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材料产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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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材料产业
中国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展望
编者按:
材料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新材料是材料工业发展的先导,是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材料工业由大变强的关键时期。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对于引领材料工业创新换代,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障国家重大工程建设,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新材料涉及领域广泛,一般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和产生新功能的材料,主要包括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其范围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升级不断发生变化。
一、产业现状
经过几十年奋斗,我国新材料产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在体系建设、产业规模、技术进步等方面取得明显成就,为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具备了良好发展基础。
我国新材料产业总体发展水平仍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产业发展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新材料自主开发能力薄弱,大型材料企业创新动力不强,关键新材料保障能力不足;产学研用相互脱节,新材料推广应用困难,产业发展模式不完善;新材料产业缺乏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研发投入少且分散,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
二、发展趋势
当今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新材料产品日新月异,产业升级、材料换代步伐加快。
新材料技术与纳米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相互融合,结构功能一体化、功能材料智能化趋势明显,材料的低碳、绿色、可再生循环等环境友好特性倍受关注。
发达国家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具备完善的技术开发和风险投资机制,大型跨国公司以其技术研发、资金、人才和专利等优势,在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新材料产品中占据主导地位、对我国新材料产业发展构成较大压力。
从国内看,“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新材料产业提供了重要发展机遇。
一方面,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重大工程,需要新材料产业提供支撑和保障,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空间。
另一方面,我国原材料工业规模巨大,产能过剩,资源、能源、环境等约束日益强化,迫切需要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快推进材料工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以加快材料工业升级换代为主攻方向,以提高新材料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新型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加快完善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措施,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导向。
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重视新材料推广应用和市场培育。
准确把握新材料产业发展趋势,加强新材料产业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积极发挥政府部门在组织协调、政策引导、改善市场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
新材料品种繁多、需求广泛,要统筹规划、整体部署,在鼓励种类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组织实施重大工程,加快发展产业基础好、市场潜力大、保障程度低的关键新材料。
坚持创新驱动。
创新是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核心环节,要强化企业技校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和保护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导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新材料产品开发,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水平。
坚持协调推进。
要加强新材料与下游产业的相互衔接,充分调动研发机构、生产企业和终端用户积极性。
加强新材料产业与原材料工业融合发展,在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中,不断催生新材料,在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中,不断带动材料工业升级换代。
加快军民共用材料技术双向转移,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
要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高度重视新材料研发、制备和使用全过程的环境友好性,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新材料可再生循环,改变高消耗、高排放、难循环的传统材料工业发展模式,走低碳环保、节能高效、循环安全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建立起具有一定自主创新能力、规模较大、产业配套齐全的新材料产业体系,突破一批国家建设急需、引领未来发展的关键材料和技术,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的新材料产业基地,新材料对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换代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四、发展重点
(一)特种金属功能材料
稀土功能材料。
以提高稀土新材料性能、扩大高端领域应用、增加产品附加值为重点,充分发挥我国稀土资源优势,壮大稀土新材料产业规模。
大力发展超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积极开发高比容量、低自放电、长寿命的新型储氢材料,提高研磨抛光材料产品档次,提升现有催化材料性能和制备技术水平。
稀土金属材料。
充分发挥我国稀土金属资源优势,提高产业竞争力。
积极发展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大规格钼电极、高品质钼丝、高精度钨窄带、钨钼大型板材制件、高纯铼及合金制品等高技术含量深加工材料。
加快促进超细纳米晶、特粗晶粒等高性能硬质合金产业化,提高原子能级锆材和银铟镉控制棒、高比容钽粉、高效贵金属催化材料发展水平。
半导体材料。
以高纯度、大尺寸、低缺陷、高性能和低成本为主攻方向,逐步提高关键材料自给率。
大力开发电子级多晶硅、大尺寸单晶硅、抛光片、外延片等材料,积极开发氮化镓、砷化镓、碳化硅、磷化铟、锗等新型半导体材料,以及铜铟镓硒、铜铟硫、碲化镉等新型薄膜光伏材料,推进高效、低成本光伏材料产业化。
其他功能合金。
加快高磁感取向硅钢和铁基非晶合金带材推广应用。
积极开发铜合金引线框架、键合金丝、稀贵金属钎焊材料、铟锡氧化物(ITO)靶材、电磁屏蔽材料、,满足信息产业需要。
促进高强高导、绿色无铅新型铜合金接触导线规模化发展,满足高速铁路需要。
进一步推动高磁导率软磁合金材料、高导电率金属材料和相关型材的标准化和系列化,提高电磁兼容材料产业化水平。
开发推广耐高温、耐腐蚀铁铬铝合金纤维多孔材料,满足高温烟气处理等需要。
(二)高端金属结构材料
高品质特殊钢。
以满足装备制造和重大工程需求为目标,发展高性能和专用特种优质钢材。
重点发展核电大型锻件、特厚钢板、换热管、堆内构件用钢及其配套焊接材料,加快发展超超临界锅炉用钢、特种耐腐蚀油井管理及造船板、建筑桥梁用高强钢筋和钢板,实现自主化。
积极发展节镍型高性能不锈钢、高强汽车板、高标准轴承钢、齿轮钢、工模具钢、高温合金及耐蚀合金材料。
新型轻合金材料。
以轻质、高强、大规格、耐高温、耐腐蚀为发展方向,发展高性能铝合金、镁合金和钛合金,重点满足大飞机、高速铁路等交通运输装备需求。
积极开发高性能铝合金品种及大型铝合金材加工工艺,加快镁合金制备及深加工技术开发,开发镁合金在汽车零部件、轨道列车等领域的应用示范。
积极发展高性能钛合金、大型钛板、带材和焊管等。
(三)先进高分子材料
特种橡胶。
自主研发和技术引进并举,走精细化、系列化路线,大力开发新产品、新牌号,改善产品质量,努力扩大规模,力争到2015年国内市场满足率超过70%。
扩大丁基橡胶、丁腈橡胶、乙丙橡胶、异戊橡胶、聚氨酯橡胶、氟橡胶及相关弹性体等生产规模,加快开发丙烯酸酯橡胶及弹性体、卤化丁基橡胶、氢化丁腈橡胶、耐寒氯丁橡胶和高端苯乙烯系弹性体、耐高低温硅橡胶、耐低温氟橡胶等品种、积极发展专用助剂,强化为汽车、高速铁路和高端制造配套的高性能密封、阻尼等专用材料开发。
工程塑料。
为了提高宽耐温、高抗冲、抗老化、高耐磨和易加工等性能,加强改性及加工应用技术研发,扩大国内生产,尽快增强高端品种供应能力。
加快发展聚碳酸酯(PC)、聚甲醛(POM)、聚酰胺(PA)、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聚苯醚(PPO)和聚苯硫醚(PPS)等产品,扩大应用范围,提高自给率。
积极开发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酬酯(PTT)和聚萘二甲酸乙二酬酯(PEN)等新型聚酯、特种环氧树脂和长碳链聚酰胺、耐高温易加工聚酰亚胺等新产品或高端牌号。
力争到2015年国内市场满足率超过50%.
其它功能性高分子材料。
巩固有机硅单体生产优势,大力发展硅橡胶、硅树脂等有机硅聚合物产品。
着力调整含氟聚合物产品结构,重点发展聚全氟乙丙烯(FEP)、聚偏氟乙烯(PVDF)及高性能聚四氟乙烯等高端含氟聚合物,积极开发含氟中间体及精细化学品。
加快电解用离子交换膜、电池隔膜和光学聚酯膜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进程,鼓励液体、气体分离膜材料开发、生产及应用。
大力发展环保型高性能涂料、长效防污涂料、防水材料、高性能润滑油脂和防火隔音泡沫材料等品种。
(四)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
先进陶瓷。
重点突破粉体及前驱体制备、配方开发、烧制成型和精密加工等关键环节,扩大耐高温、耐磨和高稳定性结构功能一体化陶瓷生产规模。
重点发展精细熔融石英陶瓷坩埚、陶瓷过滤膜和新型无毒蜂窝陶瓷脱硝催化剂等产品。
积极发展超大尺寸氮休硅陶瓷、烧结碳化硅陶瓷、调频多功能压电陶瓷及超声换能用压电陶瓷。
大力发展无铅绿色陶瓷材料。
建立先进陶瓷粉料保障体系。
特种玻璃。
以满足建筑节能、平板显视和太阳能利用等领域需求为目标,加快特种玻璃产业休,增强产品自给能力。
重点发展平板显视玻璃,鼓励发展应用低辐射(Low-E)镀膜玻璃、真空节能玻璃及光伏电池透明导电氧化物镀膜(TCO)超白玻璃。
加快发展高纯石英粉及石英玻璃,促进高纯光纤管产业化。
积极发展长波红外玻璃、无铅低温封接玻璃、激光玻璃等新型玻璃品种。
其他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
巩固人造金刚石和立方氮化硼超硬材料、激光晶体和非线性晶体等人工晶体技校优势,大力发展功能性超硬材料和大尺寸高功率光电晶体材料及制品。
积极发展高纯石墨,提高锂电池用石墨负极材料质量,加快研发核级厨墨材料。
开发高性能玻璃纤维、连续玄武岩纤维、高性能摩擦材料和绿色新型耐火材料等产品。
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无机保温防火材料,壮大新型建筑材料产业规模。
(五)高性能复合材料
树脂基复合材料。
以低成本、高比强、高比模和高稳定性为目标,攻克树脂基复合材料的原料制备、工业化生产及配套装备等共性关键问题。
加快发展碳纤维等高性能增强纤维,提高树脂性能,开发新型超大规模、特殊结构材料的一体化制备工艺,发展风电叶片、建筑工程、高压容器、复合导线及杆塔等专用材料,加快在航空航天、新能源、高速列车、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和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应用。
碳/碳复合材料。
以耐高温、耐烧蚀、耐磨损及结构功能一体化为重点,加强材料预成型、浸渍渗碳及快速制备工艺研究。
积极开发各类高温处理炉、气氛炉所需要的保温筒、发热体和坩埚等材料,推广碳/碳复合材料刹车片、高温紧固件等在运输装备、高温装备中的应用。
陶瓷基复合材料。
进一步提高特种陶瓷基体和碳化硅、氮化硅、氧化铝等增强纤维,以及新型颗粒、晶须增强材料制备技术水平,加快在削切工具、耐磨器件和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应用。
金属基复合材料。
发展纤维增强铝基、钛基、镁基复合材料和金属层状复合材料,进一步实现材料轻量化、智能化、高性能化和多功能化,加快应用研究。
(六)前沿新材料
纳米材料。
加强纳米技术研究,重点突破纳米材料及制品的制备与应用技术,积极开发纳米粉体、纳米碳管、富勒烯、石墨烯等材料,积极推进纳米材料在新能源、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绿色印刷、功能涂层、电子信息和生物医用等领域的研究应用。
生物材料。
积极开展聚乳酸等生物可降解材料研究,加快实现产业化,推进生物基高分子新材料和生物基绿色化学品产业发展。
加强生物医用材料研究,提高材料生物相容性和化学稳定性,大力发展高性能、低成本生物医用高端材料和产品,推动医疗器械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智能材料。
加强基础材料研究,开发智能材料与结构制备加工技术,发展形状记忆合金、磁致伸缩材料、智能高分子材料和磁流变液体材料等。
超导材料。
突破高度均匀合金的熔炼及超导线材制备技术,提高铌钛合金和铌锡合金等低温超导材料工程化制备技术水平,发展高温超导千米长线规模化制备技术,满足核磁共振成像、超导电缆等需求。
五、区域布局
按照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定位,立足现有材料工业基础,结合各地科技人才条件、市场需求、资源优势和环境承载能力,大力发展区域特色新材料,加快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促进新材料产业有序、集聚和快速发展。
推进区域新材料产业协调发展。
巩固扩大东部地区新材料产业优势,瞄准国际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着力形成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三大综合性新材料产业集群。
充分利用中部地区雄厚的原材料工业基础,加快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产品,不断壮大新材料产业规模。
积极发挥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加强与东中部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依托重点企业,加快促进资源转化,推进军民融合,培育一批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新材料产业集群。
有序建设重点新材料产业基地。
特种金属功能材料要产足资源地和已有产业基地,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着力提高技术水平;高端金属结构材料要充分依托现有大中型企业生产装备,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换代,严格控制新布点项目;先进高分子材料应坚持集中布局、园区化发展,注重依托烯烃工业基地,围绕下游产业布局;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应在现有基础上适当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高性能复合材料原则上靠近市场布局,碳纤维等增强纤维在产业化和应用示范取得重大突破前原则上限制新建项目。
六、重大工程
“十二五”期间,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突出解决一批应用领域广泛的共性关键材料品种,提高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示范应用,扩大产业规模,带动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
(一)高强轻型合金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到2015年,关键新合金品种开发取得重大突破,形成汽车用铝合金板等高端铝合金板材20万吨、高端钛合金材2万吨、高强镁合金压铸及型材和板材15万吨的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大飞机、轨道交通、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需求。
(二)高性能钢铁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到2015年,形成年产高品质钢500万吨的生产能力,基本满足核电、高速铁路等国家重点工程以及船舶及海洋工程、汽车、电力等行业对高性能钢材的需要。
(三)稀土及稀有金属功能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力争到2015年,高性能稀土及稀有金属功能材料生产技术迈上新台阶,部分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推广应用达到70%以上
(四)碳纤维低成本化与高端创新示范工程。
工程目标:
到2015年,碳纤维产能达到1.2万吨,基本满足航空航天、风力发电、运输装备等需求。
(五)高性能膜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到2015年,实现水处理用膜、动力电池隔膜、氯碱离子膜、光学聚酯膜等自主化,提高自给率,满足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的发展需求。
(六)先进电池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先进储能材料、光伏材料产业化取得突破,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太阳能高效利用等需求。
(七)新型节能绿色建材示范应用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到2015年,高强度钢筋使用量达到70%,建筑节能玻璃比重达到50%,新型墙体材料比重达到80%,加快实现建筑材料换代升级。
(八)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提高相关配套材料的国产化率,获取原创性成果,抢占战略制高点,力争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九)生物医用材料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提高人民健康水平、降低医疗成本,提高生物医用材料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规模。
(十)新材料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工程。
工程目标:
提升新材料产业主要环节自主创新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和行业管理。
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要求,建立和完善新材料产业政策体系,加强新材料产业政策与金融、财税、投资、贸易、土地、资源和环保等政策衔接配合。
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发布重点新材料产品指导目录,实施新材料产业重大工程。
推进组建新材料产业协会。
健全新材料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把握行业运行动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和规范新材料产业有序发展。
(二)制定财政税收扶持政策。
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扶持力度。
“十二五”期间,争取中央财政每年投入60亿元,按照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用于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各有关地方政府也要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投入。
及时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支持国内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加快培育幼稚产业。
开展新材料企业及产品认证,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免征新材料关键设备、仪器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制定新材料“首批次”税收优惠的财政奖励等风险补偿政策,重点支持填补国内空白、市场潜力巨大、有重大示范意义的新材料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
(三)建立健全投融资保障机制。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新材料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新材料产业,研究建立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支持创新型和成长型新材料企业,加大对符合政策导向和市场前景的项目支持力度。
研究制定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支持政策,在国家政策性银行设立新材料产业开发专项贷款。
鼓励符合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
(四)提高产业创新能力。
加强新材料学科建设,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完善创新型人才评价制度,建立面向新材料产业的人才服务体系。
鼓励企业建立新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中心、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
围绕材料换代升级,建立若干技术创新联盟和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重点新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创新发展、创新成果产业化、应用示范和创新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新材料产业全面发展。
(五)培育优势核心企业。
发挥重点新材料企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通过强强联合、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比较优势突出的新材料企业。
鼓励原材料工业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新材料产业,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推动传统材料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高度重视发挥中小企业的创新作用,支持新材料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高中小企业对大企业、大项目的配套能力,打造一批新材料“小巨人”企业。
鼓励建立以优势企业为龙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核心企业的产业联盟,形成以新材料为主体,上下游紧密结合的产业体系。
(六)完善新材料技术标准规范。
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立足自主技术,健全新材料标准体系、技术规范、检测方法和认证机制。
加快制定新材料产品标准,鼓励产学研用联合开发重要技术标准,积极参与新材料国际标准制定,加快国外先进标准向国内标准的转化。
加强新材料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建立重要新材料专利联盟。
加快建立新材料检测认证平台,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建立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机制。
(七)大力推进军民结合。
充分利用我国已有军工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技术优势,优化配置军民科技力量和产业资源,推进国防科技成果加速向经济建设转化,促进军民新材料技术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生产采购等环节有机衔接,加快军民共用新材料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鼓励优势新材料企业积极参与军工新材料配套,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实现寓军于民。
建立军民人才交流与技术成果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探索军民融合的市场化途径,推动军民共用材料技术的双向转移和辐射。
(八)加强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
高度重视稀土、稀有金属、稀贵金属、萤石、石墨、石英砂、优质高岭土等我国具有优势的战略性资源保护,为新材料产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合理规划资源开发规模,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打击滥采乱挖,提高资源回采率。
积极开发材料可再生循环技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再生与综合利用。
加大短缺资源地质勘查力度,增加资源供给。
(九)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开展人才交流与国际培训,引进国外人才队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
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国设立新材料研发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新材料企业、科研院校合作申请国家科研项目。
支持企业并购国外新材料企业和技术研发机构,参加国际技术联盟,申请国外专利,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国际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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