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记事作文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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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记事作文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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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人记事作文8篇
【精华】写人记事作文8篇
【精华】写人记事作文8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的写人记事作文8篇,欢送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人品《三国》,品出了战术;有人品《水浒》,品出了江湖义气;有人品《西游》,品出了团队协作。
而我品的却是一本漫画书——《疯了,桂宝》。
虽然这本书并不知名,我却从中品尝到了少年的滋味。
本书中的桂宝,就读小学三年级,平时就爱“发疯”,搞得他最亲近的朋友阿芹都几乎不是一个正常人了。
桂宝虽然爱发疯,但是他爱钻研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是桂宝身上最突出的优点。
桂宝能联系生活,创造出最出色的创造。
桂宝十分淡定,在遇到困难、问题时,桂宝总能镇静自假设地解决它们。
桂宝平时虽然爱“发疯”,但是他却可以好好地利用“疯”。
例如:
他觉得“疯”是一种最高级的放松;“疯”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法宝;“疯”是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加有乐趣;“疯”是可以把自己想像成一个天才;“疯”可以创造出最美好的生活;“疯”可以让一切都充满生机和活力。
桂宝的疯是酸的,每当桂宝遇到困难时,他就像吃了一个最酸的柠檬那样,保持冷静的头脑来解决问题;桂宝的疯是甜的,每当他完成了他的创造之后,他的心里就美滋滋的;桂宝的疯是苦的,每当桂宝给朋友出一些冷谜语时,大家都会在公布答案后感到一种涩涩的幽默;桂宝的疯是辣的,每当桂宝捉弄了阿芹,阿芹都会骂桂宝是“大肥疯”;桂宝的疯是咸的,每当桂宝被感动时,都会流出几滴咸咸的泪水。
无论哪种滋味,桂宝让我知道了乐观开朗的心态的重要性。
我从桂宝身上学到了遇到困难不退缩,冷静面对的精神,还有桂宝坚强不屈、勇于发现的精神。
桂宝、阿芹、小臭贝、胖狗狗组成了一个“发疯大组合”的团体。
虽然说他们个个都跟桂宝一样爱发疯,但他们个个都是研究创造的高手,这种志趣相投、团结合作的气氛是我向往的。
这几点,让我懂得了桂宝不是呆板地“疯”,他的“疯”中总会有一些哲理和智慧。
就这样,我从《疯了,桂宝》一书中品尝出了一种少年的美好滋味,我以后也要像桂宝一样成为创造小达人!
我在淘米之前玩了一个游戏,结果出现一种不可思议的现象…当然试了很屡次。
做这个游戏需要准备一根竹筷子、一个杯子、一杯米。
把一杯米放入杯子里,然后使劲的在米上按一按,把米压平,不松散,然后再从手指缝间插入一根竹筷子,最后把手轻轻一提,发现杯子就像黏着我的手怎样都掉不下来,杯子和米一起被提了起来。
这时的我就像一位魔术师,可并没有掌声,只有我自己欢呼叫好。
可是怎么会有这样的现象呢?
我一直疑惑不解,于是就想问问大人。
我来到了花盆旁边,问问我们家最有知识的妈妈,可妈妈只是说根本就不可能,除非你是碰运气的。
我大声说道:
“才不是呢!
”妈妈真是太让我失望了,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呢,哼。
我又来到爸爸身边问了这个问题,爸爸的答复很简单:
“不知道,自己去想想,肯定是有原因的。
”我垂头丧气,想了一天,终于有了结果。
原来杯内和米粒之间的挤压,使杯内的空气被挤出来了,这时杯子外面的压力大于杯子里面的压力,使筷子和米粒之间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所以筷子就能将成米的杯子提起来了。
这次的游戏使我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值得啊!
有一种爱,从不求回报,那就是母爱;有一个人,一辈子值得爱,那就是母亲。
母爱,是真挚的,朴实的,伟大的,是子女人生中一大笔财富。
在母亲节来临之前,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微信上、报纸上谈论母爱,我也在……
有一种爱,从不求回报,那就是母爱;有一个人,一辈子值得爱,那就是母亲。
母爱,是真挚的,朴实的,伟大的,是子女人生中一大笔财富。
在母亲节来临之前,越来越多的人在网络上、微信上、报纸上谈论母爱,我也在回忆中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妈妈对我的爱。
记得小时候,我身体不太好。
老是会生病,特别是哮喘,总在半夜里发作。
妈妈每次都陪着我,整晚都不能安睡,第二天还要坚持上班。
还有些时候,我不听话,犯一些错误,妈妈会很生气,批评我。
但是我知道那都是因为妈妈爱我。
这几天,奶奶回老家去了,烧饭做菜就成了妈妈的任务。
每天下班,妈妈就会去买好菜,然后带着我赶回家。
一回到家,妈妈便开始洗菜、切菜,有时为了快点让我吃上饭菜,不让我饿着肚子,在厨房里忙得连接都没时间。
每次当妈妈端着香喷喷、热气腾腾的饭菜从厨房里出来,摆上餐桌,我都觉得又一股暖流在身体里流动,让我觉得很温暖,气氛也一下子变得更温馨了。
今天是母亲节,我看到妈妈又在拖地了,很辛苦。
于是,我就为妈妈泡了一杯茶,让她解解渴,休息一下。
今天,在母亲节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想对妈妈说:
“妈妈,谢谢您!
您辛苦了!
我永远爱您!
”
天还没有大亮,我的床上已是一片喧闹。
“哥,哥,去玩吧!
”听到表弟的声音,我顿时睡意全无。
起床一看闹钟,才五点,可是我已经睡不着了,只好陪他去玩。
我的表弟叫陈宏,他那双黑亮的眼睛总是眨呀眨呀,让他觉得他十分可爱。
他的小嘴能说会道,绝对能逼得你无言以对。
每次他一来,我的房间就成了他临时的游乐场。
面对满满一地的玩具,我一肚子的苦水没地方吐,只好自己慢慢收拾。
记得有一次,我们带表弟去公园玩。
一进公园,我和表弟就玩起了摩天轮,我被摩天轮弄得晕头转向,可表弟却一脸无事。
下了摩天轮后,表弟突然双眼一亮,飞快地向前跑去。
原来他发现了“激流勇进”,我们买了票,上了车,不,应该是上了船,
船飞快地向前开去。
一个大浪头打了过来,我们吓得挤成一团,可表弟却张开双手,大声叫道∶“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结果我们浑身都湿透了,但这似乎一点儿也没有影响表弟的情绪。
看着表弟超级卡通人物般的笑容,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歌是世界上通用的语言,它传载着人们的思想与感知,也可以帮你觅到知音。
不知道你们看过阿诗玛吗?
在这部电影中,歌不仅能传达两个相爱的人情意,也有对恶势力的不满……所以说歌是人们传递的一种语言,在这里我很想为你唱首歌。
你拥有一颗天使般的心,无邪,无私和博爱。
你穿着像天上白云一样的外套,当你在工作时,你是那么的严谨跟可爱,当电铃一而再,再而三的响起时,你并不觉的厌恶和烦琐,相反你只是觉得这样的工作是如此的荣耀;当病人有需要时·你一次次走过去默默地为他们付出,你并不索求什么,你只是希望自己像天使一样;当病人得的是传染性的疾病时,你并不害怕,你永远是最奋不顾身的,你经常开导病人告诉他们外面的世界多美好,告诉病人你能行的因为你会和他们并肩冲次的。
当病人得的是癌症时,你会无微不至的去照顾他们,开导病人不要放弃,我们的未来是幸福的。
当病人……
在20xx年的“非典”爆发时,你抛弃了家人,冒着自身会被感染的风险,去抢救病人。
在5-12,汶川地震后,你自愿去前线当自愿者,你不顾千辛万苦来到汶川可是通往那里的道路被封赌,你背着药箱徒步到达了目的地,你与武警战士一起搭起医疗帐篷,在那简陋的帐篷内,你为与你素不相识的人,几天几夜没合过眼。
在病人的心中你是被公认的白衣天使。
你不求回报,不求地位,不求利益,而你只希望自己能像天使一样。
我很想为你唱首歌,唱一首圣歌,因为你有天使般的无私,因为你有天使般的博爱,因为你有天使般的慈祥,应为你有……
1.落日依旧徘徊不去,垂枝暗罗树下的那个诵经男子,周身仿佛也被落日的余晖晕染成了浅浅的金色,亚麻色的长发,泛着莲花的清香,轻轻随着微风飘扬,隔过纷飞的落叶远远看去,他就像此岸的花,朦胧不清。
2.他穿着一身淡青色的古印度服饰,眼睛以下的局部几乎全都隐藏在同色的头巾之中,显然不想被人看到他的真面目。
但那苍白到透明的肤色,从青色头巾下漏出的几丝极浅极浅的金色长发,以及细长的浅紫眼眸,无一不显示着他那与众不同的血统和种族。
我愕然的抬起头,正好对上他那双波澜不兴的紫眸,那种紫色,仿佛水晶一般透明
3.阳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洒下一道道柔和的光束,微风徐徐,娑罗树的落英在和风中飘浮,花瓣从他的长发上温柔拂过,留下一缕芳香,便悄然而逝,了无踪迹。
他那亚麻色的长发在阳光照耀下,闪烁出细细碎碎的光泽。
4.他姿态优雅的倚坐在窗台上,皎洁的月光倾泻在他的银色长发上,隐隐散发着一层淡淡的光晕,要不是他嘴角那抹带着邪意的笑容,简直就如同天上的神祗。
他的眼中轻柔透亮,如烟似水。
晕染开的华美月色氤氲在他冰蓝色的眼眸中,漂飘荡漾,清清的亮,浅浅的光。
5.一双水雾弥漫的黑色眼眸撞入我的眼帘,那是一种形容不出来的黑色,细细的水珠沾在他长长的睫毛上,仿佛闪耀的水钻镶在黑色的羽扇上,说不出的优雅妩媚。
一头闪亮乌黑的长发幽幽垂下,绵延到底。
他很美,可妩媚入骨的同时却又来的清新明媚,他的美让你觉得他无人可比,却又不会让你忘记他是一个男人。
6.一位身穿白色长袍的年轻男子正靠在一块石头上,襟边别着一支娇艳的**花,他的眼睛幽蓝湿润,象月光下深邃的爱琴海一般,深不见底,让人情不自禁的流连。
蔚蓝色海波一样的长发,流水般顺滑流畅,映衬着他白皙俊美的脸庞,谁都无法不砰然心动。
7.他只有十七八岁的年纪,一头罕见的银青色头发犹如波浪在肩头轻舞,轻薄透明的浅绿色眼眸里带着灵动的光辉,像是闪烁着无数个小精灵。
淡粉的嘴唇微微启开,像个渴望糖果的孩子,柔和的唇线带着一丝天真。
8.紫色如丝绸般闪亮的长发,如流水一般静静在他身上流淌,滑过黑色丝质的长袍,一直漫延到黑色的水晶地板上。
浅灰色的眼眸就如同冥界永远灰暗的天空,悠远而无际,望不到底,又好似一缕清烟,朦胧似幻,冷淡而高贵。
假设即假设离的眼神,仿佛就近在咫尺,却又远在天边。
他佩戴着一对紫色的水晶耳环,小小的两点紫色衬着他白皙的肤色,说不出的雅致。
好瘦,是我对您的第一印象。
好有激情,是我上完您第一节课后对您的评价。
第一天见到你,你在教学楼外面的走廊上,烟,一根接着一根地抽。
我心想,老师,您都那么瘦了,再抽,你就不见了!
上课,您简短地自我介绍,却没忘介绍您的烟。
您说:
“我上课从来不迟到,几十年来都是如此。
早到了,我就会到教室外面抽烟。
”
哦!
烟成了您等我们来上课的伴儿了。
可是可是,同学们啊,下次我们还是早点到吧!
老师在等我们时,抽了多少根烟?
您上课从不发火,却总会突然停下来,苦口婆心地说好多人生道理。
有一次我的朋友去做志愿者,没来上课。
我代她向你请假时,你却突然骂起来:
“大学只有四年,而你们还有一生的时间去工作,为什么不好好珍惜呢?
”
您的语气虽然有点怒,可是为什么我听出话语间更多的.是无奈的忧伤呢?
外婆的娘家是哪里的,我一直不知道。
打我懂事起,就没看见外婆回过娘家。
只说老外婆家是个大地主,好几仓红米,几十床细软被褥的……土改一来,地主、地主崽子便如寒风中的寒蝉,瑟瑟发抖。
老外公慌不择门的就把只十二三岁的外婆嫁给勉强划了个中农的外公做了细媳妇。
听说外公家解放前也是个粮满仓,鱼满塘的大地主。
幸好出了外公这个嫖赌逍遥的浪荡子,土改前把个殷实的家当败得只剩一个空架子。
划分成份时扣了顶中农的帽子。
其实家道早已中落,如西去的太阳,已没有多少热乎劲了。
外婆一双小脚,却有一双巧手。
按老一辈来讲,也算是能描会写。
外婆早年进过私塾,熟读了三字经、增广贤文、列女传……可惜后来家道变故,就那样匆匆的出嫁了。
外婆一手好针线活,描的红,绣的花,在当地四邻八乡都知道。
村里谁家姑娘要出嫁,外婆都会接到半月以上的针线活,绣枕巾、绣鸳帐、绣嫁衣……我曾经亲眼看见过、枕过外婆绣的花枕头,白确实良布上五彩丝线绣的芙蓉花栩栩如生。
壮年后的外公还是喜好,赌输了回家倒头就睡,赢钱了就喜笑颜开的数来数去。
拖着一长挂崽女,外公的不良嗜好却一点没收敛。
家境曾一度陷入困境。
外婆没法,只好左邻右舍打点零工,缝补缀补度日。
五几年闹饥荒,实在不能果腹,外婆也曾挨家挨户乞讨过。
期间,饿死、病死过我好几个舅舅。
晚年外婆每每说起,都是泪水涟涟。
我可以说是在外婆家长大的。
外婆的儿女断断续续死的只剩我妈和姨妈两个,后来抱养了现在的舅舅。
那时外婆开始寻找门路,做点小生意。
批发一些瓜子花生在家卖。
知晓那户人家有牌场子,就会挎上个篮子,提一些槟榔、烟、瓜子、甘蔗之类的,叫上我去赶场。
扎着羊角辫的我总是涩涩的牵着外婆的手。
生意好的晚上,外婆总会夸我几句,递包瓜子给我(一角钱一包的、用书纸包成三角形的那种)。
可惜外婆二十六岁起得胆肠结石,前前后后开了三刀。
身体每况愈下,最终只能操持些轻微的家务。
外婆作为细媳妇入嫁外公家,却没有受到一个未成年媳妇的优待。
相反却遭受家娘的折磨。
大雪天她必须去塘边洗衣服,洗萝卜,搭着小板凳在灶台边做饭,打烂了东西或偷懒就没饭吃或吃剩菜剩饭……有时偷偷的哭,老外婆都会厉声打骂她,说她吼殇。
外婆家所在的乡村是道风景。
风景里有我,有外婆,还有一条大黄狗。
大黄狗叫来福,打从我记事起就跟在我和外婆身边。
双抢时节晒谷子,它就在禾场边赶个鸡啊、鸭的;祖孙俩去菜园摘菜,它就在前面跑得比我们还快;尤其夏夜里纳凉,外婆一边摇蒲扇,一边给我讲神鬼故事、教我背她记得的三字经,来福就静静地伏在竹床边,翘着黑鼻头,竖着耳朵愣愣的听。
来福不是别人送来的,也不是家人抱回来的。
听说是它自己来的。
外婆将近四十的时候,也回过一次娘家,一个人,当天去,第二天就回了。
回来后的外婆绝口不提娘家的事,倒是带回一只瘦不拉几的黄狗,说是路上捡到的,黄狗一直跟着她,就带回来了。
可外公坚决反对,说一条狗一个壮年劳力的口粮,这年月还有粮食养这废物?
外婆就跟外公吵起来,说:
猫来穷,狗来福,人畜同命,怪可怜的,今后我少吃点,让它看个家守个贼,总要好点……别看平时外公不羁,外婆倔起来,也拿她没方法。
黄狗留了下来,根据“狗来福”的俚语,外婆就给它取名叫来福。
来福也可能天生就是这个家里的一员,不久后,就出落的油毛水光,腰圆腿壮了。
来福不仅通人性,还能做一些它力所能及的事,如把禾场里的拖鞋给我叼回来;用鼻子拱开掩紧的房门;帮外婆守着那群鸡不准它们飞到菜园去啄菜……只要是家庭成员从外面回来,都会受到来福热情的迎接。
它先是弓起背,摇着尾巴,咻咻的低叫着,接着就往你的身上爬。
有时窜到了肩头,伸着长长的舌头舔你的手。
每次这样,我都嗔怪地叫着“来福,来福”,伸出手掌,装模作样的要打它。
它总是耷拉着眼皮,死皮赖脸的摇晃着脑袋,像个无辜的孩子。
可外公一直不喜欢它,怪它吃了家里的粮食。
我每次喂它一点好吃的,一只眼睛都是瞄着外公的。
可来福不管这些,每每看见外公回家,便以百倍的热情迎上去,外公却总是呵斥驱赶,不耐烦的拍裤腿上的狗脚印。
转背又从外衣兜里掏出一个莲蓬或红薯塞给我,让我走开些去吃。
来福的记性好,只要来过家里一次的人,不管隔多久,下次来它都不会吠。
对一些来家里的远客,外婆送出多远,它就跟多远。
每天上学,来福也是要送我的,风雨无阻。
送远了,我就赶它往回走,它停下来,望着我,我一开脚,它就跟上来。
每次都要我捡起路边的土块、石子佯装丢它,嘴里吆喝,它远远近近的绕几个圈,恋恋地便不再跟来了。
好似懂得我是在怕它迷路担忧它的安危一样。
来福已然是外婆家的一员,只要一会不见,外婆就会扯着嗓子叫:
来福,来福……就像没看见我一样急迫。
外公慢慢也就熟视无睹了,对来福也不呼来喝去。
可后来外公真正的喜欢来福,却是在一个初春的夜晚。
那时,耕牛是农家的宝,几亩水稻田全靠它们咻咻的犁耙出来。
外公好赌,可驾牛耕田却是个老手。
农忙时节,一些养不起耕牛的农家便会请外公过去给他们犁田。
牵牛耕田在当时的农村还是个技术活,供茶陪饭,还有可观的工价,临回家,还打发一捆鲜嫩的牛草。
所以外婆家的那头大水牛是家中的宝中之宝。
一直都是由外公亲自喂草清栏。
那次是刚刚立春的一个夜晚,外婆一家都被来福急迫的吠叫声惊醒,听得出来福在围着屋前屋后乱吠。
外公可能听出了名堂,点起煤油灯,一边开门,一边壮胆“外边么子鬼啊?
”刚出去一会,就听外公大声喊舅舅,说家里来了偷牛贼,牛绳都被贼骨子解开了,幸好来福叫醒了屋里人,要不牛就被这些该死的偷跑了……第二天,我亲眼看见外公堆盆堆碗装了满满一家伙白米饭,拌了一些白菜汤,倒在狗钵子里。
外婆走了,来福也走了,如他们对我,只留下了一些回忆的片段。
外婆如一件素雅的旗袍,那么优雅的晾在我记忆的窗口。
襟上的那些亮片和五彩丝线,就如这初春里飞进我眼底的蝴蝶,不说话,却把我带入水乡那幅水墨画的深处,去寻找一个诗般妙曼、莲花般馨香的女子和一只健硕的大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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