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房源情况
本次销售的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盛世·嘉苑)位于昆仑山路以东、嘉陵江路(西延段)以南,共449套,全部为65平方米以下的套一或套二小户型,其中套一户型22套,套二户型427套。
二、销售价格
昆仑山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为3669元/平方米,每套住房的价格根据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基准价格上下不超过15%的幅度内确定(平均销售价格不高于基准价格),具体以开发建设单位公布的销售价格表为准。
三、申购条件
根据<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城市社区居委会和已完成村庄改造的社区居委会中(共67个),或从区外迁入本区落户,在我区实际居住连续满2年且不纳入农民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能够申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须具有我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户口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
(二)上年度人均收入不高于上年度青岛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青岛市规定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标准为22368元,月均1864元);
(三)家庭财产在调查期内不高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申请家庭成员人口数×22368元×6);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在申购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她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以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岛 开发区 昆仑山 路经 适用 住房 销售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