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docx
- 文档编号:7334652
- 上传时间:2023-01-2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3.04KB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docx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
篇一: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酒店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和
社会效益。
根据国家关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政策以及甲方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企业实际状况,本着实事求是、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共同签订宾馆承包经营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第二条甲方将宾馆的客房部(四至六层,共三层)的服
务经营权交乙方承包经营。
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行模式。
乙方独自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权债务和由此引发的经济、安全和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应依据省市有关政策以及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严格参照旅
游业宾馆饭店服务标准,做好服务。
第四条甲方监督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协调工作。
第二章承包经营的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甲方所属的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座落于其中经营楼层面积。
第六条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大楼的四楼至六楼的商务房间(一楼大厅,乙
方只享有出入权利)。
第七条上述一楼大厅若乙方在今后打算承包经营使用,必须经得甲方同
意,否则甲方有权索取赔偿。
第三章承包经营期限
第八条甲方承包经营盛发商务宾馆的期限为年,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合同期满,乙方完成上缴费,双方可自愿续签合同,但乙方须在期满前六个月以正式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是否续签申请。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四章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第十条第五章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
1、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2、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应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
监督乙方依法经营、依法纳税。
监督乙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安全、消防、卫生等方面规定。
3、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鼓励并支持乙方在正常营业范围内合法地开拓各种新的经营业务,不断扩大营业额和获取更多的利润。
4、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盛发商务宾馆的建筑物、设备设施、安全卫生等状况,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时整改。
5、甲方有权了解乙方承包经营状况,查阅乙方经营报表、财务报表、年检资料等材料。
但甲方对上述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6、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食物中毒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第十二条甲方的义务
1、在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各种年检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介绍盛发商务宾馆的设备设施状况及提供宾馆的部分资料,供乙方参考。
3、协助乙方努力做好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处置工作。
4、在乙方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行政执行机关按法律规定,必须要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应由乙方出面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改造费用。
第十三条乙方的权利
1、为使宾馆能满足正常的承包经营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有权对盛发商务宾馆进行必要的整改和装饰。
2、在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享有合同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
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3、乙方有权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不断扩展业务,创造更多的利润,增加宾馆的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誉。
4、根据经营需要,乙方有权按《劳动法》的规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员,录用的工作人员名单在双方劳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报甲方。
甲方对此负有保密义务。
5、乙方若以盛发商务宾馆的无形或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
1、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宾馆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
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其费用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借口冲减承包金。
承包期满,乙方在经营期间除新添电器设备外,对房屋进行改造时,应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许可,改造后的房屋设备应保留原状,不得拆除,并不得以此要求经济补偿。
3、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在宾馆正常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经营期间,煤、水电及各项政府收费自行承担。
5、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资产损失,乙方应付全部责任。
6、乙方只有经营使用权,无权将甲方资产挪作他用,不准用于抵押担保、作价入股等行为,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7、乙方对于电器设备也应定期保养,费用自理,确保完好的使用状态,由于乙方使用或维修不当,造成电器报废,乙方应承担重新添置的全部费用。
承包期满向甲方交返与合同生效时的备品及电器的数量及品牌保持一致,并能保证正常使用。
乙方新添置的设备及备品,合同到期时由乙方自行解决。
8、承包经营宾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按规定自行缴纳。
承包经营所需的给类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担。
9、宾馆中乙方自购设备的商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保险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10、做好经营期间的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视频、卫生、安全等工作,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向甲方呈报经营期间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安全等工作规范,如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食物
中毒、工伤事故以及其它恶性案件的,乙方必须独自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违约责任追究及合同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到期自行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可随时终止,但首先提出终止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合同的相对方(守约方)都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在承包经营期间,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终止对酒店的承包经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由于乙方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查处而使甲方再继续经营受到损失,乙方应负责予以赔偿。
赔偿标准:
影响时间天数×年承包费/365天计。
第十九条按本合同的付款期限,乙方超10天不能及时付清年度承包金,即为甲方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索赔。
第七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中若需要变更,可由双方友好协商,重新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若乙方不能履行及时缴纳承包金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法规,并造成一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合同纠纷、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对于甲乙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实
篇二:
酒店承包经营协议书
酒店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房: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承包经营桂林市汇丰宾馆(以下简称“宾馆)部分营业场所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形式:
乙方以承包方式负责宾馆客房部和其余特定营业区域的经营和管理,以宾馆名义签订合同、对外开展业务联络工作。
乙方必须按标准对宾馆进行依法经营和管理,承担承包期内的一切成本费用,并以其资产为承包期内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承包范围:
1、乙方承包经营的范围限于宾馆经营所需的主楼内的现有的间客房、宾馆大堂及旅游接待部、前台行政办公区、四楼早餐厅,上述区域所附属的设施设备及其用房均包括在内。
三、承包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年
1、若协议顺利执行,在同等情况下,乙方可获优先续约。
2、若承包期限未满,甲方或业主需要重建开发,本协议提前终止履行,甲方对乙方的可得利润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每少一年期限未满补偿万,不满一年按月平均计算。
四、装修投入及时间
1、乙方在进场承包后对宾馆进行装修,装修方案及相关装修费用必须经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特别授权委托人的确认,否则甲方一律不予认可。
2、乙方增加的布草、锅炉乙方有处置权,甲方现有的布草有甲方处置。
3、乙方的装修投入须达到人民币肆佰万元以上(乙方提供票据,供甲方财务入账)。
4、乙方在装修时,甲方给予乙方80天的装修期,装修期免去乙方乙方承包金。
五、承包金
4月淡季万元,每年合计万元,乙方在当月1日向甲方交纳综合费用。
最迟不能迟于每月10日前(含10日)交足,乙方每延迟1日,则按迟缴金额的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六、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甲方确定移交时间将承包宾馆客房移交给乙方后三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即万元正,不计息),本协议方始生效。
1、承包期限满,若乙方在承包期间如期履约,在乙方按约定将承包部分移交给甲方后,甲方在柒个工作日内,将风险金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在乙方交足综合费用前,有权停止乙方对外经营。
(2)在承包期限内,管理宾馆的公章印鉴和证照,保存以宾馆名义签订的经济合同及相关文件,管理宾馆档案资料及人事资料,财产清单,对外以宾馆名义处理有关财务、人力资源和保卫安全工作
(3)在承包期限内,查阅乙方内部运营报表、财务报表和账目,以宾馆名义统一对外做帐报税。
(4)在承包期限内,使用主楼的三间办公室:
四楼401办公室一间、402办公室一间,三楼总经理办公室一间。
(5)在承包期限内,每天保留3间免费客房(包括402号套房);在春节、五一和国庆三个黄金周期间,每天至少可以使用其中1间免费客房;甲方在使用免费客房时,应提前12小时书面通知乙方。
2、义务
(1)当乙方按时足额缴纳每月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时,提供原有的资产、供电、供水、通讯、消防设施、电梯,协助乙方正常经营。
(2)现在大堂通道处漏水问题由甲方处理,在乙方承包期间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承包期限内,有权在不触犯法律法规、不超越承包经营范围的前提下,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及设备设施,有使用权、自主经营权、人事管理权,全面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经营活动。
(2)在承包期限内,在经营授权范围内,有权与第三方进行合作或出租,开展合法经营管理活动,乙方对第三方的行为向甲方负责。
2、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章程,不超越授权范围,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承包期限内,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及其他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承担承包期限内发生的各项经营成本费用和债权债务。
(3)每月6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运营报表和财务报表各一份及各项费用明细表。
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为甲方查阅经营台账、业务合同、原始单据等资料提供便利和协助。
(5)维护承包经营的资产完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电梯等的维护、年检),固定资产正常损耗除外。
若正长损害,乙方应予补偿。
在承包期满或承包期中退出的,应按同样的规格、档次、质料和数量归还甲方移交的布草物料和相关设施设备。
(6)依法用工,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若因乙方或乙方员工的原因导致甲方成为被告、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期间发生的从属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取证费、鉴定费等)同样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足当月综合费用。
当乙方不能在每月1日前交足当月的承包金等费用,且在就甲方书面通知10天内,仍为交足当月综合费用、或违法经营、或严重损坏宾馆资产、或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名誉损失时:
(1)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承包经营协议,本承包经营协议书自通知之日起自行解除,甲方同时有权停止向乙方提供水电等方面的服务,可自行经管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
(2)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增添的一切设备、装修均作为其因违反本条款约定而支付给甲方,乙方无条件推出;
(3)乙方对双方清点造册的资产的损坏、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正常损耗除外)。
2、若因乙方违约或违法经营,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即乙方向甲方赔偿人民币万元整。
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另行按实际情况赔偿。
3、未经甲方书面比准认可,不得单方面改变宾馆现状的(合理装修除外)。
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生效前,甲乙双方对宾馆现有的资产进行移交,盘点造册,签字确认(附清单).
十二、乙方注意到甲方宾馆“三星级”资质及“消防预警系统”现状,愿意配合协助甲方积极努力改善。
“三星级”资质年检有乙方负责,消防首次年检费用双方各承担50%,由如因上述因素(现状)影响乙方正常经营收入不归责就甲方。
十三、本协议期满后,承包期间进行的装修及改造成果无偿归甲方所有。
乙方在承包期限内能认真履行合同,如甲方继续发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协议另定。
十四、其它条款
1、甲方和乙方确认下述地址为双方的通讯地址,承包期限内所有的书面文件均以送达下述地址为准,送达下述地址10个工作日内即为送达,相应的日期均以送达下述地址之日起计算。
(1)甲方的通讯地址:
地址:
联系人:
(2)乙方的通讯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协议履行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因通知延误,导致另一方按合同约定送达至上述地址,即视为送达,由延误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提起诉讼。
3、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自乙方所交纳的风险金户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
篇三: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范本
宾馆承包经营合同
发包方:
乌拉特后旗林业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李西荣
承包方:
杨建明(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巴音宝力格镇的林苑宾馆承包给乙方经营,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
林苑宾馆经营业务(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暂定5年,自2006年1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万元,乙方必须一次性缴清承包费250000万。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将林苑宾馆移交给乙方经营。
3、将宾馆一楼大厅及卫生间、二楼营业室及5间客房、三楼10间客房和现有设备、设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资移交给乙方使用(具体以《财产移交清单》为准)。
4、乙方若以林苑宾馆的无形和有形资产从事进行抵押贷款等金融活动,必须经甲方同意,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5、对乙方经营服务中由于乙方原因所发生的员工伤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由乙方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甲方有督促权。
6、协助乙方办理各类经营所需的证照。
7、努力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服务环境,在乙方按时交齐有关费用情况下,保障乙方水、电、气的正常供应。
取暖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水、电费用。
8、协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间的对外协调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须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2个月后即告解除。
对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剩余承包期内应交承包金总额的10%计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经营林苑宾馆。
2、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承包金。
3、负责办理各类证照,确保宾馆正常营业。
4、承包期内必须爱护甲方移交的财务,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5、负责承包期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及保养。
6、不得随意更改宾馆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小范围更改,必须先与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动工。
7、不得经营《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范围之外的业务,如果发生超范围经营业务,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8、承包期内,乙方保证依法经营宾馆,如有违法犯罪活动,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宾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10、乙方不得无故停止营业。
11、乙方不得做有损于甲方及林苑宾馆声誉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内所有发生的工商、卫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担。
13、承包期内发生的水电费、治安费、各类管理费等于本宾馆经营有关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4、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点验收。
同时乙方必须按时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资。
15、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16、严格按照区、市、旗旅馆业标准做好宾馆服务工作,加强职工的服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
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对顾客服务要规范,认真做好顾客投诉工作。
五、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背本合同条款的行为ie,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文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纳承包金,则按每迟交一天支付滞纳金50元计算。
如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足额交纳承包金,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宾馆及其它财财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滞纳金。
(三)承包期内,如乙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损害甲方及林苑宾馆形象和声誉的活动,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当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宾馆 承包经营 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