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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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师范方向)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为落实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教学计划,切实搞好本专业的各项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确保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
按照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教学计划,实践环节由课程实践、教育实习和毕业论文三个部分组成。
一、课程实践
一、课程实践的性质
课程实践是课程教学大纲或在教学计划中列出的随课程教学进度进行的以课程实验、课程实习和社会调查等为主要形式的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是在教学大纲中规定完成的课程教学内容的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形式。
二、课程实践教学的目的和任务
通过课程实践教学这一环节,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课程理论去认识社会、指导实践,在接触、参与的实践中接受教育,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锻炼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科学研究兴趣和创新精神,有利于更好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并最终为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后阶段教学中的教育实习、毕业论文及今后从事的专业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课程实践的内容
主要由任课教师针对实践教学大纲,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给学生开出一系列实践学习的选题,或者教师根据现实热点和教学难点组织实践教学活动,调动学生积极性,使学生广泛参与。
选题要突出课程教学的重点,体现课程教学的目的、要求,注意结合学生的思想实际问题和即时的社会热点问题,并可以允许学生自行选择调研课题。
四、课程实践的要求
1、本专业共有4门课程设置了课程实践,都是设置在选修课中。
所有本专业的学生都必须参加1门以上课程的实践教学。
在所列出的4门课程中,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选择实践的课程。
2、课程实践的实施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指导教师可以是任课教师或实践基地的教师。
3、指导教师根据中央电大和省校的“实践环节教学实施方案”,在课程实践前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要符合教学要求和社会实际,体现综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践内容应使学生在实际操作和动手能力等方面得到综合性训练,实践的难度和任务量,应控制在学习成绩中等的学生经过努力后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为宜。
4、课程实践原则上应随该课程教学进度安排,保证知识的融会贯通和实践效果。
5、指导教师由该课程任课教师或与本专业课程相近的教师担任。
指导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学生完成课程实践的全过程。
6、学生应提高对实践教学的认识,按指导教师的要求,落实课程实践教学每一环节,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动性,积极参与,把课程实践教学作为提升个人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的锻炼,为毕业论文撰写作好课题资料积累和写作训练准备。
7、课程的实践教学完成后,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给出成绩,成绩按30%的比例计入形成性考核成绩。
8、各试点单位的专业管理教师应妥善保存学生课程实践作业和记录,将实践成绩造册,期末随课程平时作业成绩一起报市电大验收。
验收成绩记入“实践环节登记表”,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9、未参加课程实践的学生或课程实践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终结性考试。
五、具体课程的实践教学
根据本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我们选定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读、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精读、中学语文教学研究等三门课程设置课程实践环节。
具体实施如下:
1、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精读
本课程是汉语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和思考,再加上教师的讲授和指导,提高学生对中国古代文学作品的阅读和鉴赏能力,引发他们对文学研究的兴趣。
本课程现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求全,不考虑文学史发展的线索。
本课程实践形式有四,选修者完成两项并都达到合格者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成绩:
(1)作品赏析
在个别化自主学习的基础上,选择教材《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注》中自己喜爱的一篇作品,就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如作品主题、人物形象、表现手法、艺术成就、语言特色等进行鉴赏,并撰写鉴赏文章,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
鉴赏文章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作品赏析课程实践记录》(见附件1)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2)名篇朗诵
以教学班或学习小组为单位,举办一次古典名篇朗诵会。
要求学生对朗诵和表演的作品要能深入理解,发掘其中的丰富内涵,突出重点,把握基调。
指导教师和参加的同学应为表演者点评,有条件的教学点可录音、录像,做好文字、图像的记载和保存工作。
活动完成后,应将朗诵者的相关情况和点评情况整理好,并填写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名篇朗诵课程实践记录》(见附件2)。
(3)专题讨论
就某一专题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讨论。
要求每位同学在参加专题讨论前准备一份不少于500字的发言稿,讨论时对其他同学的发言要作好记录,讨论结束后写一份800字的心得体会。
讨论记录和自己的心得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专题讨论课程实践记录》(见附件3)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4)研究综述
对古代文学中某一作家、某一文学现象、某一文学流派、某一文学体裁、某一文学题材(如酒、送别等)等的研究情况进行综述。
相关资料可以从有关的书籍中搜集,也可从网络中搜索。
要求将搜集到的研究著作和论文制作成索引,并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研究综述小论文。
索引和小论文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综述课程实践记录》(见附件4)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2、中国现当代文学作品精读
本课程是汉语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开设的一门选修课,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认识现当代文学史上的一些重大的文学现象和代表性的作家、作品,让学生通过对所选文学专题的认真研读,养成文学鉴赏、评析的习惯,并引发对文学史研究和文学评论的兴趣。
本课程实践形式有四,选修者完成两项并都达到合格者方可取得该门课程的实践教学成绩:
(1)作品赏析
在个别化自主学习的基础上,选择教材《中国现当代文学名著导读》中自己喜爱的一篇作品,就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如作品主题、人物形象、表现手法、艺术成就、语言特色等进行鉴赏,并撰写鉴赏文章,要求字数在2000字以上。
鉴赏文章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课程实践记录——作品赏析》(见附件1)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2)名篇朗诵
以教学班或学习小组为单位,举办一次古典名篇朗诵会。
要求学生对朗诵和表演的作品要能深入理解,发掘其中的丰富内涵,突出重点,把握基调。
指导教师和参加的同学应为表演者点评,有条件的教学点可录音、录像,做好文字、图像的记载和保存工作。
活动完成后,应将朗诵者的相关情况和点评情况整理好,并填写好《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课程实践记录——名篇朗诵》(见附件2)。
(3)专题讨论
就某一专题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讨论。
要求每位同学在参加专题讨论前准备一份不少于500字的发言稿,讨论时对其他同学的发言要作好记录,讨论结束后写一份800字的心得体会。
讨论记录和自己的心得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课程实践记录——专题讨论》(见附件3)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以下专题可供参考:
专题1:
鲁迅国民性批判“丑化说”
专题2:
从“两极阅读现象”看郭沫若的文学史地位
专题3:
茅盾的人生矛盾和作品矛盾
专题4:
从《骆驼祥子》看老舍的创作“视点”和“京味小说”
专题5:
从《雷雨》看中国现代话剧艺术成熟
专题6:
沈从文小说的湘西世界及其意义
专题7:
张爱玲的“传奇”——《金锁记》
专题8:
“九叶诗派”与穆旦诗歌的三个常见主题
专题9:
漫话现代“闲适体”与“独语体”散文
(4)研究综述
对古代文学中某一作家、某一文学现象、某一文学流派、某一文学体裁、某一文学题材(如酒、送别等)等的研究情况进行综述。
相关资料可以从有关的书籍中搜集,也可从网络中搜索。
要求将搜集到的研究著作和论文制作成索引,并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研究综述小论文。
索引和小论文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课程实践记录——研究综述》(见附件4)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3、中学语文教学研究
本课程是汉语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开设的一门限选课。
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应用理论课程,本课程的教学应避免纸上谈兵,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应强调实践活动,以提高学生的教学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
本课程的实践活动可以有如下形式:
(1)专题讨论
就某一专题组织学生进行集中讨论。
要求每位同学在参加专题讨论前准备一份不少于500字的发言稿,讨论时对其他同学的发言要作好记录,讨论结束后写一份800字的心得体会。
讨论记录和自己的心得要求誊写或打印在《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专题讨论课程实践记录》(见附件3)中,并要求指导教师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
(2)教案设计
自选一篇新课程标准中的语文课文作一个教学设计方案(最好有简单的多媒体课件),要求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过程的安排、教学策略的运用都能体现新课程标准理念。
在此基础上举办一次说课活动,并请专家点评、辅导。
(3)学习交流
交流语文报刊杂志的最新成果。
要求每个学生要看三种以上语文报刊杂志和一本最新语文教育专著,作好读书笔记(包括刊名、简要摘录和简要评论),字数不限。
并召开一次交流会,介绍语文教学的最新动态和成果。
二、教育实习
教育实习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方向)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本专业的教育实习必须在修完本专业60%的主干专业课程之后进行。
教育实习环节为3学分。
一、教育实习的性质与目标
教育实习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方向)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通过实习,使学生将所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育人的工作之中,培养独立从事社会主义事业所需的教学、教育工作的能力。
简言之,了解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人民教师,如何教育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二、教育实习的内容
教育实习内容为课堂教学工作实习,即要求学生在中、小学讲授一次语文公开课,课后要进行集体评议,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三、教育实习的要求
1.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都需安排一至两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分校安排,也可由学生自己联系,但须报告分校,分校对所请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指导,并予以备案。
2、学生的实习场地由分校组织安排,也可由学生自己联系,但须报告分校,分校对实习学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实习,并予以备案。
3、在确定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班后,学生应根据该教学班的教学进度报选题,并就所报选题提交一份《教育实习课题申报表》(见附件1)给指导教师,以便指导教师切实指导实习工作。
《教育实习课题申报表》是对整个实习活动思路的体现,应包括实习活动的意义和预期目标、预备采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实习进程安排等内容。
指导教师要对该学生的选题进行评价并签署意见。
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教育实习课题申报表》进行实习。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应多与指导教师联系,以认真、切实解决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5.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需先熟悉实习学校、班级情况并随班听课。
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所学专业随班听课,听课时数不少于6节,要求作好听课笔记。
7、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熟悉教材、大纲,写出一节或两节详细完整的课程教案,经指导教师审阅后,先进行试讲。
若试讲不合格、经帮助达不到要求者不能上台讲课。
课后要进行集体评议,并要求将公开课的详细教案和说课稿交分校备案。
8、教育实习结束后,学生需提交实习总结书面报告,并填写一份《教育实习考核表》(见附件2)。
该表是对学生教育实习活动的总结。
学生进行教育实习的单位要对该学生的实习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实习成果作出中肯评价并签署意见。
9.教育实习总结的字数要求在3000字以上,按A4纸型打印出正稿,以备存档。
10.教育实习结束,学生需将《教育实习选题申报表》、教育实习教案、教育实习总结和《教育实习考核表》各一份上交分校,四者齐全者才能评定最后成绩。
11.任何学生不得抄袭他人的教育实习教案和总结报告。
凡抄袭者,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四、指导教师条件、职责及工作量要求
1、指导教师条件
(1)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教学情况。
(2)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2、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教育实习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2)确定课题,对学生实习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习中的有关问题。
(3)指导学生制订教学计划,编写实习教案并组织好说课、听课和评课工作。
(4)针对学生教育实习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指导教师工作量
(1)每位学生的指导工作量不得低于10个课时。
(2)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
专职教师不超过3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20人。
五、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三个学期第六周开始,第十周结束,为期一个月。
六、成绩评定与验收
1、教育实习由指导教师给出初评成绩,由教学点初审,电大分校复审,省电大验收,中央电大抽查(见省校关于社会实践的相关规定)。
2、成绩评定依据:
学生参加教育实习活动的情况、效果和教案编制、说课、讲课及教育实习总结所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教育实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及实习单位的反馈意见。
3、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
4、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教育实习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教育实习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教育实习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及格处理。
5、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所在电大分校和教学点实践教学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三、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
本实践环节为5学分。
毕业论文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为落实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切实搞好毕业论文工作,特制定关于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如下:
一、毕业论文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一)目的
毕业论文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间十分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实施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全面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的综合性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得到提升,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发挥。
(二)基本要求
毕业论文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实践技能来解决本专业的实际问题。
毕业论文为本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二、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
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有制订计划、培训、资格审查、选题、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的指导、行文与修改、答辩、成绩评定、总结评优等。
三、制订计划
各分校应在第三学期制订出具体实施计划,内容包括:
确定指导教师、选题或选题方向、毕业论文进程安排及督查计划等。
指导教师根据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
四、培训
在开始进行毕业论文前应对指导教师及学生进行一次培训。
省电大负责对分校指导教师的培训,分校负责对学生的培训。
培训时要讲清目的、意义、操作规范及要求。
五、资格审查
(一)指导教师资格: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教学情况,有学术研究的实践经验和成果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担任:
1、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取得汉语言文学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或者研究机构研究人员;
2、具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学研究工作满3年的汉语言教师、汉语言研究人员;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名单报电大分校初审,经省电大复审后确定(见附录6)。
(二)学生资格:
凡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论文实践教学。
各试点教学点应将申请参加毕业论文学生名单报电大分校审查确定。
六、毕业论文的选题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和学术性,具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2、选题应紧密联系实际,鼓励从现实需要出发,分析、研究和解决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实际问题。
3、选题应鼓励学术创新,避免选择已经完全得到解决的常识性问题;选题范围既要与课程实践、社会实践的内容相关联,又要避免重复。
4、选题难度、大小适中,以在规定时间内,经努力可完成为宜。
5、选题一般实行教师指导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办法,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选题要求
1、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好选题关,指导学生正确选题,确保课题有一定深度和广度。
所有选题须经分校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列入选题计划。
2、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确定初步选题后,填写学生选题登记表(见附录1)。
教学点专业责任教师统一汇总后签署意见,教学点加盖公章,报分校专业责任教师签署意见,分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存档(见附录1),并报省电大相关学院备案。
同时,论文的选题还需通过湖南电大网上学习平台“实践环节教学之窗”报省电大相关专业责任教师审核,学院认可后,方可开题。
3、选题一经确定,一般不再作变动。
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须有书面申请报告,报省电大审批。
(三)选题范围
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生的毕业论文选题限于本专业范围之内(语文教育教学方面的选题除外)。
一般以专科阶段和本科阶段所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内容为选题范围(中央电大有《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范围》)。
选题应注意结合汉语言文学专业领域的研究动态。
中央电大对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论文选题范围有规定,请参照。
七、毕业论文的写作
(一)用一个学期以上时间进行资料收集、调查研究,并将原始记录保留。
(二)酝酿拟写写作计划和论文提纲。
(三)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撰写和提交开题报告(见附录2)。
开题报告主要包括研究重点、研究计划或研究路线、写作提纲、参考文献(专著、教材、论文10份以上)。
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定同意后方可开题。
(四)正文撰写。
初稿完成后交指导教师审阅。
按照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达到本人所能达到的最佳境界。
每次修改需作如实记录,并保留原始材料。
每个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严禁弄虚作假,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学生在专科学习阶段所作毕业论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作本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八、毕业论文指导
1.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同一层次学生总数:
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
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总数一般每人不超过30人;兼职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总数一般每人不超过20人。
2.指导教师要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进行指导。
3.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
4.对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进行分阶段指导,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每周一般不少于1次。
指导总次数原则上不少于5次,总计时间不少于10课时。
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指导过程记录由指导教师填写,学生、教师同时签字(见附录4)。
凡指导不到位,未认真填写指导记录表,指导过程考核不合格者酌情扣减工作量时数或酬金。
经初审、终审发现论文属抄袭者,取消指导教师全部工作量和酬金,并在全省电大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5.检查学生独立完成写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6.针对学生毕业论文全过程表现写出不少于50字的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见附录4)。
7.在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上签名(见附录4)。
九、毕业论文的具体要求、内容及格式
1.毕业论文应做到观点新颖、明确,材料翔实、有力,论述充分,结构完整、严谨,语言通顺。
2.毕业论文应当具备学术文体的一般特征。
3.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包括:
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
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文献:
作者、著作的书名(或论文名称)、期刊、论文集、报纸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
引用其他参考材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
4.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5000字,不超过10000字。
5.毕业论文要统一格式(见附录5),统一封面(见附录3),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装订顺序为:
封面、中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英文内容摘要与关键词(申请学位的学生必写)、目录、正文、注释、参考文献、毕业论文教师指导记录表(见附录4)、毕业论文学生承诺书(见附录4)、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责任承诺书(见附录4)、毕业论文写作过程考核表(见附录4)、毕业论文评审与答辩记录表(见附录4)、封底。
省电大统一印刷封面、封底和附录4中各表,开题报告格式由分校和教学点下载打印。
6、关于毕业论文的具体格式请参见《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人文学院毕业论文结构格式图示》(见附录16)。
十、毕业论文答辩
(一)答辩资格
分校对毕业论文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形成性考核,凡写作态度不认真,未按要求填写指导过程和写作过程考核表(见附录4)或过程考核和初审、复审不合格的学员不得参加答辩。
(二)答辩学生
本科毕业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三)答辩组织
1.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由省电大统一组织,省电大成立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和答辩小组。
2.各分校应根据省电大的统一安排制订好本校的答辩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四)答辩工作领导小组
答辩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五)答辩小组
1.答辩小组分专业设立,每个答辩小组由3名及以上单数专业教师和1名秘书组成。
其中,答辩主持教师(组长)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持有中央电大颁发的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省电大的专职汉语言文学教师具有讲师职称以上者),答辩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秘书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答辩主持教师原则上由省电大教师担任,其他答辩教师可由分校专职教师或者外聘专业教师担任。
2.省电大各专业答辩小组主持教师(组长)由省电大各学院确定,分校答辩教师(含县级电大工作站教师)由分校初审后,填报答辩申报表(见附录7),报省电大各学院确定。
3.指导教师在其本人指导的学生进行答辩时,不得担任该答辩组成员。
(六)答辩程序
1.答辩教师应提前审阅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论文,并准备好答辩中要向答辩人提出的问题。
2.答辩主持教师宣布答辩程序和要求。
3.答辩人用10~15分钟介绍毕业论文选题理由、研究思路及毕业论文主要成果(或结论)。
4.答辩教师审查判断毕业论文的真实性,在答辩人的研究范围内,当场提出3~5个相关问题,由答辩人答辩。
5.答辩教师对答辩人答辩的情况进行现场点评,并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和文字材料给出答辩评语和答辩成绩,记入《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评审表》(见附录4)。
6.每个答辩小组的答辩人数应控制在24人/天以内。
十一、成绩评定与管理
(一)成绩评定
1.本科专业的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在学生完成文字材料撰写后,根据《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初评成绩评定标准》(见附录9)给出初评成绩。
2.分校成立毕业论文初审小组,对毕业论文写作、指导过程和质量进行全面审核,给出初审意见。
凡未填写教师指导记录表和学生写作过程考核表,没有开题报告的,一律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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