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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度国有建设用地
鄂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鄂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三月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一)编制目的
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落实产业用地政策,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客观、准确了解实际用地需求,保障鄂州市2019年重点产业建设、生态环保建设、民生改善建设、城市功能提升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提高土地供应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促进鄂州市经济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合鄂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状况,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意义
《鄂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做好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衔接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的重要依据。
具体意义体现在:
第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增强政府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第二、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第三、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国土资源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
(三)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07);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
(6)《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7)《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8)《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9)《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
(10)《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用地出让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01号);
(1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部令第66号《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13)《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发〔2016〕67号);
(14)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的指导意见》;
(15)《自然资源部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源〔2018〕1号);
(16)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17)《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土资源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办发〔2018〕62号);
(18)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闲置土地认定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18〕1号);
(19)《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批而未供”建设用地消化处置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18〕2号);
(20)《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服务乡村振兴的通知》(鄂土资发〔2018〕7号);
(21)《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用地挂钩指标交易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技术依据
(1)《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3)《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
(4)《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
(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56号);
(7)《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8)《鄂州市历年供地情况统计台账》;
(9)《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0)《2010-2018年鄂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1)《2018年度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12)《2019年鄂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13)其他相关文件。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城市建设和发展,促进土地储备供应良性循环为目标,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优先保障近期重点建设项目、住宅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用地需求,准确把握土地市场走势,合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节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供应力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
(二)基本原则
1.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实行严格控制,在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着力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的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强度以及产出强度,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3.供需平衡原则
按供需平衡的原则,结合宏观调控政策、土地市场需求变化、储备土地情况等安排土地供应的数量、结构、布局和时序等。
供应总量与投资规模挂钩、供地结构与产业发展政策挂钩、供地布局与区域经济政策挂钩、供地时序与土地市场和其他要素市场发展的冷热状况挂钩,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达到动态平衡。
4.有保有压原则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用地计划指标安排要向保障性住房、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领域倾斜;优先保障已列入政府新增投资计划的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控制新上项目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能耗、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城镇建设用地,重点保障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
三、计划编制的范围及期限
(一)计划编制的范围
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范围为鄂州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二)计划编制的期限
鄂州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9年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23.91公顷以内。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9年度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64.06公顷,商服用地12.37公顷,住宅用地173.09公顷(其中: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91公顷,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6.91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66.18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127.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3.23公顷,特殊用地16.0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0公顷。
各类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面积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表1鄂州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结构表
单位:
公顷
序号
用途
面积
比例
1
工矿仓储用地
64.06
7.78%
2
商服用地
12.37
1.50%
3
住宅用地
173.09
21.01%
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5.09
9.11%
5
交通运输用地
483.23
58.65%
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0
0.00%
7
特殊用地
16.07
1.95%
合计
823.91
100.00%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
1.商服用地的布局
鄂州市2019年商服用地供应12.37公顷,主要分布在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等地。
2.工矿仓储用地布局
鄂州市2019年工矿仓储用地供应64.06公顷,主要布局在鄂城区、鄂州经济开发区。
3.住宅用地的布局
鄂州市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173.09公顷。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91公顷,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6.91公顷,主要分布在华容区、梁子湖区等地;商品住房用地166.18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127.82公顷,主要布局在鄂城区、华容区、西山街道办事处等地。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
鄂州市2019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75.09公顷。
其中公用设施用地72.38公顷,主要布局在鄂城区、鄂州经济开发区;教育用地1.05公顷,主要布局在凤凰街道办事处;社会福利用地1.66公顷,主要布局在华容区。
5.交通运输用地
鄂州市2019年交通运输用地供应483.23公顷,主要为鄂咸高速、鄂州南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G316鄂州泽林至樊口段改线工程、鄂城区s203机场快速通道的建设等。
6.特殊用地
鄂州市2018年特殊用地供应16.07公顷,主要为长山生态陵园二期项目。
(四)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
2019年鄂州市计划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中的商品房、工矿仓储用地及部分交通运输用地等计划以出让方法供应,住宅用地中的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部分交通运输用地和特殊用地以划拨方式供给。
2019年度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中,工矿仓储用地64.06公顷,商服用地12.37公顷,住宅用地173.09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6.91公顷,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6.91公顷;商品住房用地166.18公顷,其中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127.8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75.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83.23公顷,特殊用地16.07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0.00公顷。
以出让方法供给的面积有176.68公顷,一般以招拍挂方式供给;以划拨方式供给的有647.23公顷,划拨供应的主要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部分住宅用地和部分交通运输用地。
综上所述,鄂州市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以出让方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176.68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21.44%,以划拨方式供给的土地面积为647.23公顷土地,所占比例为78.56%。
五、政策导向
(一)全面推进鄂州机场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支撑作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经济爬坡过坎的大考之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攻坚之年,也是全市深入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大干之年。
我市将全面加快鄂州机场建设。
推进机场工可和初步设计通过民航审批,全面完成机场开工前所有法定前置审批。
启动机场主体工程建设,做好征地拆迁、矛盾调处等综合协调服务。
加快配套项目建设,完成走马湖水系综合治理,启动机场安置小区二期工程,推进机场快速通道(S203鄂州段)、配套电力工程、污水处理等工程。
完成机场航油码头及机场高速项目前期工作。
同时稳步推进空港经济发展。
启动机场核心区10平方公里空港经济产业园建设,加强与招商局集团等大型企业合作,围绕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飞机改装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导入一批大项目、好项目。
重点加快铠尔慷智能装备制造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加快鄂咸高速建设。
合理布局生态公墓,改造提升团山公墓,加强殡葬市场治理。
推动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二)实行分区域差别化调整政策,科学安排住房用地供应
2018年,鄂州市政府积极响应中央“房住不炒”的政策,有针对性地增加有效供给,抓紧调整土地和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加强资金管控,有效降低金融杠杆,防范市场风险;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遏制投机炒作,支持和满足群众刚性居住需求。
坚持因城施策,促进供求平衡,合理引导预期,整治市场秩序,坚决遏制房价上涨。
加快建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三)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公用设施项目建设
2019年3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全省十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鄂州市将做好以下6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加强规划引领。
二是着力加强创新生态建设。
三是着力推进项目建设。
四是着力加强龙头企业培育。
五是着力推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
六是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重点支持公用设施工程,加快500千伏变电站、高山无线电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基本实现城乡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提高污水综合处理能力;加快机场建设、鄂咸高速、G316鄂州泽林至樊口段改线工程、鄂州南互通连接线工程等交通运输项目,稳步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四)加快存量土地盘活,实现节约集约用地
持续做好闲置土地的专项督查和清理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从政府、企业两个方面着手,坚决杜绝闲置土地的产生,尤其对于两年以上的闲置土地更要处以严厉处罚。
完善土地储备和出让机制,通过计划编制合理确定各功能区的土地供应量和结构,精准供地,严格土地执法,最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土地,控制低端增量,同时加强土地供应后的监督管理,确保有效供应,及时清查闲置土地,为新经济释放发展空间,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六、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结合鄂州市近年通过土地供应计划等宏观调控手段参与区域经济发展建设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就确保2019年土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达成共识、建立机制
各单位要主动以更高起点、更高标准谋划土地供应和资源配置、主动把具体工作统一到全市功能定位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以土地供应为抓手,推进土地资源在空间和结构上优化配置。
(二)统筹协调,明确责任
为切实加强计划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效果,各部门齐心协力,分工明确。
规划、国土部门统筹协调“十三五”期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目标,以区为主体,在经营性用地供应中,建立土地供应监管系统,加强供后监管。
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在项目立项、规划、供地、建设等各环节,协同对接具体项目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
(三)突出重点、保障民生
在鄂州市供地计划实施中,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措施,切实满足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需求。
同时做好被征地农民市民化工作。
以空港物流、临空制造和城市服务业为重点,因人制宜开展就业培训,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
健全政策体系,解决被征地农民业教保医问题。
提高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让被征地农民安居乐业。
(四)拓宽融资方式和渠道
为保障项目落地,应当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及专项债券基金支持。
深化住建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加大项目推介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
加强银企合作与银政沟通,主动搭建“政、银、企、社”合作平台,积极争取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吸引更多金融机构加大对住建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
(五)建立供应计划动态管理机制,针对性解决供应问题
将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完成情况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进行动态监管,定期查看计划项目用地供应实际情况,针对尚未供应用地的项目分派专人负责跟踪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协调推进;对年度内未能供应的项目加以重视,深究其原因,并与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相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实施,提高计划实施率。
附表:
附表一鄂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一鄂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公顷,%
合计
商业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房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管理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1
2
3
4
5
6
7
8
9
10
823.91
12.37
64.06
173.09
6.91
166.18
75.09
483.23
0
16.07
附表二鄂州市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附表二鄂州市2019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
公顷,%
供地总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
商品住房用地
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占比
小计
其中:
存量用地
其中:
增量用地
保障性住房用地
各类棚户区改造用地
公共租赁房
限价商品房
其中:
中小套型商品住房
合计
存量用地
增量用地
廉租房
经济适用房
其中:
廉租房
其中:
经济适用房
其中:
中小套型商品房
划拨
出让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73.09
15.23
157.86
6.91
3.04
3.87
0.00
0.00
6.91
0.00
0.00
6.91
0.00
0.00
0.00
166.18
127.82
77.84
附表三鄂州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列表
附表三鄂州市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列表
单位:
公顷,万套
分类
廉租房
公租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
城市棚户区改造
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林区棚户区改造
垦区危房改造
合计
任务套数(万套)
——
——
——
——
0.1036
——
——
——
0.1036
套均建筑面积(平方米)
——
——
——
——
120
——
——
——
——
容积率
——
——
——
——
1.8
——
——
——
——
用地面积(公顷)
——
——
——
——
6.91
——
——
——
6.91
附表四:
鄂州市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
序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宗地用途
供地方式
备注
(公顷)
1
花湖镇胄山村
5.3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花湖污水处理厂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4批次)
2
燕矶镇嵩山村、燕矶村
6.86
住宅用地
划拨
燕矶安置点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18批次)
3
燕矶镇嵩山村
12.19
住宅用地
划拨
燕矶安置点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20批次)
4
燕矶镇嵩山村
20.14
住宅用地
划拨
燕矶安置点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21批次)
5
碧石渡镇龙会山村、汀祖镇凤凰村、桂花村
4.2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500千伏变电站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27批次)
6
沙窝乡新湾村、走马村
26.74
工矿仓储用地
划拨
土石料堆场、重载车道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47批次)
7
燕矶镇嵩山村、燕矶村、路牌村、龙山村、青山村、车湖村,杨叶镇古塘村、团山村、平石村、杨叶村
67.23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机场快速通道项目(鄂城区s203机场快速通道)
8
新庙镇文塘村、英山村、将军村、茅草村,燕矶镇鸭畈村、沙塘村、池湖村、杨岭村、茨塘村、马山村、映山村、磨山村、燕矶村、路牌村、龙山村、青山村,花湖镇八庙村,沙窝乡草坡村、黄山村、加奖村、新湾村、走马村、渔坝村
62.5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花马湖水系综合治理
9
新庙镇水月村
0.2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鄂州市高山无线电项目
10
庙岭镇庙岭村
21.23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恒大童世界(华容区2017年度第27批次)
11
庙岭镇庙岭村
5.68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恒大童世界华容区2017年度第28批次
12
庙岭镇庙岭村
17.25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恒大童世界(华容区2018年度第13批次)
13
庙岭镇庙岭村
20.5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恒大童世界(华容区2018年度第14批次)
14
沙窝乡沙窝村
16.07
特殊用地
划拨
长山生态陵园二期(鄂城区2018年度第3批次)
15
华山村
18.86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铠尔慷智能制造项目二期(鄂城区2018年度第21批次)
16
蒲团乡周屴村
7.05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宏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鄂州市2018年度第3批次)
17
凤凰街道洋澜村
1.0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鄂州市2017年度第1批次(鄂州高中综合实验楼)
18
花湖镇华山村
1.71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金冠沛石材(鄂城区2017年度第19批次)
19
泽林镇兴桥村、碧石渡镇金盆村、李家边村
13.96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鄂州南互通连接线工程项目(鄂城区2017年度第37批次)
20
泽林镇翁垴村、大山村、镇农场
9.12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G316鄂州泽林至樊口段改线工程(鄂城区2017年度第45批次)
21
石竹村
1.66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划拨
鄂州市华容区石竹生态养老院项目
22
华容镇铁咀村、刘花村境内
2.29
住宅用地
划拨
铁咀社区
23
红莲湖新区大廖村
4.62
住宅用地
划拨
红莲湖新区棚户区三期工程(华容区2017年度第11批次)
24
鄂州市经济开发区旭光大道10号
1.33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全兴检测站
25
华容镇周汤村、凉亭村
1.17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华容区2018年度第1批次
26
杜山镇徐东村
1.22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鄂城区2018年度第23批次
27
沙窝乡胡桥村宝团村
2.1
住宅用地
出让
鄂城区2018年度第1批次
28
华容镇周汤村
2.15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华容区2017年度第14批次(增减挂钩)
29
涂家垴镇官塘村
0.25
商服用地
出让
加油站(梁子湖区2018年度第2批次)
30
燕矶镇马元村、杨岭村
13.38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鄂州市2018年度第12批次
31
燕矶镇马山村、马元村、杨岭村
22.72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鄂州市2018年度第13批次
32
西山街道办事处小桥村、新庙镇洪港村
15.85
住宅用地
出让
鄂州市2018年度第17批次
33
燕矶镇茨塘村、马元村、杨岭村
17.08
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出让
鄂州市2018年度第18批次
34
鄂咸高速
391.59
交通运输用地
划拨
自然资函【2018】344号
35
杜山村
8.48
工矿仓储用地
出让
精准医疗项目(鄂州市2016年第25批次)
小计
8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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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鄂州市 国有 建设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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