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与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汇编.docx
- 文档编号:7326504
- 上传时间:2023-01-23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1.83KB
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与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汇编.docx
《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与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与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汇编.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与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汇编
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与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汇编
市质监局质监工作规范化管理半年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的部署,我局牵头承担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等2项市政府重点工作,协办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等7项市政府重点工作,以及组织开展11项局重点工作。
通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各项工作按计划扎实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为重点,强化扶优扶强,促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一是名牌产品推荐申报工作圆满完成。
在我市已拥有2个中国世界名牌、58个中国名牌、33个国家免检产品、69个广东省名牌产品,名牌产品数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的基础上,今年我市又有中集集装箱1个产品申报中国世界名牌产品;43个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较去年增长59.3%;40个产品申报广东省名牌产品,较去年增长42.9%。
二是第四届市长质量奖评定工作进展顺利。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评定工作,通过宣传发动,共有125家企业提出申请,现已顺利完成申报企业的材料评审工作,经严格审查,确定天虹、金蝶、深航、芭田、中集等5家企业进入现场评审。
同时,积极推进各区增设“区长质量奖”。
三是以质取胜战略全面展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促进广东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备忘录》,组织编制了《关于全面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提升深圳国际竞争力的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将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以实施标准化战略为重点,强化自主创新,促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际化城市
一是《深圳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有效落实。
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修订完善了《纲要》,在市政府于今年5月正式发布实施后,抓紧组织制定了《纲要》实施联席会议制度和分工责任制,并着手开展标准化战略实施专项经费需求调研等各项工作。
二是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示范区试点工作扎实推进。
成立了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基本完成了《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状况调研》和《高新区标准化发展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及重点产品目录(三重目录)编制》项目;制定了高新区企业标准化基础知识培训方案;联合市高新办举办了首届“深圳市企业家标准化论坛”;完成了全国紫外线消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三个TC/SC的筹建工作,实现了我市TC/SC机构零的突破。
三、以食品和特种设备为重点,强化安全监管,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深入实施食品生产监管“六项制度”,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工作和食品生产许可,进一步强化了全市食品生产监管工作。
共抽查各类食品及相关产品2867批次,抽样合格率达88.5%,抽样数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22.5%,合格率较去年同期提高2.2个百分点。
全市有321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取了35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卫生许可业务127项,新申办卫生许可证51家。
开展以“严厉打击食品黑窝点和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7人次,巡查企业1100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47宗。
继续牵头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共抽查199批次,合格率达75%,较去年同期增长4.3个百分点。
二是全市11万台特种设备基本实现安全运行。
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安全监察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守土有责”责任。
集中开展了“简易电梯”、“土锅炉”、服装行业蒸汽锅炉专项整治“回头查”活动,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简易电梯318台,整治土锅炉及未登记锅炉182台,消除了盲点、盲区,防止了回潮。
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工作,在100家重点设备监控单位实施《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评价》,完成了100家实施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的培训和自查工作。
通过以上这些举措,特种设备事故数大幅下降。
四、以打假治劣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全市打假工作向纵深推进。
充分发挥市打假办的组织、协调和督办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全市打假工作,目前全省打假重点市场远望数码城已顺利“摘帽”,周边市场的整治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二是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成效显著。
以涉及健康、安全、环保、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以及存在区域性或行业性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为重点,对食品、特种设备、建材、电子产品等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整治,共查办案件219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9宗。
三是街道综合执法协同推进。
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街道综合执法的决定,在最短时间内基本理顺了质监执法和综合执法的关系,同时加强业务衔接,通过采取上门培训、送法下基层、联合办案等形式,进一步加大了对街道综合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五、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强化技术基础,促进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是能源计量工作步伐加快。
组织开展了百户耗能大户贯彻落实GB17167-20**《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监督检查,在试点单位推广先进的能源计量方法,开展技术培训和实施监督检查,提高企业能源计量管理水平。
二是深国Ⅲ车用燃油置换任务高质量完成。
参与实施“蓝天工程”,对加油站、油库实行分类监管,加大对重点油站监督抽查频次,严厉处罚销售不符合标准的车用燃油的行为,抽查118家加油站、油库销售的251批次车用燃油,合格205批次,抽样合格率95.3%,圆满完成了全市255家加油站、13家油库的油品升级置换深国Ⅲ标准车用燃油的工作。
六、以增强能力为重点,强化技术机构建设,促进产业发展和提高产品竞争力
一是我市首家国家质检机构建设进展顺利。
积极推进“国家数字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建设工作,该中心是我市首家国家质检机构,该项目被列入“20**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现已完成征地、工程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是深圳市标准技术馆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该项目现已获市发改局批准立项,正着手开展申请规划用地等前期工作。
三是特种设备检测研究试验基地抓紧筹建。
完成了《特种设备检验试验基地项目建议书》,并报送市发改局争取立项。
四是一批国家质检机构正积极申报。
结合深圳产业实际和发展需要,积极申报组建“国家汽车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纺织服装产品生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目前已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定。
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我市“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机制,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富裕、和谐、幸福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的原则。
根据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梯次推进,形成覆盖全市、惠及百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二)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监管部门的骨干作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企业及群众的主体作用,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创新机制、务求实效的原则。
不断创新发展理念,优化监管思路,健全责任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形成常抓不懈、持之以恒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工作。
1、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深入开展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
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
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打击无证照生产“黑窝点”。
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
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
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
严格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
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取缔无证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
3、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
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监管。
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
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
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
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
5、加强畜禽屠宰监管。
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
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
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
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
6、加强保健食品监管。
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
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
7、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快速、方便的食品安全信息沟通机制和网络平台。
发布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价报告,建立食源性疾病报告机制,构建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报告信息采集网络,建立食品安全有害因素与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库。
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相关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进行风险评估。
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
8、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选择若干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
在企业中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
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
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
(二)药品安全工作。
1、加强高风险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
一是实施高风险药械生产企业驻厂监督制度,开展以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以及高风险和较高风险注射剂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是落实特殊药品监管责任,开展麻黄碱原料及其复方制剂的专项检查,严防发生流弊案件;
三是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监管,开展植(介)入产品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继续深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加大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杜绝产品质量隐患;
四是开展疫苗质量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狂犬病疫苗、流感疫苗、麻疹疫苗等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进货渠道、储存条件,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2、开展药品质量标准提高后的专项检查。
根据年版《中国药典》标准提高情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版药典标准提高较大的药品品种专项检查和监督抽验,确保产品质量。
3、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
加强对药品购销票据的监管,重点查处无证、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以及出租柜台、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加大对药品现代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发展药品零售连锁,做大做优医药流通产业;
二是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监管。
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和质量管理,保证使用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制剂监管,重点查处无证配制制剂、配制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制剂、擅自使用其它医疗机构制剂、擅自降低制剂室条件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
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施远程动态监控,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风险因素分级管理工作,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强化医疗器械终端管理,突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行为。
4、加强基本药物流通、使用环节监管。
我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要对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进行重点监督。
一是开展基本药物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是制定基本药物抽验计划,加强对我市流通和使用环节基本药物的监督抽验;
三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完善并强化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评价体系。
5、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重点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6、开展集中打击生产销售假药专项行动。
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始终保持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器械)的窝点和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对制售假药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不留后患。
7、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
重点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保健用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仿冒药品和降糖、减肥等功能的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物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根据自身职能和本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研究制订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扎实深入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现场、媒体、网络等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要积极宣传和报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客观地曝光违法案件,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努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市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督查指导,对督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纳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终目标考核体系。
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实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质监局质 监工 规范化 管理 半年 总结 市质监局 食品药品 监管 意见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