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响改造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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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湖北省委党校报告厅音响改造项目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统一编号/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湖北省委党校报告厅音响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
音响改造
采购人: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代理机构: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2015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函)
根据湖北省财政局【2015】11019号文政府采购计划表,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湖北省委党校报告厅音响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
(统一编号/代理编号)
2、项目名称:
湖北省委党校报告厅音响改造项目
3、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采购内容如下,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包号
采购服务内容名称
简要要求
预算金额
服务期
其他
1
报告厅音响改造
15万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二、投标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二级);提交承担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业绩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5年9月日起至2015年9月日每天上午9:
00~11:
30、下午15:
00~17:
3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有限公司7楼服务大厅。
3、投标人获取文件须携带资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
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若投标人需邮购谈判文件,请书面通知我公司,我们将以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邮寄费另收3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9月日14:
3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开标时间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9月日14:
30时(北京时间)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地址:
汉口万松园路142号
联系人:
李睿
电话:
传真:
七、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8楼
联系人:
潘珺
电话:
-8308
传真:
-8306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名称: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
武汉市中山北路8号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九、信息发布媒体
1、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2、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下面所列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说明。
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采购人
名称: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湖北省行政学院
地址:
汉口万松园路142号
联系人:
李睿
电话:
传真:
监管部门
名称:
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
武汉市中山北路8号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邮编:
430000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湖北银行大厦(东湖大厦正对面)B座8楼
联系人:
涂宏琳
手机:
电话:
-8302
传真:
-8306
邮箱
合格的投标人
2)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第二条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
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投标人/采购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服务类取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投标人/采购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代理机构支付。
)
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答疑方式及答疑时间
2015年月日时分
1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资格证明文件
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信誉承诺书:
投标人自拟,包括对
①未被责令停业的;
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至2014年9月8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承诺。
(5).承担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人员名单、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业绩材料
对多包投标的规定
规定:
/
偏离
非*号条款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
详见评标办法
备选方案
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金额:
¥5,
开户行:
中国银行武汉中南路支行
行号:
840085
户名: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4480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本次招标投标允许保证金提交形式为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须在用途或附言、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采用现金缴存至我公司指定帐户方式的,须在“款项来源”中填写单位名称、项目编号和“保证金”字样。
交纳的保证金以我公司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有效期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一份,所有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规定
本次招标不需要提交样品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八楼4号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八楼4号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组成,
其中采购人代表5人,评审专家0人
评标办法
见后表
履约保证金
32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
本次招标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
本次招标的监管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2.4“投标人”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并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符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相应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工程、货物及服务
3.1“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
3.2“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3.3“服务”是指是指除货物(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和工程(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投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服务费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代投标邀请书函)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5)合同书格式
6)投标文件格式
7)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修正文件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
6.2投标人要求对本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在提疑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提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对于符合澄清要求的,将以书面形式给所有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6.3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6.4澄清的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当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3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
三、投标文件
8.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2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
9.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
价格部分: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范围以外的备品备件、耗材∕服务报价表。
商务部分:
5)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
6)投标货物∕服务清单;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8)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9)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证明文件;
10)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技术部分
11)采购需求响应、偏离说明表;
12)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技术文件。
其他部分
13)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投标文件编制
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0.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并对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本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0.3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所有资料并按要求的格式填写规定的所有内容。
如未规定格式的,相关格式由投标人自定。
10.4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本次招标对多包投标的规定,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0.5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不可拆卸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0.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号条款不允许负偏离,非*号条款允许的负偏离项数及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1.2投标人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格式报出。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投标人的管理水平、投标人的方案和由这些因素决定的投标人之于本项目的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所有根据本招标文件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他应交纳的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但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1.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免费的项目将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1.5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1.6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备选方案
12.1是否接受备选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次招标若接受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只能提供一个备选方案并注明主选方案,且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
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
如果投标人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或未注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
12.3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的,若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备选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联合体投标
13.1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允许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应满足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纳税证明(国税、地税复印件);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除本须知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外,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4.3证明材料仅限于谈判供应商单位本身,母公司、股东单位和子公司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明材料,但谈判供应商单位兼并的企业的材料可作为证明材料。
采用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15.1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如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和图纸等技术资料、相应检测报告复印件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本投标文件是否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时间、接受保证金的帐户信息等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到账为准。
凡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时间与本次投标有效期一致。
16.4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人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5保证金的退还:
未成交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6.6中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本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7.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投标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
18.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副本、完整的电子文档及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
本次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和电子文档的数量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如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一览表、优惠声明(如有)与投标文件正本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8.2投标文件应该编制目录和页码。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
18.3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方才有效。
18.4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法的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电子文档必须装订后密封递交,密封包装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9.2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一份《开标一览表》(原件)与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及投标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单独密封提交,除需按上款要求注明外还应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9.3未按要求密封和签章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9.4要求在投标时提交样品的,应在样品上标明投标人名称。
有关提交及退还样品的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截止时间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送达、提交投标文件的最后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不论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人需要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不得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22.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开标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采购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并邀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察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唱标。
23.3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在开标后由出席开标会议的各投标人代表签字证明。
开标记录将存档备查。
23.4无论是什么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4.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4.1评标由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2评标委员会设组长1名,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推选产生。
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活动,与其他评委有同等表决权。
24.3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采用的评标方法见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4.4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5.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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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响 改造 项目 招标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