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某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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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某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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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某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某高速公路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三监理处
(K57+500~K80+692)
安
全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湖北中交公路桥梁监理咨询
浏醴高速公路第三监理处
二0一0年元月七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
安全生产监理
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治理、措施得力。
安全施工目标
1.安全生产无事故;
2.保证交通顺通、行车安全,无交通事故;
3.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治理制度及保证措施
1.建立安全组织和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安全保证体系。
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治理领导小组,指定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的安全治理和谐和重大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安全治理工作实行责任制制度,逐级签字安全承包责任书,明确到人,使项目安全治理自上而下形成体系;
2.因本工程是修建在地势、地貌专门复杂地段的高速公路,施工难度大,有大量的爆破工作,施工力量投入大,安全事故隐患多,不同于一样的道路工程,安全治理工作至关重要,为此要求各项目经理部须设立各级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按照施工人员总数的2%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和指导,必要时,可直截了当同意业主的指挥、调遣;
3.工程开工前,总监办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依照所辖路段的地势、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合理;
4.参加监理的所有人员,必须同意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能承诺上岗;
5.坚持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机械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并对各种车辆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机定员,严禁无证上岗;
6.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对易燃易爆的材料妥善保管,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检查各施工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7.督促施工单位对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以及劳动爱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和作必要的检验,定期不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形,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爱护用品;
8.抽查施工人员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爱护用品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9.检查施工单位在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是否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0.加强公路交通安全治理,专职交通安全员负责施工路口交通安全警示路牌和标志;
11.地下管线在施工前先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再采取措施加以迁移或插牌标示,防止乱挖造成恶性事故;
12.加强治安治理,工地配专人看管,以免材料丢失,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思想教育,不发生打架、酗酒等事件。
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开快车、疲劳驾驶等;
13.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14.坚持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认真抓好总监办职工的三级教育,实施各级安全责任制,并成制度化、经常化,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促进职工做到“不损害自己,不损害别人,不被别人损害”,制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监理环境;
15.认真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做到有检查、有总结,坚持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明确的安全奖惩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数次不定期抽检,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通报批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安全事故隐患“三不放过”。
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组织召开总监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及学习。
3、督促各合同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正常运转。
4、定期或不定期巡视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情形。
二.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和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组织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
3、参加总监办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学习,列席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总监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治理工作。
5、督促检查各监理组的安全生产记录,考核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落实情形。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参加总监办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学习,列席所驻标段承包人安全生产会议。
3、督促检查承包人安保体系的运转,参加总监办组织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做好日常巡查,督促落实整改情形。
4、督促承包人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5、做好安全检查、会议、学习等记录。
6、主持标段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日常工作,领导和指导本标段监理人员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4.试验工程师职责
1、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试验方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2、参加总监办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会议或学习。
3、定期组织对中心试验室及承包人现场试验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4、定期检查各试验点,各料场安全生产、规范化治理情形。
五.桥梁工程师职责
1、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负责分管标段桥梁工程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应督促承包人及时整改。
3、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和学习。
4、定期组织对监理员及承包人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5、做好现场安全记录。
六.测量工程师职责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做好测量工作安全治理。
2、日常工作台中应协助各专业,发觉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3、参加有关安全会议和学习。
七.监理员、试验员职责
1、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协助专业工程师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工作。
2、按总监办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发觉问题应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
3、参加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学习。
4、做好现场安全生产记录。
总监办安全生产治理规定
为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生产安全治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的目的:
提高各级监理人员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治理水平,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2、安全教育内容
(1)加强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教育各级监理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及其安全防护的差不多知识和注意事项。
(3)认真核对承包人专门工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
(4)及时禁止“三违”现象发生。
3、安全培训定期每月进行一次,在业务培训同时进行安全培训。
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
通过安全检查发觉并排除事故隐患,幸免隐患向事故的转化,并为项目安全治理提供信息和依据。
2、安全检查的内容:
要紧是查规章制度、机械设备安全状态、安全设施配备、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资料、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伤亡事故处理,专门是用电、消防、火工库及其购、运、用、消治理等。
3、安全检查的形式:
(1)定期检查:
每月由主管业主组织监理参加的全线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检查:
各标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是否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检查要严格认真,注意实效。
对一样违章行为当场指出并纠正,对检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填发《监理工程师工地指示》责令承包人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到总监办复查验证;对重大安全隐患填发《监理工程师现场指令》限期整改甚至停工整顿直至符合施工条件方可复工。
四.安全奖惩制度
1、安全检查中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向业主、举荐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屡教不改,性质严峻的单位请业主、通报批判,直至经济制裁。
2、对各级监理人员成绩突出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工作中严峻失职的给予批判、经济罚款,直至开除。
五.施工现场一样安全治理规定
1、一样规定
(1)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措施及安保体系的落实。
(2)检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良好率,材料堆放是否有序、稳固。
(3)检查施工场地、道路、施工道口和场所是否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4)检查配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架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有防护和接地设施。
(5)检查施工现场人员是否戴安全帽、穿拖鞋、酒后上岗。
(6)检查悬崖、陡坡、基坑、高空、吊装、水上等作业点,是否架设栏杆、挡板、安全网及标志。
(7)检查夜间施工作业,现场有无足够的照明设备,危险地段是否设置警示灯、牌。
2、基坑的开挖
(1)基坑的开挖应依照地质情形按设计边坡开挖,并及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及松土,并采取孔壁支护,基坑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牌。
(2)人工开挖桥涵基础时,坑内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地面要有安全戒备人员,基坑顶面边坡以外的四周要有排水沟,并保持畅通。
(3)坑壁不稳时,要及时确定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并加固支撑。
(4)机械开挖,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从上至下,确保设备、人员的安全。
(5)基坑顶面机械,堆放材料及弃土均应在安全距离2m~4m以外。
3、土石方施工
(1)基坑的开挖应依照地质情形按设计边坡开挖,并及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及松土,并采取孔壁支护,基坑周围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牌。
(2)高填和深挖土方的挖掘应从上而下进行,同一坡面上不得上下同时作业。
高边坡路段应做好防滑坡塌方的防护工作
(3)石方开挖,石方爆破以小型松动爆破为主,各类型爆破须经有关部门的批准。
(4)夜间土石方作业时,现场指挥人员必须持照明用具,站位应在司机视角内,防止机械、车辆挤压伤亡。
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现场。
4、模板的安全与拆除
(1)模板未固定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作业,施工人员不得利用支撑杆上下攀登。
(2)安装或折除模板。
当高度大于2米时应按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折除模板及连接件、支撑杆时应逐层传下或吊下,不得向下抛掷。
5、高空作业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检查躯体,患有高(低)血压病、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严禁登高作业,防止高空坠落伤人。
(2)高空作业人员须戴安全帽,3米以上系安全绳,挂安全网或设置防护栏,不准穿拖鞋、塑料鞋、高跟鞋登高。
(3)高空作业人员应精力集中,禁止酒后高空作业。
作业所需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抛掷物料。
(4)高空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遇有雷、雨、雪、风力在5级以上和雾天禁止作业。
(5)夜间在照明条件不足的情形下,禁止作业。
6、爆破作业:
按有关规定执行
7、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
(1)施工场地电线架设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用电一律安装漏电爱护器和警示标志。
(2)电工专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如安装、修理或拆除用电工程,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作业。
(3)施工现场的照明用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以不致因动力停电或电气故障阻碍照明。
(4)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钢质带锁装置,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严禁使用铜线等物替代保险。
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
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应实行“三级爱护”“一机一闸制”。
(5)室外配线必须采纳绝缘导线,检修用电线路及电器设备时,禁止带电作业。
8、车辆及机械治理
(1)严禁司机酒后开车。
(2)吊车及其它机械设备要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吊车使用的吊索具必须是合格产品。
钢丝绳应依照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遇有四级以上大风的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高压走廊严禁吊装作业,吊背下面严禁站人。
(3)砼搅拌机须由司机操作,不准满负荷起动搅拌机,料斗升起时严禁在料斗下站人。
修理、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看管,锁好开关箱。
(4)室外电机要有防雨罩,基础高出地面,电源线要架空。
合闸后若电动机不能正常运转,应赶忙拉闸查明缘故,排除故障再行起动。
(5)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故障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进行修理和保养。
9、加强消防安全治理
(1)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
(2)消防设施和器材应设专人治理,定期进行修理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
(3)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焊切割作业等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并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4)严禁在易失火场所生明火,需用明火时应有动火证,并采取必须的防护措施。
10、加强行政治理
(1)做好防台、防暴、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毒蛇咬伤。
(2)严禁私自下海洗澡、游泳抓鱼。
(3)建立防地质灾难、防洪、防汛制度,设专人负责。
专项安全治理
一.重大危险源治理
1、总监办在施工预备时期单独编制完成所监理项目重大危险源治理方法及名目。
治理方法应包括治理方案,检查、监控、验收制度等。
2、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书后的28天内,应单独编制完成重大危险源治理方案,方案要紧内容应包括危害辩识、重大危险源清单、风险评估制度与风险操纵措施、检查制度等。
治理方案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后报备项目治理处。
3、重大危险源施工点必须悬挂警示卡(牌),提示存在的危险。
要紧内容包括危险源名称、责任人、等级,监控要求,检查方法,危险因素,防范措施等。
4、监理必须对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全程监控和检查,对其变化进行记录,发觉施工中存在安全隐患赶忙整改。
二.高处作业安全治理
1、本规程所称的高处作业,是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承包人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在进入高处施工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经监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高处作业施工前除日常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外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5、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资格考试合格。
6、高处作业人员应进行必要的体检,严禁酒后进行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外表、电气设备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8、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觉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9、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恶劣天气过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觉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赶忙修理完善。
10、攀登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1100N。
当梯面上有专门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形加以验算。
11、施工作业人员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12、悬空作业应有牢固的立足处,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它安全设施。
1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监理批准后的施工方案进行。
三.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治理
1、总监办规定必须报批的大型构件吊装项目,作业前承包人应编制专项吊装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签字报总监办审查,通过批准后,方可实施。
2、承包人所使用的吊装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本规程中机械设备准入治理的要求。
3、起吊物件所使用的钢丝绳、吊钩、吊环、吊车起重制动轮、吊车变幅指示器、力距限制器以及各种限位开关等安全爱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操作起重吊装机械设备人员必须符合本规程中人员治理的要求。
5、现场施工起重区域必须设置明显标志,要紧通道要派专人监护。
6、禁止在有雾、雨天气等视线不良的情形下安装和吊装重物。
7、禁止在风力达6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
8、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对大型构件吊装项目期间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觉违反本规定或不按批准后方案作业的,应指令赶忙停止作业,并进行经济处罚。
四.水上作业安全治理
1、承包人在预备进行水上作业前,必须按本规程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经总监办审核4准后,方可施工。
2、涉及需要报批的水上水下作业项目承包人应事先与航道治理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施工手续。
3、承包人的各类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本规程中机械设备准入治理的要求。
4、施工船舶上的船机、通讯、消防、救生、防污等设备必须配备齐全、安全有效,并通过当地航运、船检等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测。
5、承包人应配备施工作业区和避风区在安全范畴内,遵守航运和航行通告,每日收听气象预报并作好记录,了解和把握水文、气象、助航标志、水下碍航物等环境情形。
6、承包人应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形,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承包人必须按航运部门核准的施工水域内作业,不得擅自扩大施工作业区的范畴,如需扩大施工作业区应事先征得航运主管部门的同意。
8、施工船舶在实施各种锚泊和施工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锚泊方式,防止显现走锚而危及船舶和大桥构筑物的安全。
9、施工船舶油污水和垃圾要集中回收并作好记录,严禁向水域排放和倾倒。
10、使用船只接送人员或运送物料,必须制定防止超载、超员的奖罚制度并严格执行。
11、制定并落实施工作业区、施工栈桥设施、施工平台设施、桥桩、桥墩、河道治理的安全戒备爱护措施,确保作业区人、船、物的安全。
12、制定并落实施工船舶打算调度治理制度,施工船舶的作业动态须报总监办和海事等相关部门。
13、在可能发生落水淹溺事故的场所,应设置防止落水的安全设施,并对安全设施经常检查。
14、夜间作业的场所和通道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但在航道方向上的强光应当适当遮挡。
15、桥上施工作业时,遇桥下航经船舶,并对航经船舶有危险或威逼时,承包人应暂停作业,待船舶通过后再行作业。
专门情形需要封航时,须报航运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7、水上拆除作业必须制定方案报总监办批准,并在作业前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禁止立体交叉拆除作业。
18、潜水作业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9、水上作业期间安全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程跟踪检查,发觉违反本规定或不按批准后方案作业的,应指令其赶忙整改,并进行经济处罚。
五.专门天气施工安全治理
1、总监办应在施工预备期编制专门天气施工安全监控措施报项目治理处。
2、承包人应在施工预备期依照项目特定环境条件和施工现场特点,制定专门天气安全施工保证措施及相应规章制度报总监办审查批准。
3、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与气象部门签订气象服务协议,提早做好针对炎热高温、大雨、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4、施工现场危险点如大型支架、挂篮、栈桥、水上平台等,要在专门天气来临前,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5、现场塔吊、高层脚手架和水泥储料罐等高大设施要进行沉降观看,其基础范畴不得堆积杂物。
高耸构造物避雷设施必须完善,以防止雷击事故的发生。
现场板报、告示牌等,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倒塌伤人。
6、水上作业平台、施工作业船舶要按海事部门相关规定在专门天气来临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7、遇到大雨、大雾、雷电和6级以上强风天气,应停止高处、起重吊装作业。
8、专门天气期间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主管等要紧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应提早做好起动应急预案的预备,落实专门的救援队伍和设施装备,确保能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意外事故。
9、监理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人专门天气安全施工防范措施和安全保证措施。
六.临时用电安全治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除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由专业人员编制,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监办审批,审批后报备项目治理处。
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按批准后方案实施,如需更换方案,必须按本规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的要求重新报批。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纳“三相五线制”,电线、电缆必须按要求敷设,不可随地拖拉。
3、施工现场配电箱必须采纳铁壳配电箱,箱内的电器(漏电开关、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应与用电设备、配电线路相匹配,所有配电箱要统一编号,实施专人治理。
4、户外使用电气设备和用电器具,应采取防雨措施。
移动式电器、机具设备应采纳防水电缆供电,跨过道路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爱护,夜间施工必须有电工值班。
5、装设临时线路或断电修理应悬挂警告标示,在专门潮湿或危险的场所,应采纳橡胶套或塑料管护套电缆,导线必须按规定的高度安装。
6、施工现场凡与用电金属外壳有连接的机械设备,如混凝土搅拌、龙门吊、塔吊等,必须有可靠接地并装设漏电爱护器。
7、安装、修理或拆除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人员完成,专业人员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8、施工现场配电室的建筑结构应符合“四防一通”要求,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并配有安全防护用品。
9、监理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临时用电情形。
七.临时承力工程与设施治理
1、临时承力工程与设施是指作为承重构件的临时工程,要紧包括大型支架(满堂脚手架、钢管支架和外脚手架)、桁架、托架、挂蓝、水上平台、码头、施工临时栈桥等。
2、临时承力工程与设施在制作、架设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按本规程规定程序报批。
3、承包人应依照总监办审查批准后的方案编制工序作业指导书,对施工作业人员除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外,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如需更换方案,必须按本规程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5、临时承力工程与设施完工后,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八.深基坑设计与施工安全治理
1、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在4米以上(含4米),或地质情形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
2、深基坑在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本规程规定程序报批。
监理认为危险性较大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评审。
3、在深基坑开挖和支护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监理对基坑周围建(构)筑物状况进行调查,对已有裂缝和不平均沉降等要事先做好检测记录和标记,拍照存档。
4、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使其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施工过程中如需更换方案,必须按本规程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6、施工期间承包人要不断完善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责任制度。
7、施工期间监理应对承包人落实专项施工方案情形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发觉安全隐患赶忙整改。
九.关于跨过既有公路施工的安全治理
1、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编制跨路施工交通疏导方案,经总监办审查同意后向交警、路政、城管等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实施。
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并按批准后的方案编制工序作业指导书,对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3、临时墩、柱前20米应有防撞设施和引导设施,支架30米前设置限高架,确保临时支撑结构和正在施工的结构物的安全,幸免因汽车撞击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4、施工区域前1000米、500米、200米应设置必要的指示标志、警告标志、限速标志。
5、道路交通安全标志牌摆放应符合规范要求。
标志牌、雪糕筒、隔离设施须使用反光材料,夜间应有警示灯和照明灯(注意防眩),使施工区域有明显的轮廓、诱导。
6、施工区域必须围挡,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封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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