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精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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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精品
2019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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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1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政府的必由之路。
党的大明确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作为一名来自区县政府的人大代表,结合多年的工作实践和体会,通过与部分省人大代表、相关专家进行交流,广泛借鉴省外成功经验,形成该调研报告。
一、加快推进四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迫在眉睫一新形势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当前,四川同全国各地一样,改革步入深水区和攻坚期。
就政府自身建设而言,改革必须破除部门既得权力和利益格局形成的阻力,必须改变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的现象。
政府部门的权力集中在行政审批领域。
顺应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必须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从而不断提高广大公民和法人的满意度。
二新目标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川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努力实现三个翻番、五个提升的奋斗目标。
目标催人奋进,关键在于加快发展。
四川要加快发展,重点是抓招商、增投资、上项目。
只有栽下梧桐树,才能引来金凤凰只有优化服务,打造一流的政务环境,才能实现四川的快速发展。
在制度上,就需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审批权限,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三新成果迫切需要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四川虽偏居西部,但通过各级各部门的齐心协力,取得较为可喜的成果。
2019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2019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2019年以来,全省先后10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和调整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由2906项减少到478项。
同时,规范了审批行为,优化了审批程序,行政效率有所提高。
但改革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前我们既要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更要乘胜追击,扩大战果,因此不能须臾懈怠,不能半点停顿,否则可能前功尽弃。
二、四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一行政审批的项目有待进一步减少。
调查发现,不少企业认为相关政府部门虽然大幅削减了审批项目的数量,但多数是监管风险高或不收费的项目;对于涉及经济事务的可收费项目,却采取化零为整的方式加以保留。
因此,减少行政审批的数量与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程度不成正比,审批项目仍有进一步缩减的空间。
二行政审批的流程有待进一步优化。
一些政府部门对审批流程的改进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缺乏与相关平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只是对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作一些局部的改良。
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一些部门仍然存在审批的前置条件过多过细;审批流程重复、阻塞。
以市政项目为例,在各项工作顺利的情况下,从立项、用地预审、选址、环评、节能、可研、规划许可、土地、消防、设计审批、概预算审批等需16个环节219个工作日,还未计入项目本身需要的勘察、规划、设计、其它资料准备、方案图纸修改和专题论证研究的时间。
由于项目审批一环扣一环,若某一阶段不批,则下一阶段就无法实施,项目单位开展工作相当被动。
更严重的是,部分审批甚至相互前置。
例如新上企业在生产经营前,应在发改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规定,办理备案登记证时需要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环评批复意见,办理环评批复又需要提供备案登记证,发改、工商、环保三个部门的审批事项互为前置,又都有相关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更无法投产运行。
据了解,某地来川的客商投资一个项目,相关部门的公章盖了80多个。
最后,该客商感慨四川是一个休闲的天府,却不是一个干事创业的好地方。
此例子虽不一定具有代表性,但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审批流程的繁杂以及效能的低下。
三行政审批的授权有待进一步到位。
一些地方的政务服务中心存在定位不明确,管理权限和职责不到位,对审批窗口授权不充分,不能实现窗口接件与部门审批的前后台联动,当场办结率低,甚至变成单纯的接件窗口。
四行政审批的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一些政府部门只审批不监管,或重审批轻监管;有的监管手段单一,监管不到位;甚至有个别人受利益驱动滥用监管权。
同时,虽然有些政府部门出台了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制度,但缺乏落实审批责任制度的可操作的程序和具体行动。
公众反映最强烈、最难解决的3个难题拖、卡、推现象便屡禁不绝。
三、省外成功经验一浙江省行政审批向下放权。
20年6月27日,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服务保障改善发展环境,大力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压缩办事时限,做到能放就放、能减则减、能快则快。
20年9月24日,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依法交办、委托等方式,向各设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放406项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
二海南省行政审批实行三集中。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审批事项、审批权力、审批人员三集中,其核心是审批权的集中。
通过集中审批权,并配合监督制衡机制,海南实现了对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权的有序管理,提高了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
以海南省住建厅为例,该厅有48项审批事项,以前分散在7个内设处室,由3位领导分管,涉及53位审批工作人员,使用7枚行政审批专用章进行审批。
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后,改为11人一个窗口对外,首席代表全权审批,只需1枚审批专用章。
三广东省行政审批先行先试。
国务院批准广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其主要思路是以取消为主、转移下放为辅,宽准入、严监管,其独特处在于部分中央设定的审批事项经向上汇报争取后也被改革掉。
20年7月17日,广东省公布了省政府20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第一批目录,全部调整事项达到354项,占省级政府现有实际审批项目的13以上。
其中,明确取消的有179项、转移的有55项、下放的有115项、委托管理的有5项。
20年11月23日,印发《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提出到20年,省内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网上审批办理率90。
四、加快推进四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建议一科学确定目标。
力争通过4-5年努力,实现西部地区透明度最高、效率最高和收费最少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省级相关部门有必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在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路线图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年度工作目标。
二设定基本原则。
一是效率优先原则。
要按照规矩服从效率、权限服从效果的要求,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下大力气削减审批事项,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全省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跨越提升。
二是注意中立原则。
建议由省编办这个相对超脱的部门牵头审批改革,其他同属相对超脱的省委政研室、省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协助,从而破除核心权力部门自我改革难题。
三是社会协同原则。
建议广泛召开企业、社会组织、行业专家座谈会,广泛发放调查问卷表,详细听取审批行为相对人的意见,打好一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人民战争。
三选择合适路径。
1做好省级层面的顶层设计。
对于依据省人大制定的有关法规而设立的相关审批,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经论证不合理的,建议省人大修订有关法规,从而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为加快发展清除障碍。
同时,建议省政府在加强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原则,尽快出台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文件体系,如《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简化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的意见》、《关于优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业项目、旅游项目、房地产项目等四类建设项目联合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审批程序的实施方案》、《关于下放或委托市州审批投资建设项目有关审批事项的实施意见》、《关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
2突出重点深化改革。
根据中央部署,结合四川实际,着力在三大领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投资领域。
与投资审批相关的企业登记注册,目前前置审批项目多、环节多。
因此,建议改革企业登记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是社会事业领域。
现在以审批代替服务的现象、政府大包大揽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对此,一方面要下决心减少或下放审批权限;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逐步把部分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转移给成熟的社会组织。
三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领域。
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临时性行政许可有效期只有1年,超过1年仍需实施的,必须上升到法规,如果1年之内没有上升到法规,就自动取消。
3再造审批办理流程。
一是突出高效化,全面优化审批流程,做到减事项、减流程,特别是着力消除部分审批事项相互前置的羁绊。
二是突出便民化,分领域编制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内容涉及办理依据、办理机构、审批条件、审批数量、申请材料等,切实方便企业办事。
三是突出集中化,建议借鉴海南模式优化省级部门机构设置,实行三集中。
四是突出标准化,全面实行阳光审批,凡工作流程中不涉及的事项和材料,不得要求企业或相关组织提供。
4强化审批监管。
加快创新和强化政府监管机制,建议省级各部门针对每一项取消、下放、转移的事项,紧密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逐一制定相应的具体监管办法,充分发挥各类社会主体的作用,着力构建行政管理、社会自治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综合监管体系,防止出现管理真空。
四强化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建议省政府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有审批权的省级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抓,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切实摆脱固有利益的束缚,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换来四川加快发展的无限生机。
2强化工作监督。
省人大每年组织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视察活动,听取省政府的工作报告,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3强化技术保障。
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着力建设全川统一使用的通用审批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服务平台,拓展完善网上审批服务大厅的功能,抓好人员培训,全面推行网上审批,促进审批提速提效。
4强化社会评价。
坚持开门搞改革,建议由省统计局、省监察局牵头,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建立四川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众评价体系,完善行政审批绩效考核制度,强化效能问责,做到审批提速不越轨、加快不违规,确保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例2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创新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管理及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工作的服务质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大河西先导区行政审批试点改革的总体要求,现就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通过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力争审批环节明显减少、审批行为得到规范、审批效率显著提高、审批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构建科学、规范、透明、高效的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二、审批原则一集中原则。
一是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先导区管委会设置一个专门的政务窗口,统一受理4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报批卷宗,统一对外发卷。
二是集中统征土地,先导区范围内征用土地,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进行。
三是涉及项目建设的行政事业性税费集中在三个环节收取,即所有土地税费统一在土地呈报批准后、用地审批发证之前收取,商品房项目报建费统一在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收取非商品房则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收取,房产契税统一在产权证发放前收取。
二公开原则。
先导区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流程、项目申报条件、行政许可时限、办理责任人等内容将全部向社会公布,为办事人创造一个公开透明的办事环境。
三精减原则。
先导区管委会将履行11个市级行政审批部门44项行政许可或审批工作职能。
先导区建设项目审批以规划审批为主线,国土、建设、环保、房产等审批为辅线,其报建总时限利用大部委办公的平台,通过各审批环节的整合、并联,原体外环节的纳入、简化,统筹利用各部门资源来予以压缩,而并非简单的压缩某个办事环节时限,并力争单个审批项目报建总时限在原各部门承诺的总审批时限基础上再缩短50。
四便民原则。
为减少当事人往返行政审批机关的次数,降低项目报批成本,对当事人申报的行政许可事项所必需的资料,窗口工作人员须一次性告知。
根据当事人的自主选择,对所有行政报批事项均可由先导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行全程代理,跟踪服务。
五廉洁原则。
在行政许可过程中,明确界定各级行政审批人员的职能职责,保持政策的刚性与连续性,实行电子化办公,建立部门之间、处室之间相互监督办事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和效能考核机制,真正做到精减廉洁,公开便民。
三、土地征用、转用、供应基本流程一土地征用、转用、供地分三个阶段进行,即用地预审,土地征用、转用报批,土地供应。
先导区所有用地均由先导区管委会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下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征、转,统一储备,统一安置补偿,统一供地。
1、用地预审。
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1用地、规划申请表2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或土地开发利用方案【省级审批部门有要求的即需要该项资料】31500至12019地形图4土地规划调整批文若需调整规划的5其他相关资料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由国土处组织本部规划处、环境资源处进行用地预审,主要审查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是否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是否符合环保的要求、是否属禁止、限制供地范围项目用地等,审查通过出具预审报告,规划条件,划定规划定点蓝线。
2、土地征用、转用报批。
由储备交易中心准备下列资料1用地预审阶段的所有资料及预审报告2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汇总表及拟占土地权属证明国土分局承担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和勘测定界图、土地利用现状图4预征土地公告国土分局承担5听证笔录有听证要求的、国土分局承担6补充耕地验收文件占用耕地的7相关部门意见8其他相关资料报国土规划部审查,规划处审查合格发《规划用地许可证》,国土处审查合格划调查红线,编制一书四方案,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情况及压覆矿产、地质灾害等情况,各处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省、国务院审批。
3、土地供应。
上述地块经省、国务院审查批准后,交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统一储备。
根据土地开发进度,由储备交易中心协调区级政府搞好土地安置补偿工作。
4、土地划拨。
地块符合划拨条件的,由项目申请人准备下列资料1用地申请表2选址意见书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提供、立项文件由项目建设部提供31500至12019下基层调研报告地形图、红线图4测量测绘成果表5单位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6法人委托书原件7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先导区管委会同意土地划拨批文9其他相关资料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查并上报先导区管委会审批后发划拨决定书及划拨土地红线图。
5、土地出让。
地块进行招、拍、挂出让,由项目建设部就项目准入、投资强度等问题提出审核意见,由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尽可能做好该地块的规划要点及控制性详规。
规划一旦确定即不再变更,土地招、拍、挂出让后,不得改变土地性质,不得修改容积率,不得减少公共绿地,不得占用公共配套设施用地。
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用地人将土地交回管委会重新招、拍、挂。
储备交易中心根据规划编制土地出让方案,测算土地出让金,测算土地供应后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有税费,一并列入土地成本,报国土规划部国土处审批后,上报先导区管委会批准,由储备交易中心组织招、拍、挂出让,项目用地单位取得出让土地后在建设过程中不再向行政管理部门缴纳任何税费。
项目用地单位通过划拨、出让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交清所有税费后,准备相关资料报国土处审查,核发《土地使用证》。
四、项目建设报批、预售、竣工验收一项目建设报批分五个阶段,即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竣工验收。
1、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2土地权属资料红线图、土地使用证、土地出让合同等3总平面图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国土规划部规划处审查总平面图,环境资源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规划处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1上一步骤中所有资料2相关设计文件和图纸由建筑房产处牵头,规划处、环境资源处参与,审查合格后签发批复文件。
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核发两证分别由规划处、建筑房产处牵头,环境资源处参与,同步进行。
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由项目建设人准备各类设计图件报规划处审查,规划处审查上述资料,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各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国家投资项目及国有控股企业先由项目建设部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社会化运作模式组织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招投标。
再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下列资料1施工项目报批表2中标通知书非公有制企业不须提供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实表及建筑工地计划生育管理登记表5建设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报告由国土规划部建筑房产处审查上述资料,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商品房预售。
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以下资料1房地产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2土地使用权证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审查批准的报建图7工程进度证明材料8商业房预售及物业管理方案由建筑房产处审查合格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7、竣工验收。
项目建设部以向符合条件的各级质监、安监部门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在建项目实行全程监管。
项目建设完工后,由项目建设人准备上述流程各项资料,由项目建设部组织,国土规划部各处参与,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对竣工项目进行综合验收,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由国土处发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房产处发《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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