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施工技术协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安装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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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施工技术协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安装工程
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安装工程
施工技术协议
大连鸿信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8日
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安装工程
施工技术协议
甲方:
大连鸿信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安装】工程施工技术协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本协议适用于【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所有材料规格、质量及施工工艺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二、工程概况及工期要求
2.1工程概况
福佳·绿岛项目位于大连开发区红星滨海社区-26地块。
地下车库建筑面积为23096㎡(不含设备用房),施工范围为地下车库交通设施供货安装工程,甲方视实际需求在施工前、施工中进行调整。
由乙方负责图纸设计及编制施工方案并报至甲方单位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按此施工。
2.2工期要求
1、总工期【40】日,计划开竣工日期:
【2016】年【5】月【22】日开工至
【2016】年【6】月【30】日竣工。
如甲方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调整开工时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本招标文件所及的工期,应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带来的恶劣天气
时间。
三、招标范围
3.1承包范围
1、招标技术协议要求描述的为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安装工程。
2、乙方带方案及图纸投标,负责整体工程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的绘制,提交甲方单位审核。
3、负责承包范围内图纸及技术联系单、技术说明、澄清文件、变更单中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安装工程的施工。
4、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和检验、检测、试验等达到约定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检测项目。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包括承包范围内清洁、外排施工垃圾至排渣站点及竣工后的统一清洁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负责整体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竣工图纸绘制,审核并统一交档。
7、如甲方根据工程实际需要调整乙方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由双方事先协商确定。
8、乙方负责所有工程技术资料的接收,对所有资料统一整理,统一归档,上述没有提到的工程范围,或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和甲方指定分包商对各自的工作范围有分歧时,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最终解释权、决定权,乙方无条件执行。
3.2承包方式
1、本工程乙方采用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风险、包税费、包验收的形式进行施工。
2、在施工期间,其它需要由乙方承包施工的项目,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计费和付款依合同的约定执行,总工期经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工期之要求。
3、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法规、适用标准及规范适用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辽宁省大连市的地方法规、规章。
4、适用标准及规范:
按通用条款执行。
5、如遇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所涉义务时,甲方有权利将此部分内容再发包。
6、图纸
(1)图纸提供:
甲方提供地库施工图纸,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提报至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作为施工图,后期发生变更等均由乙方单位负责。
(2)根据实际设计进度提供,乙方不得因图纸质量或提供是否及时对甲方提出任何索赔,乙方应在收到图纸后认真结合现场审核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报图纸问题。
(3)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除非绝对是为了执行本合同的必须外,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让第三者使用或知悉图纸及其他由甲方提供的文件。
(4)乙方负责无偿向甲方提供优化后蓝图6份、光盘1份。
3.3施工范围
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标志牌、车位编号、汽车防撞设施、交通标线等一切图纸所规定内容。
3.4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福佳·绿岛】项目【地下车库交通设施安装工程】工程施工及甲方追加的其他工程。
2、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场地整理、交通标志牌、车位编号、汽车防撞设施、交通标线、材料搬运、场地清理保洁等内容。
3、乙方应做好成品保护(含现场已施工完成以及非乙方施工完成的成品保护)工作,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及时清理工作。
四、执行规范标准
执行的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规范》(JTJ074-1994)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3、《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
五、专业技术要求
交通标志牌:
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和颜色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图纸的规定执行。
标志板在剪裁或切割后边缘整齐、方正、没有毛刺,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变形。
将用电脑刻字机刻成的文字,按图纸规定事先放样位置贴于板面,并使其位置准确、紧密、平整、无倾斜、皱折、气泡和破损。
标志安装位置、结构、板面应与设计相符,整齐规范、风格一致、位置适当、视线良好。
悬挂类标志采用1.5mm厚铝板,附墙类标志采用1.0mm铝板。
底膜使用反光膜,图案、文字用刻字机电脑界字。
所有悬挂类标志安装的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得少于2400mm。
5.1禁令标志:
5.1.1禁止驶入:
标志牌面为白底、红色边、圆牌Ф600mm,采用1.5MM铝板贴反光膜,悬挂吊装在单行车道的出口。
5.2指示标志:
5.2.1入口综合标志:
安装在地下车库入口处,附墙安装,内含车库名称、车库入口标志及中英文,限速、禁火种、限高标志、禁鸣,规格4800X800,1mm厚铝板;限高杆采用Ф45mm镀锌钢管刷防锈漆,喷黄黑相间油漆,管壁厚2.25mm,长约5000mm,或按现场实际。
5.2.2车库出口处指示牌:
安装在地下车库出口处,附墙安装,内含禁止驶入标志及文字,规格1200X600,指示此处为车库出口,不允许车辆驶入。
5.2.3导向标志牌:
蓝底、白色文字和图案、圆牌Ф600mm,悬挂在通道口,指示车辆前进方向,悬挂吊装。
5.2.4出口类标志:
蓝底、白色文字和图案、方牌600X400mm,悬挂吊装在车库内各通道,指示车辆按箭头方向出口,悬挂吊装。
5.2.5指示出口标志:
为蓝底、白色文字和图案、,方牌800X400mm,背面是禁止驶入标志和文字,悬挂吊装,指示按箭头方向去出口,悬挂吊装。
5.2.6分区指示出口标志:
方牌800X400mm,指示按箭头方向出口及单体楼、单元等区域,悬挂吊装。
5.2.7电梯间和楼梯间指示牌:
绿底、白色电梯和楼梯图案和文字,方牌400X400mm,附墙安装,安装在电梯间和楼梯间的外墙(车库内部方向),提醒驾驶者电梯间和楼梯间的位置。
5.2.8导向标标志:
蓝底、白色相间箭形图案,方牌800X300mm,附墙安装,指示前进方向。
5.2.990°立面橡胶护角:
安装在通道边和停车位旁的立柱上,车辆行驶和停泊时起警示作用,牌面为黄黑相间图案,规格800X200mm,橡胶厚≥7mm。
用于警示司机及保护柱体和车辆。
嵌于停车场隔墙及柱体边角。
颜色为黄黑相间(其中黄色为反光膜)放置在地下停车场的方形立柱上,防止车辆拐弯时,和立柱摩擦或相撞,刮伤或碰伤车漆和立柱。
5.3车位编号:
5.3.1车位编号:
车位编号字体为黑体,字高20CM,宽度按字体比例,做模版后用采用热溶标线涂料,规格为实线,颜色为黄色。
5.4汽车防撞设施:
5.4.1汽车防撞挡轮杆:
采用镀锌钢管,规格Ф60mm,管壁厚2.5mm,表面防锈处理,外喷黄黑相间油漆。
安装基座用55mm宽,厚5mm角钢焊接成型,焊点处理平滑,防锈处理后喷油漆。
停车位加装挡轮杆,可以避免倒车不当造成的建筑物损伤,以及汽车的损伤。
即使车辆不小心碰撞上,也能将建筑物和汽车的损伤减至最小。
5.4.2汽车挡轮胶:
采用优质工程塑胶,规格为550x160x100,面贴反光热带,用12厘拉爆螺丝直入安装。
停车位加装挡轮胶,可以避免倒车不当造成的建筑物损伤,以及汽车的损伤。
即使车辆不小心碰撞上,也能将建筑物和汽车的损伤减至最小。
5.4.3反光防护桩:
桩上贴有黄、黑反光膜,具有良好的警示效果。
用镀锌钢管、法兰盘焊接后刷防锈处理后贴反光膜制作,管身Ф90mm、管壁厚3mm,高750mm。
5.4.4减速路拱:
橡胶减速带采用高强橡胶制作,用机械模具冲压而成,黄黑相间,规格为320mmX500mmX50mm,用拉爆螺丝直入安装于路面。
5.4.5安全广角镜:
设在平面图中所在位置,便于驾驶员观察其他方向来车;真空镀膜,高清晰PC镜面,圆形Ф800mm。
5.5交通标线:
5.5.1通道类标线采用热溶标线涂料,线宽150mm,干膜厚度1.5~1.8mm,其中通道边线采用实线、白色,通道中心线采用虚线、黄色。
5.5.2停车位标线按国标规定5000mmX2500mm进行标线,如受车库内部其它设施影响,则如图纸在施工时适当调整;采用热溶标线涂料;线宽150mm,膜厚度1.5~1.8mm,颜色为黄色。
5.5.3在行车通道如图纸位置标示导向箭头,规格按国标3000mm长,颜色为白色,采用热溶标线涂料,厚度1.5mm~1.8mm,颜色为白色。
5.5.4微型停车位标线按国标规定图纸上尺寸进行标线;采用热溶标线涂料;线宽150mm,膜厚度1.5~1.8mm,颜色为黄色。
六、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优良”工程以上。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不得偷工减料,不得使用不符合设计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要求的产品,不使用未经检验和试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
乙方应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及所采购的设备负责,并对乙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进场后要迅速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6.1工程质量
1、质量保证体系:
乙方应成立包括公司级领导、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施工员等人组成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求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2、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须按设计文件要求,国家及省、市规范规程、施工验收标准,设计所选标准图集等组织施工,施工前编制出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经批准后按此组织实施。
4、任何施工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质量验收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5、乙方对乙方分包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并对承所有成品负有全面管理责任。
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7、乙方违反相关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当月按约定交纳违约金,逾期未交,甲方有权在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乙方交纳违约金并不免除其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6.2图纸审查
1、乙方必须认真审查图纸,做好图纸会审前准备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施工以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差错,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在图纸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并提出图纸出现的问题,查漏补缺,及时避免或减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6.3检验试验
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等应具备市场交易凭证,产品合格证书,材
料检验单等,经外观检验合格,需送试的材料及构件,由监理见证后送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经监理同意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6.4节点报验
乙方必须在每道工序自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办完报验手续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5检查返工
1、建立健全三检制度:
乙方必须建立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验收分批、分项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制度,强化过程控制。
2、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监理及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及甲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6工程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及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乙方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该申请中应包括验收方案、验收时间进
度表、人员及器具配备计划、满足检验要求的措施或方案、符合国家及地方
验收管理规定的验收图纸一式三份(电子版文件一份)等,甲方及监理审核
确认后组织验收。
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的要求时限完成整改,自检无问题后重新申请验收。
按上款程序重新验收。
4、乙方在验收结束后,向甲方及监理提交同期分户验收档案资料。
5、乙方按国家及地方管理规定制作、安装工程标牌,张贴维修工作联系卡。
工程标牌、维修工作联系卡内容应经甲方及监理书面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要求
1、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应该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于由于投标文件中不能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方案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考虑。
2、《施工组织设计》中应针对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程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
对于乙方管理范围内的,尤其要突出该部分的质量控制要求、协调管理等内容;对于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在投标文件中,应该根据工程的特点、难点和重点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措施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施工平面布置;
(2)质量保证措施
(3)临时用电;
(4)隐蔽工程;
(5)分包工程现场的施工管理、协调;
(6)节点计划、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7)针对本项目地理位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八、乙方管理人员组织架构
1、乙方在施工现场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上报的管理人员一致,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素质、及专业能力,否则雇主有权责令按投标承诺进行调整并处以严厉的经济处罚。
2、乙方须在施工现场派驻事先经雇主认可(必须与投标承诺的人员相符)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装工程负责人,并为每个专业提供一名工程师及有足够经验的全职工长、各专业技术员,主要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由乙方总公司、集团派驻现场人员,负责整个项目的运行,负责与自身上级单位(公司、集团)沟通,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体现集团管理、支持项目建设的重要重要岗位,参加工地例会和由雇主或工程师召开的会议,贯彻、执行、落实相关要求;负责对外协调工作,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每月在场天数不能少于22天。
(2)项目经理,至少具有10年相关工程经验,具备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专业知识、良好的沟通能力、解决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负责整个项目运行。
(3)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和同类项目的施工经验,编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爱岗敬业、胜任本职工作。
(4)质量管理负责人:
具有高级职称和同类项目的质量管理经验,有较强的质量预控、过程控制能力和水平。
(5)各专业工程师,至少具有5年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各相关专业资质,负责各相关专业工程事宜。
(6)助理工程师及技术员、质量员等,至少具有3年相关工程经验,负责协调所有工作以及协助解决工地上出现的任何事宜,并按当地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进行管理。
(7)协调员,负责图纸交底、审批等工作的协调事宜。
(8)安全小组组长,安全控制,负责工地施工安全。
(9)文明施工管理员:
落实执行本公司、集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大连市、区相关要求,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忠于职守、安岗敬业。
(10)档案员,负责日常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工程档案的全面工作。
九、成品保护
1、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自觉养成成品保护的良好习惯。
2、在搬运过程中,需慢行、轻放,禁止碰撞。
3、不得在成品或半成品附近进行明火作业,必要时,要做好防护工作。
4、因成品保护工作不到位而损坏均有乙方承担。
5、如属于其他分包商安装并成品保护的,乙方应进行督促检查,验收时如发现损坏,乙方应督促恢复或代为恢复。
6、在施工及验收期间,在特殊情况下(如迎接上级领导检查,抽样对齐进行验收等),甲方需要对已做好成品保护措施进行临时拆除,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且之后立即重做或恢复成品保护措施。
7、乙方对成品保护所粘贴、包裹、铺贴的一切纸张等,应在交付验收前拆除,并清运至垃圾堆放点,并清洁所有灰尘、污渍。
十、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0.1安全施工与检查
1、建立安全生产规范工地,杜绝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主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员等。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及大连市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
5、乙方要建立健全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特殊作业内容,应按规定报政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后再作业。
6、乙方现场使用的安全设施、器材、脚手架材料等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产品,并保证质保资料齐全。
应当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施工安全必须的、符合规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设施符合国家及大连市有关规定。
职工膳食、饮水、宿舍应当符合相关卫生标准,一切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7、有危险性的工程应做专项施工方案,在甲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8、乙方要有专人专职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整改,并保证整改到位。
9、乙方不得在未竣工的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临时生活区与作业区要分开设置,并符合国家和大连市的有关规定。
10、乙方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与检查。
11、所有机械操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开工前要做好各级安全交底工作,制订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责成落实,并定期开展安全活动。
12、要向全体职工做好现场障碍物交底,要注意对不改造物品的保护,严禁机械碰撞。
13、现场工作面较窄,各类机械、各工种要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
10.2安全防护
1、乙方应该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范围,对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或分部、分项工程,指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设备、材料。
2、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事故处理
1、乙方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甲方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一、工程验收
1、针对隐蔽性工程乙方应组织设计、施工、甲方以及监理验收,并做验收记录,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因未组织验收所产生的隐蔽工程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2、材料进场后,需对其进行验收并做验收记录,然后方可使用;因未组织验收就组织施工所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3、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报告,按规范规定和竣工图纸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签署验收意见书、立卷和归档。
4、有关质量的验收按本文《质量责任要求》以及相关规范执行。
5、工程验收合格后的质保期内,因非外力因素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义务负责免费维修;若乙方响应不积极或拒绝维保,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以实际维修额的二倍从乙方质保金中扣罚。
6、竣工验收文件: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交竣工图及成套竣工资料一式三份上报甲方;否则,由此带来的潜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例会、检查制度
1、周例会制度:
每周召开周例会,对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每周情况进行总结、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间。
2、乙方需按日、周、月上报日报、周报、月报。
3、乙方需上报切实可行的工期计划,及劳动力、资源需求量计划,在满足甲方进度计划节点的情况下跟进、实施,落实。
4、每周进行安全、质量巡检,乙方安全员、质检员,监理单位总监、安全监理员、土建监理员等相关人员及甲方代表均需参加,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形成书面文件后需限期整改,否则按本协议相关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十三、责任条款
1、在进行任何服务前,乙方工程师应以电话的方式通知甲方,并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甲方现场指定地点。
如乙方工程师未按时到达,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因乙方设备及材料等出现任何问题而影响正常施工的,乙方愿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
3、甲方对乙方任何阶段验收及认可,并不免除乙方作为专业公司的责任。
十四、保密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使用的图纸中任何信息仅用于作为现场施工依据,不得将甲方的任何信息以文件和其他方式带走或传给第三方。
十五、协议生效
本技术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本协议有效期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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