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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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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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
落地式脚手架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批准: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备注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质监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范围
合同性质
主体结构
总承包单位
桩基工程
分包单位
支护单位
分包单位
检测单位
见证检测
第三方机构
基坑监测
第三方机构
实体检测
第三方机构
沉降观测
第三方机构
占地面积
48552.49m2
总建筑面积
210283.48m2
建筑单体
工程
本项目共有11幢单体建筑及1栋3层幼儿园
建筑层数
及层高
25层~33层,建筑高度为93.75m~90.8m,层高为3.02m
主体结构型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
基础形式
桩基+筏板
质量目标
合格,且第三方质量评估机构对总包实测实量、观感评定、内业资料(包含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分比不低于85分。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施工合同工期
735日历天
工程造价
2.8亿元
二、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公司GB/T19001-2016/ISO9001:
2015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4.GB/T24001-2016/ISO14001:
2015环境管理体系
5.GB/T28001-2011/OHSAS18001:
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6.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7.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
8.有关的验收规范及规范
9.《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13.《建筑施工高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
14.《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
15.《钢丝绳国家标准》(GB8918-2006);
1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三、设计要求
编制说明:
根据设计文件、相关图集、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相关节点做法及大样图列入。
四、监理工作流程
1、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流程图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2、落地式脚手架检查验收流程图
五、监理工作要点:
1、地基与基础的承载力的强度。
2、钢管杆件直径、壁厚及规格。
3、立杆底部的固定及杆件间距。
4、连墙件的设置。
5、安全网的材料及张挂和架体防护。
6、脚手板的材质及铺设和层间防护。
7、脚手架搭设的安全控制。
8、脚手架拆除的安全控制。
9、架手架的检查验收。
六、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监理工作方法:
1、监理巡视检查:
(1)检查钢管、扣件等原材料情况,如发现异常,监理可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材料见证取样或整改;
(2)检查施工前现场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技术交底、三级教育是否落实,架子工是否持证上岗,劳保用品是否配备到位。
如发现异常,监理可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2、旁站监理:
对外脚手架安装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着重督促施工方相关管理人员到位到岗,外架体要求按方案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如有违反,监理可通知施工单位整改,严重的报告总监理签发工程暂停令
3、监理平行检验:
根据验收规范及有关要求进行平行检验,建立监理平行检验数据。
(二)监理工作措施:
1、口头通知要求施工方整改;
2、通过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形式限期整改;
3、下发工程暂停令。
七、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一)搭设顺序
脚手架搭设顺序:
铺垫木→立杆→扫地杆→第一步纵向水平杆→第一步横向水平杆→搭设临时支撑→第二步纵向水平杆→第二步横向水平杆→与结构拉接固定→铺脚手板→绑扎护栏→绑扎挡脚板→挂网防护。
(二)施工准备
1、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向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2、应按本规范的规定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
调托撑等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3、经检验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平稳,堆放场地不
得有积水。
4、应清除搭设场地杂物,平整搭设场地,并应使排水畅通。
(三)地基与基础
1、脚手架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应根据脚手架所受荷载、搭设高度、搭设场地
土质情况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
有关规定进行。
2、压实填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的相关规定;灰土地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相关规定。
3、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50mm~100mm。
4、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
位。
(四)搭设要求及搭设施工过程的检查
搭设要求:
1、单、双排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
件以上两步;如果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撑拉固定等措施与建筑结构拉结。
2、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本规范表8.2.4的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3、底座安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座、垫板均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
(2)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200㎜的木垫板。
4、立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相邻立杆的对接连接应符合规范规定;
(2)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3)当架体搭设至有连墙件的主节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
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5、脚手架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脚手架纵向水平杆应随立杆按步搭设,并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固定;
(2)纵向水平杆的搭设应符合本规范第6.2.1条的规定;
(3)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设置,并应用直角
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6、脚手架横向水平杆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00mm;
(2)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下列部位:
1)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
2)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
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各500mm的范围内;
5)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的范围内,其它砌体
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
6)墙体厚度小于或等于180mm;
7)独立或附墙砖柱,空斗砖墙、加气块墙等轻质墙体;
8)砌筑砂浆强度等级小于或等于M2.5的砖墙。
7、脚手架连墙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的安装应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不得滞后安装;
(2)当单、双排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时,应采取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安装完毕后再根据情况拆除。
8、脚手架剪刀撑与单、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
同步搭设,不得滞后安装。
9、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0mm;
脚手架搭设施工过程的检查
1、脚手架搭设施工前,先检查型钢、钢管、扣件、安全网、脚手板等的质量,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
2、脚手架搭设施工的检查内容:
(1)检查立杆垂直度、间距,纵向水平杆的高差及步距,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2)检查扣件中心点距主节点的距离;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3)检查连墙件的设置位置及设置形式是否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规范要求。
(4)检查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5)检查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脚手板外伸长度;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要求。
(6)安全网的张挂及脚手板的搭接固定。
(三)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
检查工作由施工项目主管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组织有关技术和安全部门参加验收,验收时需检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架子变更文件等。
脚手架检查要分阶段进行,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检查:
(1)作业层上施加施工荷载前;
(2)爬架安装完毕后,报相关部门检查,然后再组织验收;
(3)每搭完10—13m高度前;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大风或大雨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除上述检查外,施工项目安全部门每周必须对架子进行周检,技术部门安排测量人员及时做好架子的变形观测,观测项目主要是架子的垂直度的变形。
架子验收和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卸料平台处的构造;
(2)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3)架子的变形;
(4)安全防护措施;
(5)是否超载。
(四)脚手架拆除施工过程的检查
1、脚手架拆除施工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清除了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是否设置了警戒线;
2、拆除脚手架时应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2)连墙件是否随脚手架逐层拆除;
(3)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是否增设了连墙件加固;
(4)拆卸的高处作业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5)在拆除过程中,不得中途换人,如必须换人时,是否将拆除情况交底清楚。
八、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有关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包括国家、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规章等。
这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规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中的内容: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管理规定清单表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备注
1
建筑法
2
安全生产法
3
环境保护法
4
职业病防治法
5
道路交通安全法
6
消防法
7
劳动合同法
8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0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省人大公告第63号
2017年
1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1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
建市[2002]189号
1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
14
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建质[2003]82号
15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6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1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18
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DBJ53/T-23-2014
19
云南省建筑工程优良等级评定标准
DBJ53/T-24-2008
20
云南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
DBJ53/T-36-2011
2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JGJ94-2008
2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2-2018
2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
JGJ33-2012
24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T50328-2014
25
云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53/T-44-2011
26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12
27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50194-2014
28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GB50870-2013
29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30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GB/T50502-2009
31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
3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33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4
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35
云南省排放污染环境物质管理条例
36
云南省消防条例2010版
37
昆明市消防条例2013版
38
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39
昆明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40
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41
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4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2014年修订)
43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
44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办[2005]89号
45
云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46
云南省建筑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云南省住建厅公告第52号
2016年
103
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要点的通知
建质函[2018]28号
10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2018第37号
106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建办质[2017]39号
107
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住建厅公告第51号
2016年
九、监理记录
1、专项施工方案
2、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3、旁站记录
4、检查验收记录
5、监理通知单
6、工程暂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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