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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标准化体系考试题库
2020年煤矿标准化体系
考
试
题
库
2020年煤矿标准化体系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
1.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3)个等级。
4.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80)分。
6.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三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70)分。
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
8.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
9.申报二级、三级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确定。
10.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按照企业自评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
1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原则上应在收到煤矿企业申请后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定级。
12.对考核合格的申报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部门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3.对公示无异议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部门应确认其等级,并予以(公告)。
14.对考核未达到一、二级等级要求的申报煤矿,(初审)部门组织按下一个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进行考核定级。
15.煤矿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相应等级后,考核定级部门每(3)年进行一次复查复核。
16.被降级的煤矿
(1)年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被撤销等级的煤矿
(2)年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
17.办理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应在3年期满前(3)个月通过信息系统自评申报。
18.重大事故隐患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19.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个落实”的原则,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20.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包括(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
21.事故隐患排查,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
22.瓦斯管理包括(瓦斯鉴定及措施)、瓦斯检查、现场管理。
23.粉尘防治要求在喷射混凝土时,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在回风侧100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
24.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
25.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监测预警系统)。
26.地质预报内容符合《煤矿地质工作规定》要求,内容齐全,有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
27.致灾因素普查地质类型划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划分。
28.按《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编制水文地质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按规定修编、审批水文地质报告;
29.矿井年报、月报、临时水害预报应包含(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处理意见)等内容。
30.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审定。
3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矿井应当(每月)至少开展1次水害隐患排查。
32.在水害威胁区域进行采掘前,应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
33.矿井要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计划),并组织实施。
34.采煤工作面实行(顶板动态和支护质量监测),并有相关的监测、观测记录。
35.单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大于15º时,液压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º时,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36.采煤工作面中厚煤层回采率不低于(95%)。
37.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不小于(30MPa)。
38.维修锚网井巷时,施工地点必须有(临时支护)和防止失修范围扩大的措施。
39.煤巷、半煤岩巷综合机械化程度不低于(50%)。
40.使用掘进机、连续采煤机时,开机、退机、调机时发出(报警信号),设备非操作侧设有(急停按钮)。
41.耙装机装设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
42.煤巷、半煤岩巷锚杆、锚索支护巷道进行(顶板离层观测),并填写记录牌板,进行围岩观测并分析、预报。
43.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距回风口大于(10m)进风巷道中,吸风口距离巷道底板高度不小于。
44.工作面支架不超高使用,支架高度与采高相匹配,支架的活柱行程不小于(200mm)。
45.液压支架接顶严实,相邻支架顶梁平整,高低错差不超过顶梁侧护板高度的2/3。
46.突出矿井的防突工作必须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47.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采掘前必须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严禁在(区域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
48.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必须采取超前探测措施,探明(煤层及地质构造)情况,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防止误穿突出煤层。
49.突出矿井必须编制并及时更新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不得超过(1年)。
50.机电基础管理包括组织保障、管理制度、(技术管理)、(设备技术性能测试)。
51.机电设备设施有产品合格证,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52.提升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升系统内,应安设有防撞梁和缓冲托罐装置;
53.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上运运输机要装设(防逆转和制动)装置,减速器与电动机采用(软连接或采用软启动)控制,液力偶合器严禁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
54.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要求,无(“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
)
55.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或者运送15t及以上载荷的矿井、采区主要巷道轨道线路使用不小于(30kg/m)的钢轨。
56.机电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57.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当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8)m。
5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58.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检查)、(离岗检查)。
59.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60.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演练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
61.在巷道交叉口必须设置避灾路线标识,采区的间隔距离不大于(200m),主要巷道的间隔距离不大于(300m)。
62.采区避灾路线上应设置压风管路,每(200m)设置一个供气阀门。
63.煤矿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并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上报事故信息。
64.班组安全建设包括制度建设、(组织建设)、(现场管理)。
65.所有矿井必须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有线通信系统)。
66.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等数据每(3)个月备份一次,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2)年。
67.采煤机内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
(2)MPa,外喷雾装置的工作压力不得小于(4)MPa。
68.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另一个通到(回风巷道)。
6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向外至少(20)m范围必须加强支护;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
70.井下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试验。
71.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72.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7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
74.采用架空乘人装置,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
75.更换截齿和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76.掘进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
77.回采工作面使用中的水枪,每(3)个月应当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8.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后方可起爆。
79.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80.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
爆破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应当在措施中应明确规定,但不得小于(30min)。
81.安全监控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主机及联网主机应当双机热备份,连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
82.矿井各用风地点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
83.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
84.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85.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由(安检员)现场监督。
86.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应低于额定值的(80%)。
87.矿井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
(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培训。
88.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89.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90.副井及负力提升的系统使用可靠的(电气制动)。
91.井下探放水采用专用钻机,由(专职探放水队伍)施工。
92.对井田内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钻孔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排查,记录详细
93.高档普采、炮采工作面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垮落高度要不大于(200mm)。
94.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最大仰俯角不大于(7°)。
95.耙装机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应设有护身柱或挡板,并在耙装机前增设固定装置。
96.锚喷巷道喷层厚度不低于设计值(90%)。
97.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设置有(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控系统。
98.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对(10m)范围内的架棚支护进行加固。
99.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00.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小型电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
101.低压供电装备有检漏或(选择性)的漏电保护。
102.40KW及以上电动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控制。
103.低压电动机控制设备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104.井下供电系统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电地点均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符合现场实际。
105.中央变电所安装有(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
106.地面供电系统各种保护设置齐全、定值准确、动作灵敏可靠,高压配出侧装设有(选择性的接地保护)。
107.在用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矿车、专用车完好率不低于(85%);运送人员设备完好率100%。
108.职业卫生管理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09.真空高压隔爆开关应装设(过电压保护)装置。
110.用人单位必须对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111.矿井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得行人,不得安设(电气设备)。
112.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的矿井设立专门的(防治水工作)机构。
113.采掘工作面距保护边缘(50m)前,编制发放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
114.各种电缆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0%)。
115.总粉尘浓度井工煤矿每月测定1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
(2)次。
116.矿井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
二、判断题
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情形。
(×)(解析:
不存在)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不可以存在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情形。
(√)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一级,可以存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1年的矿井。
(×)(解析:
不存在)
4.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半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1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不可以存在上述情形。
(√)
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为二级,可以有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撤消等级未满半年的情形。
(×)(解析:
不可以)
6.煤矿企业和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成申报、初审、考核、公示、公告等各环节工作。
(√)
7.对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取消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资格,认定其不达标。
(√)
8.煤矿一级等级3年期限内保持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零冲击是办理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的条件之一。
(√)
9.对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应加强动态监管。
(√)
10.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煤矿,应保留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
(×)
11.采煤工作面初采和收尾前,不需要进行安全风险专项辩识评估。
(×)
三、选择题
1.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C)组织对直接延期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煤矿开展重点抽查。
A.每季度 B.每半年 C.每年
2.在抽查中,被降级的煤矿(A)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被撤消等级的煤矿(B)内不受理一级等级申请。
A.1年 B.2年 C.3年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加强日常检查,(A)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自查。
A.每季度 B.每半年 C.每年
4.煤矿上级企业(B)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依据自身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通过信息系统向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报送自查结果。
A.每季度 B.每半年 C.每年
5.矿长(C)向本单位全体职工进行公开承诺,签署承诺书并在行人井口公示。
A.每季度 B.每半年 C.每年
6.将全员安全生产(B)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全员掌握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A.准入制 B.责任制 C.岗位制
7.其他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A)和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A.安全生产知识 B.应知应会知识 C.必知必会知识
8.明确(C)为矿井防突和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技术负责人,对防治技术工作负责。
A.矿长 B.分管负责人 C.总工程师
9.突出矿井的防突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A)人。
A.2 B.3 C.4
10.不安全行为人员再上岗(一周)内,所在的科室、区(队)至少对其实施一次行为观察。
A.一周 B.一月 C.一季
四、问答题
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
(1)突出理念引领
(2)发挥领导作用(3)强化风险意识
(4)注重过程控制(5)依靠科技进步(6)加强现场管理
(7)推动持续改进
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包括哪8个要素?
答:
包括理念目标和矿长安全承诺、组织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素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控制、持续改进等8个要素。
4.煤矿安全生产理念内容是什么?
答:
体现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体现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体现煤矿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求和主人翁地位、体面劳动、尊严生活的要求。
5.安全办公会议内容是什么?
答:
建立由矿长牵头、分管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办公会议机制,议定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机构配置和人员定编、年度安全投入计划、重大灾害治理方案、应急救援预案、重大风险管控方案、采掘(采剥)接续计划等工作的制定和调整等,形成会议纪要。
6.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应满足哪些规定?
答:
1.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
内容具体,符合煤矿实际,有针对性,责任清晰,能够对照执行和检查。
7.职工素质及岗位规范是什么?
答:
班组长及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规范操作,无“三违”行为;作业前进行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及安全确认。
8.哪些煤矿在检查过程中应撤销或降低其标准化等级?
答:
(1)不具备原有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水平的煤矿,应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
(2)对停产超过6个月的煤矿,应撤销其原有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3)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的,应及时通报相应的考核定级部门予以撤销等级;(4)一、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
9.考核确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井工煤矿,作出符合一级体系要求的承诺,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在3年期满时直接办理延期。
答:
(1)煤矿一级等级3年期限内保持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突出”“零透水”“零自燃”“零冲击(无冲击地压事故)”;
(2)采用“一井一面”或“一井两面”生产模式;(3)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
10、煤矿防治水的重大事故隐患有哪些
答:
(1)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的;
(2)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3)未按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的;
(4)有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5)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11、采煤中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有哪些
答:
本部分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
(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
(2)矿井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有关标准规定的最短时间组织生产、造成接续紧张的,或者采用“剃头下山”开采的。
(3)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而进行开采的;
(4)擅自开采保安煤柱的。
(5)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6)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12、运输安全对安全警示的要求有哪些内容
答:
1.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装备有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使用正常;
2.弯道、井底车场、其他人员密集的地点、顶车作业区装备有声光预警信号装置,关键部位道岔装备有道岔位置指示器;
3.各乘人地点悬挂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
4.斜巷车场悬挂最大提升车辆数及最大提升载荷数的明确标识;
5.无轨胶轮车运输巷道各岔口、错车点、弯道、车场等处设有行车指示等安全标志和信号;
6.有轨运输与无轨运输交叉处、有轨运输行人通行处等危险路段设置有限速和警示装置
13、采用锚杆、锚索、锚喷、锚网喷等支护形式时,应当遵守那些规定
答:
(一)锚杆(索)的形式、规格、安设角度,混凝土强度等级、喷体厚度,挂网规格、搭接方式,以及围岩涌水的处理等,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明确。
(二)采用钻爆法掘进的岩石巷道,应当采用光面爆破。
打锚杆眼前,必须采取敲帮问顶等措施。
(三)锚杆拉拔力、锚索预紧力必须符合设计。
煤巷、半煤岩巷支护还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将监测结果记录在牌板上。
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
在井下做锚固力试验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14、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
(一)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在30°以下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二)在立井井筒或倾角在30°及其以上的井巷中,电缆应用夹子、卡箍或其他夹持装置进行敷设。
夹持装置应能承受电缆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三)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 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四)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五)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15、通风设施如何进行管理
答:
1.通风设施(指永久密闭、风门、风窗和风桥)墙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构筑,墙(桥)体厚度不小于(防突风门不小于),严密不漏风。
2.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墙体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的裙边,周边及围岩不漏风;墙面平整、无裂缝、重缝和空缝,并进行勾缝或者抹面,抹面的墙面1m2内凸凹深度不大于10mm。
3.设施5m范围内支护完好,无片帮、漏顶、杂物、积水和淤泥。
4.设施统一编号,每道设施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及检查维护记录牌。
16、采煤的安全设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1.各转载点有喷雾灭尘装置,带式输送机机头、乳化液泵站、配电点等场所消防设施齐全。
2.设备转动外露部位、溜煤眼及煤仓上口等人员通过的地点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3.单体液压支柱有防倒措施;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有防倒、防滑措施,其他设备有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有防止煤(矸)窜出伤人的措施。
4.行人通过的输送机机尾设盖板;输送机行人跨越处有过桥;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信号闭锁符合要求。
5.破碎机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17、防除尘措施的基本要求
答:
1.采用湿式钻孔或者孔口除尘措施,爆破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巷帮;炮掘工作面安设有移动喷雾装置,爆破时开启使用
2.喷射混凝土时,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装设除尘装置。
在回风侧100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
3.采煤工作面实施煤层注水措施,预先湿润煤体。
4.定期冲洗巷道积尘或者撒布岩粉。
18、局部通风对风筒敷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
1.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安设标准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使用抗静电、阻燃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末端20m除外),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加垫、螺钉紧固。
3.风筒吊挂平、直、稳,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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