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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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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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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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政法发电[**]95号关于深入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的通知,现将昭通市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政法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法院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
其中,女同志255名,占%;法官621名,占%;法警92名,占%。
正科级领导干部46名,副科
级领导干部158名。
科员和办事员450名,占%。
各县区法院科员和办事员417名,占县区法院总干警人数846名的%。
全市检察机关**年共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检察人员688人,其中干部648人、工人40人,另有协警12名,书记员5名。
有副厅级干部1名,正处级干部17名,副处级干部30名,正科级干部149名,副科级干部213名,科员204名,未定级干部34名。
有妇女干部职工171名,少数名族干部职工51名。
硕士研究生4名,本科生447名,专科生185名。
26至30岁110,31至40岁157名,41岁至45岁125名,46至50岁的157名,51至55岁的83名,55岁以上的38名。
公安机关**年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另有协警2449人。
其中厅级1人,处级86人,科级1753人,科级以下2412人。
全市警力占总人口总数的万分之。
司法行政机关**年共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39人、地方行政编制167人、地方事业编制174人,共880人,实有823人。
其中处级实职领导10人,处级非领导职务4人,科级269人。
中共党员519人,妇女干部174人,少数民族干部99人,年龄在30岁以下的101人,大专以上学历627人。
二、队伍建设主要做法
今年来,昭通市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目标”建设,提升“十大能力”素质,在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责任体系建立、效能绩效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抓宣传树典型六个方面强化政法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四个到位,六项创新”上。
四个到位。
1.政治建警,措施到位。
政法各部门积极参加省委、市委组织的系列学习活动,通过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四群教育”、“创先争优”等专题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警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力保证了队伍的纯洁性。
各级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目标任务,积极开展“争先创优、立功创模”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全市政法机关工作热情,调动了政法队伍的积极性,工作成果突出。
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鲁甸县检察院、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威信县法院、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李国圣、全国优秀共产党员马兴旺等一大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通过政治建警,强化了队伍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人员经费,保障到位。
自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政法机关的保障力度,有效缓解了长期困扰基层政法机关的经费困难。
我市政法机关也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市级将人均1元、11县区将人均2元的维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了政法各项工作的正常推进;11县区都落实了干警加班津贴,以30-100元分别兑现了基层矛盾调处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各项奖励,充分调动了广大政法干警和基层政法工作者的积极性。
特别鲁甸县的经费保障更为全面有力,在对政法经费和政法部门加班津贴给予充分保障的同时,还根据县委政法委人少事多、工作任务复杂繁重的实际,将县委政法委以人均370元一并落实加班津贴,极大地调动了政法委机关干部的工作热情。
各县区已逐步合理布局乡镇中心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站所政法干警,开始注重将政法工作重心向基层逐步倾斜,夯实政法事业基础。
各乡镇配备了分管政法维稳工作的领导,健全了乡镇综治维稳机构,充实了综治维稳干部队伍,政法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夯实。
绥江县基层组织保障工作措施实、力度大,以从县级政法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到乡镇任在职不在编的政法副书记的方式解决了专职政法副书记配备难的问题,实行3—5年一轮换,既锻炼培养了干部又充了基层组织,乡镇按3—6名的编制全面落实了综治办专项编制,现5个乡镇有专职综治维稳工作人员17人,35个村社区有37名村治安员,治安员待遇仅次于支书、主任,建立了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长效机制。
3.机构职级,配备到位。
各县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法队伍放在干部队伍重要组成部分予以管理和领导,市委每年专门召开3到4次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在每年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市委政府有关领导都亲自出席并作指导;各县区党委每年至少召开5次以上常委会研究政法工作,并对政法干部配备、调整、经费保障等作专题研究。
在市县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市委政法委、市级法、检、公安内设机构负责人职级待遇基本高配到副处以上,县区政法委、法检公内设机构高配到副科以上,基层派出所所长、中心法庭庭长正逐步完成正科级配备,乡镇司法所长已完成副科级配备,市县政法部门的职级待遇明显高于其他部门,党委
政府对政法干警的重视和关爱有力推进了政法队伍建设。
4.应急力量,组建到位。
近年来,随着溪洛渡、向家坝、白鹤滩等国家级巨型水电站和镇雄、威信煤电一体化等重点工程的相继开工建设,在促进昭通大开放、大发展的同时,也带动了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成倍剧增,政法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也随之逐年加重,在警力短期内不可能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一是招聘了协警约2500人,目前,占全市警力50%的协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开展道路交通管理、组织巡逻防范、打击违法犯罪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公安工作中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基层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矛盾。
二是加强移民维稳专业处突力量建设,在去年组建的以巡特警、武警消防、民兵为主体的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队伍基础上,今年,巩固发展1000人维稳处突专业力量,从移民县扩大到县重点县、覆盖到全市11县区共组建3000人的维稳处突专业力量。
三支队伍自组建以来,多次在服务移民群众、治安整治、处置群体性事件和打击暴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绥江县在按要求组建了300人应急维稳队伍的基础上,还创造性地从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各抽出10名,县法院、检院各抽出20名身体素质较好的干部,组成一支60人的机关维稳处突分队,形成第4支维稳处突队伍。
维稳应急队伍训练始终坚持分散训练和集中演练相结合、平时训练与战时锤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
为推进全市维稳应急队伍建设,我市在**年12月组织了“和谐永善——**”联合演练,武警、消防、巡特警、民兵应急分队共620人演示了抗洪抢险、抗震救灾、交通事故抢险、车辆抢险救灾等11个课目。
通过演练,全力推动了维稳应急处突能力大提高。
六项创新。
1.能力建设有新举措。
今年,我市在政法队伍建设中,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为目的,以社会管理为主题,以创新能力建设为载体,出台了《昭通市**年政法工作十推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以十推为载体提高政法队伍十大能力的工作任务和目标,有效推进我市政法队伍建设。
“十推十提”创新举措作为我市政法综治稳定工作总措施和要求,不断提高政法队伍的工作能力,激起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创造性主动性。
如永善县法院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干部轮岗交流锻炼,采取上挂下派办法提升干部履职能力;鲁甸县茨院派出所建立警民联动平台,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市委政法委加大信息技术建设实施进度,提高推广应用能力;绥江、永善、水富县率先完成组建了千人维稳应急队伍,提高了处突维稳能力;市委政法委建立了执法监督巡视机制,提高依法监督能力。
2.效能工作有新推进。
市委政法委率先成立了效能工作考核办对效能工作进行考核考评,考核分为月考和年考。
月考工作中,先由各部门将工作形成月报送考核办;考核办在每月初对上月各部门的考评档案台账进行检查考核,重点查阅效能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初定考核结果并进行预告,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公布考核结果。
年考工作中,对全年12个月月考情况进行成绩累计,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评。
考核办对各部门自评及提交的考核材料进行审核,综合月考、年评及述职测评情况,评定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作为奖惩兑现标准。
部门等级评定为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实行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年不合格,部门负责人引咎辞职。
个人考核一年不合格给予黄牌警告;两年不合格,实行待岗处理;三年不合格,调整工作。
目前,效能工作正在全市各县区逐步推广,将有效激励干部职工激情,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3.作风建设有新成效。
在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提出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80%以上的目标后,我市通过“垂范执纪、标兵执纪、阳光执纪、责任执纪”四大举措,进一步严明纪律、整肃警风,提高执纪守纪能力。
对政法队伍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把重心放在预防工作上,加大对政法干部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从思想上筑牢不违规不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执纪责任,对发生违纪、违规案件,实行领导干部垂范执纪、双责问责。
加强内部监督,建立完善了全市政法系统执法监督巡视机制,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工作满意度以及对政法机关、干警的意见和建议。
强化群众监督,将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公开社会承诺,接受社会监督;确定了政法队伍“令行禁止,不违令;遵章守纪,不违纪;行为规范,不违规”的“三无”执纪目标,将重心落实到基层,把责任落实到个人,有力加强了我市政法队伍作风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法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政法队伍作出纪律保障。
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组多次明查暗访显示,人民群众对政法部门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4.形象建设有新成果。
“十推十提”目标提出后,我市加大了政法维稳综治宣传工作力度,加大了上下协调、内外交流力度,有力推动了政法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
县区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对政法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把政法宣传工作与政法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为政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紧紧围绕政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政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扩大了政法工作影响力,对鲁甸茨院派出所原所长王崇龙的宣传,树立了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执法公信力。
制定实施了新闻发布,舆论引导等意见办法,注重虚实结合,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促进了政法维稳综治工作良性发展。
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外部协作配合,围绕政法中心工作,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了强劲的宣传声势,增强了政法宣传的整体效果。
在大关县文秘宣传信息工作会召开后,各县区掀起了宣传工作写稿投稿的新高潮,效果明显。
在前期发生的多个热点事件中,我们始终把握正确的宣传方向,及时关注网络舆情,取得宣传主动性。
5.力量整合有新方式。
自各级党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来,我市社管工作初步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格局。
市县区各级加强对社会维稳综治力量的有效整合,在社会管理中加强对单位保安、志愿者、义务联防队、村民小组等社会力量的整合。
各县结合辖区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措施,整合各行业力量,形成了有限警力与无限民力相结合的大格局。
鲁甸县结合多民族杂居的实际,整合政府部门、宗教人士、维稳队伍等多种力量积极参与,形成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镇雄县整合政法维稳力量开展“三进三评”活动,有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昭阳区凤凰办事处文渊社区在社会管理创新浪潮中,将社区管理服务化、家庭化、爱心化、慈善化,社区平安和谐建设有新成效;大关县吉利镇强化村民自治推出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镇指导、村自治、组落实、户参与”管理模式,走出乡村管理新路子。
6.机关建设有新突破。
今年,市委政法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健全规范了议事规则,出台了领导带班、黄牌警告、待岗规定等22项管理制度,形成了有章可循、依章办事、违章严处的工作格局。
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在机关实施一日工作日志,一周工作讲评,一月工作考核,一年工作总评效能管理“四一”工作法。
对机关干部职工进行绩效化考评,进一步调动了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热情。
制定出台了市委政法委**年度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工作实施方案、文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任务。
目前,机关建设各项措施在各县区政法委逐步推广,市县政法委和市直政法各部门逐渐形成运作规范、务实高效、争先恐后的机关作风。
三、存在的问题
当前,昭通市政法队伍在保稳定、建和谐、促发展中做了大量有效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的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一是人员编制相对不足。
警力不足制约着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42个,实有干警1007人;检察院有政法专项编制713人,实有688人,公安机关有人员编制4545人,实有4462人,司法行政机关共有编制880人,实有823人。
全市公安警力占总人口的万分之,远远低于全国万分之十三点七,全省为万分之十二点五的配置比例,镇雄县警力万人比例仅为万分之三点九。
基层力量薄弱,全市1人司法所就有57个,占%,甚至还有无人所存在,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用的格局尚未完全有效形成。
二是政法干部交流困难。
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的干部在同一岗位滞留时间较长,流动不畅通,横向交流不出去,纵向交流不上去,干部培养得不到多岗位锻炼,干部使用单一,向外推荐不出去。
多数县区政法委副书记及有关干部职工一干就是几年甚至10几年没有变动,对工作疲劳厌战,不利于干部成长和工作开展。
三是规范管理还不到位。
一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存在“一岗双责”制度落实不力,对人民群众态度简单粗暴,不时仍有群众到上级机关反映基层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全市协警队伍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少数县对协警人员管理不到位,时有协警损坏队伍形象事件发生。
四是宣传引导能力欠缺。
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导力度还够,特别从基层一线、平凡岗位、干警、群众身边挖掘先进典型的力度还不够,还缺乏树立起全省及至全国性的典型人物。
五是县区政法委机关建设滞后。
主要表现在3个不适应上。
一是现有人员编制不适应工作需要。
目前县区政法委机关编制仍按10年前的工作需要核定,与现有工作内含和外延扩展的任务极不适应,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科室只有1人在勉强维持,甚至有的县区1人身兼两个科室工作职责,导致工作疲于应付,很难取得质的提升;二是干部年龄结构不适应工作需要。
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年龄结构总体老化,多数县区政法委机关平均年龄都在40岁左右,导致机关工作激情不足,缺乏活力,制约着机关建设发展。
三是待遇配置不适应工作需要。
横向比较,我市县区政法委机关干部职级待遇仍然偏低,县区政法委工作趋于综合化,工作经常在第一线,任务繁重,加班时间多,相关津补贴却完全没有,一定程度上影响干部工作激情。
四、下步工作建议
1、加强政治育警,筑牢思想防线。
进一步落实抓好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狠抓队伍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培养,落实昭通“十推社会管理创新”方案,打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高效的政法队伍。
2、争取队伍编制,缓解人员不足。
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实际困难,积极呼吁、协调,争取能解决一批队伍编制,缓解人员紧缺问题。
3、畅通用人渠道,增进干部交流。
要进一步畅通人员进出渠道,通过多种措施促进我市政法队伍的流动,不断改善我市政法队伍的年龄结构问题。
政法各部门现在编制都还没有充实,要向党委政府积极汇报,主动争取,通过公务员招录等形式让政法队伍补充新鲜血液。
对符合政策条件的老同志,要加以关心照顾;对被上级部门选用及被省市选调的同志要开门放行。
要加大对干部横向纵向交流和学习,注重对干部的多岗位锻炼和培养,通过上挂下派等方式丰富干部阅历,扩展干部眼界。
4、加大宣传力度,展现政法风范。
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把宣传工作紧扣政法工作主题,通过不断增强政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传播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树立和宣传我市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有效展现我市“忠诚团结、务实创新、目标推进、绩效第一”的政法队伍风范。
5、加强队伍培训,完善激励机制。
有计划地对队伍进行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开展多形式学习交流,不断加强队伍综合素质。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不断形成人尽其才的用人导向。
用竞争手段实现优胜劣汰,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6、加大巡视督查,强化队伍管理。
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巡视督查机制,坚持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及时纠正错误,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队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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