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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如何运用doc
知识产权如何运用
篇一:
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手段保护“商业秘密”
【竞争力】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手段保护“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泄漏也许会对一个企业带来重大的打击和损失,同时后续的追溯也比较困难,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更加微乎其微。
商业秘密在竞争日渐激烈的资本市场中,作为无形资产的高端信息资源来说,也就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
然而在重视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隐患,虽然我国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进行了司法保护,但是其保护力度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而下面则从各个角度帮助大家了解商业秘密以及可以采用的保护手段。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由此看出,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包括四个方面:
秘密性、经济性、实用性和保密性。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现状
因为商业秘密的特殊性,故而企业需要从各个层面去保护秘密不被公开,从中可能会涉及到企业管理体系以及人员本身,进而也因为具有多种不可控因素的存在,才有可能造成商业秘密的泄漏。
而商业秘密的泄漏也许会对一个企业带来重大的打击和损失,同时后续的追溯也比较困难,挽回损失的可能性就更加微乎其微。
现阶段的商业秘密诉讼所采取的方式为:
由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侵权行为大都是在较隐蔽的情况下出现,此时,若要原告举证则困难重重,要证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几近不可能。
因此,要明确商业秘密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原告只需证明自己的商业秘密存在,而被告的商业秘密与自己的相同或基本相同即可,法律即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被告若要免责,则需要证明自己所有的商业秘密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
(三)利用知识产权最大限度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
1、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保护
现在有众多致力于知识产权工作的企业关注到了商业秘密这个领域,故而出台了多种多样的管理软件。
其根本就是从根源杜绝任何商业信息外泄,期间通过管理系统整体监控企业人员的所有动向,同时在职期间的任何涉密内容均通过系统管理,且不允许在规定范围之外的环境下进行任何操作。
2、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
现在可能有大量企业对于自有技术的保护存在困惑,不知采取何种方式保护才能给自身带来最大效益和权利。
而偏偏普及程度较高的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方式基本是相悖的,专利是以公开换取保护而商业秘密则相反,那么如何利用专利来更好的保护企业的秘密呢?
就需要注意商业秘密与专利的综合运用了。
这里提出一个概念:
保密性强度,通过区分涉及的技术信息的保密性强度的问题来最终得出保护方案。
如果强度足够高,那么就可以单纯采用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而如果是相对保密性较弱的技术信息则最好采用专利的形式进行保护,对于保密性居中的技术信息则可以考虑商业秘密与专利保护相结合的形式,而这种相互结合的方式可能对于大多知识产权工作者来说普遍做法就是将技术信息以公开的技术方案能实现为标准,尽量减少公开优化后的技术特征,然而这样也会存在新颖性或者创造性不足而被驳回的可能性。
此时还有另外一种做法,就是在所涉及技术具备专利法所要求的授权条件的前提下,商业秘密持有人只要保证有“只要想被授权就可以被授权”的、尚未公开的专利申请存在,就可以在该商业秘密被泄露后再通过专利保护的方式延长其对该技术垄断实施的时间。
而具体如何判断保密性强度则可以使用知识产权的情报分析来判断。
其中,保密性强度的判断包括:
公知信息的公开程度,涉及到的技术信息所属领域以及相关行业的涉及程度等。
实际实施步骤:
a.在了解企业基础方向的前提下,对与其相关的行业进行全面检索,从中找到相关技术在公知范围内所公开的程度以及研发角度;
b.如果本领域内的技术方案公开程度较高,同时也属成熟行业内,那么可以判断此保密性强度较弱,故而还是建议企业通过专利来保护自己,以此得到比较高的保护力度;
c.如果本领域内的技术公开程度较小,那么可以将此技术信息归结为重点保护对象,此时也可以通过分析技术信息所属行业而最终判断核心保护点和外围保护点,这里的核心保护点则是所涉足领域内未有过多公知信息的,那么核心保护点就可以作为技术秘密来保护,而外围相关技术信息则通过专利进行保护,此种归结为有核心保护点和外围保护点的技术信息则属于保密性强度居中的范围内;
d.如果本领域的技术公开程度属于空白,同时主要创新点为工艺参数等类似信息的,就可以将此技术信息归结为保密性强度高的范围内,此时则可以将涉及到的技术信息单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当然,保密性强度的判断不仅仅如此,还需要通过相应的实际需要和涉及到的技术内容来进一步分析。
来源:
IPRdaily
作者:
蒋宏洋企兴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辑:
IPRdaily王梦婷
篇二:
知识产权的重要作用
论知识产权法的重要作用
没有牌子的牛奶大家不敢喝;没有丰富内容的电视大家没兴趣看;没有创新、市场上又怎么会出现手机、MP3、MP4在当今社会中,无论是创新、品牌,还是创作,如果离开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被仿制、品牌被假冒、作品被盗版,企业的创新投入、品牌的持续培育、文学艺术影视作品的创作就没有良好市场环境,就没有继续创作创造培育的经费保障,就没有优秀的创造人才的吸引资本。
这些与百姓生活密切关系的商品可都是知识产权产品。
老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质量的提升、生活内容的丰富是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支撑。
知识产权是指:
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法则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对知识经济社会的发展能否更好地保驾护航,取决于其能否因应新的制度需求而做出适时和有效的调整。
知识产权;公众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隐私”的基本属性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一个私营知识产权的形式,严格受法律保护。
然而,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知识产品,是一种信息,与私营部门的产品和双重性质的公共产品,以及由此产生的分配的权利和义务,不仅关系到个人利益的知识产权权利,同时还为社会和公众的利益。
在当前对外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和纠纷,随着对外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化就显的格外重要。
确立知识产权法定成为知识产权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重要的功能。
一、有利于实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战略。
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为了充分鼓励人们进行知识产品的生产和创新,增长社会财富,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
同时,我国应从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战略意义,对此,我国已于2005年6月正式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
基于此,应通过贯彻知识产权法定原则,将一切有利于实现上述目的和战略的政策和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而获得普遍遵守的效力,并以此推动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现。
二、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特殊重要作用。
知识产品的特点决定了知识产品的创造人自己难于依靠自身的力量和能力实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而只能依赖于国家的保护,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国家有着极强的依赖性。
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表明,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取决于国家的意志和政策,知识产权制度中蕴含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倾斜。
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居于核心地位。
国家有效的扶持、鼓励措施有利于提高我国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为之提供坚强的后盾。
因此,应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更加充分发挥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最大效益
三、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知识是资源、是资本、是财富。
”知识产品同时又是知识商品,“知识产权是指知识商品的产权”。
“知识经济的精髓在于把知识变成财富。
”[18]知识产权作为商品,只有转化为产业,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因为知识的价值和知识的经济效益都反应在知识产业上”。
而知识产权法定原则能够赋予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生产和经营的垄断权,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周全的保护,从而增强了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充分利用、使用知识产品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商品转化率,进而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的利用效率,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四、有利于解决或缓解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矛盾。
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比如知识产权的垄断使用与公共利用之间的矛盾、知识产权的保护与限制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信息的公开和保密之间的矛盾、知识产品的社会性与专有性之间的矛盾,等等。
这些矛盾的解决和协调,有赖于知识产权法定原则。
通过知识产权法定原则,为不同法律主体配置均衡性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设计出能够消除或者缓解各种矛盾的知识产权制度。
五、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不仅应符合国际公约和国际条约的原则和国际惯例,而且应吸收其他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寻求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共同规律和共同规则,尽可能消除由于不同国家知识产权立法的差别性而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造成的障碍,实现与其他国家的相互合作、相互配合,进而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和一体化。
因为所有的知识产品的排他性使用权,这使得各个不同的知识产品创造区分知识产品,而且还使假冒知识产品不能进入市场流通,从而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自己的可靠的,高质量的产品。
商标保护的商标权利,如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因此要区分来源的产品或服务,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商标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产品,他们的需要。
商标不仅是来源之间的区别商品的作用,而且还确定了质量方面的作用相一致的商品,消费者一旦习惯特定商标作为一种象征,质量的具体商品,他将成为满意的是,购买这样一个商标的商品的质量一致性,并已逐渐形成一种“品牌认知”,并愿意支付更高的商品成本。
制造商,他们可以使用商标的青睐的消费者的商品,以使我们能够获得更大的利润,鼓励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以便使使用的商标,以实现更大的利益,并最终消费者将保证高优质的产品。
因此,知识产权法在法定的形式承认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利益,也考虑到公众利益的保护。
虽然收购知识产权手段,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垄断,这是社会公共利益作出了让步,以鼓励技术创新,正确的人,在行使这项权利和社会还应注意的利益平衡市民之间的。
识产权法作为法律制度的一种,它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作用:
首先是鼓励和保护智力创造活动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明确规定和保护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确立智力成果的创造者的权利主体地位,对侵犯创造者权益的侵权行为人予以法律制裁。
其次是促进智力成果推广应用的作用。
知识产权法确定智力成果可以有偿使用和转让,鼓励智力成果的创造者推广应用其成果,确定保护智力成果传播者的权益,规定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和强制使用。
2若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知识的产生和传播过程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可以断定的是人类现在绝不可能走向知识经济时代。
篇三:
企业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获取收益
企业如何运用知识产权获取收益
专利的运营能让知识产权变成”真金白银”,中国很多优秀企业已尝到了甜头。
2015年福田汽车以评估价值20亿元的专利许可使用权出资入股与戴姆勒公司合作,成为
专利运营的大赢家。
一些具备知识产权优势的企业通过专利运营带来了令人瞩目的经济效益。
如华为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累计获得授权专利超过5万件,为华为开展专利许可、专利诉讼、专利标准化等运营提供了支撑。
现在华为与美国苹果公司签订了相互的专利许可协议,每年向苹果公司收取数亿美元的专利费,上演了国产手机企业的逆袭。
近年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快速增加,成为知识产权大国。
2016年中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100万件,是继美国、日本之后世界上第三个国内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百万件的国家。
但是,在庞大的专利总量背后,有相当一部分专利与市场脱轨,并没有明显体现为产业竞争的优势。
犹如福田及华为这样运用知识产权获取收益的企业凤毛麟角,目前中国知识产权的现状是长期面临统筹难、评估难、转化难、保护难、交易难、管理难、融资难等多难局面,特别是专利评估技术难上加难,这为专利技术推动创新和经济发展增加了难度。
“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的成立,就是要让专利的创新更有价值。
”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董事长邹刚介绍,创新驱动的关键是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因此需要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双轮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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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个朋友也是一种幸运中心的成立就是要为知识产权搭建一个金融平台,使之可评估、可量化、可交易,进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真正实现科技金融创新驱动。
概括的讲,知识产权将真正地成为企业看得见、摸得着的“资产”。
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企业文化专利代办老师在线球球1550116010,等你咨询!
做诚恳人,办好事情,守信大于名气!
是一种心正式成立,对知识产权的商业模式提供了最基础的逻辑,对每个细分产业、行业、领域中预评专利技术和企业价值进行更科学合理的评估,出具专业、权威的评估报告书。
在这个基础上,知识的商业逻辑就变得一目了然:
“知识产权+互联网平台+产业化+金融”的发展模式。
知识产权一头连着创新,一头连着市场,是创新和市场之间的桥梁。
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的成立则是中国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水平提升的一个重要标志。
我们也看到虽然我国专利运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明显的短板,比如目前广大中小企业仍面临着专利运营的意识淡薄、对专利运营重要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可运营的专利不多、专利运营人才缺乏等问题。
知识产权亟需要更加公正精细科学的运营。
值得一提的是,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在现场隆重发布了“国专知识产权评估系统1.0版“,系统基于“全国专利信息+全球行业数据+全球财务数据三大数据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大数据平台”,具有相对可信度高、效率高、稳定性高三大特点。
简单讲,就是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对你的知识产权进行“货币化”,成为一种被量化可以在市场中流通的“知识货币”,对于商业最大的价值在于,市场的货币没有增加,但经济体量却增大了,让更多的存量转化成了增量。
比如你是一家创业公司,要被巨头收购时,你的知识产权也会得到市场换算,实现价值最大化。
再比如,当你通过技术或专利要对一家公司进行入股,那该怎样匹配才能不被模糊的说辞低估呢?
上述问题都可以通过国专评估1.0版得到解决,该系统可为知识产权相关企业和行业提供一套知识产权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的专业体系,有利于提高知识产权评估的高效性
和稳定性。
同时,在知识产权评估、保护、交易、管理和服务等环节,提供了可量化的、可信度较高的参考依据,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的健康发展。
最重要的是,评估报告内容充实、结构完整、结果公允,为投资机构判断知识产权投资价值、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处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企业知识产权融资等业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互联网与知识经济本身就存在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那就是前者的信息传递基于复制,而复制会严重阻碍知识的创新。
延伸看,相对于社会最优的状态,人们从事创新活动的激励通常不足。
此乃因为模仿无所不在,创新者并不能获取自己所付出努力的全部回报。
因此,有必要从制度上去保障创新者能够从其创新中获得一定的垄断租金,以增强他们创新的激励。
专利制度便是达到这种保障的工具之一。
如今在国专知识产权评估认证中心的基石之上,那些矛盾便会迎刃而解,当知识产权以“资产”的形态进入互联网乃至整个市场,创新便会获得本应有的尊严,并与现实进行有史以来最公平的和解。
企业的价值,也将随之不再被低估,并会成为企业总产值的重要组成。
因为,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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