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管理等级违章处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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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管理等级违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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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违章分级
(一)严重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每项考核处罚1000元-2000元)
1.发布的指令、决定或者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规定;
2.未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违法变更、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未编制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应急预案;
3.人员、机具设备未按相关规定履行入场手续进入现场施工作业的;
4.施工作业无方案、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和施工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说明;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单后,拒不整改或未按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
6.未经批准,被停工后擅自复工或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
7.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环保使用要求;
9.未对因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设施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
10.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11.批准购买、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原材料、设备、装置、防护用品、器材、安全检测仪器等;
12.未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或公司规定要求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体系;
13.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各区域内设置消防通道、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未设醒目的防火警示标志等;
1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15.项目管理区域发生“黄、赌、毒”、打架斗殴等其它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6.工作时间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17.特种作业人员、工程机械设备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18.在施工现场区域内或明令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的;
19.阻碍、干扰公司及项目管理人员依据内部制度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使用暴力威胁的;
20.无证驾驶、驾驶无证车辆、酒后驾车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行为;
21.各部门、分子公司未按规定与承包商等相关单位签订合同协议书和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维保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商等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
22.塔式起重机安拆,未履行告知、备案手续,未编制安拆专项方案,未对方案进行交底或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企业资质、人员资质、设备相关合格证、监督检验报告、技术文件未向监理方报验合格等进行作业;
23.受限空间作业未进行气体检测,未采取通风、监护人、配备应急物资等安全措施作业;
24.吊篮安装使用前未向监理方报验合格,作业未编制专项方案或未进行方案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等;
25.吊装作业选用吊装机械与方案不符,超负荷吊装,吊装前未按照作业许可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26.重大隐患未整改,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7.脚手架架体不稳或存在其他严重隐患;
28.危险化学品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定文件标准储存、使用、运输的。
(二)一级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每项考核处罚800元-1500元)
1.未按照《施工手册》和《安全手册》等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的;
2.未按照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文件开具相关作业许可证;
3.有坠落可能的场所未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悬空作业没有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无有效的防坠落措施;
5.高处作业无安全的作业面、未系挂安全带等安全措施;
6.挖掘作业没有按要求放坡、支护等安全措施;
7.使用的电气线路没有接地,配电箱内无漏电保护装置、电线/开关容量不当;
8.夜间作业无申请、未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值班;
9.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挖掘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许可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进行作业的。
10.由于管理不善,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了成品、半成品或公用临时设施(水、电、气、通信、报警系统及防护围栏等)损坏;
11.物资存放有严重安全或环境污染隐患;
12.配电室、库房等无挂牌上锁,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志;
13.破坏围墙(围挡)、翻越围墙(围挡)等行为;
14.起重机械、人货电梯机械的制动、限位、连锁保护不齐全或失灵继续操作;
15.相关设备、设施无防雷接地;
16.项目进行施工前未取得开工报告和开工令的;
17.脚手架未经验收挂牌和签字就投入使用;
18.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搭设脚手架;
19.未按规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危险源告知牌和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并建立相关台账、记录的。
(三)二级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每项考核处罚500元-800元)
1.未经项目部批准,擅自破坏、占用现场通道或消防通道;
2.穿越通道的电源线未加保护;
3.机械设备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4.危险部位无危险标识,有故障设备没有停止工作标签;
5.仓库区、办公室、宿舍私自使用电炉、电加热等大功率电器;
6.电气焊作业没有防火措施;
7.未按规定及时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和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未建立和有效使用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一书一签”的。
8.未及时传达、落实国家/公司下发重要文件,并结合文件内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9.高处作业未正确使用双大钩五点式安全带;
10.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过期、失效、破损等未能起到安全防护作用;
11.现场未能及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12.气瓶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标准;
13.使用自行设计、制作或非标准的安全设备、设施与工具;
14.基坑开挖管理不符合相关标准;
15.洞/坑/井等无防坠措施;
16.材料/工具有坠落的可能;
17.驾驶车辆超速或违反相关道路交通法规的;
18.宿舍、仓库等无消防器械;
19.使用有隐患的起重机械吊装作业;
20.吊装索具有缺陷或使用不符安全要求;
21.脚手架基础不符要求,杆间距超标,脚手杆和脚手板不全;
22.高处作业时,抛掷工具、材料等物品;
23.员工在危险区域穿行和逗留;
24.起重吊装作业未使用口哨、对讲等通讯工具进行指挥;
25.不按相关标准规定起重吊装的其它行为。
(四)三级违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每项考核处罚200元-500元)
1.工作时间,在施工现场就餐;
2.项目部无急救药品箱;
3.宿舍区卫生环境较差;
4.无定期电气检查记录;
5.施工区域无警示标志;
6.食堂液化气管老化;
7.电缆、电焊把线随地铺设、未整理;
8.电缆、电焊把线或焊钳破损;
9.污染路面未及时清理;
10.作业场所积水未及时排除;
11.大型车辆、设备集中施工无专人指挥;
12.车辆、设备安全附件不全;
13.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速度超过20公里/小时;
14.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无人管理;
15.气瓶没有直立摆放及有效固定;
16.气瓶间距不足5米,距动火点不足10米;
17.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18.危险作业场所未警戒;
19.安全会议记录不完整;
20.设备无防雨措施;
21.受限空间作业无适当通信设施;
22.受限空间无进出通道;
23.生产、生活污水处理不当;
24.垃圾未按要求回收处理;
25.设备包装物未及时回收;
26.电缆线头裸露,配线不合格;
27.电缆未进行架空或埋地保护;
32.基坑围护不符合要求;
33.基坑上下、水平通道不合格;
34.挖掘机工作范围内有人员进入;
35.人工开挖人员太密集,不符合安全标准;
36.动火点周围未清理可燃物;
37.施工区域照明不足;
38.施工区域无安全通道或不畅;
39.工作区/办公区/休息区未清扫整理;
40.废料未及时进行整理;
41.材料堆放不稳,存放无序;
42.库房无监护人、监护人未履行职责;
43.工具未经检查、有缺陷、使用不当;
44.吊装作业司索方式不当;
45.高处作业面跳板未铺满绑牢;
46.脚手架缺少栏杆、踢脚板;
47.安全通道不合格;
48.脚手架拉接点不足;
49.脚手架扣件有缺陷或未扣实;
50.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随地扔垃圾;
5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工作证或将工作证借他人使用;
52.对于三级教育中成绩或试卷弄虚作假;
53.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标识或危险标签;
54.员工在宿舍床上吸烟。
注:
对于界定以外的违章、隐患,参照本规定类似条款处罚
环保违规分级
(一)
序号
项目
分类
内容
备注
1
行政许可执行
一级
1.建设项目可研报告、三废治理及其他二次污染设计文件(设计标准蓝图、治污装置单位资质、施工设计方案、技术方案等相关资料)环评阶段、预案等或者依据项目需要及属地监管要求、标准需要的设计相关文件、图纸等未设立或者未按国家、属地监管行政许可要求落实的情形。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单位奖惩规定,下同
2
2.项目环保运行许可:
试生产、三同时竣工验收符合国家强制要求的申请、验收资料、意见;环境监测方案及实际履行;未批先建的含变更应补充评价审批的情形、实际建设不按批复执行落实的;
产生污染物排放但未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年审;
完税;
危废经营许可未报批,含临时证、正式批复意见,超范围经营处置。
3
3.污染监测装置未验收,包括烟气、污水分析在线装置的现场安装。
4
4.环境自行监测:
未落实编制监测方案、执行监测,不按国家、属地要求执行监测、不完全监测;监测方案不报备。
5
环保管理组织、机构
一级
1.项目在实际建设期未设置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消防等E.H.S管理、应急指挥、隐患排查等管理机构、组织的。
6
一级
2.不按国家标准及法规强制要求配置专兼职安环人员的;或者未按岗位及组织需求完善设置的。
7
8
三级
3.无明确分工,或者未在明显位置公示分工及联系信息的。
9
三级
4.人员变动,未及时变更及附属信息变更的(3,4点包含预案)。
10
应急预案
一级
1.行政许可:
未按国家强制要求编制预案、备案(含评审评估)、阶段性演练的;建设期未编制符合预案管理办法的文件。
11
环保违规分级
(二)
序号
项目
分类
内容
备注
12
应急预案
二级
2.由于现场的实际工艺、装置设施、关键设备及风险产生变化影响危险因素改变,预案相关描述未及时修订、评估评审的;运行未备案的。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
13
一级
3.未及时辨识建设期、运营期单位、项目存在的环境污染重点风险、关键危害源点的并未编制针对性现场处置方案、专项预案、阶段性演练。
三级
4.第3点中,缺项任何一项、一个节点的。
14
15
二级
5.未按预案管理的国家规范要求定期修订、评估、备案;未设置预案管理规范的。
16
环保专项
投入
一级
1.未按新环保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固废污染防治发等设置专项费用投入或者建设期含预算未实际100%设置、投入的。
17
二级
2.未设置投入档案文件资料,台账、阶段性投入计划、阶段性预算、实际投入记录及保存客观凭证的。
18
19
三级
3.未在阶段性责任制及考核中在相关职级中明确环保投入管理职责的。
20
二级
4.未对环保专项投入有效分类,登记投入归属混乱、不投入、虚假投入、未及时建账登记、记录的、未设置投入管理规范及其他不规范管理的情形。
21
环保
责任制
二级
1.未设置环保的单位、部门、班组及相关岗位、人员责任、未实施阶段考核的;违规制及考核详细管理规范的、考核及违规网络未按照“横到边,纵到底”设置或留有实际违规盲区的;未签订及组织签订阶段性违规约定的(含部分执行)。
22
23
三级
2.已有规范,但未核准发布、未明确考核周期的。
24
三级
3.可参照执行:
单位总目标未在各级单位分解;分解目标脱离实际(过低或者过高等不正确分解情形)。
环保违规分级(三)
序号
项目
分类
内容
备注
25
风险管理
一级
1.未设置环境风险阶段性辨识、评价、管理规范的;未明确保证工作开展专项投入的。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
26
一级
2.未进行阶段性再辨识评价的、未在评价基础上编制重点关键污染源点清单的、未设置关键部位科学全面污染防控技术措施的。
27
一级
3.未按突发污染事件应对办法制定非正常停车、紧急状态下现场处置方案的。
28
二级
4.重点关键污染源点的环境安全条件不科学设置、不完善设置等管理防控不到位,因为主要违规人不批复、不提供专项投入,提供基础物资基础支持的。
29
培训及上岗资格管理
三级
1.未对发布的各项文件规范、管理流程进行适当范围的宣贯培训。
30
一级
2.单位未提供、组织培训的基础资源保证,不提供专项经费的。
31
一级
3.单位未组织制定阶段性培训计划、培训台账、评估、培训记录、大纲等。
32
三级
4.未设立人员培训档案归档资料的;人员尤其是新员工入职三级培训未设置规范、未完善履行、未规范设置学时。
33
二级
5.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擅自进岗作业,包括外来施工队伍、人员。
34
法律法规
三级
未进行辨识,未编制有效清单、未全员宣贯培训,未在单位及时转化的。
35
危废管理
二级
1.未履行二次产生危废的有效辨识,未设置符合HJ2025-2012《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暂存设施及管理规范,含暂存安全条件设置,转移过程不合规,如转移许可不全、不办。
36
一级
2.营运期未履行危废动态申报、年度管理计划申报;不做生产申报的
37
一级
3.涉及的自有危废运输车辆(含人员)运输许可未申办或者未批先建、不完善、违规运输等。
环保违规分级(四)
序号
项目
分类
内容
备注
38
危废管理
二级
4.未履行转运许可或未建立内部转运记录、接受系统登记核实规范及记录、台账、账实不符。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
39
一级
5.产生危废随意倾倒、丢弃、私自出售,不按环评及批复无害化处置、不签订无害化处置协议、超范围处置。
40
一级
6.不履行二次污染治理,如污水、泄漏、废液、废气治理等,含不运行不设置。
41
三级
7.不按国家规定设置科学规范、不设置E.H.S警示标识。
42
污染治理(含生产装置)
一级
1.不按批复或者国家规范落实卫生防护距离、产废源点治理设施不运行不治理。
43
二级
2.工艺管理。
未设置明确的处置工艺规程、安全规程及相应记录;不执行或者不规范执行工艺;无岗位操作规程、不按操作规程执行。
44
45
二级
3.涉及的二次污染物不按国家污染物治理处置规范收集、无害化处置。
46
一级
4.污染治理设施、装置无故不运行、无效运行,不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的,治理装置应急状态未启动安全应急程序及妥善恢复运行的。
47
三级
5未设置运行记录或者台账的、未制定非正常停车现场处置方案的、无维保规范及执行的。
48
一级
6.污染物未进行处置、处置不达标、处置超标并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以致形成违规违法事件的,或者直接排放的。
49
一级
7.启用、变更使用临时治理装置、国家命令淘汰设备技术的、以致形成事实污染的。
50
一级
8.违反环保法中以非正常停车、停产违规排污的,如设置暗管、渗井等。
51
一级
9.擅自变更工艺。
52
三级
10.治理装置运行、维保记录等资料不及时填报、超前填报、虚假填报等。
53
三级
11.无规范警示标识、不完善的。
54
——
12.其他二次污染治理不符合规范、规定的行为、管理等,按照相应严重程度分级处罚。
环保违规分级(五)
序号
项目
分类
内容
备注
55
排污管理(含排污口)
一级
1.未按照相关法规、标准、环评及批复意见设计设置合规排放口。
56
排污管理(含排污口)
三级
2.未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1995)设置规范标志的。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
57
三级
3.未按法规、规范设置监测、预警(包含如有毒、可燃报警系统等)、分析装置或者系统的(安全另行要求)。
58
二级
4.污染物不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取样、分析,分析数据弄虚作假。
59
一级
5.按环保法,不得设置暗管、旁路等未经许可的排口或者实施违规使用、排放行为。
60
一级
6.各排污口不按照处置工艺进行规范的处置管理,或者不启用。
61
固废管理
(危废除外)
一级
1.未落实环评或者环评批复对固废设计、污染治理要求。
62
一级
2.未按照固废防治法落实设计中的固废暂存设施、未落实收集及贮存合规管理、无害化规范处置等(如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置、由不具备运输条件的工具、企业运输等)。
63
二级
3.不按规范设置转运台账等记录、计量不准造成账实不符(包括计量装置无校验,危废接受计量同此规定)。
64
三级
4.随意丢弃,库内不按照固废污染防治法分类、安全整齐存放。
65
二级
5.与危废混合并将危废视同一般固废管理。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单位HSE奖惩管理规定,下同
66
在线分析、监测装置管理
一级
1.未按照设计规范、行政许可要求设计、设置污染监测、分析装置、装置不运行的。
67
二级
2.装置不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比对、调试,未设立并严格执行维保规范的、因安装设备原因运行数据不稳定。
68
一级
3.装置不调试、不验收,或者直接投入使用的。
69
二级
4.不与主体装置同时投入使用的或采用旁路等逃避治理手段逃避监管、逃避运行的;故障停止运行检修不采取污染防控的应急措施、不及时开启,不规范运行的.
70
隐患治理
二级
1.未设置排查规范,或者不设置厂级、部门/车间、班组排查及保存记录。
71
三级
2.隐患治理不落实“五定(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期限、定资金)”措施的,整改意见预期无故不整改、拖延整改、未按核查要求上报整改方案计划。
72
一级
3.不整改、拖延整改,或者不整改造成环境污染违规事件,甚至被行政单位处罚处理的。
73
二级
4.隐患整改敷衍了事,未分析原因,未制定预防措施,导致重复出现的。
环保违规分级(六)
序号
项目
分类
内容
备注
74
管网
一级
1.未按照环评及批复、相关规范设计,设置雨污、污污、清污管网系统的,如收集池、切换装置、事故应急池等。
分类分级奖惩详见单位HSE奖惩管理规定,下同
75
二级
2.未按照环评及批复、相关规范设计,设置雨污、污污、清污管网系统防腐、防渗、防泄漏技术措施的。
76
标志标识
二级
1.对涉及的各污染源点及治理系统装置、设备、设施未进行辨识并规范有效张贴环保标识的。
77
三级
2.未在明显位置张贴的,不符合规范的,被遮挡等有碍辨识、不可清晰辨识的。
78
事故及信息报送
一级
1.事故分析原因,按照分析定责;不按照公司事故管理规范执行及时报告、配合调查、隐瞒不报、私自处置的;
2.未设置明确的内部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范及台账。
79
自行监测管理
一级
1.不按环评或相关规范、标准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计划,未报备的。
80
二级
2.实际监测行为不严格按照监测计划方案落实,漏点、漏项的。
81
其他
二级
按照属地环保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标准需要执行的而未执行完善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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