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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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100题答案与解析
导语:
距离2005年司法考试还有不到2个月的时间,经过这一阶段的复习,您是否特别期望能够测试一下自己目前的状态和水平呢?
我们也期望下面的这些复习题能够对您下一阶段的冲刺复习有所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条约的缔约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就国家而言,缔约权指国内法规定那些人或机构又代表国家对外缔约地权限及权限范围
B.缔约机关不得超越其国内法关于缔约权的规定
C.被授权缔约地代表不得超越对其权限地限制
D.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一国缔约机关超越法定权限缔结地条约对该国一律无效
答案;D
考点;缔约能力与缔约权
解析:
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一国不能以本国机关违反国内法关于缔约权限地规定而主张条约对本国无效,除非这种违反非常明显,涉及根本地和重要地国内法规定
2甲国A公司与乙国在甲国订立了一项能源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
A公司以乙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甲国法院,乙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乙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
如果甲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乙国政府向法院反诉A公司违反合同行为,构成对其国家豁免管辖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甲国法院可以管辖
C即使乙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意味着甲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出庭应诉,视为已接受了甲国法院的管辖,法院判决也可予以执行
答案;A
考点;国家主权豁免
解析:
国家主权豁免相关规则可以概括为如下;1、实践中,国家主权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可以概括为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三层。
2、国家豁免权可以通过明示和模式的方式自愿放弃,明示的方式主要是指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通过条约、合同、其他正式文件或声明等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方式放弃豁免,默示方式通常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行为表示放弃豁免而接受外国法院的管辖,包括作为原告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作为厉害关系人介入诉讼等。
放弃一项豁免或一个特定诉讼的豁免不意味着放弃另一项豁免。
3、国家在外国领土内从事商业活动本身不意味着豁免的放弃,国家或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管辖作出反映,出庭阐述立场,或要求外国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无效,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3关于1994年11月设立的联合国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下列选项中那一种表述是正确的?
()
A它是联合国大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B它是联合国安理会设立的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它是普遍性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
D它是联合国国际法院下属的刑事法庭
答案;B
考点;联合国机构
解析:
该法庭不是永久性、普遍性的国际刑事法庭,是安理会的一个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该机构跟国际法院是相互独立的两个国际司法机构。
4、甲国公民丙某在甲国犯罪,后偷渡到乙国,甲国要求引渡丙某,乙国拒绝,乙国的下列不予引渡的理由不正确的是()
A、乙国认为丙某是政治犯,政治犯不引渡
B、丙某的行为在一国不认为是犯罪
C、乙国引渡法规定对于丙某在甲国的犯罪行为不予引渡,应在乙国起诉
D、乙国认为甲国是专制国家,其司法程序不正当,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权
答案;D
考点;引渡
解析:
“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是关于引渡的两大原则,被请求引渡人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国家被请求国都认为犯罪。
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作出决定。
故C不选。
5、下列那一项不是造法性条约()
A、《联合国宪章》
B《海洋法条约》
C甲国和乙国达成的交通运输协定
D《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答案;C
考点;条约法
解析:
造法性条约是指哪些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当事方对某方面或某事项的普遍行为规则的条约。
契约性条约则限于特定的交易,规定某个特定市场、特定义务,造法性条约一般也是多边条约。
6.下列哪个文件规定成员国可以随时声明承认由人权事务委员会接受并处理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的指控()
A.《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B.《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C.《世界人权宣言》D.《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行公约》
[答案]A
[考点]人权的国际保护机制
解析:
A公约规定成员国可以随时声明承认由人权事务委员会接受并处理一缔约国对另一缔约国的指控。
C不是国际条约,所以不存在缔约国,可以首先排除。
另外两个公约也无题中所述的人权保护机制。
7.我国甲公司与英国公民乙在英国签定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其中规定:
“有关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
”此后甲公司发现乙在英国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依英国法无能力订立此合同,于是甲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合同无效。
请问法院在审理时应如何适用法律()
A.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即中国法
B.乙的民事行为能力依英国法,合同效力依当事人选择的法
C.适用合同签定地法,即英国法
D.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答案]B
[考点]外国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解析:
外国人合同行为能力的确定应适用当事人的本国法,有时可以适用行为地法。
在本案中,乙的行为地法和属人法都指向英国法,所以应适用英国法。
8.韩国货轮大宇号在我国渤海湾内与另一韩国货轮相撞,两船损失都十分严重,后大宇号向我国大连海事法院起诉。
大连海事法院在审理这一案件时,应适用哪一国的法律?
A.中国法B.韩国法C.双方商定的法D.与碰撞事件联系最密切的国家的法律
[答案]B
[考点]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
解析:
我国《海商法》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在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都适用船旗国的法律”
9,根据我国2004年的对外贸易法,在对外货物贸易、技术贸易领域,我国对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管理实行()
A.审批制B.核准制C.备案登记制D.自由竞争制
[答案]C
[考点]我国的外贸经营权
解析:
我国的老外贸法实行的是A,2004年的新外贸法实行的是C。
外贸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
10.某公司A从国外进口一批钢坯,以集装箱运输,装箱单及提单上均载明为21箱。
货交甲船运输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A公司将货物转售给B公司,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A公司向B公司背书交付了提单等各项单据。
待船到目的港,B公司持单提货时,发现货物只有20箱。
B公司要求甲船偿付漏装一箱的货款,船方经仔细审查,发现在大副记载的有关日志中,写明实际收货20箱。
对此,船公司提出抗辩,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短缺的一箱货物损失由谁承担?
A)B公司
B)A公司
C)甲船公司
D)A、B公司共同承担
答案:
C
考点:
提单的效力
解析:
提单是承运人接管货物或货物装船的依据。
当提单被转让给善意第三方时,提单是承运人和提单持有人之间的绝对证据,承运人须严格按照提单上所记载的内容履行义务,即使承运人对提单所记载的货物有疑问,并能提出有效的证据,也不能推翻提单的记载。
参见《维斯比规则》第1条。
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中,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应与下列哪项相等?
()
A.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
B.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不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
C.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不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加违约金
D.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加违约金
答案:
A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4条: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应负的损害赔偿额,应与另一方当事人因他违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润在内的损失额相等。
这种损害赔偿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在订立合同时,依照他当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事实和情况,对违反合同预料到或理应预料到的可能损失。
”即补偿其实际损失,使受损害一方当事人获得合同被履行后所应有的经济地位。
12)中国甲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
甲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2001年6月10日至6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东方”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
“东方”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锚地待泊的货轮相撞,使“东方”号不能如期装货。
“东方”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
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了很大损失。
甲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
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的是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问题,签发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都是对买方的欺诈行为,保函无效,承运人都应当直接向买方承担责任,本题中承运人应当为其倒签提单的行为承担责任。
13)“天伦”号货轮从香港至日本的航行中因遇雷暴天气,使船上部分货物失火燃烧,大火蔓延到机舱。
船长为灭火,命令船员向舱中灌水,由于船舶主机受损,不能继续航行,船长雇拖轮将“天伦”号拖到避难港。
下列选项哪个不应列入共同海损?
()
A.为灭火而湿损的货物B.失火烧毁的货物
C.为将“天伦”号拖至避难港而发生的拖航费用D.在避难港发生的港口费
答案:
B
解析:
《海商法》第193条规定: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
14)我山东渤海公司与日本东洋株式会社在万国博览会上签订了一份由日方向中方提供BX2-Q船用设备的买卖合同。
其中价格条款为USD832000/DES。
运输途中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船舶起火,虽经及时抢救,仍有部分设备烧坏。
之后双方就设备损失赔偿发生争议并申请仲裁。
你认为应由谁来承担烧坏设备的损失?
?
A东洋株式会社
B 山东渤海公司
C船公司
D保险公司
答案:
A
98年试题。
本题考DES贸易术语的风险转移界线。
解析:
DES术语的名称是“目的港船上交货”。
一般情况下,卖方只有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才转移至买方。
而交货是指卖方在目的港通常的卸货地点将船上货物置于买方支配之下。
本题中,货物显然还未交付,货物因不可抗力烧坏的损失(风险)自然应由卖方承担。
15)中国甲公司于5月9日发商务电传至加拿大乙公司,该电传称:
“可供白糖15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温哥华,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于6月9日回电:
“你方5月9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
”甲公司未予答复。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逾期承诺的效力。
逾期承诺,在本案中只有甲公司毫无迟疑地发出通知表示接受,或者作出送货等行为表明接受,合同才成立。
但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逾期承诺原则上是无效的,我国《合同法》也是这样规定的。
16)中国某公司以CIF价向德国某公司出口一批农副产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规定以信用证方式支付。
中国公司在装船并取得了提单后,办理了议付。
第二天,中国公司接到德国公司的来电,称装货的海轮在海上失火,该批农副产品全部烧毁,要求中国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否则要求中国公司退还全部货款。
下列选项哪项是正确的?
A.中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B.德国公司应向中国公司提出索赔
C.德国公司应向船公司提出索赔
D.德国公司应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答案:
D
考点:
CIF贸易术语
解析:
CIF(指定目的港)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适用此贸易术语风险的划分界限是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因此,当货物已经装船发运后,货损灭失的风险应由买方即德国公司承担。
德国公司在受让了中国公司的保险单后,作为保险利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17)在CFR合同中,卖方承担的合同义务不包括()
A.自行承担风险及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办理货物在运输途中应由买方承担的货物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
C.按照通常条件自行负担费用订立运输合同
D.除非另有约定,自行负担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为约定目的港所用的通常的运输单证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的是在CFR合同中,卖方所承担的合同义务,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FR中卖方的义务有:
承担成本和运费;办理出口手续;交付货物。
18)《汉堡规则》与《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
()
A.承运人的责任原则B.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C.承运人的责任期间D.集装箱条款
答案:
A
解析:
《汉堡规则》规定对承运人实行完全过失责任制,该原则的制定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承运人的责任原则,即废除了争议很大的驾驶和管理船舶的免责。
根据《汉堡规则》的原则要求,承运人发生事故时,应采用推定过失与举证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承运人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灭失、损坏或迟延交货等行为,首先推定承运人有过失,如果他想主张免责,就必须负举证责任。
19)中国某公司从美国洛杉矶装运一批货物到中国天津港,经海关人员检查发现部分货物因遭雨淋而发生了霉变,另外还有严重短量。
该运输合同注明投保的是水渍险,对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应:
()。
A拒绝赔偿
B只赔偿霉变部分
C只赔偿短量部分
D全部赔偿
答案:
A
解析:
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责任外,还负责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淡水雨林属一切险责任范围。
20)甲国A公司在某纳税年度内来自本国的应税所得为100万,来自乙国的应税所得为50万,设甲乙两国适用相同的比例税率,如甲国实行全额抵免制,下列哪一种主张是正确的?
()
A、A公司需要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全部税款。
B、A公司需要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部分税款。
C、A公司无需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任何税款。
D、A公司需要对其从乙国取得的应税所得向甲国实际交纳任何税款,因为甲国主动放弃了对该应税所得的管辖权。
答案:
C
解析:
全额抵免制是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已缴的来源国税额可以全部用来冲抵其居住过应纳税额,没有限额的限制。
21.孙星者在某个阿拉伯国家工作期间,以该国允许的宗教仪式与当地一女子结婚。
回国后孙星者向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但因其不够法定婚龄而未予批准。
不久因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孙星者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则法院对这起婚姻的效力应做何种认定,并以何种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
A.依该阿拉伯国家法律认定为有效婚姻,并依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B.依中国法律认定婚姻无效,并适用中国法律审理离婚诉讼
C.依该阿拉伯国家法律认定婚姻有效,并适用该阿拉伯国家冲突法所指引的准据法审理离婚诉讼
D.依该阿拉伯国家冲突法认定婚姻的效力,并适用中国冲突法所指引的准据法审理离婚诉讼
答案:
A。
本题考察婚姻关系法律适用。
解析:
参见《民法通则》第14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88条:
“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
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22.《民法通则》第146条规定:
“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认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发生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不作侵权行为处理。
”此项规定是()。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
D。
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种类。
解析:
重叠性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须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
23.有一住所在法国的法国人某甲,在荷兰从事蜂房经营。
某甲死亡后,其子女向法国法院提起继承之诉,依法国冲突法规定动产继承依属人法,荷兰冲突法规定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两国冲突规范的规定内容相同。
经法国法院查明:
在荷兰,蜂房属于不动产,因而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荷兰法;而法国则认为蜂房是动产,应适用被继承人属人法法国法。
最后法院依本国法律决定适用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
法院的这种行为属于:
()
A.外国法的查明
B.反致
C.识别
D.法律规避
答案:
C。
考察识别
解析:
识别实际上是法官在审理案件之前,对案件中的事实情况加以分类或定性,将之纳入特定的法律范畴,而识别冲突正是由于各国立法对该“事实情况”应列入何种性质的法律关系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的,它与法院对于外国法的查明是截然不同的,应予以区别。
24.一位在法国有住所的瑞士人,在法国去世前曾立遗嘱,将包括在英国的财产在内的全部财产给其养子。
但依瑞士法规定:
死者的亲生子享有合法继承90%的应继份。
为此,死者亲生子向英国法院起诉,根据瑞士法对遗产主张权利。
而依英国法规定:
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住所地法;依法国法规定:
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
英国法院最终适用瑞士继承法的行为属于()。
A.反致
B.转致
C.间接反致
D.双重反致
答案:
B。
考察转致。
解析:
转致是指对某一个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
反致:
法院地国--他国--法院地国(最后适用法律国)
转致:
法院地国--他国--第三国(最后适用法律国)
间接反致:
法院地国--他国--第三国--法院地国(最后适用法律国)
25.有关冲突规范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特有的规范,是国际私法的中心和主要组成部分
B.冲突规范的直接目的在于解决法律冲突,而不具体涉及某种涉外法律关系本身
C.冲突规范的结构为范围、连结点和系属三个部分
D.一个冲突规范有时不只一个系属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有三个部分组成:
范围、系属和关联词,而连接点属于系属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C错误。
26.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如果根据我国国际私法的规定,案件应当适用某个外国的法律作为准据法,但是在该外国法的规范不能查明时,应当如何处理?
()
A.直接适用中国法律
B.类推适用中国法律
C.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D.适用一般法律原理
答案:
A
解析:
《民通意见》第193条……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7.甲持有的涉外票据遗失,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甲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哪一法律?
()
A.出票地法律B.付款地法律
C.当事人协商地法律D.票据债务人的本国法
答案:
B
解析:
《票据法》第102条“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
28.依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的,应当向()提出。
A.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
B.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C.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
D.当事人关于该海事请求的诉讼管辖协议中约定的法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
该法第13条:
当事人在起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应当向被保全的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
29.我国“一国两制”的局面将使我国存在()
A.时际法律冲突B.地方法律冲突
C.人际法律冲突D.区际法律冲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的是区域法律冲突的概念,区域法律冲突是一个国家内部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所以选D。
30.依照我国的司法解释,涉外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应当依照下列哪一判断确定?
A.法院地法
B.原告住所地法
C.被告住所地法
D.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答案:
D。
本题考查的是国际私法中时效的准据法。
解析:
该题属于认知性测试,直接依据法规答题。
根据我国(民通意见)第195条规定,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据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
因此,本题D项正确。
31,下列有关国家对司法豁免权的论述正确的是()。
选项A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就意味着对该国司法管辖权豁免的放弃
选项B国家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应当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选项C国家在外国法院因为别人的起诉而提起反诉的,不应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选项D国家在外国法院应诉,应当视为对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则该国法院在判决得不到执行的时候就可以依法进行强制执行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国家司法豁免权的放弃。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是一种国家主权行为,必须是自愿、特定和明确的。
国家豁免权的放弃分为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两种方式,明示方式一般是指国家或者其授权的代表通过合同、条约其他正式文件或者声明,事前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文字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
默示放弃是指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的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
默示放弃包括,国家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者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
国家在外国领土范围内从事商业行为本身不意味着对豁免的放弃,国家或者其授权的代表为主张或者重申国家的豁免权,对外国法院的管辖作出反映,出庭阐述立场或作证,或要求法院宣布判决或裁决的行为,都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另外,国家对于管辖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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