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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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制度
目录
1、前言----------------------------------------------1
2、操作规程---------------------------------------2-12
3、岗位责任制------------------------------------13-18
4、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9-22
5、设备管理制度----------------------------------23-24
6、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25
7、网络运行管理制度---------------------------------26
8、监控故障报告制度------------------------------27-28
9、监控异常情况还上报制度------------------------29-31
10日检查制度---------------------------------------30
11、巡检制度---------------------------------------31
前言
安全监控系统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各工作岗位上岗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有省厅颁发的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书;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
一、监控系统地面操作规程:
1、监控系统在装配过程中,主机与外部设备、外围设备、接口插件等连接,都必须在断电情况下进行,严禁带电操作,严禁热拔插。
2、整个监控系统的接地必须合理可靠。
3、整个监控系统已加电的情况下,严禁移动、搬动和起动;拆卸或搬运微机系统等要轻拿轻放,以防损坏机器。
4、双回路供电系统要始终保持一路电源供电,另一路电源断开状态,当原工作电源突然停电断开时,应在2分钟内启动另一路备用电源,同时断开原工作电源。
当双回路电源系统都停电时,注意观察不同断电源(小于2小时应更换)指示灯反供情况,当处于临界值,关闭计算机系统。
5、注意供电系统送电与关电顺序,送电时,先启动大功率设备,启动空调系统,打开微机系统的交充稳压装置,待交流稳电源装置电压稳定后,启动不间断电源,开机微机系统,关电顺序相反。
6、启动监控的硬件系统时,开机顺序办法:
启动外设和外围,设备(如显示器、打印机、传输接口等),后启动主机,停止运行时,顺序则相反。
7、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严禁修改监控操作系统设备及文件管理系统。
8、合理使用打印机,不宜过长时间连续执行打印操作,以免过度疲劳操作打印机。
9、操作人员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规定操作,造成责任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规程:
1、揭露煤层的矿井必须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2、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安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
3、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
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
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
5、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便携仪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
甲烷传感器每10天送校验中心校验;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调校1次。
三、操作准备:
1、上机前的准备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2)交接班内容包括:
①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
②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
③瓦斯变化异常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等。
(3)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
2、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备齐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说明书和图纸。
(2)、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
3、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监控设备必须在地面调试试运行24小时,正常后方可入井安装。
(2)、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
(3)、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
四、正常操作规程:
(一)机房操作规程
1、接班后,首先和通风科、调度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2、每隔30分种检查1次各种仪表的指示、机房温度、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
3、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或总工程师助理)审查签字。
4、与井下监测员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的校正。
5、停电的顺序是:
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
6、送电顺序是:
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
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
7、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的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
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试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
(二)地面检修操作规程:
1、隔爆检查的步骤是:
(1)按国际“GB3836.1-19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
(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
(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
(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
(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
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表明绝缘合格。
(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
2、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
(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
①粗调。
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
②精调。
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
③检验。
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前一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
(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
(三)地面传输电缆敷设与检查规程:
1、登高3米以上要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安全带必须拴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地方。
2、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不大于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用梯子要有防滑措施,梯脚挖坑或拴牢,并设专人扶梯子,人字梯挂钩必须挂牢。
3、2人同杆、同点工作时,先登者必须等另一人选好工作位置后,方准开始工作,同时要注意协调。
4、高空使用的工具、材料必须装在工具袋内吊送,不准抛扔,杆下不准站人。
5、架设的传输电缆,如与原有高压线交叉或邻近,必须先将原有高压线停电,并验电、放电、接地、短路,为防止中途送电,必须挂临时接地线后,方可进行架线作业。
6、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得从事高空架线作业。
7、架设楼顶与楼顶之间的传输电缆,必须先测量楼与楼之间的距离,把传输电缆用扎线扎在钢丝绳或铁丝上,一头在一楼顶固定好,然后另一头用2台不低于1吨的手拉葫芦,卡好扣环后循环上吊传输电缆,直至吊平拉直后,固定在另一楼顶上,手拉葫芦必须固定在确保1吨以上拉力的固定点上。
8、楼顶如无护栏,操作时工作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
9、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露天部分电气高空作业规定。
(四)井下安装操作规程:
1、设备搬运或安装时要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
2、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胶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不大于2米。
3、井下传输电缆在大巷敷设或检查时,如果有车辆行驶,敷设或检查人员要躲到躲避硐中,严禁行车时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
4、在有架空线的大巷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确保传输电缆与架空线有300-500毫米的距离,横跨架空线时必须停架空线的电后,方可进行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5、在暗斜井架设或检查传输电缆时,要和管辖单位联系好,并要慢慢下行敷设或检查,并时刻留意脚下台阶,以防地滑摔人。
6、在轨道上山或下山检查传输电缆时,首先要和下车场扒钩工、上车场司机联系好,明确不准提车或松车后,方准进入轨道上山(或下山)敷设或检查传输电缆,严禁行车时工作。
7、所设的传输电缆要:
(1)将所携带盘好的电缆放在一个固定地点,慢慢放出,并设专人看管。
(2)敷设人员要听从统一指挥,严禁各行其事,传输电缆通过巷道顶底板危险区段时,要首先观察顶底板有无危险,无危险方准操作,否则暂停敷设待处理好后再敷设。
(3)巷道中敷设传输电缆时,要指派一人在前面对所要敷设传输电缆放入电缆钩中,以免敷设后和其他通讯线不能形成统一。
(4)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张弛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8、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9、吊挂完毕后,方可与原有的电缆进行连接。
10、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
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
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符合机电设备安装连线要求。
11、安装分站时,严禁带电作业,严禁带电搬迁或移动电器设备及电缆,并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12、调试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井下电工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13、所停电的高压开关馈电处,必须派人看管,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标志牌。
14、停电范围影响到其他单位的,要取得联系,做好协调工作。
15、处理分站高压侧时,严禁一人单独作业。
16、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1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18、传感器在安装时,必须用梯子或木马,并扶牢后,再上人安装。
具体安装位置:
距顶不大于300毫米,距帮不小于200毫米。
若巷道中有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时,必须和所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联系安装时间,安装时必须和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停下运输机后,不安装完毕不准开机。
严禁在输送机运转中安装传感器。
拆除传感器时也应遵守此规定。
19、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等规定。
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
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
20、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69条规定。
断电值要符合省厅规定下调20%,和临煤安监发【2012】64号文规定。
21、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通风科、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五)井下维护操作规程:
1、每七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2、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
3、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少跟踪误差。
4、先用空气气样对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
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
5、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
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正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传感器要上井检修。
6、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
(六)便携式仪器的维护操作规程:
1、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仪器进行充电。
2、每隔7天对仪器的零点、精度、报警点进行一次调校。
3、检查仪器的完好性,确保仪器正常。
五、特殊操作规程:
1、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
(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
(3)应1人工作,1人监护。
严禁带电作业。
并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
2、瓦斯断电仪投入正常使用后,严禁随意进行试验。
若需试验必须有试验报告与所断电范围的单位管理人员协商好,方准进行试验。
3、断电试验完毕后,要等所断电范围内电源全部恢复正常时,试验人员方准离开现场。
4、分站出现故障,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更换。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岗位责任制
矿长:
为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在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监管系统的正常运行;要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保证传输消息真实可靠;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经常分析故障类别及解决办法。
安全副矿长:
对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检查各部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监控制度贯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保证实施;经常浏览矿井信息传输情况,对发生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情况,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总工程师:
根据本矿具体情况,负责制定各部门岗位责任制及相关工种人员操作规程,制定不真实消息上传处理方法;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学习,经常浏览矿井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安监科:
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的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本矿各种传感器、井下分站的校验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及时掌握矿井风量和采掘面的瓦斯含量,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提出解决的措施和方法,并组织实施。
调度室:
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监管系统正常运行的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生产动态;对井下出现的弄虚作假、消息不真实传输等隐患情况,要及时加以解决和处理,对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处理。
机电部门:
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该系统供电线路运行正常;深入现场第一线解决系统运行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系统的瓦斯电闭锁是否正常,传输线路是否存在隐患等情况;协调该系统检修与供电之间的关系,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处理监控人员汇报的隐患情况。
生产部门:
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包括:
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在开工前10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监控设备安装申请单》,由矿安全副总工程师审批后,送交监测部门。
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浏览矿井消息传输情况,及时掌握矿井采掘动态;督促测绘员及时做好系统的采掘跟踪和图纸填绘工作,杜绝越层越界和“三下”采煤,杜绝不真实消息上传。
安全员:
严格执行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井下第一线,抓好系统正常运行工作,专职管理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通讯电缆及局扇的“三专两闭锁”等装置。
如有损坏,须及时向安监科汇报处理。
发现监控系统运行中出现弄虚作假、不真实消息传输、瓦斯超限、无数据、无信号等重大隐患的,有权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处理,及时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
必须定期对瓦斯报表中记录的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测数据与甲烷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对照。
监控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检查和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各种职责和岗位责任制,制定工作要求、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3、负责检查本矿监控室各项工作。
4、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监管处理决定书,及时回复。
5、负责管理本矿维检员和监控员的工作。
6、负责确保煤矿监控室各项记录的完整、准确有效,并及时归档保存。
7、每天检查各种记录、故障登记表、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调校情况等是否进行详细记录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案。
8、负责提高煤矿监控室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9、定期深入井下,巡查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监控线路、传感器悬挂、分站安装等),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安全监控维检员岗位责任制
1、每班维检员负责井下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检查、巡检工作。
2、每班维检员要认真巡查井下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及各类传感器的运行情况以及各类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监控室主任。
3、维检员完成检查工作后要在井下指定地点值班待命,不得脱离岗位,以便及时的处理系统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4、维检员要做好安全监控系统的日检查制度和巡检制度。
日检查制度主要包括:
井下各安全监控系统线路、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甲烷传感器是否校验;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使用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测定值与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进行对照;将对照记录和检查结果报监控室。
巡检制度主要包括:
巡检工作每十天进行一次,维检员要对所有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值、断电值进行测试、校准;对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及故障电闭锁进行测试、检修。
5、维检员要认真填写巡检表和相关报表,并送监控室主任签字盖章。
并将巡检报告及时移交本矿监控室,由本矿监控室监控员及时上报县级监控调度室;并存档备案。
监控室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矿安全信息网络的全程监控工作,并将各种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正确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按规定处理,并向监控室主任和领导汇报,同时将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存档备案;
3、负责每天填写各种报表、故障记录、交接班记录、维修记录、联网数据上传情况,甲烷传感器校验情况的功能,并将资料存档备案;
4、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日志》、《异常情况处理登记表》;发现瓦斯超限、主扇停风、无数据、断线、曲线异常情况等立即通知煤矿监控室主任、矿值班领导,并将落实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存档备案;
5、监控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排除,必须立即通知矿监控室主任,同时填写《煤矿监控系统故障申告程序处理表》及时通知服务单位处理,同时上报县监控调度室备案,在故障期间煤矿必须安排维检员采取安全措施,并存档备案;
6、煤矿监控室监控员收到上级的监管处理决定书要及时通知矿监控室主任和矿值班领导,同时在十分钟将处理情况上报县监控调度室。
若情况消除则只向县监控调度室报送结果,以备核查;
7、煤矿监控室监控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统一,保证24小时专人值班。
安全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一、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记录及台帐:
1、设备、仪表台帐;
2、监测装置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监控中心值班日志;
7、监控中心文件、通知收发记录;
8、监控中心电话记录;
9、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10、要害场所出入登记表。
二、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报表:
1、矿井安全监测重点日报表;
2、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三、矿井安全监测机构应建立以下图纸:
1、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及装置布置图;
2、断电控制接线图。
四、要求
1、记录、台帐填写要求
(1)、值机员上班时实行交接班,认真查看交接班记录,确认全部了解情况并合乎交接班标准时,实行在《监控中心值班日志》上签字,证明完全交接班,下班人方可离岗。
(2)、非监控中心人员进入中心站,要遵守监控中心的规定,填写《要害场所出入登记表》。
(3)、收到或发出传真、文件、通知等时,需填写《监控中心收发记录》,并根据规定汇报有关领导及分管单位。
(4)、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故障;如井下探头断线、分站通讯中断、直流供电、无法上传数据、中心站软、硬件故障等问题,操作员要及时填写《瓦斯监控系统故障登记表》。
(5)、安全监控系统信息异常;如瓦斯高报、瓦斯高控、瓦斯低报、瓦斯低控、局扇开停、主扇开停、风速、温度、负压、水位等所有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操作员要及时填写《瓦斯监控系统信息异常记录表》。
(6)、当班所有出现的情况,包括收发记录、人员出入情况、瓦斯监控系统问题、更换探头等,填写在《监控中心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上。
(7)、当班所有出现的情况,如瓦斯监控系统出现的问题,进行汇报、指示等,并填写《监控中心异常情况汇报记录》。
(8)、当班所接、打电话的领导及业务单位对监控系统异常或故障情况的处理意见时,填写在《监控中心电话记录》上。
(9)、每班定点三次将监控数据填写在《中心站运行日志》。
(10)、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由检修人员填写《监控中心设备检修记录》。
(11)、根据监控设备增加、报废情况定期填写《监控系统设备、仪表使用台帐》。
(12)、进行瓦斯断电试验时,填写《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断电功能测试记录》。
2、报表填写、打印要求
(1)、零点班值机员接班后,负责打印前日安全监测监控重点日报表(内容包括各地点瓦斯、风速、抽放管道流量、温度、负压等模拟量)。
(2)、安全监测机构在每月5日、每季第一个月5日前将安全监测装置使用情况汇总填表,经主管业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
3、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图要求
(1)、必须按《通风安全图例》统一图例填图;
(2)必须季绘制、月补充、特殊情况(指新上传感器地点重点地区,如:
新开口工作面,串联工作面等)要及时补充填图;
(3)所有巷道标注必须清晰明了不得跨巷标注。
无图例的,依采掘工程平面原图例为准.
(4)绘制安全监测系统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的,要在有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的传感器上方划一标注线,注明其报警点、断电点和断电范围。
(5)绘安全监测系统图时,还必须填清每个传感器的使用地点和各段监测线路的长度等。
4、资料保存
(1)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定期保存,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
(2)日数据资料,保存五年以上。
(3)日报表和文字分析保存两年以上。
(4)上级通知、通报、传真电文和本单位下达的通知传真电文、分类保存两年以上。
(5)报警记录和瓦斯超限记录作为永久保存资料。
(6)中心站要建立存档保密制度,各数据和记录,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监控设备的规范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安全监控设备由总工程师统一协调管理,监控室主任具体分配和安排。
2、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统一存放于专用监控设备库房,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存放。
并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故障记录表、检修记录等表格对设备进行严格的管理。
2、监控设备未经监控室主任同意,维检员不得随意搬动、使用和更换,确需更换时报监控室主任同意。
3、井下安装的安全监控分站由维检员进行检查、维护,传感器等由维检员监督进行检查、维护,其他人员不得进行随意操作,以免造成设备损坏,影响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4、安全监控设备要保证足够完好的备品备件,以便设备损坏时立即进行更换,及时恢复监测工作正常运行。
5、监控设备损坏时,监控室主任要及时联系厂商人员到矿进行维修,保证安全监控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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