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汽车转让协议书附多种合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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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车转让协议书附多种合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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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汽车转让协议书附多种合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汽车转让协议书2019
售车方(甲方)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
甲方将自己所有的壹辆___色_____牌汽车(发动机号:
_____,车架号:
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遵照执行。
(一)双方达成交易金额为人民币万千元整(¥________.00),交易款一次付清,此交易价包括处理交易前违章费用,但不包括办理过户等转让手续费用。
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当面一次性付清交易款。
□银行卡支付:
甲方卡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
(二)自协议签订,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购车款起,该车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完成过户后乙方有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三)自协议签订,甲方提供相关资料协助乙方在壹个月内完成过户手续。
(四)双方约定该汽车自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以后以下事项:
1)所出现的一切问题(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2)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3)购车方(乙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售车方(甲方)无关;
(五)该汽车在本协议注明的转让日期(时间)之前,售车方(甲方)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法律纠纷与购车方(乙方)无关;
(六)售车方(甲方)向购车方(乙方)提供该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事后如调查发现售车方(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续、票据和证件系虚假、伪造证件,或车辆来历不明,购车方(乙方)有权退回车辆给售车方(甲方)并要求售车方(甲方)退回购车款,同时因伪造证件而给购车方(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产生相关的法律责任均由售车方(甲方)承担。
(七)该车转让以后办理年审、保险等事宜由乙方承担。
(八)本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售车方(甲方)签字:
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签字:
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签订日期: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填写就业协议应注意事项
甲方即用人单位,乙方为学生本人
1、必须用圆珠笔填写,填写要用力,不能出现错字!
2、甲方信息:
甲方必填信息:
用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单位性质
3、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名称必须是公司全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必须填人事部座机)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档案接收一栏不填,如果公司特别说明要接收档案请公司出示证明并提前打电话告知老师
4、乙方信息:
不能留空格,要全部填写,毕业时间填2019年7月
注意事项:
通信地址为武汉市武昌关凤路特1号,邮编430205
联系电话:
上面的联系电话填自己的,下面的填家庭电话(手机座机均可)
5、甲方乙方下面的一、二、三····九款可填可不填
6、看协议书右边
甲方(用人单位公章):
1、必须是公章/人事部章子/如果还不清楚就打电话给我注意必须是某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才可以
2、四页纸每页都要盖同样的公章,即有4个章子
3、主管部门(公章)可不盖
4、小卖部/专卖店/店面/小餐馆/··商行章子无效
乙方(毕业生):
签字,填写当天日期
7、协议书上不能出现涂改的痕迹,如不小心写错请停止填写,打电话回来征求学校意见;填好后请认真检查第四页是否清晰,如不清晰请在第二页描写一遍,只能在第二页描写!
8、注意甲方联系人姓名必须和经办人签名一致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注意交易房屋的权属情况,主要指审查交易房屋有无抵押或存在其他共有人。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共有房屋(例如夫妻共同共有)转让必须征得所有共有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注意审查房屋价款、其他费用及佣金。
房屋价款应该由买房者与出卖人进行协商,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二手房买卖都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的,因此,为防止不法中介故意抬高房价牟利,有必要充分了解交易房屋的出卖人的委托价,最好在中介机构的组织下直接与出卖人进行协商。
除房价之外,还要明确交易税费的承担,另外,有些房屋有附属设施的,也应该明确价款。
而对中介佣金应该明确委托价格、服务内容、佣金数额,并有必要对交易失败后佣金的退还做出约定。
第三,必须对付款方式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这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最为关键的一点,交易双方常常由于某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不明而产生纠纷。
付款方式一般分为双方自行交易或中介机构代收、代付,委托中介机构代收、代付能够适当降低风险。
目前,房款一般分三笔支付,除定金外,还有首付款和尾款,每笔款项的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都应该明确、具体。
另外,如采取按揭购房或转按揭购房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没有申请到预期的贷款额度的解决方法要先前进行特别约定。
第四,注意对交房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包括交房时间、交房条件、相关费用的支付等。
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交房时间,交房条件及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负担。
第五,注意确定违约责任条款和救济方式。
确定违约责任条款有利于防止违约行为的产生,维护守约方的权益,合同应该对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订金或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免责情景、担保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
而一方违约后的救济方式通常包括诉讼或仲裁,买卖双方可以选择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同意采用仲裁的形式解决纠纷,应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写清明确的条款。
债权转让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债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四)、必须有转让通知。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
二、债权转让需要注意的问题
1、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
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
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
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
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如经对方承诺,则成立新合同,已不属于债权转让的范畴。
2、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各国民法对债权的转让是否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存在不同的主张。
一种是自由主义。
德国民法典主张债权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
美国法实际也是承认合同权利的转让无须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另一种是通知主义。
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主张债权转让以通知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承诺为必要。
第三种是债务人同意主义。
《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和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这种规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过于严格,不利于商品交换的发展。
而《合同法》第80条规定: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两种立法有所冲突。
实践中如采用债务人同意主义不利于交易便利,如采用自由主义又不利于交易安全。
因此,合同法确定的通知主义既承认了债权转让是债权人的处分行为,为债权人的自由处分提供了便利和保护,又保护了债务人不因债权人将债权转让于他人而蒙受不测之损害。
“因债务人向谁清偿债务于他并无多大关系。
如果因转让而使债务人履行费用增加,则原债权人应当承担。
”
3、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依照《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如果系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其债权转让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合同法》第87条也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也就是说,一般合同的成立是当事人自愿原则,但对于法律规定应由国家批准的合同,不得随意转让,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转让无效。
4、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如果一方当事人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转让无效。
合同被撤销后,受让人已接受债务人清偿的,应作为不当得利返还原债权人。
5、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
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
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为逃避法律的制裁而转让债权。
比如,某甲单位与某乙单位之间违反国家金融法规规定,达成了企业之间的借贷协议,某甲单位借给某乙单位资金20万元,借期2年,收取高额年息20%。
某甲在已经收取了一年的利息后,某乙逾期未偿付借款本金和其他利息。
某甲如果此时诉至法院,要求某乙偿还本息,法院虽然会支持乙之请求,但也会对某甲已经收取的利息和对某乙约定取得的利息予以追缴。
某甲如果将这笔债权转让给丙,某丙可以受让人的身份起诉,要求某乙偿还转让后的债权。
这样转换后,案件由原来的应处罚的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纠纷摇身变为合法的债权追偿纠纷。
法院不能再对某丙给予处罚,这将极大地损害国家金融秩序。
因此债权转让的前提必须是合法的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转让无效。
由于转让无效致使受让人受损的,转让人应予以赔偿。
6、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
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
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
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比如保证债权为担保主债权而存在,若与主债权分离,其担保性质自然丧失,所以不得单独转让。
第三种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债权转让的禁止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也可以在合同订立之后另行约定,但必须在债权尚未转让之前作出,否则转让有效。
第四种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该注意哪些内容
一、合同债权的转让: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三种情况下例外: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例如基于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伙合同.保证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对方批准.同意,但应通知,此通知一经送达对方,转让完成。
此通知可以书面可口头,但以书面为宜。
甲乙签订买卖合同,甲向乙出售木材,乙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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